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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服務合同(通用16篇)

婚禮服務合同(通用16篇)

婚禮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婚禮服務合同(通用16篇)

新郎: 聯繫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情況:

甲方為其於 年 月 日在 酒店 廳(地址: 市 區 路 號)舉行婚禮委託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 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 元整。餘款 元整,於婚禮結束後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後,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後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 司儀將於婚前 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 次,並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 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於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鑑定評估。如評估後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

2、

3、

4、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住所(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青州市鼎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納彩婚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20xx年7月6日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青州市青都大酒店(水晶殿)

四、婚禮服務項目

□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化粧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確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總額的50%,實際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

3、婚禮前一天,20xx年7月5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40%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婚禮儀式結束當天付清。

5、合同簽訂後,增加服務項目的,服務費用應即時結清。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行業相關規範確定的要求。

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 策劃服務

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

時提供同級別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 化粧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粧服務,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應於拍攝前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符合約定的攝像、攝影師和設備。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8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100%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50%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義務或主要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身份證號碼 : 地址:

住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繫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情況:

甲方為其於 年 月 日在 酒店 廳(地址: 市 區 路 號)舉行婚禮委託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 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 (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 元整。餘款 元整,於婚禮結束後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後,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後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 司儀將於婚前 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 次,並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如當天由於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上海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鑑定評估。如評估後確有問題,由乙方按上海市婚慶行業協會《上海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上海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 蓋章(簽字):

婚禮服務合同 篇4

甲 方:

地 址: 電話:

乙 方:北京天禧九號餐飲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9號 郵編:100012 電話: 丙 方:北京愛情蜜碼婚禮顧問

地 址:西壩河南里浩鴻園怡園17G 電話: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辦甲方之 婚禮 宴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循執行。

一、甲方主辦的 婚禮 宴會以 中式 形式交由乙方承辦。宴會於 20_ 年__10__月日時至月_18___日__15__時在 三層大廳及四層陽光廳舉辦,預計人數 120__人

二、宴會按 300 元/位(10人每席)標準進行,共計 12 席。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會議餐飲安排、禮儀接待、會場佈置、設備租賃等宴會服務。丙方為甲方

提供場地佈置、婚禮人員等服務。各項服務分敍如下:

1.餐飲安排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準備菜品及酒水,宴會菜單詳見附件1。

2.禮儀接待

乙方負責禮儀接待工作,引導與會人員參加宴會活動。

3.會場佈置

乙方於 20_ 年 10 月 17 日 17 時前完成場地佈置,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桌籤(最少120個) 、 停車場 、 三層紅地毯 、 香檳塔等。

4.設備租賃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三層的音響設備 等設備設施,負責安裝調試。

5. 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詳見附件3

四、宴會費用

菜品酒水:元,以上費用總計:元。

六、付款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乙方總金額30%的定金人民幣 (小寫元,活動結束後,餘款小寫 )元於 年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開具同等價額的發票。

2.在活動中所損壞的餐具及物品按價賠償,另收押金元。

3.合同生效後,若甲方取消該宴會,定金不退還。

4.乙方按合同保證人數

七、協議附件為本協議補充,雙方簽字確認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以下事宜達成一致,制定本協議書如下: 一、新人概況

五、結款方式

所有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簽定本協議時預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定金。婚禮前七天策劃完畢經新人認可後再付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六、合同細則

1. 簽定本協議時甲方即付全額的50%作為定金,於婚禮前七天策劃完畢新人認可後剩餘50%的餘

款一次付清。

2. 簽定本協議後乙方即按本協議約定所有服務內容提前籌備,確保婚禮當天所有服務順利有序。 3.簽定本協議後乙方有提供給甲方優質服務的義務。甲方有享受乙方所帶來優質服務的權利。 4. 如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利益受損的,乙方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 婚禮策劃書或婚禮流程在合同簽定後如有調換或更改,以雙方最終協商確定為準。

6. 在簽定本協議之後,甲方不得因故取消,包含取消婚禮,取消已預定項目或自行調換婚期,否

則定金不退。(不可抗拒自然原因除外,如地震、霍亂、軍變等)

7.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制定協議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保存,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婚禮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婚紗、禮服訂購、租賃信信息

訂單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小寫)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_____元整。餘款______元整,餘款於______交付乙方。甲方付訖訂金後,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後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甲方。甲方所訂購的婚紗/禮服於_______(日期)至乙方處試取。婚紗、禮服租賃:

