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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物業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人民檢察院物業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人民檢察院物業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

人民檢察院物業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

為了使市保潔工作更加規範化,創造一個清潔、舒適的工作環境。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滕州市人民檢察院物業,實行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物業基礎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範圍:報價文件範圍內的保潔。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物業保潔費每年為:人民幣______元。

四、物業保潔費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預付一季度服務費,以後每季度結算一次,以此類推。

五、委託服務項目及管理標準:

服務標準如下,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委託服務的範圍及服務要求質量: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衞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範圍;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潔,無亂張貼,無擅自佔用和堆放雜物現象;

3)設定垃圾集納地點,並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房、池,對垃圾房、池、箱、道、桶及垃圾進行管理;

4)按政府有關規定在服務範圍區域內定期進行衞生消毒滅殺;

5)在雨季應及時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進行清掃;

6)每日對保潔服務範圍內的區域進行清掃,做到服務範圍內無廢棄雜物;

7)公共衞生間每天實時清潔,保證潔淨;

8)對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的門、窗、樓梯扶手、欄杆、牆壁等,保證清潔;

2、衞生保潔要求:

保潔人員要按照有關行業衞生標準搞好樓內大廳、各樓層辦公區、會議室、停車場、樓梯、走廊、衞生間、標牌、牆面、地面、公共部分的門窗、玻璃及辦公區內的各部位的環境衞生,應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使用清潔、環保高效的清潔試劑進行日常的清掃、擦洗、吸塵、消殺,以保證房間內外、樓宇內外清潔衞生,給工作人

員創造一個舒適、整潔的工作環境。

1、室外衞生標準:室外衞生包括公共環境的道路、綠化、廣場、停車場、公廁等所有各個部位的環境衞生。要求:地面無雜物,無紙屑,無污跡,清潔乾淨。要定時清運垃圾,對辦公樓的垃圾每天不少於兩次清運。特殊情況隨時清運。對辦公樓前地磚、石制地面每天清掃一次。對綠化區每天清理一次,對檢查井、閥門每月清理一次,定期對辦公區內的蚊蟲、鼠害進行消殺,確保無“四害”。

2、室內衞生:室內衞生包括:大廳、走廊、衞生間、電梯間、樓梯間、會議室、活動室、迴廊等所有公共部門的環境衞生。衞生要求按相關行業衞生標準要求。

對各種地面要用正確保潔方式保潔,要求無雜物、無紙屑、清潔乾淨。

公共衞生間:大樓每有一個公共男女衞生間,要求紙簍、垃圾桶每天清運垃圾二次,保持無積物、無臭味,外表乾淨。大小便池保持內外光潔,無污垢,無尿鹼,無水垢,無髒物,無積塵,無異味,無積水,定期消毒,放衞生球,清新劑,保持地面乾燥。洗手盆、鏡台、鏡面保持內外光潔、無污垢、無積水、無斑垢、無斑點、無積塵。地面、牆面保持光潔、無污跡,無髒物,無積塵,頂棚無蜘蛛網,對各樓層指示燈、壁燈、各種標牌等保持表面乾淨,無灰塵、污漬。

樓梯間衞生:要求樓梯、扶手每天上班前清掃擦乾淨,平時

隨時清掃。定期上不鏽鋼油,欄杆及門窗、樓梯走廊保持無雜物、無蜘蛛網、無污跡、無堆放物品。

電梯間:電梯間內的衞生保持轎箱外表及轎箱內壁乾淨,無污跡,無手印、無積塵、無雜物,定期清理電梯隙縫間的積塵,使用專用清潔不鏽鋼油,電梯間內的踏墊每日列換一次。

會議室:會議室包括各樓層會議室,每月進行一次保潔;會議室桌面、椅子、電器、窗台、玻璃、煙灰缸、燈具等保持整潔、乾淨,要求無積塵,無污垢,地面無雜物、無紙屑、無痰漬、無煙頭;對地毯應定期吸塵;玻璃窗要保持明淨、光潔、無積塵、無污跡。無斑點;會議室的桌、椅、煙灰缸等擺放有序整齊;對各個會議室的窗簾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清潔工作隨時進行監督、檢查。經甲方檢查不合格後,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作出口頭警告或經濟處罰。

2、為乙方提供水電以及清潔用品庫房。

3、乙方若達不到委託服務項目的工作量及服務質量,影響甲方環境衞生,甲方有權提前中止本合同。

4、管理期間出現任何安全管理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制定物業和各項管理辦法、

規章制度、實施細節,開展各項活動,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正當利益。

2、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費。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工作人員遵守有關物業管理制度。

4、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要求檢查大樓內進出物品、人員來訪、車輛出入。

5、乙方有權對安全、消防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

6、愛護辦公樓內外設施,注意節約用水電。

7、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8、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給甲方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日起10日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各類管理檔案等資料。

10、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責任。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民檢察院物業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項目名稱及編號:

籤 訂 地 點: 籤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投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承諾,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軍博園物業服務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序號服務名稱服務內容數量單位單價(元)金額(元)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 (小寫)¥

服務交接時間:自合同約定提供服務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服務交接手續。

合同合計金額包括為了實施和完成服務所需的各種費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的費用。如招投標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服務基本情況:

(一)具體管理範圍及構成詳見本項目採購文件中第二章《採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二)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具體服務內容包含乙方投標文件承諾服務內容。

第三條 服務期限、服務人數及工作時間

(一)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服務人數:乙方向甲方派服務人員 名。

第四條 質量保證

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及支付

(一)資金性質: 。

(二)合同總金額:(大寫) (小寫)¥ ;

(三)支付辦法:

本項目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甲方按 向中標人支付服務費。具體支付約定見本項目採購文件中第二章《採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四)支付方式:轉賬或電匯形式

(五)甲方將服務費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號:

開户名:

開户銀行:

帳號:

第六條 税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二)

(三)包含招標文件的第二章《採購需求》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二)

(三)包含招標文件的第二章《採購需求》中約定的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如存在逾期提供服務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提供服務所對應的款項或逾期應付款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全面提供服務的,對於未完成部分,甲方有權不予付款,並要求乙方按未完成部分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如未完成部分與整個合同的履行有直接影響,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

(三)1.如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2.如甲方同意由乙方繼續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約定服務的,乙方除繼續履行外,仍需按合同總價款的 %支付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的設置比例不得高於前款所約定的違約金比例);

(四)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的損失超過違約金額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五)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為主張權利而支付的費用(該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六)違約金的約定支付比例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自行約定。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續3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監督管理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一)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二)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一)政府採購招標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採購投標(或應答)文件;

(三)投標承諾書;

(四)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第十五條 合同組成部分及解釋順序

下列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處,以下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一)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雙方協商同意的變更、紀要、協議;

(二)本合同書;

(三)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四)投標文件及承諾。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採購監管部門)一份、採購代理機構兩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柳州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由柳州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統一報柳州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 號:賬 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經辦人:

年 月 日

人民檢察院物業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委託方):

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郵編: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乾_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2.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於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户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税費及管理費用後,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__________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後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託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併委託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並定期公佈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並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並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託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並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並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範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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