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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合同集合(通用20篇)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通用20篇)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通用20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公開課及內訓招生協辦方,進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權書(見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學員及意向客户,由甲方進行跟進處理(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客户諮詢及跟進工作)對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協議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的本協議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於本協議期及之後一年內產生的成交,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4、甲方須按本協議第六條及第七條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業績相應的佣金;

計算公式:乙方代理業績所產生的實際成交總金額x項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雙方確定項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開課為___% , 內訓為___% (若有其它特殊情況,請在本協議列出)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互聯網招生系統帳户,由甲方自助進行招生信息的發佈及維護。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統中發佈的招生信息,須為符合本協議之項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本協議合作項目,並對產生的業績根據本協議收取佣金。甲方培訓公開課如有延期情況,應在確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中止發佈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負責將客户報名及諮詢信息記錄於甲方招生系統帳户、或以電話及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定期查詢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中記錄的報名及諮詢信息,對報名或諮詢的客户及時進行跟進,並於乙方招生系統如實記錄每客户跟進情況。

7、對於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客户,甲方應於開課後三個工作日內於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進行準確記錄,並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收佣金,同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凍結甲方招生系統帳户,並停止對甲方招生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

8、甲方須於每客户成交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憑證日期為準),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滯納金。如甲方延遲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過30工作日,乙方有權向甲方另外索賠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違約金,並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如發生甲方遺漏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客户的情況,甲方須按本協議相應條款支付相應乙方佣金,並另外向乙方支付相應乙方佣金的一倍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9、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户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如甲乙雙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複或衝突情況,除甲方可提供確切書面證明外,均應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甲方不得在乙方網站發佈虛假信息,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由此引起的糾紛,甲方負全責。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10、如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附件形式補籤。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代理招生授權書

(填寫甲方單位名稱)授權______市______顧問有限公司作為招生代理,進行(填寫招生合作項目名稱)工作。

特此授權 (填寫甲方單位名稱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單位法人簽章)

授權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20xx) 第(01602)號委託代理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自願解除合同,並達成以下合意:

1.乙方終止代理甲方與的糾紛,乙方不再承擔原委託合同中的代理義務;

2.乙方應當退還甲方所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3.乙方應配合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

4.甲方應當出具收到訴訟費退款的.收據;

5.甲方自收到訴訟費用之日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乙方不再因委託合同而對乙方承擔任何義務;

6.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師: 乙方主管: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3

合同編號:GHE12-Y50

貴州貴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口葡萄酒銷售協議

甲方: 貴州貴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網上商城: 貴航酒類專營店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甲方中國代理的原裝進口葡萄酒系列產品。以下是甲乙雙方在今後合作過程中所遵守的細則。

1、甲方在本協議期內向乙方推薦甲方在中國市場上所代理的進口葡萄酒系列產品,根據乙方的需求甲方將按市級經銷商的供貨價為乙方提供相關產品(見附件),乙方首單訂貨量為 萬元,全年進貨不低於 萬元。

2、所有產品價格為含税價,但不包含運費和保險。

3、由於匯率的影響,進口葡萄酒在市場上的供貨價格波動較大,所以甲方在接到廠家調價通知以後,將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調整進貨及零售價格,甲方保留修訂價格和產品品種的權利(乙方進貨前報價為最終成交價)。

4、 庫存管理:

A、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需維持產品的合理庫存,以滿足店內產品的陳列。

B、 妥善儲藏,理想温度:10—15攝氏度,温度恆定很重要。遠離熱源。

濕度:80—90%。濕度太高會損壞紙箱和標籤,軟木塞也容易生

甲蟲。甲蟲寄身於軟木塞,最終使酒變質。另一方面,如果空氣

太乾燥,軟木塞的頂部就會變幹,長期藏釀的酒便會出現問題。

光線:酒瓶要避免強光照射,尤其紫外線會使酒早熟。因此儲存

酒的地方應保持黑暗。

穩定性:為保持軟木塞濕潤,酒瓶應水平放置(或按照外包裝箱

的指示標誌)。軟木塞乾燥了便會萎縮,密封效果會降低,空氣會

進入瓶中,從而引起葡萄酒的氧化。

C、為保證合理的庫存及葡萄酒的妥善儲藏,甲方將定期巡視乙方的倉庫,檢查

庫存量及儲藏條件,以確保不影響庫户服務。

5、 相關促銷和廣告宣傳:

A、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將不定期推出活動,並幫助乙方利用相應促銷工具進行宣傳;乙方同意並接受其在甲方擬訂的相關媒體及公共場所使用乙方公司名稱、店面圖樣等為產品宣傳及促銷。

B、 根據乙方的進貨情況,甲方將不定期的提供部分免費促銷贈品的支持,並可以按成本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專用促銷品及葡萄酒酒單的製作。

6、 產品經銷權與區域:

