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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通用合同(精選12篇)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精選12篇)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精選12篇)

法定代表人: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相關項目的採購招標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採購項目為: 。

第二條 委託權限及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項包括:起草規範的採購文件、評標辦法、合同文本,組織採購答疑會議,組織招標會議程序,嚴密組織評標活動,認真做好評標過程原始記錄,歸集、採購檔案等。(其他事項需註明)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向乙方委託採購項目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交採購項目的技術規格、採購數量、服務標準等所需要的全部資料。

2、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協助乙方組織供應商踏勘採購項目的實施現場。

3、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指派採購人代表參與採購項目的論證、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4、甲方應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託過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採購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的供應商,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

6、採購合同的變更、中止或者終止,由甲方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協商決定,且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決定。

7、甲方在採購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供應商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採購代理機構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8、甲方應對採購招標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組織對甲方委託的採購項目實施採購招標。

2、乙方在代理採購項目過程中應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報採購項目進度情況及相關信息。

3、乙方應按照甲方委託的要求,在約定時間內依法編制和組織評審專家論證採購文件並提交甲方確認。

4、乙方應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和詢價文件中註明採購項目的評審原則、評審內容、評審標準、評審方法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5、乙方應將經甲方、監管方依法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在相同時間內通知參加投標、談判和詢價的供應商,並依法公佈經甲方、監管方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

6、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應根據採購需要,要求甲方指派採購人代表參加答疑、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7、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如因任何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委託事項,乙方應在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在採購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廢標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或成交結果等非乙方責任導致採購活動失敗,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應協助甲方解決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與供應商產生的糾紛,並積極採取各種措施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與供應商協商、仲裁或訴訟過程中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供應商應及時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10、乙方應對採購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五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約定,本項採購代理費用標準依中標合同金額按規定差額定率下浮 %後的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前款約定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長不超過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5日內。同時,應採取積極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中止、解除

1、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承擔由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監管方協調解決;

(2)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3)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2

委託單位(甲方):

通訊地址:

代理單位(乙方):

通訊地址:

甲方將____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二、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絡。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四、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含/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2)(含/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1)本合同簽訂後,委託方先預付____%,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2)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3)委託方與中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五、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於招標過程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方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方。

5、如代理方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代理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6、代理方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方同意後,向委託方實報實銷。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方與代理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六、爭議

委託方與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爭議。

七、附則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3、本合同任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5、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3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

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

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4

海招代字第______號

項目名稱:

委託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項目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年月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

2、項目名稱: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招標範圍:_________

5、招標規模:_________

6、招標方式:_________

7、指定聯繫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_日內預付_________%,餘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_日內預付_________%,餘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佈後____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6

附件1

招標代理合同(參考文本)

項目名稱:                         

委託人:                         

受託人:                         

填寫説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煙草企業作為招標單位委託人所訂立的合同。

二、簽訂本合同之前,必須確保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定的簽約資格,並且履行完畢法定程序。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合同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進行補充,特別約定條款與其他條款不一致的,在效力上優於其他條款。

四、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條款劃線空白處註明“無”等字樣。其中專用條款中如雙方無特別約定,可填寫適用通用條款有關約定。

五、本合同書的簽訂日期由合同雙方商定後統一填寫於合同第一段,雙方簽章時無須在簽字頁填寫簽章日期。

六、本合同書籤訂地點統一參照發包人所在地填寫,具體應填寫到縣(市/區)。

七、根據上級文件和工作要求,需簽訂《廉政承諾書》等,應根據有關要求籤訂並作為必要組成部分列為合同附件。

八、本填寫説明是為便於合同使用者填寫合同書條款而製作,不作為合同書應有組成部分,打印合同書時不應打印本填寫説明。

項目招標代理合同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市      縣(市/區)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   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甲方委託乙方為                   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招標代理報酬

招標代理報酬為              元,雙方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文件;

7.招標文件;

8.其他:                    。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1  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採購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l.2  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  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指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文件;

(7)招標文件;

(8)雙方約定的其他書面事項。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中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如有),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當在受益範圍內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或者依法有權使用。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項目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項目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經委託人同意,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外出考察費等),應包含在招標代理費用中,實行固定價格。如果雙方另有約定,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合同10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付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9.4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2  受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3  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  委託人和受託人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僅可選擇一種):

(1)雙方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13.2 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 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違法或者違約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 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 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 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保證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元。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保證金於合同終止10日內無息退還乙方。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詞語語義除適用通用條款外的其他約定: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如無特別約定,寫明適用通用條款有關約定)。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4.2 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2)向受託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託人的義務

5.1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5.2 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4)對投標人執照、資質、資格等主體資格嚴格審查、嚴格把關,並承擔審查的過失責任。

(5)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託人的權利

6.1 委託人擁有的權利: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規定;

