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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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銀行帳號:
乙方: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閲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
開户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
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户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户開户,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户,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
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
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
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税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税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2
風險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
編號:*民字第 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大興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聯繫地址:北京市
主任:
郵政編碼:100022
甲方因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債權債務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在本案的非訴或訴訟階段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負責辦理本案(由於指派律師辦理案件衝突等客觀原因,乙方可以調整指派律師,但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告知甲方)。
代理標的:甲方拖欠資產債務本金150萬元,利息144.68萬元,本息294.68萬元(截止20__年6月30日)。
代理目標:通過訴訟或非訴(包括但不限於債務重組、執行調解或和解、債權轉讓等)的手段,了結甲方與文盛資產的債權債務關係。
代理期限:至委託人與資產的債權債務了結之日止。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全權代表甲方,非訴期間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實相關債權債務金額,債權轉讓合同等法律文書,確認債權轉讓的有效性及合法性,與債權人進行債務談判,代為執行調解或者和解。
訴訟期間,代為參加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進行訴訟調解、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積極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
3、乙方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4、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萬元,作為律師辦案的前期費用(如有訴訟必須出庭,律師前期費用另行約定);
2、律師服務費,包括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前期服務費和風險代理費。根據乙方的代理成果,即甲方在本案了結債務時最終歸還給資產的還款金額(或甲方控制的第三方受讓本案的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全部債權轉讓款),確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風險代理律師費,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3、如果代理成果導致甲方在本案瞭解債務時,最終歸還給資產的還款金額在**萬元(含)以上時,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條第一項前期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師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需要到北京市外出差的,交通費食宿費等辦案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據實按發票報銷,但發票應當開具甲方抬頭。
5、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北京浦發發展銀行北京支行
賬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未經甲方同意,非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客觀原因擅自更換案件代理人的;
②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指派律師的法律服務,不按照甲方特別授權的具體指示行使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或不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律師費用: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訴訟代理人代理的;
(2)在代理期間內,不通過乙方代理律師或不徵求乙方代理律師意見,甲方自行解決本案與文盛資產的債務的;
(3)甲方以各種理由認為約定的風險代理律師費用過高。
2、 先生對本合同委託人的合同責任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為違約之日起1年。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序號
還款金額
律師費計算方法
1
萬元以上
1萬元
2
萬元-**萬元
1萬元+(**萬元-X)*20%
3
萬元以下
萬元+(**萬元-X)*30%
注:X代表序號每檔甲方全部還款金額(含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讓本案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受讓款項)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月 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3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託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授權乙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範圍(委託權限)
1、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之間。
3、所購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乙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甲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萬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每件______元計算報酬;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委託事項,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_元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甲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元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乙方自己負擔。
五、貨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貨單,驗貨報告及正式發票,待甲方確認無誤後,在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貨款打入乙方公司賬户,所需貨品託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2、有關甲方公司人員及客户,如果前來做商務考察及採購,乙方有協助派車接送及派員參與商務活動,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項,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__________區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貨品,甲方不得自行聯繫所在區域的廠商和代理商。如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需向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甲方。
4、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泄。
八、驗收標準及違約責任
1、在貨品出庫前,乙方必須提供成貨樣給甲方確認。待甲方確認無品質問題後方可安排出貨,同時甲方應具商品驗收合格書給乙方。若是商品成貨樣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責任承擔有二種情況:
(1)若是甲方因在採購單上品質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擔。
(2)若是因乙方在轉告交待工廠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發生的質量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採購驗貨時將須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業。做到嚴格產品檢驗,必要時需對產品做全檢的,甲方應提前支付相應的檢驗勞務費用。以完全保證產品的質量。如因乙方在採購及檢驗上的失職,而出現所交付的產品質量瑕疵,從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得追究違約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九、保密協議
甲乙雙方應對雙方的合作資料及貨源渠道負保密責任,負保密責任。甲乙雙方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泄露雙方合作資料與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經濟損失,經甲方或乙方查實後並提供相關證據,泄露方需賠償給被泄露方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元/20’(約25噸/20’)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税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5
風險揭示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賬户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户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 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户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賬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枱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 保證金賬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____________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____________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________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________元×10%÷12個月×3個月=________元。