A、甲方指定乙方作為甲方在中國地區代理的葡萄酒系列產品的`級經銷商。在甲方指定的地區及區域進行銷售。

B、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將甲方給予乙方的經銷權轉讓或變相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發展其他地區分銷商。

C、甲方指定乙方作為 指定了區域代理商的地區及區域進行銷售,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7、乙方負責處理客户的任何關於葡萄酒變質的投訴。對於確已變質的葡萄酒,乙方應予以妥善保存,並在當天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關於葡萄酒變質的通知後的一天內至乙方處對該瓶葡萄酒再次予以確認。如果經確認葡萄酒確實變質的,乙方可以退換貨物,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因運輸過程中產生貨物破損的情況,乙方必須在收貨簽字確認時註明有關破損信息,並將貨物退還甲方,或請甲方協助換貨。如果未在書面簽收記錄上註明破損情況,甲方將無法退貨或換貨。

9、結算方式及發貨:

a.支付方式:電匯、網銀。

收款人:貴州貴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開户行名稱:中行貴陽市甲秀支行。

賬號:

b.乙方簽訂合同後先將全額貨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户中,乙方不得把款項打入業務人員或其它人員帳户,否則視為乙方支付錯誤,未向甲方付款,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於3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事宜.

甲方承諾:

1、如果乙方有自己的客户羣體,需要由甲方直接將貨物送到乙方客户手裏,發票由甲方直接開給乙方客户,必須採用款到發貨的原則,在甲方收到貨款的3日內將貨物發出,並開具發票給乙方客户。

2、甲方按照乙方客户銷售量和銷售額做出結算清單,以經銷商價格為結算依據,給予乙方做結算,在扣除瞭如下相關税費(增值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費、價格調節税、印花税等)後以產品的形式返還給乙方的公司。

3、甲方為乙方客户建立客户檔案,凡是乙方推薦的客户,都按照乙方確認的報價報給客户。

4、在協議期內,凡經過乙方銷售登記備案的乙方客户,甲方承諾不向乙方客户直接報價和銷售,同時有義務對乙方客户銷售細節和資料進行保密,如有違反,甲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承諾:

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儘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最低零售價格之上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調整發價,如有以上現象發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的合作。 其他:

如乙方購買或銷售其他不明來源的不屬於甲方所代理的產品;甲方將不再負責乙方所銷售產品的質量等任何問題。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單方面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乙方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賠償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內容為最高保密,雙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在雙方合作期間,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在合作期間,出現其他的所需條款,在將來的合作協議中不斷的完善和補充。

備註: 1、乙方在將來的銷售工作中必須向客户提供正規發票,否則由此引起的 任何責任和賠償與甲方無關,乙方全權負責。

2、乙方在對經銷區域內的甲方老客户進行服務工作中,不得對甲方老客

户銷售任何葡萄酒(含進口和國產),如有以上情況發生,甲方將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該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合同到期後,乙方完成全年銷售任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4

代理採購合同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費科目: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設備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 ),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 ( 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 價金額原產地合計金額:(大寫) (¥: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合同金額: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户(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後( )天內交貨。

[第六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甲方的責任與義務: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並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後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後,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後,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税申請表蓋章後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並負責提供免税證明材料、申請免税報告。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並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税,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 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同意拒絕收貨並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覆,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合同附件:甲方:湖南大學乙方: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項目負責人簽字:年 月 日地址:長沙嶽麓山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郵編:郵編:開户行:開户行:賬號:賬號: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5

以下簡稱甲方和乙方。

甲乙雙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寶”縣級代理一事,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誠信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

一、代理條件

11、乙方必須是合法的獨立運營的公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區擁有良好的地政關係和高效獨立的運營團隊。

3、擁有獨立、充足的項目資金,同時對珠寶行業有着濃厚的興趣。

4、乙方在所代理區域的縣級城市,擁有使用面積大於100平米的珠寶飾品展廳,作為獨立運作“金大福”項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後,向甲方申請獲取“金大福珠寶”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餘干縣代理經銷權,自願接受甲方經營理念,認同並服從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

2、甲方授權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開辦“金大福珠寶”產品縣級代理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期內,甲方授權乙方以該區域“金大福珠寶”產品代理的形式授權地址經營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寶系列產品,經營方式為批發。並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加盟條件,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的一切經營行為提出意見,乙方應按照意見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慮。甲方保有對乙方提出經營方向性意見並監督執行的權利。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權證書,以及乙方認為對乙方經營有用的相關證書、牌匾的復件。

(4).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證乙方的經營權益。必須按照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及與乙方的區域保護約定限額加盟,(即:縣級代理商該區域只此一家,不再發展其他代理商),否則視為甲方違約。2(5)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的客户直接聯繫甲方併成功加盟的也視同乙方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內的所有產品只能銷售給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內購買任何產品。

(2).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必須與甲方簽訂加盟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實行一店一簽,並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權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任何第三者簽訂金大福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對金大福商標進行使用及處臵。

