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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精選3篇)

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精選3篇)

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 篇1

甲方和乙方就自籌編制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精選3篇)

一、甲方受乙方委託為自籌編制人員辦理委託人事代理的有關事宜。

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辦理自籌編制人員的接收,聯繫及辦理委託人事代理、社會險的有關手續和事宜。接到乙方與自籌編制人員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按規定辦理自籌編制人員轉回代理機構的手續。

2、根據代理機構授權管理自籌編制人員人事檔案關係,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未有乙方的書面通知或介紹信,甲方不得應自籌編制人員個人要求出具有關證明或介紹信。

3、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並向代理機構繳納。

4、不負責自籌編制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社會_____、養老等費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自籌編制人員的日常管理。

2、乙方應統一對甲方辦理委託有關事宜。自籌編制人員個人到甲方辦理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出具證明或介紹信。

3、聘用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於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出具考核鑑定及人事歸檔材料,結清自籌編制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及社會_____費等。自籌編制人員應於20日內持書面通知到甲方辦理轉代理機構手續,無故不辦或逾期的,甲方將其轉代理機構,乙方與甲方保留對自籌編制人員違約責任追究的權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自籌編制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每人_________元/月(隨標準提高增加)。逾期不繳視為滯納,按日加收3‰-5‰的滯納費。

5、乙方與自籌編制人員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辦理有關手續,並於合同期滿_________日前將續簽合同報甲方一份。逾期不報視為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將自籌編制人員關係轉代理機構。

6、負責自籌編制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按乙方規定)、社會_____(單位承擔部分)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負責未實行人事代理和未實行養老_____人員的退休費及其他費用。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 篇2

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

甲方和乙方就自籌編制人員實行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託為自籌編制人員辦理委託人事代理的有關事宜。

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辦理自籌編制人員的接收,聯繫及辦理委託人事代理、社會險的有關手續和事宜。接到乙方與自籌編制人員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按規定辦理自籌編制人員轉回代理機構的手續。

2、根據代理機構授權管理自籌編制人員人事檔案關係,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未有乙方的書面通知或介紹信,甲方不得應自籌編制人員個人要求出具有關證明或介紹信。

3、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並向代理機構繳納。

4、不負責自籌編制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社會_____、養老等費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負責自籌編制人員的日常管理。

2、乙方應統一對甲方辦理委託有關事宜。自籌編制人員個人到甲方辦理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出具證明或介紹信。

3、聘用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於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出具考核鑑定及人事歸檔材料,結清自籌編制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及社會_____費等。自籌編制人員應於20日內持書面通知到甲方辦理轉代理機構手續,無故不辦或逾期的,甲方將其轉代理機構,乙方與甲方保留對自籌編制人員違約責任追究的權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自籌編制人員管理服務和人事代理費每人_________元/月(隨標準提高增加)。逾期不繳視為滯納,按日加收3‰-5‰的滯納費。

5、乙方與自籌編制人員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辦理有關手續,並於合同期滿_________日前將續簽合同報甲方一份。逾期不報視為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將自籌編制人員關係轉代理機構。

6、負責自籌編制人員工資、勞保、福利、醫療(按乙方規定)、社會_____(單位承擔部分)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負責未實行人事代理和未實行養老_____人員的退休費及其他費用。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籌編制人員人事代理協議 篇3

甲方:中國成都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委託人事代理的員工(以下簡稱“委託代理人員”)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務:

1.人事代理基礎服務:(代理服務費按每人每月20元計收)

辦理人事檔案接轉手續;保管和整理人事檔案;接收補充的人事檔案零散材料並歸檔;提供人事檔案查閲;根據人事檔案記載內容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和相應手續;為接收滿一年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辦理轉正定級手續;為符合保留身份員工保留原有身份,確定檔案工資,辦理人事關係調動手續;為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的已婚人員代辦《計劃生育服務證》、《獨生子女證》,提供相關服務。

2.人事代理選擇服務:(請在以下需要委託代理事項前的□內劃“√”):

①辦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手續(初級50元、中級120元、高級150元,均不含評審費);

②辦理外地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接收、入户手續(每人次300元);

③辦理人才引進(即:學歷、職稱入户,每人次300元);

④户口關係託管(每人次150元);