1、由乙方量體後記錄甲方新人的尺寸以供修改。

2、____________(日期)試穿 甲方至乙方處試穿修改後的婚紗/禮服。

3、____________(日期)取衣,甲方同時向乙方支付餘款及押金。

(1)甲方需仔細查看衣物有無損壞情況,如有異議需當場提出。

(2)乙方需按時提供甲方租賃的衣物,逾期示做違約處理

注:逾期違約_____天做賠償處理-賠償方案

4、_________(日期)還衣,乙方經驗收無不可修復的損壞後,將押金全額退還甲方。

注:如衣服受損,逾期未還-賠償方案定製婚紗、禮服:

1、甲方收到產品的7天之內,如果產品有任何的質量問題,只要未經使用,可以無條件退換貨。凡存有質量問題甲方可選擇:□全額退款 □修改至滿意 □重新定製□換貨(換同類或其他商品) □其他

2、所有定製婚紗、禮服尺寸修改:□訂購日起修改尺寸全免費 □取貨當日對衣物尺寸有異議可免費修改 □婚禮前兩週或____天可免費修改尺寸 □其他

3、甲方於_______天內取消訂單,訂金_____________(訂金扣款方式)

備註:

4、乙方未按期交貨,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違約方式)

備註:

5、下列情況不得退(換)貨:

(1)衣物經洗滌、穿着、有污漬、破損。

(2)客户非質量原因,其它因素要求退(換)貨。

(3)量身訂製及其它為客户製作的非常規尺寸產品。婚紗、禮服測量注意事項:

1、測量需穿貼身的衣物

2、測量時需保持端正、自然的站姿

3、測量衣物的長度需加入高跟鞋的高度,做為測量標準

二、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反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後由甲方協組乙方帶為求償。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三、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7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縣) 路(街) 號 。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化粧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

推薦婚車服務 □ 代租婚車服務 □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確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定金和預付款可充抵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5、餘款 元,應在 付清。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行業相關規範確定的要求。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策劃服務

(1)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劃方案;策劃方案經驗收合格,甲方應予以簽字確認。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推薦婚車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為其推薦符合汽車運營管理規定的汽車租賃企業提供婚車租賃服務。

(2)甲方應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簽約。 代租婚車服務

(1)乙方應保證婚車符合《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

(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應保證每輛婚車配備合格駕駛員1名。

(3)代租服務費是乙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甲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

化粧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粧服務,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對乙方提供的化粧師均不滿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攝像服務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乙方。

(2)甲方應於拍攝前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符合約定的攝像、攝影師和設備。

(4)除署名權外,乙方對於攝影、攝像作品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只有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圖像文件或複製件的,應妥善保管,並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並按該項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外,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義務或主要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 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應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明確代理權限。

身份證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婚禮服務合同 篇8

定單時間: 年 月 日 婚禮時間: 年 月 日 新郎: 新娘:

電話號碼: 酒店:

以下南充愛喜婚慶簡稱甲方,客户(新人)簡稱乙方。

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不包含酒店入場費)

2、本合同乙方簽訂後應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支付定金;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

4、服務費用總額的 % 元,應在酒店佈置完畢(及婚禮前一晚)付清。

5、剩餘費用

6、此合同價格不含税,如需發票,請在合同價格上增加8%的金額。

備註:如遇婚禮改期或由於新人單方面原因需解除合同,則扣除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賠償付給甲方。 主持服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乙方選擇,主持人在婚禮主持時使用酒店音響, 如在婚禮主持期間,由於酒店音響出現斷頻,音質差等問題,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乙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甲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或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代租婚車服務

(1)如乙方所定車型由於車輛損壞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提供服務時, 甲方應該提供車型級別相同或以上的車輛代為提供服務。乙方服務車輛費用應於當天早上領車時付清。

(2)代租服務費是甲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乙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另行支付。如遇提前提供婚車服務,按每小時加收100元費用。 □□

婚車服務/裝飾婚車時間為: 月 日——月 日(冬季)AM8:00開始

月 日——月 日(夏季)AM7:30開始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乙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甲方。乙方領取碟片時間為攝像之日30天內。