(3).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簽約前按每店每年付給甲方品牌使用費貳萬元(此收費標準執行時間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後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經營的珠寶首飾產品必須要在甲方認可的生產廠家(公司)進貨,並保證所有產品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的規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餘干縣區域內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權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內購貨,具體購貨指標由乙方與加盟商自行約定後報給甲方,由甲方把具體的購貨指標寫進加盟合同的相關條款中。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對其所發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購物的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並對消費者的投訴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店鋪所銷售產品,必須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標籤統一製作並打印標籤。打印標籤費用按以下標準由乙方統一收取:

黃金首飾每克按國際行情另加工費計算。

以上所收取款項由甲、乙雙方按各佔50%分成,每月1日對帳一次,每半年結算一次。

(8).加盟商所經營的“金大福”店鋪,必須由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設計及裝修,具體由乙方或加盟商與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聯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裝用品(包括但不限於:首飾盒、手提袋、質量保證單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樣品,乙方統一製作後配送給加盟商使用,並收取合理費用,單價需報甲方備案。

3、雙方約定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授權給乙方在授權地址內使用甲方所擁有的“金大福”商標、標識、外觀設計、vi形象系統、產品標籤、門店招牌等知識產權產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在授權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識產權產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標製作(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單、名片等)廣告宣傳用品需報甲方批准,並把樣品報送甲方備案。

(2). 金大福商標:是指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註冊商標編號為 ,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註冊商標註冊號為 ,其商標標識分別為:

註冊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3). 授權經營範圍:鑽石鑲嵌、紅藍寶石鑲嵌、翡翠a貨、黃金、鉑金、18k金、鈀金等飾品的批發。乙方不得銷售授權經營範圍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以獨立開辦公司經營“金大福珠寶”相關產品並獲得該區域代理權的形式經營,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傭、承保關係,獨自承擔經營中的債權債務。

(5).在經營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開展相關活動,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積極配合,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或代理區域內的加盟商需要使用電腦銷售軟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並收取費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條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1).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但應該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及時清算對甲方以及其他關係者的債權債務問題.

(2).在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或因消費者投訴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

(3).末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特許經營權發放或轉讓給其他經營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產、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權及控制權發生重大變化。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後,乙方未及時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標、徽記以及合同相關的行使權利。

五、違約責任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公司形象牆製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牆製作的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牆製作的'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費及付款方式:

服務費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付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服務總費用______mf_mf_%),餘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在完工當日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期合同款之日起設計形象牆方案,如甲方對設計方案不滿意乙方退還甲方所收款項。

五、乙方在甲方對方案認可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工作。

六、完工後當日內,甲方如未對工程提出質量問題,乙方視為驗收合格。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應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之日停止違約行為,並在________日內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訴諸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

1、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並經________省司法廳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聘請乙方__________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後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代理此糾紛。

二、代理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_______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代理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原告或反訴人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或為代理案件做了實質準備工作,而甲方撤訴的。

(4)案件在庭前通過調解、和解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3、費用匯入銀行:

乙方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除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以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七、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通知及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3、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至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提供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以資雙方自覺遵守。

一、乙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服務,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二、服務代理的範圍

1、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獨家服務代理商,為該區域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

2、負責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務的跟蹤服務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訴和非訴訟活動)。

3、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理期限屆滿,合同即終止。如需續約,重新簽訂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確保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政策,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2、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向客户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時,應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聲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損失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保證作相應賠償。

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繫依據,如乙方的電子郵件、電話、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4、在服務中,乙方可以對甲方未在產品技術培訓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向甲方提出技術支持請求,並提供相關説明。

5、乙方可免費獲得甲方所印製的相關產品簡介,使用説明書等宣傳數據及甲方統一發放的其它數據。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回饋用户使用情況等信息,以便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工作進行跟蹤、考核和指導,有權調停乙方與客户之間發生的矛盾和糾紛。

2、甲方有權在雙方協商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服務內容進行調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報價及所在地區客户及產品分佈數據。

4、甲方有義務免費為乙方培訓工程、技術人員,乙方須有人員到甲方的技術部門進行全面的技術培訓,乙方人員的食宿與交通費用自理,但甲方可以為乙方人員的食宿提供方便。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遠程電話或網絡在線技術支持。

五、代理費用及結算

1、甲方就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按月向乙方給付代理服務費,具體為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幣。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於每月_____日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户,乙方當月提供收款憑證寄予甲方。

2、乙方因操作本項目而發生的人員工資、辦公費、諮詢費、公關費、税費等相關費用均已包含在內,不再另行計算。

六、保密

雙方據此項目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文件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公開。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8、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八、違約及爭議解決

1、協議生效之日起,如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違約金按違約總值的_______%計算。賠償金的賠償範圍,包括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守約方預期可以得的經營利潤和因索賠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2、若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問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解決。