二、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税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説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繫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7
本協議在下列當事人之間簽署:
1、甲方(委託方):__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傳真:__ 郵編:__
2、乙方(受委託方):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鑑於: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__________公司(證券代碼,以下簡稱“______”)的_________萬股國家股股權(佔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系_____的第一大股東。
2. 乙方系經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併合法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3. 甲、乙雙方已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甲方擬將其持有_________萬股國家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目前正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4. 甲方願意委託乙方依法代理行使其持有的________的____________萬股全部國家股股權,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負責甲方交付的股權代理事務。
為此,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股權託管目的
由於乙方擬將其通信事業部和系統集成事業部從事通信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開發、生產的全部經營性資產轉讓給_________,因此,為了保證__________的持續發展能力,為了保障國有股權保值增值並更好地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甲方特將其股東權利委託乙方代理行使。
第二條 委託代理的方式
2.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和方式,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萬股股份(佔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全部股東權利委託乙方代理行使,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再行使________國家股股東權利;
2.2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的股權委託乙方代理後,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份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三條 委託代理期限
3.1 該等股份的委託代理期限為三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
3.2 若在委託代理期限內,甲乙雙方就該等國家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事宜達成正式協議,並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且完成股權轉讓手續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四條 委託代理權限
4.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後,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閲權、提案權等。
4.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委託代理期限內,因該等股權派生的股息紅利全部由乙方享有,作為乙方代理行使該等股權的報酬和費用。
4.3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五條 特別約定
5.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等國家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劃轉、質押、委託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 國家股股權;對該等股權的轉讓、劃轉、質押或其他或有變動,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5.3 乙方有權隨時選擇收購本協議項下的_________國家股股份。
5.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託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6.1 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本協議所指的______________萬股________國家股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託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6.2 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後,保證乙方能順利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保證協助乙方改選原_____________董事會、監事會。
6.3 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6.4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同意後,甲方將其持有的本協議中全部或部分國家股股權轉讓給乙方,且保證乙方受讓的股權不低於_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託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7.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該_____裁決為終局裁定。
9.2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條 附 則
10.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0.2 本協議經____________股東大會批准將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資產及相關負債出售給甲方之日起後正式生效實施。
10.4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解除或被認定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或內 容的效力不受任何影響。
10.5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二份交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8
委託代理訂立合同範本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所(20*)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__________一案,現委託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甲方指定 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繫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進口商品
商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户。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户,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税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税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税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户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賬户;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税款匯入乙方賬户。
3、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託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係,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户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四、其它約定條款
1、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主任
地址: 市 區 路 號 樓 室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 (案
由) 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為以下第 項,
1、一般代理( )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繫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衝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繫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户名:
開户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範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範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繫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後果;此外,擬委託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託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着案件進展,受託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所開發的“南和城”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委託乙方招商服務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託,就其所開發的“南和城”沿街層商業,招商面積為:平方米進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務。
二、服務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招商代理服務,委託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止,計劃招商完成時間在20_年12月31日。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的招商代理服務權再委託給第三方進行。
三、收費標準:
甲乙雙方商定,收費按兩部分計算:
