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服務合同 >

會議配套服務合同(通用3篇)

會議配套服務合同(通用3篇)

會議配套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會議配套服務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召開“ ”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定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設備租賃、用餐、住宿等)。

2.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59500元(大寫:伍萬玖仟伍百元整)

3.甲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為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信息(如技術祕密、客户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為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其他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授權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北京_____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議配套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召開“ ”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定於 年 月 日為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設備租賃、用餐、住宿等)。

2. 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 元 (大寫: 元整)

3.甲方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發生為準)。 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為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信息(如技術祕密、客户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為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權代表: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會議配套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召開“ ”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定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甲方組織本次會議。並提供相關的配套服務(包含會議代表的接送、會議室租賃、會議設備租賃、用餐、住宿等)。

2. 甲方向乙方支付會議組織服務費用共計: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元整)

3.甲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會議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實際發生為準)。 乙方在有效期限內安排好會議所需的全套服務,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務內容執行的,視為合同已執行。

第三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對於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祕密信息(如技術祕密、客户資源等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並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財務顧問、審計機構、法律顧問提供或公開外,在未經對方同意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會公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原因單方面取消會議,視為違約,乙方無需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費用。

2、因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可於任何時間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蓋章後即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航空航天大學

授權代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fuwu/0zd7d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