(2)攝像師不配備攝像車。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甲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乙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甲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甲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遇提前提供攝像、攝影服務,按每小時加收費用100元。 備註:請新人在簽字確認時,再次確認本人名字是否正確。同時為了保證您的利益,請仔細核對婚慶項目及內容,核對無誤後簽字,新人簽字後,所有內容只以正式合同為準。

攝像,攝影服務時間為: 月 日—— 月 日(冬季)AM8:00開始

月 日—— 月 日(夏季)AM7:30開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地址:中國·南充·蓬安希望街(王子休閒會所樓下)

婚禮服務合同 篇9

委託人(甲方):受託人(乙方):雅尚慶典策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新郎)和(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市區路(街)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司儀服務□攝像服務□攝影服務□化粧服務□鮮花服務□樂隊服務□場地服務□演出服務□婚車服務□□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元,大寫元(不含酒店場地費、電費、管理費、電梯費等)。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按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元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可抵作服務費用;3、餘款元,應在慶典活動結束當天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5、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有關規範確定的標準。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任何一方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服務的,應以總服務費的1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服務的,應以服務費的30%作為違約金。

2、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服務結束,甲方足額支付乙方約定的總服務費用,本合同自動解除。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fanwen/1578/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淄川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新郎)(新娘)

婚禮服務合同 篇10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新郎)和(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20_年7月6日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主持服務

攝像服務□攝影服務

化粧服務□鮮花服務

樂隊服務□場地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確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元,大寫: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用總額的50%,實際支付人民幣元,作為定金。

3、婚禮前一天,20_年7月5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40%即元。

4、餘款元,應在婚禮儀式結束當天付清。

5、合同簽訂後,增加服務項目的,服務費用應即時結清。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或行業相關規範確定的要求。

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策劃服務:

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化粧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粧服務,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攝像服務□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應於拍攝前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符合約定的攝像、攝影師和設備。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80%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100%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50%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義務或主要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人(甲方): 受託服務單位(乙方):

家庭住址: 資質等級: 國標示範單位 新郎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新娘聯繫電話: 其他聯繫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婚禮慶典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婚慶服務的具體情況,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委託服務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婚禮基本情況:

第一款 新郎: 新娘:

第二款 儀式舉行時間: 年 月 日(□中午□晚上),預計參加慶典賓客數量: 桌賓客

第三款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第二條 委託服務報酬及支付期限:

第一款 服務報酬的總金額為 元(大寫:人民幣 )。

第二款 委託服務報酬支付期限

1、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用的 30 % 即 元(大寫: )作為定金;

2、甲方應在合同簽定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總金額的60%即 元(大寫: )作為預付款;

3、甲方應在婚禮當天付清婚禮餘款,總金額的10%即 元(大寫: );

4、臨時增加服務項目的,服務費用應即時結清;

5、其他約定:甲方於婚禮儀式舉行 30 日之前要求取消服務項目的,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30%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舉行 15日之前要求取消服務項目的,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70%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舉行 7 日之前取消服務項目的,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100%作為違約金。合同簽訂後,除因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均不得要求取消主持、攝影、攝像、化粧、督導等相關服務。甲方要求取消的,乙方不退還相關服務報酬;乙方要求取消的,須雙倍退還相關服務報酬。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審核婚禮策劃內容: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將婚禮策劃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婚禮當天的流程、程序、創意等)提交甲方確認,甲方應於日內對乙方的策劃進行書面確認,甲方確認後乙方方可實施策劃。若因不可抗力導致婚禮策劃內容在婚禮現場不能實施,則乙方有權變更策劃內容,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2、獲得婚禮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之內容按時、保質提供相應服務,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服務項目,應簽訂補充協議(如果是口頭協議須當時履行完畢),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4、為保證婚禮質量,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和方式,有效配合乙方完成各約定事項與內容,並及時告知乙方與婚禮慶典相關的各項事宜;

5、若甲方需變更婚禮舉行的時間,則須提前 日告知乙方,並由雙方重新協商服務內容及服務費用;

6、鑑於甲乙雙方是委託服務關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相關婚慶事宜,並安排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酒店、安保及其他非乙方提供的服務項目、服務人員等)予以協助,為乙方開展服務提供必要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提供相應的工作時間、工作場地、人員支持、電力電源、燈光、音響、工作梯、物品器械等條件),若因此而需要支付第三方費用的,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附註:如甲方指定的婚宴配套服務單位(包括但不限於酒店、酒樓、賓館等)向乙方加收其他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入場費、保證金、清潔費、電力費、安全保衞費等)由甲方承擔。

