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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施工合同(通用5篇)

實用施工合同(通用5篇)

實用施工合同 篇1

工程名稱:

實用施工合同(通用5篇)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價:萬元,其中土建:萬元,安裝: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份。

二、承包方:

l.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及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天(日曆天),自

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及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計人民幣萬元;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用實施,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後不進行驗收時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經辦建設銀行:建築管理部門:鑑(公)證機關:(蓋章)

(蓋章)(蓋章)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實用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築施工規範》及相關條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遊區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冰川靈佛旅遊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仙橋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築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範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築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説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x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後結算給乙方。

2、工程範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佈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20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範,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並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後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後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複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 00地面(現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後,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資料合格後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託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甲方審核批准後,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户單位:

開户銀行:銀行: 的帳户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衞生清理、安全保衞、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後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複檢,簽字確認複檢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佔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並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衞生管理等手續。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座標控制點,並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係。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並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係,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實用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通渭路國小田園農莊教育基地綠化施工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蘭州市城關區通渭路國小。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萬元(大寫)。(注: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3、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標準。

4、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乙方設計達到甲方認可後,儘快做出材料預算、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

5、工程款支付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施工結束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元,大寫:。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2)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3)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4)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1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甲方逾期違約金。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1、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施工合同 篇4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青年水電站防腐、制安工程施工項目

二、工程承包工作內容:

1.水電站整體設施防腐

2.水池防腐

3.梯子製作、安裝

4.腳手架搭設所需材料由乙方購置

5.所有操作人員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由乙方負責

三、技術要求:

1.本項目的防腐工程採用中華牌磁漆(底漆、面漆),去氧化層及打磨,拋光後,平面找平,噴底漆一遍,噴面漆兩遍。

2.平台及走梯按甲方要求及相關標準制作安裝。

3.技術方案按甲方要求施工。

四、工程地點:恆陽公司青年水電站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人工、主材、機械及腳手架搭拆的費用均在乙方承包範圍內)。包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綜合治理。

第三條 合同工期

6個月。

第四條 質量標準

1.乙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開展的各項施工工序均符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符合甲方創建文明施工的要求。

2.平台及走梯的製作及安裝標準符合國家、行業的規範、標準驗收要求。

3.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各項工作內容的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持有效上崗證,嚴格按規範、標準的要求進行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懸空作業的規定,確保安全施工,具體施工方案由乙方自行制定。

第五條 施工安全:乙方應自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

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包乾價:¥455000.00元(大寫:人民幣肆拾伍萬伍仟元整)

2.甲方追加除包乾以外的工作量按實際所發生的量進行結算

3.支付方式:

本施工合同採用總價包乾方式,待青年水電站防腐、制安項目全部完工,經甲方一次性驗收合格,扣除5%質保金後,其餘剩下部份於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承包款,正式發票按甲方財務部門的要求開具。

第七條 質量保證期及保證金

本工程質量保質期為 壹 年,預留質保金為合同總價款的5% (即¥22750.00元),質保期滿後甲方在14天內將質保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現場管理和安全生產

1.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擬定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核批准後嚴格執行,並與甲方安全生產部簽訂安全協議,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乙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計劃進度、材料供應要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用於材料搬運過程中使用的工機具等由乙方負責,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款中,乙方保證使用需要。其他安裝中的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整個製作、安裝過程乙方需有專人到現場全程監督、指導、指揮。

4.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操作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

5.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保持現場整潔。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7.工程施工中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對原有設施、建構築物必須採取保護措施,對施工中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完全賠償。

8.乙方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設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質量保修

1.工程保修期:保修期為1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責任

(1)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在保修期內屬乙方責任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限內負責無償予以修復。

(2)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致保修範圍內的項目在保修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質量保脩金的確定

本項目工程約定工程質量保脩金為合同最終結算總價的5% 。

4.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質量保修期滿一年,經甲方確認使用過程中該工程無任何施工質量問題,甲方於14個工作日內將質量保證金無息返還乙方。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簽訂的安全協議及其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屬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施工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浙江省地方標準《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酷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峻)交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七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簽章)乙方:(簽章)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

標籤: 施工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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