6.2委託人除本合同通用條款外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託人的權利

7.1 受託人擁有的權利: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規定; 

7.2 受託人除本合同通用條款外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 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                       ;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預計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或比例):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         約定的委託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委託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 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      約定的受託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3)受託人違反專用條款5.2(4)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因受託人違約導致委託人解除合同的異議期為七日。

11.爭議

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僅可選擇一種):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委託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2.雙方約定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委託人      份,受託人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補充條款:                                                   

以下無內容。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相關項目的採購招標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採購項目為: 。

第二條 委託權限及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項包括:起草規範的採購文件、評標辦法、合同文本,組織採購答疑會議,組織招標會議程序,嚴密組織評標活動,認真做好評標過程原始記錄,歸集、採購檔案等。(其他事項需註明)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向乙方委託採購項目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交採購項目的技術規格、採購數量、服務標準等所需要的全部資料。

2、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協助乙方組織供應商踏勘採購項目的實施現場。

3、甲方應根據採購需要指派採購人代表參與採購項目的論證、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4、甲方應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託過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採購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的供應商,不得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

6、採購合同的變更、中止或者終止,由甲方依法與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協商決定,且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決定。

7、甲方在採購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供應商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採購代理機構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8、甲方應對採購招標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組織對甲方委託的採購項目實施採購招標。

2、乙方在代理採購項目過程中應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報採購項目進度情況及相關信息。

3、乙方應按照甲方委託的要求,在約定時間內依法編制和組織評審專家論證採購文件並提交甲方確認。

4、乙方應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和詢價文件中註明採購項目的評審原則、評審內容、評審標準、評審方法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產生辦法。

5、乙方應將經甲方、監管方依法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在相同時間內通知參加投標、談判和詢價的供應商,並依法公佈經甲方、監管方確認的採購文件(包括補充文件)。

6、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應根據採購需要,要求甲方指派採購人代表參加答疑、招標或談判,並澄清採購項目的需求。

7、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如因任何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委託事項,乙方應在原因發生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在採購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廢標和中標或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或成交結果等非乙方責任導致採購活動失敗,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應協助甲方解決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與供應商產生的糾紛,並積極採取各種措施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與供應商協商、仲裁或訴訟過程中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有不良行為供應商應及時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出,並妥善保管該供應商不良行為的證據。

10、乙方應對採購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可能影響採購項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給利害關係人。

第五條 招標代理服務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約定,本項採購代理費用標準依中標合同金額按規定差額定率下浮 %後的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非一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以及戰爭、罷工和政府禁令等。

2、前款約定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長不超過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5日內。同時,應採取積極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中止、解除

1、本協議簽訂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承擔由此給對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如一方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監管方協調解決;

(2)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3)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8

委託人:(單位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建設工程招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迎賓路南段綜合整治工程(路面部分)

2、工程地址:富春街道

3、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4、工程投資總額約:2600萬元

5、工程規模:

二、 招標代理業務的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 )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

(√ )施工,具體包括:預算編制

(√ )監理,具體包括:公開招標全過程代理

(√ )材料及設備,具體包括:公開招標全過程代理

( )其他: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

三、代理業務的內容——代理事項:(雙方應明確具體代理事項)

1、擬訂招標方案;

2、向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招標申請,發佈招標公告;

3、協助招標人審查投標人資格;

4、編制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

5、實物工程量清單;

6、編制參考價或標底;

7、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整理答疑紀要;

8、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

9、提交招投標書面情況報告;

10、協助工程合同的簽訂;

11、與工程招標有關的其他事項;

四、招標代理時限

從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五、甲方的權利

1、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代理事項。

5、 如甲方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甲方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終止合同。

6、甲方有權指定乙方項目具體實施人員,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不定期現場抽查,如發現有違約行為的,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委託關係,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

六、甲方的義務

1、提供招標工程所需的有關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圖等有關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協助招標過程中與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儘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3、主持對投標單位的資格預審及業績考察。

4、審核招標文件、答疑紀要等有關資料。

5、參與招標活動全過程,包括主持開、評標活動。

6、主持簽約工作。

7、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及非正常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議甲方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遵守法律、法規關於招標人的管理規定。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甲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嚴禁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認真制定招標工作的進度計劃,認真完成各項代理事項。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並向甲方提交代理報告。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完成招標內容,相關資料在中標通知書領取後24小時內移交給甲方。

4、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正確性負責。以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預算成果允許偏差值控制在±3%以內。

5、依據委託合同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對代理事項內應當保密的內容保守祕密。

6、接受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

7、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九、合同價款及支付辦法

1、號文件的30%計算執行。

2、招標代理服務費在代理招標工作完成、提交代理報告認可、一個月清單及預算複核期限過後10日內按合同約定一次性結清。

十、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情況下,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失敗所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乙方補償。