婚禮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婚禮攝像服務簽訂以下合同:

一、拍攝所記錄的影像的版權屬乙方所有。

二、拍攝的影像中的肖像權歸肖像人所有。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中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提供攝像服務。

四、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提供最終影像製品後立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服務費用。

五、甲方必須在拍攝前兩天向乙方支付定金380元,該款項在甲方支付服務費時作為預付費予以扣除。

六、服務內容與費用

(一)拍攝日期、時間

20_年1月1日 10:00--22:00

(二)拍攝地點

(1)新娘家 地址:秀女街52號

(2)新郎家 地址:鑽石街33號

(3)黃金大酒店 地址:解放路18號

(三)拍攝內容

(1)迎親

(2)拜堂

(3)喜筵

(4)鬧洞房

(四)最終影像製品(乙方必須在婚禮7天后向甲方提供)

(1)原始素材錄像帶 1份(1盒120分鐘的錄像帶)

(2)剪輯的影碟 1份(VCD、DVD影碟各1張)

(五)費用

(1)攝像 680元

(2)原始素材錄像帶 50元

(3)影碟 380元

合計:1110元

(六)補充説明:

(1)除了約定的拍攝內容外,乙方有權決定如何拍攝鏡頭和場景。

(2)乙方有權決定如何剪輯最終影像製品。

(3)甲方對最終影像製品如有不滿意之處,應與乙方協商解決,不得作為拒收的理由;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攝前單方面終止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變更婚禮日期:定金只退還50%。

(3)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服務費按時間的增減的比例來增減。

(4)甲方不肯接收最終影像製品:必須支付100%的攝像費用和50%的最終影像製品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在拍攝前單方面終止合同:定金退還甲方,乙方並向甲方支付100%的定金的賠償金。

(2)乙方不能提供最終影像製品:定金退還甲方,乙方並向甲方支付100%的條款第六條中合計費

(3)乙方未能完成所有服務內容:服務費應按比例減免。

(三)以下特殊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只退還定金:

(1)不可抗力

(2)在拍攝過程中,攝像機突然損壞。

(3)乙方遭受人身傷害、重大疾病等意外,不能履行協議。

(4)由於火災、盜竊等原因無法提供最終影像製品。

八、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作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消費者協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

第一條 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___20__年 __1___月____2___日__12____時___00___分

舉行地點:(酒店)__信豐迎賓館__

第二條 婚禮項目價款

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_肆仟陸佰玖拾玖元

1、 韓式舞台背景裝飾一組

2、豪華精美四角亭或精美鮮花紗門

3、韓式球形仿真花馬柱4個

4、韓式球形仿真花路引花柱10個

5、燭台儀式(精美水晶燭台及裝飾)

6、香檳儀式(浪漫香檳塔及裝飾)

7、主婚車鮮花裝飾

8、副車綵帶裝飾5輛

9、新娘精緻手捧花(韓式)

10、新人精緻胸花8支

11、專業司儀

12、高級數碼攝像

13、碟片後期製作DVD2張

14、新人橢圓寫真設計

15、迎賓水牌及裝飾

16、新娘手腕花

17、電控冷焰火6支

18、禮花6支

19、紅地毯

20、專業音響

21、策劃案一份

22、專業督導2名

23、現場音樂製作

24、主桌花藝設計1個

25、投影儀

26、白配藍主題婚禮地毯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50 %即人民幣____2350.00__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合同餘款,婚禮結束之後一次性以現金的形式付清。如果乙方提供規定範圍內服務,甲方拒付尾款,甲方需承擔加倍賠償責任。

(三)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結束後乙方應統一開收據交甲方

第四條:約定條款

(一)婚禮攝像跟拍服務時間為早上7:00至下午2:00,超出時間按照30元/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製作總長時間為60分鐘之內的DVD或VCD光盤2張。超出一張光盤製作時間的另行協商簽約,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照每小時50元收取。

(二)跟粧或單粧如需試粧,乙方根據該跟粧項目提供試粧,不另收試粧費,單粧如需試粧需另加試粧費50元。

(三)司儀、攝像、攝影、化粧、演出等服務人員出中心城區之外的價格另計、場地佈置出城區另加收運費。如對司儀、攝像、攝影、化粧、演出等服務項目有特殊要求的,須在簽訂合同時提出並書面註明,否則,則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計劃程序和方法進行。