九、附則

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3 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4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 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 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編號管理其代客户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户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編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編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7 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編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發生其他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8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域名及虛擬主機續費,乙方將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續費事宜,但這並不意味着乙方負有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造成域名被刪除、虛擬主機被關閉或數據庫被刪除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2.9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10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在線實時註冊系統註冊服務,並盡力使該註冊系統有效運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後的各種信息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 乙方為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免費培訓,主要地點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3.8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9 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10 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3 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户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4 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5 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__次,每次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6.付款/結算方式

6.1 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資金限額是_________元人民幣,此筆費用屬預付款性質,甲方之後發生的業務費用可以逐筆從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實際收到甲方款項後的根據實際金額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僅供域名及空間相關服務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還。

6.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説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泉州市德晟恆利智能數碼節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經協商達成一致,簽定本合同,由雙方共同恪守履行協議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為“數碼節電器 ” 地區銷售總代理商,該總代理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轉讓性。甲方對“數碼節電器 ”產品的質量負責。

第二條 乙方應積極做好“數碼節電器 ”的品牌推廣、銷售宣傳等工作,同時做好銷售網絡的`維護工作。

第三條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應商,乙方不得通過任何形式和渠道從第三方進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在的總代理權,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為簽約地區“數碼節電器 ”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該區域內發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條 乙方向非代理區域越權竄貨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甲方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並且以電話、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區域有價格制訂權。甲方要為乙方進行價格保密。乙方嚴禁在電子商務網站(如淘寶網、易趣網)標價銷售本產品,造成竄貨以及影響公司市場價格策略,如有違約事實,取消代理資格。

第六條 甲乙雙方本着利益原則,乙方在所經營區域內發現非甲方供貨的“數碼節電器 ”產品,乙方須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運作方案及產品相關技術支持,售後服務。廣告宣傳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何廣告費用。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相關宣傳資料(彩頁、海報、展架)。

第八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統一的營銷標準和政策經營,乙方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場反饋信息和數據,維護“數碼節電器 ”產品在市場的統一形象、統一的業務管理,乙方要積極配合並協調甲方整體的營銷戰略。

第九條 “數碼節電器 ”產品供貨價格為每台 元人民幣,甲方收到乙方匯款或者現金,三天內發貨給乙方,甲方發貨到乙方所指定收貨地點。一次性提貨500台或500台以上數量,運費由甲方負責。對於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電、水災、戰爭等)造成貨物延誤,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 代理權期限為一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十一條 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一年包換新品(人為因素損壞除外),對於問題產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發到甲方公司更換。甲方嚴格按照保修卡內容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簽訂之後,乙方在必須提貨付款後合同自動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動終止,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甲乙雙方續簽合同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一個月內完成。

第十三條 雙方發生糾紛應該積極協商、合理解決問題,對於無法協商解決時,可向仲裁部門提請仲裁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如有不盡完善之處,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峻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20__年 月 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代理出租房屋坐落於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面積:_______㎡,出租意向價格:________元㎡/天或_________元/月(按實際成交價格為準)。

2、該物業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確保向乙方提供的該物業詳細信息真實有效,積極配合接洽乙方介紹的客户。

4、該物業租賃成功,由乙方負責辦理簽署正式房屋租賃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按壹個月租金計算,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5、代理期內,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賃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而與第三方完成租賃交易的,都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該物業實際代理服務費的貳倍,同時本協議終止。

6、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承租方違約並已預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將其依法沒收定金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代理服務費。

7、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定租房協議並支付租房定金後,甲方違約的,甲方仍須按該房屋半個月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8、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條款,自願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全部法律責任。

9、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xx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户;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説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户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説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祕密的義務。

b、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説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受委託方: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86號金成商務樓。

法定代理人:劉蘭玉,男,該所主任。

委託代理人: 該所律師。

甲方因與 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

一案 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 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

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 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為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 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合同範本《風險代理合同範本》。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判決書確定數額的 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為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

金數額的 %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為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 % 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 %支付。

3、乙方在代為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 % 的.金額為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 % 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為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

甲方提供 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 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 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紀聯合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南京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新景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於x年x月雙方簽訂的'《代理銷售合同》(下簡稱“銷售代理合同”),並達成終止解約協議如下:

一、代理佣金結算

甲乙雙方確認,截止到x年x月x日乙方累計完成簽約x套,另有x套認購和x套認籌。

1、代理佣金賬目情況

1) 已簽約部分代理佣金:

詳見附件1:

2)未簽約部分業績

詳見附件2:

2、相關費用結算原則:

1)凡x月x日前成功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到位、有購房資格證且按揭貸款資料齊全:

A、甲方於x年x月x日前支付乙方已回籠部分代理佣金共計: (x *點數) = x元

B、未回籠部分佣金結算,支付時間為x月x日;甲方於x年x月x日前支付乙方已簽約剩餘部分代理佣金:x元;

2)凡x月x日前成功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有相關資料不

全的在資料齊全當月月底結算;

3)凡認購未籤及認籌客户在成功銷售(簽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購房資格證明且按揭貸款資料齊全即為成功銷售)當月月底結算全部佣金;