2、由於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而導致招標失敗,招標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履行期限內,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給予甲方賠償並沒收其履約保證金。

3.1、清單編制由對總造價影響偏差≥±3%、<±5%的,乙方除全額免收代理費用外,還需賠償違約金10%代理費,且複審費用由乙方支付,同時將取消其在甲方承接業務資格抽籤時間3個月。

3.2、偏差在≥±5%、<±8%的,乙方除全額免收代理費用外,還需賠償違約金30%代理費,且複審費用由乙方支付,同時將取消其在甲方承接業務資格抽籤時間6個月。

3.3、偏差在≥±8%的,乙方除全額免收代理費用外,還需賠償違約金30%代理費,且複審費用由乙方支付,同時甲方將不再考慮與其委託業務關係。

3.4、招標資料移交不完整不及時的,甲方將酌情扣除代理費的3%-5%作為處罰。

3.5、以上條款乙方應遵守,否則,甲方將全額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不再考慮與其委託業務關係。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應盡力協商解決或提交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補充條款

1、提交資料按甲方要求。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三天內將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匯入甲方帳户,超過規定時間的酌情扣減代理費用5%-10%。

2、地質資料(土工試驗成果表及縱斷面圖)經由乙方提供給投標單位。

3、材料價格參照《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富陽市信息價》,如無富陽市信息價則參考富陽市材料價格市場調查價。

4、本合同與建設工程廉政協議共同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9

委託方:__市體育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市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並結合__省__市有關建設法規,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______工程招標代理。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甲方自願將委託乙方招標代理。委託招標範圍及代理費用等均在本協議書中明確。

二、委託招標範圍

(一)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二)招標類型: 工程類 (三)概況:

1、項目名稱:____工程 2、地址:______ 3、現場情況:已具備條件 4、工程總預算:____萬元 三、委託內容

一組織報名、審核投標單位資質

二編制發放資格審查及招標文件、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 三收投標書、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四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四、委託代理期限:至工程開工之日止(不能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時間要求)

五、委託代理事項及職責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與乙方的聯繫與溝通;

2、甲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違章建設,不得指使投標人串標、圍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項目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 4、甲方提出招標範圍、工期、質量等技術條款; 5、甲方提出對投標人資格的合理條件;

6、甲方審核乙方編制的評標文件及招標工作日安排;

7、協助乙方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市或區招標中心的評委庫專家組成,其中評委庫中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的代表應具備工程建設及管理即技術或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招標人的代表也可委託乙方的專家評委,如招標人出評委必須出具委託書和評委的相應職稱證明,評委必須具備技術或經濟方面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8、在乙方根據評委會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及選出中標侯選人後,確認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不允許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一名項目聯絡員,負責與甲方的聯繫與溝通;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三公”原則,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關;

3、組織投標單位報名、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4、提出招標工作日程安排及整體招標計劃;

5、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察,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經甲方確認後發有關單位;

6、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定評委比例模式;

7、簽收投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8、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9、整理招標代理期間的各種資料,並裝訂成冊(一式兩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個招標過程中嚴格保密,不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有違反,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處罰。 六、代理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按計價格[20__]1980號文標準的__%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2、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還可追究乙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3、甲方無故延期或不按約支付代理費,除須支付相應代理費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標,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標發生的費用。非乙方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以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招標代理費用結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2、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人: 受託方:__市__工程招 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_______

簽約時間:20__年_月_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協議書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工作範圍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第三條 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 元。

第四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條 其他

1、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2、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第六條 合同訂立與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2、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蓋章、單位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法人公章) 受託人(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月 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進行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 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2.1.1款和專用條款2.1.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 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3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 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 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 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 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 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 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 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露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 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 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 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 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 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 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 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 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 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 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 委託人和受託人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 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 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 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 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 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中文。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4.2 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

(2)向受託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繫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受託人的義務

5.1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

1、編制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文件及招標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發佈投標邀請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接受投標報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主持開標會議,負責開評標會務工作,撰寫評標報告,整理評標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協助評標委員會及招標人,確定中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發放中標通知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撰寫招投標情況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整理招標資料報備並存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委託人的權利

6.1 委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2 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受託人的權利

7.1 受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2 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具體費率詳見附件。)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現金或支票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______ 日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

10.2 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2.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2.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2.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爭議

12.1 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西安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本合同一式 ____份,雙方各執 ____份。

六、補充條款

17.2 招標成果文件移交:移交時間為《中標通知書》發出後 天內;資料內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

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計算費率

中標金額(萬元) 工程招標費率

備註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舉例 某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________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説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__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八、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______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招標代理通用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託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託代理關係,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着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託範圍

1.委託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准文件(複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託的招標範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  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後,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後,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餘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並在招標完成後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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