⑤人事檔案掃描等數據加工服務(另行協商);

⑥建立電子圖像檔案,並提供遠程閲檔(另行協商)。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須以單位的名義與甲方聯繫辦理上述人事代理服務的相關事宜,甲方不接受乙方員工以個人名義聯繫辦理。

三、甲方以實際提供上述人事代理服務項目的人數、月數或人次作為計費事實依據。按月計費的,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

四、本合同期限首籤最短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若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期限將自動逐年延續。

五、甲方義務:

1.維護乙方合法利益,在無乙方單位介紹信(或授權)時,不得應乙方指定經辦人員以外的人員要求,提供乙方委託的人事代理相關服務。

2.除依據法律規定接受查詢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對外提供委託代理人員的有關情況。

3.妥善保管委託代理人員人事檔案,確保檔案材料的安全。

4.及時將乙方移送的應歸檔材料歸入委託代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5.向乙方提供方便的業務辦理、業務諮詢和代理費用繳納情況查詢渠道

6.在費用結算日前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本期人事代理應結算的費用清單。

六、乙方義務:

1.在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提供註冊登記之《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書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非法人機構需同時提供法人授權書)。

合同期內註冊登記內容如有變更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變更依據。

2.指定專人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繫,辦理相關事宜。

3.向甲方如實提供委託代理人員的基本情況,填寫《成都市流動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並加蓋單位印章,並在發生變化後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按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相關的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5.及時將新形成的應歸入委託代理人員人事檔案的材料移交甲方審核歸檔。

6.委託代理人員增加時,需向甲方出具《委託代理人員增加通知》和已與委託代理人員建立聘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材料;委託代理人員減少時,需向甲方出具《委託代理人員減少通知》及變更、解除或終止委託代理人員聘用關係或勞動關係書面證明材料及乙方出具的相關人員現實表現和工作情況的鑑定材料。

7.乙方解除或終止委託代理人員聘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除乙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該委託代理人員檔案繼續由乙方委託甲方保管外,乙方應在與委託代理人員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委託代理人員其人事檔案存放於甲方的事實,要求其在10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轉存或轉移手續。

乙方應將能證明其已履行上述告知義務的書面材料原件提供給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證明材料且委託代理人員未及時辦理檔案轉存或轉移手續所產生的人事代理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8.根據合同約定的人事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結算方式、結算時間支付人事代理費用。 七、根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乙方以下列第種方式按(月、季、年)結算,乙方應於日前到甲方結算付費。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務費元/人、月,申辦“人事代理選擇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務費,其中:“人事代理基礎服務”根據委託管理的人數按月計算,“人事代理選擇服務”以實際提供服務人次計算。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

九、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須對本合同內容進行相應變更的,雙方協商變更合同。如因國家法律、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合同,但須提前15日通知對方。

十、乙方未按人事代理服務的需要和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等材料,不配合甲方業務辦理,經甲方催告仍未改進的,或因乙方原因超過合同約定結算日滿12個月仍未結清費用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10個工作日內將尚未結清的相關費用全額支付甲方。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為委託代理人員按以下第種方式辦理單位代理終止手續:

1.乙方提供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調檔函,甲方按規定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2.檔案由甲方繼續保管,乙方告知委託代理人員10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轉存手續。

乙方選擇以上第1種方式的,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約定時間或方式為原委託代理人員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的,保存人事檔案費用由乙方按月統一支付給甲方。

乙方選擇以上第2種方式的,應將能夠證明乙方已履行告知義務的書面材料原件提供給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證明材料且委託代理人員未及時辦理檔案轉存或轉移手續所產生的人事代理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乙方及委託代理人員信息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甲方,或乙方未按人事代理業務辦理需要提供相關材料,不履行相關手續等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的,從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應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十四、甲方與乙方及委託代理人員不存在本合同約定的代理範圍外的其他關係,甲方不承擔委託代理人員的就業、工資、福利待遇、傷病殘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責任。乙方及委託代理人員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活動。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乙方申明: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仔細閲讀過本合同條款,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內容和了解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中國成都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乙方(蓋章):

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蓋章)

負責人(簽字):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028-62811133 聯繫電話:

郵箱: 郵箱:

聯繫地址:成都市寧夏街136號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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