二、相關合同、客户資料、銷售物料交接:

附件1:已籤合同佣金結算清單

附件2:認購未籤及認籌清單

附件3:x項目相關銷售合同清單

附件4:x項目客户資料清單

附件5:x項目銷售物料清單

附件6:辦公設施交接清單表

附件7:工作服結算清單表

三、關於交接事宜

1、甲方確認,乙方已於x年x月x日與甲方指定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進行工作交接,完整移交全部資料並將乙方銷售人員全部撤出銷售案場。

2、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之間的銷售代理合同終止,終止日期為本協議簽訂之日。

3、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本協議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外,雙方之間的銷售代理合同權利義務已結清,乙方不再承擔任何關於項目銷售的相關責任與義務,對此甲方無任何爭議。

4、甲乙雙方約定:自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所有派駐甲方案場人

員不得做有損甲方品牌及利益事宜,若發生甲方有權保留主張的權利。

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南京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時間:

乙方: 南京新景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時間: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使雙方共享品牌經營的優勢,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細則如下:

一.代理區域及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或法人經營單位,合同期內在市(不含隸屬行政城市)範圍內,發展經營及管理“媽媽屋”孕婦裝專營店(以下簡稱專營店),使用相關的VI系統形象(VI系統圖案另附),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相應產品。

2.代理經營統一模式為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的相關法律責任和義務。

3.乙方發展經營的專營店裏,所銷售的孕婦裝產品陳列數量,甲方提供的“媽媽屋”品牌不得低於60%。

4.在代理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代理同類型其他商標產品,也不得自行生產或加工同類型產品。

二.授權期限

1.限原則上為兩年,即從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規定的`保底量後,辦理過延續手續後,本合同可自行延續一年,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提供招商資料及《專營店營運手冊》,同時對乙方的經營進行指導和幫助,並對乙方管理人員(含市場人員、倉管人員、營業店長)給予培訓及實習機會,乙方來甲方公司培訓總人數在2人以內,時間不超過3天,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匯款、支票到帳之日起)3日內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授權乙方後,在該市範圍內不得再授權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貨,並有義務維護該區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竄貨衝擊,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銷售證件給乙方,以便乙方順利銷售,並免費提供相應的店面(專櫃)形象設計支持及部分宣傳用品、輔助用品(指裝修效果圖、燈箱片、品牌畫、促銷POP、廣告氣球、手提袋、授權銘牌等),另在適當的時期發佈整體形象廣告宣傳支持或促銷活動,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認同甲方的企業和經營理念,在發展專營店過程中及標誌使用上,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導,必須使用甲方相關的VI系統形象(VI系統圖案另附),嚴格執行公司的各種指導性通知和規定,乙方發展專營店必須按照公司要求統一裝修風格、統一管理服務標準、統一價格管理、統一策劃和促銷活動。誠實、守信、合法經營,以確保品牌形象不受損害。

6.乙方必須年銷售甲方所提供產品不低於萬元(以甲方全國統一零售價的

?折為準,不含税),以下簡稱保底量。

7.乙方須向甲方交納 元保證金(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結清貨款無誤後,無息退還),在本合同簽訂七日內乙方匯款,以後每次進貨必須貨款兩清,款到發貨,不得拖欠。

8。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價格政策銷售產品,不得惡意降價,擾亂市暢?不得損害“媽媽屋”品牌形象。

四.配、換貨制度

1.乙方配購貨時,執行款到發貨的原則,如因資金臨時週轉不暢,在徵得本公司同意後,可享受7天的貨款信用額使用權,其信用額最高為合同保證金的50%,如7日內信用款沒打到公司,公司將按每天0.3%收取滯納金,以後不再享受此項權利。

2. 乙方每次購貨時,必須有書面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作為憑證,同時乙方每次在收到貨品後,必須在48小時內將貨品簽收回執單傳真給甲方,予以確定。

3.遇到以下三種情況時,甲方不能保證100%供貨:A 少量試銷產品及淘汰產品B 極度暢銷產品C 銷售極差產品。

4.乙方申請換貨時,必須開出貨品清單傳真或電子郵件電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換貨託運手續,若擅自換貨,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貨品丟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5.凡換貨產品,以防必須保證不影響二次銷售(在同季節內,未水洗、未出樣、無污點、破損以及商標完整),否則不予調換,另對包裝不齊整或缺少的換貨產品,甲方加收3%的損耗費。

6.調貨時間按照甲方統一規定:A 公司配貨:40日內(以甲方發貨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貨品之日止)100%調換?B乙方自行選定產品:同一季節內20%調貨?C過季產品:不能超過年保底量的10%?D未按照甲方規定時間內調換的貨品,甲方視為乙方買斷?E調貨按現價執行。

7.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不予調貨,同時停止供貨。

8.該制度的解釋權在甲方,如因市場機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將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實際進貨價格)獎勵給乙方作為發展基金。