(四)因酒店設施以及酒店服務給婚禮帶來的一些失誤、過失、不流暢(如酒店斷電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隨意增減項目。不得調換除場地佈置外乙方代理的任何服務項目,如有增減或在同價格範圍內調換婚禮佈置項目須在婚期前15天內提出並經雙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單,並相應變更增減項目所引起的金額數目。

(六)在訂單內未約定的服務項目,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賠償。

(七)在訂單內已約定的服務項目,乙方需安全、及時、有效的完成。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自身組織安排等原因而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必須在簽定合同起的7天內通知甲方,並按巳收定金和預收款的全額返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原合同。

(二)因乙方設備和技術原因造成婚禮的某項目不能正常進行(如追光燈意外故障等)時乙方應立即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如補救不成功或無法補救的,則應該當場對甲方予以説明並在結帳時返還甲方該項目的服務費。

(三)在婚慶服務完成後,乙方應該及時作好有關婚禮資料的備份工作。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或非無法預見的原因而造成婚禮照片、婚禮錄像或其它婚禮的重要記錄資料丟失、損壞的,乙方應退回該項目的服務費並支付給甲方該項目同等價格的賠償金額,(優惠套餐內的攝像按單項攝像費用計算)。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為造成上述婚禮的重要記錄資料、損壞的,乙方應退回該項目的服務費,但不支付賠償款項。

(四)《婚車租賃協議》由甲方與司機方另行簽定。並把該協議交一份給乙方備案。

(五)對乙方代理的服務項目的質量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鑑定,費用由申請方先行承擔,等鑑定結果出來後再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費用。

(六)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必須在簽約日起的七天內提出,已付定金不再退回。否則乙方有權按原合同履行,如婚期改變的也必須在原婚期7天前跟乙方協商解決,否則視為擅自終止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回已付定金,甲方還需賠償支付乙方已發生的其它經濟費用。

第八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發生爭議時,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調

(1)提交贛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1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14

接受服務者(甲方):

提供服務者(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為使合同內容具體明確,請在本合同及附件有關條款中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本合同各項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圖片説明。

第一條服務時間、地點

婚禮儀式舉行時間:年月日時分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市區路號

第二條服務項目及報酬

總服務費用(未税價)為人民幣元(大寫),其中各分項目(內容見附件)及相應報酬如下:

花藝會場佈置元(大寫)

化粧服務元(大寫)

紀實攝影元(大寫)

紀實攝像元(大寫)

司儀服務元(大寫)

第三條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第一期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即元;第二期20_年5月29日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即元。

第四條服務原則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服務項目。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2日內支付。若在催告日截止時,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支付第二期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且不退還第一期已支付之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選擇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本項選擇亦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應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簽署具體日期。如雙方另有協議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內容。

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與上述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為準;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另行簽訂的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15

接受服務者(甲方):

提供服務者(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為使合同內容具體明確,請在本合同及附件有關條款中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本合同各項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圖片説明。

第一條 服務時間、地點

婚禮儀式舉行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 路 號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報酬

總服務費用(未税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各分項目(內容見附件)及相應報酬如下:

□花藝會場佈置 元 (大寫)

□化粧服務 元 (大寫)

□紀實攝影 元 (大寫)

□紀實攝像 元 (大寫)

□司儀服務 元 (大寫)

第三條 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第一期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即 元; 第二期 20xx 年 5月 29 日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即 元。

第四條 服務原則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服務項目。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 2 日內支付。若在催告日截止時,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支付第二期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且不退還第一期已支付之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 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選擇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本項選擇亦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禮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委託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情況: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婚禮拍攝服務,全程(一天) .服務時間20 年 月 日

一、 甲方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並按時支付所有款項。

二、 乙方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婚禮,提供攝影____名和攝像____名

(2)負責全部後期製作,內容包括: 攝像:精剪版5分鐘和全過程

攝影:精處理30張照片

(3)交付甲方成品包括: 攝像DVD光碟版兩份和照片一份

(4)應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服務項目。

三、 交付時間:

自拍攝完成之日起到交付成品時間一般為30個工作日

四 服務報酬 總服務報酬為人民幣 :

服務報酬支付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支付________作為定金,餘款_______於拍攝當日付清。甲方無法履行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可將本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該轉讓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雙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補充內容:

五、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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