2.當合同期滿時,如雙方不再續約,則乙方必須先將該市一切有關原始資料移交給甲方,同時將不得在繼續使用“媽媽屋”的系統形象及繼續發展管理專營店,在甲方接管市場,並試運行30日後且無任何不良隱患時與10日內辦理清退手續。

3.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補充附件,有爭議部分按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出現異議而無法協商時,則由西安市仲裁委裁決。甲方保留對此合同中有爭議性條款及專業術語的解釋權。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兩份,簽字蓋章生效。

合同附則。

甲方: 乙方:

電話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6

合同編號:117698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託人向受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託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託人向受託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

(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託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託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託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餘費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託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

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本合同

第六條B方式委託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户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帳户

甲方在開設資金帳户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户。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帳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户卡和資金帳户卡。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帳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帳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七條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三十九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條所指情形發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8

合同編號:11785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銷售項目名稱及地址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銷售房屋為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受託銷售範圍

(一)乙方受託銷售範圍:

(二)乙方受託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3。按建築面積計價。

第四條委託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並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範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户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後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銷售計劃及進度

第七條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後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及結算方式、支付期限

(一)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及商品房交付期限。

(二)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商品房合同範本及物管合同;現房委託銷售的,還應提供《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三)提供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房屋分層平面圖、户型圖等銷售資料。

(四)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五)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代售房屋自行銷售或另行委託他人銷售。

第十一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開展銷售工作。

(二)按照合同規定的銷售價格、銷售計劃進行銷售代理。

(三)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

(四)如實向買受人介紹所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情況,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範圍進行宣傳。

(五)不得將代收的定金、房款等款項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乙一方或雙方有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代理銷售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對方或者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後____月內,所銷售的房屋少於應銷售房屋套數_____%的,甲方有權在____月屆滿之時,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未售出房屋的處理

如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受託銷售義務,未售出的`房屋,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處理:

(一)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價格購買;

(二)乙方將未售出房屋退還給甲方,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未售出房屋總售價_____%的違約金;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一)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樓層、户型定價銷售價格表

1、本合同文本為簽約使用文件。

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或省建設廳政策法規處(085X2717)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由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協商確定後在空格部位填寫。

5、本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白行劃斜線,以示刪除,未刪除的印刷文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6、在合同簽訂前,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原件)等資料。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___生化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拓展市場,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省___市(地)___產品的獨家經銷商。

一、經銷品種批准文號:______

零售價:____ 元/盒;_____ 批發價:___元/盒

開票價:____元/盒(現款現貨)

二、代理定額

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購銷甲方產品總額為______萬元,其中購銷進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數量:______數量:______數量:______

金額:______金額:______金額:______

乙方首批量根據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___件以上,期限為三個月,三個月後確實做過努力推廣,沒有打開市場的,甲方有權收回市場,產品在包裝沒有破損的前提下,甲方保證退貨。零風險經營。

三、供貨及結算方式

1.乙方首次進貨為___件(每件___盒)。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將首批貨款付給甲方。甲方收款3日內保證及時發貨(中鐵快運)。以後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將下月要貨計劃報給甲方,以便安排保證市場供應。

2.甲方按代理底價出具增值税發票及其他必要單據,若乙方另有需要,高於代理底價開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擔一次性運費及保險費,到站後的短途轉運費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發生破損,乙方應在收貨後及時向甲方提出異議,商討後取得一致意見。

四、優惠政策和支持辦法

1.為鼓勵和支持經銷商擴大產品銷售,甲方按照不同經銷商的購銷總額給予經銷商相應優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終返點(每年元月結算)具體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次年銷售回款總量按______%遞增,如達不到,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資格;

五、市場保證金及管理

1.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認可,乙方須在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代理保證金,逾期本合同自動失效。

2.市場保證金主要用於協議區域代理權的確認和市場規範運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竄貨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代理保證金',並取消其代理資格。

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無違規行為,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的代理保證金',不計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間,如發現有向所代理產品區域以外的區域竄貨(以箱號為準),甲方有權做相應的處罰或沒收乙方全部保證金,情節嚴重者取消其獨家代理資格,並可按進貨價格的8折給乙方退貨。

藥品經銷協議可由______市公證處進行公證或由______知名律師事務所進行合同見證,市場保證金可由公證處或律師事務所獨立保管,降低合作風險。

六、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和相應的質檢報告。

授權代理合同

甲方(授權方): 市 商企諮詢策劃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項目代理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甲方《新視野.互動仿真數碼演示平台》項目的代理。

二、乙方負責項目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甲方;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銷售費用及市場開發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項目報價,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報價向乙方收取費用(報價詳見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單後需向甲方提供詳盡製作信息,包括:製作內容、大小等準確數據,項目功能要求,項目設計要求等。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項目資料負責進行項目的'應用功能調研,系統方案設計,技術開發,安裝和調試。製作方案確定後,不得隨意改動,如確需改動,須在確定製作方案1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將視工程難度加收修改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與客户達成項目開發合同意向後,以乙方的名義同客户簽訂項目開發合同。授權期間,甲方不會主動獲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項目製作成果中,應允許甲方留下標識、網址等信息。

五、項目開發合同金額涉及的任何款項以銀行轉帳、現金和支票形式結算。

六、甲方在啟動項目開發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項不低於甲方應得款項的%。

七、在簽訂項目開發合同後,乙方應敦促客户在3日內支付第一部分款項;在項目完成,並在客户處調試成功後,乙方應敦促客户在3日內支付全部款項。剩餘款項未付清期間甲方擁有其產品的全部所有權;當甲方應收的款項全部到達甲方帳户後,其產品所有權歸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權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合同到期可協商續簽。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藥品代理合同

甲方:___生化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拓展市場,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省___市(地)___產品的獨家經銷商。

一、經銷品種

規格:______ 包裝:______ 批准文號:______

零售價:____ 元/盒;_____ 批發價:___元/盒

開票價:____元/盒(現款現貨)

二、代理定額

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購銷甲方產品總額為______萬元,其中購銷進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數量:______ 數量:______ 數量:______ 數量:______

金額:______ 金額:______ 金額:______ 金額:______

乙方首批量根據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___件以上,期限為三個月,三個月後確實做過努力推廣,沒有打開市場的,甲方有權收回市場,產品在包裝沒有破損的前提下,甲方保證退貨。零風險經營。

三、供貨及結算方式

1.乙方首次進貨為___件(每件___盒)。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將首批貨款付給甲方。甲方收款3日內保證及時發貨(中鐵快運)。以後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將下月要貨計劃報給甲方,以便安排保證市場供應。

2.甲方按代理底價出具增值税發票及其他必要單據,若乙方另有需要,高於代理底價開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擔一次性運費及保險費,到站後的短途轉運費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發生破損,乙方應在收貨後及時向甲方提出異議,商討後取得一致意見。

四、優惠政策和支持辦法

1.為鼓勵和支持經銷商擴大產品銷售,甲方按照不同經銷商的購銷總額給予經銷商相應優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終返點(每年元月結算)具體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次年銷售回款總量按______%遞增,如達不到,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資格;

五、市場保證金及管理

1.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認可,乙方須在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代理保證金,逾期本合同自動失效。

2.市場保證金主要用於協議區域代理權的確認和市場規範運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竄貨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代理保證金',並取消其代理資格。

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無違規行為,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的'代理保證金',不計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間,如發現有向所代理產品區域以外的區域竄貨(以箱號為準),甲方有權做相應的處罰或沒收乙方全部保證金,情節嚴重者取消其獨家代理資格,並可按進貨價格的8折給乙方退貨。

藥品經銷協議可由______市公證處進行公證或由______知名律師事務所進行合同見證,市場保證金可由公證處或律師事務所獨立保管,降低合作風險。

六、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和相應的質檢報告。

2.甲方應向乙方通報當地經銷商的分佈情況,不得向乙方以外單位提供等同或高於協議乙方的讓利和支持, 不得向乙方經銷地區以內單位或個人直接供應產品,若直供則銷售額劃歸協議乙方的經銷業績。

3.乙方根據市場實情,在全國統一零售價的原則下,積極維護甲方價格體系政策,不得亂價而影響全盤市場;

4.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標的情況下,享有優先續約權;

5.乙方不得以低於甲方開票價格進行批發或零售,一旦違背,甲方有權取消其相應資格及其優惠承諾,並有權進一步追究責任。

6.乙方須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產品的市場情況的信息反饋資料,並及時回籠貨款。否則,甲方將延遲放行下批產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銷售終端明細表(為防止經銷商竄貨,所以經銷商每月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去向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點)。

七、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因違約帶來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八、免責條款

因產品質量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確認非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種 損失,甲方概不退貨且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若因產品質量造成乙方退貨,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包裝完好無損。

九、其他

本合同屬雙方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協合同內容;乙方代理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在任何大眾媒體上做廣告宣傳,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情節嚴重者,甲方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確定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須在合同簽定日期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全額市場保證金,以取得所在地區獨家代理權,合同自首批進貨後生效。

3.雙方如有爭議,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達成一致。如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地區經理/業務代表(簽字):_

業務經理(簽字):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關於代理合同集合 篇20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寫入了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這既是對我國合同制度的一種創新,又是對我國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補充與完善。本文擬從對代理制度的不同設計的比較分析入手,提出對我國代理制度設計的一管之見。

一、我國原有代理制度簡介

我國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陸法的傳統。大陸法在代理制度中對於代理人、本人與第三人的關係上十分強調“名義”標準,並特別強調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須以本人的名義,這就是所謂的直接代理。而對於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稱,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僅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的活動就不能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代理,這種情況被稱為間接代理,在實踐中被稱為行紀。由此來對照我國的立法,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只規定了直接代理。《外貿代理暫行規定》中調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還有基本類似於大陸法上的間接代理(行紀)。但這一部門規章難以有效彌補我國的代理法律體系的不足,且適用範圍較窄,具有較強的部門保護主義色彩。

二、合同法對代理制度的改進與缺憾

合同法進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論框架。在委託合同一章中明確規定了委託人、受託人的權利義務,並以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及第二十二章構建了基本完善的間接代理法律體系。因此,以委託合同對代理關係中的內部關係加以調整,以民法通則中代理一節對代理的外部關係進行規定,並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紀合同對間接代理制度進行了明確,從而健全了我國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四百零三條的規定,可以説是對我國代理制度的一個較大的改進。該條之規定突破了大陸法僵化的間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態借鑑了英美不公開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認為,代理人與本人的行為並無差異,究竟是以誰的`名義訂立合同不能成為劃分代理的標準。相反,普通法從適應商業現實需求的立場出發,以由誰承擔合同責任為標準來對代理進行劃分,分為:1.由本人承擔責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擔責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開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們可以看出:第一種情形與大陸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種情形與間接代理類似。但在本人與第三人的關係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陸法認為,在間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當事人,則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當由其先為承受,而後再根據委託合同中的約定將權利、義務轉移給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請求,則須由代理人進行合同變更與轉讓,使本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後,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關請求。英美普通法系在這一問題上仍基於商業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簽訂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請求權,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訴。而作為介入權的必然結果,第三人如發現了本人的存在則享有選擇權,即可以在代理人與本人中挑選承擔合同責任的人,而一旦選定即不可更改。可見,普通法系的規定比大陸法系更有靈活性。

英美法的這一作法逐漸受到越來越多的青睞,《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已拋棄了大陸法系的“名義”標準,而更多地採用了英美法的觀點。且在第13條第2款規定,當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對本人義務的,本人可以對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權利;當代理人無法履行其對第三人的義務時,第三人發現了不公開的本人後,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從代理人那裏取得的權利。(這一款的規定是針對第13條第1款規定的不公開本人的代理)

我國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受託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對委託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第三人,受託人因此可以行使受託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很明顯,新合同法中對於委託合同的規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陸法系的限制,類似於英美法的不公開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條賦予當事人以介入權、選擇權時作出了比普通法更為嚴格的限制,即須有本人或第三人違約時,方可行使權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條的兩款規定雖然從形式上類似“不公開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實施上只是一種違約救濟制度,是以間接代理而獨立成為一種新型的代理種類。這一規定與《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的規定極為近似,都是作為一種救濟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約”規定得嚴,因為公約規定的介入權與選擇權的行使條件除第三人、本人單方違約外,還包括代理人違約、代理人破產發生履行不能及出現不可抗力、情事變更的情形,基本上將各種履行障礙均予以了概括。筆者認為,對選擇權和介入權的限制條件可作如下概括:

1.當代理人不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以至嚴重危及本人預期利益,經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無法向本人履約或基於其它原因而無法履約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對第三人的權利,但如果該權利的行使違反了合同中的默認或明示條件時除外。

2.當代理人未履行或無法履行其對第三人的義務時,第三人發現本人後,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代理人或本人作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但一經選定即不得變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專門規定了行紀合同。重點對行紀人不同於一般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做了規定:1.行紀人支出的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由其負擔;2.行紀人可以充當第三人,即進行自己代理,但必須買入時有市場定價且未違反委託人的意思表示;3.明確規定行紀人作為當事人直接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第三人發生違約的情形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由行紀人承擔責任(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而據四百零三條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本人可以繞過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在行紀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權,這是立法者對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認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紀人)都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有豐富的市場交易經驗,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來充當代理人,有雄厚的財力與良好的信譽,並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擁金為代理的最終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絕對的優勢,相應地,其擔負的責任也必然多於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具有相當的科學性。但也應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條在對行紀合

同界定時,將行紀人所代理的行為定義為“貿易活動”不準確。通過上文分析,這裏的貿易活動即指商事活動、商行為,將一個日常生活用語作為一個立法文件的用詞,是不準確的,加之沒有專門的商事基本法,普通當事人很難區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費用從事一定經濟活動與這裏的行紀人的行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適用法律上的矛盾。這可以説是行紀合同中的一個缺憾。

三、結論

鑑於合同法對於諸如介入權、選擇權的行使條件、行紀與一般民事代理的衝突等問題的解決、處理仍有不盡人意之處,在現有的立法體系下,希望能通過恰當的立法、司法解釋來加以彌補,以更好地發揮新合同法的效用。但從長遠來看,為適應世界範圍內的商事代理立法專門化的趨勢(不僅傳統的大陸法國家對商事代理專門立法,就連英、美等國也都先後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別公司》等商事代理專門法),因此,在今後的立法規劃及法學研究中應加強對商事代理、商行為乃至商法典獨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適當時考慮制定我國的特別代理專門立法。與此同時,在制定我國的民法典的同時,也應考慮對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體系的重新定位與安排,使之真正成為統帥民、商事各領域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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