第一部分為招商服務費為每月50000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簽定後三日內支付首月服務費,此後每月15日前支付當月服務費,至20_年12月31日止,共計11個月55萬元人民幣;
第二部分為招商佣金,按甲方與商家簽定的《租賃合同》計算2個月的平均租金作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與商家簽訂《租賃合同》後支付給乙方。
説明:此服務收費僅為乙方的項目服務費用,不包括項目廣告宣傳媒體的製作費用及相關重點商家的公關費用。
四、招商代理服務內容
1、市場調研分析與定位
2、項目發展戰略規劃
3、商街業態平面佈局及規劃
4、招商流程策劃及管理
5、經營商家的尋找、洽談、合同簽訂、進場等
6、商街CIS形象策劃
7、廣告宣傳策劃及工作內容
8、招商活動建議與組織實施
9、工程變更的具體內容
10、其它相關的經營管理建議
五、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項目合法建設的一切相關證照資料及必要的文件。
2、負責跟有關單位協調與招商、開業等相關的有關事宜。
3、負責該項目在招商採購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關費用)。
4、審定批准項目策劃方案與市場推廣執行方案(包括租賃價格與條件)。
5、審定批准廣告策劃、設計及發佈方案,並支付廣告費。
6、負責辦理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及其他進場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賃保證金、租金等有關手續。
7、甲方應保證其擁有所委託招商商場房產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責任而引起該物業出現產權、入住(開業)期、工程質量或承諾的條件貨不對版等糾紛,其後果由甲方承擔。
8、負責協調物業公司與未來進場經營者的關係。
9、招商期間,甲方應提供乙方辦公場所及設備。
10、甲方嚴格監督乙方招商工作進度及規範招商行為。
11、按時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務費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雙方確定後,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的招商推進。
(二)乙方責任
1、市場分析:商圈界定、消費者傾向調查、競爭店分析。
2、業種選擇:商家組織規劃、各業種營業面積分布與組成。
3、廣告企劃:企劃VI手冊、開幕前、中、後期促銷計劃。
4、招商洽談:招商策劃、籌備與執行,全面負責商家洽談等具體工作。
6、協助甲方簽訂《商場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駐服務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8、按計劃進行招商工作推進。
六、乙方項目組人員構成
項目總監1人,項目經理1人,招商人員3人,企劃人員1人,平面人員1人
七、招商目標
至20_年12月,完成招商總面積的90%;在交付使用後三個月內進場試營業。
八、其它事項
1、如在招商過程中發生商户用購買的方式入駐經營,而產生甲方銷售業績時,乙方獲取銷售額的2%作為代理佣金,同時不再獲取招商代理佣金。
2、在甲乙雙方協議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將此商業項目進行資產轉讓,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並一次性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剩餘期間的招商服務費。
3、甲方內部的人員、產權、資產的變更,此協議均繼續具備法律效力。
4、在項目執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項,應徵得乙方同意。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 律師代理甲方,辦理 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為: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為取證,代為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為起訴、應訴、撤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簽署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為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為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為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為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4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甲 方:
法人代表: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人代表:
負 責 人:
地 址:
電 話: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和相關運費結算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就前述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國際鐵路聯運業務,每票貨物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書面委託書,委託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訂艙、提貨、報關、出運等相關運輸代理及費用確認事宜。
無論甲方委託時在運單上記載的是甲方還是其他第三方,甲方向乙方提交均視為甲方委託,由甲方承擔該協議下的義務。
2、甲方需提前天將出貨計劃通知到乙方,並在託運前與乙方確認運雜費(包括國內段鐵路運費、國外段運費、報關費、拖車費、口岸代理費等費用)、付款方式、運單要求等事宜。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向鐵路或其他承運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起運站、過境站、目的站、裝箱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甲方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檢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應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中予以明示或者單獨提供書面委託。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或者代理運輸的必要,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鐵路運費、站場費用及其它代理代辦費用。甲方保證將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根據市場運價的變動及時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價單,該報價單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代運貨物,必須是符合中國法律規定,且適合以集裝箱/火車裝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進出口或者違反進出口條例的物品。
7、甲方或者甲方客户的貨物到達目的站後,甲方應當積極督促目的站收貨人提貨,如目的站無人提貨或收貨人拒絕提貨,由此產生的滯留費、滯櫃費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8、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的“託運單”的內容,本着專業、高效的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代理運輸服務。如果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滿足甲方的實際需求時,乙方應提前將實際情況通知甲方。
9、乙方接到甲方的託運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託運單所列事項的,應及時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託運事項所引起的各項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貨物的延遲非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的(如甲方自身原因、實際承運人原因、不可抗力等),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由於甲方未按時或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或無法實現,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12、貨物運輸保險:國內段鐵路保價運輸屬鐵路強制性規定,由乙方在貨物起票時代甲方購買;其他運輸商業保險應在發運前由甲方自行購買或委託乙方代為購買。
13、費用結算: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選擇( )方案進行結算。
方案一:發運前付款
甲方需在貨物發運前 個工作日內按報價金額預付到乙方指定賬户,乙方在業務完成 個工作日內將業務費用清單提交甲方核對,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確認。差額部分,甲方應及時在確認後的 個工作日內付款。
方案二:貨物到達邊境口岸前付款
1.貨物的鐵路運費、短途運費、口岸費、報關費和代辦費以及因甲方過錯原因在口岸產生的滯留費等均由甲方支付。
2.為了雙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甲方在貨物到達口岸前(鐵路運單標註的發運日起7日內)將應付費用匯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沒有按約付清費用的,乙方有權留置該批貨物或扣押甲方其它貨物或其核銷單等貨物單證,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方案三:月結付款
1. 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乙方根據甲方上月已發貨量製作月結賬單並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每月10日前確認回傳給乙方,否則視為甲方接受此賬單。
2. 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月結賬單開具零税率的增值發票,通過快遞等方式送達甲方。甲方在每月15日前付款給乙方。如甲方逾期付款,應額外支付乙方滯納金應付款項×3‰×逾期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貨物或其退税聯採取留置權,由此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及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 甲方付款後及時傳真銀行付款水單給乙方。
4. 乙方給予甲方的信用額度為人民幣 ( ) 萬元,任何時候超出此信用額度,甲方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款,否則承擔逾期付款責任,按照月結付款中第2條處理。
14、如乙方代理行為無任何過失,或者損失與乙方過錯無直接關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糾紛或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1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若要求終止本合同,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 代表: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合同簽約地:
委託代理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 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為: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為取證,代為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為起訴、應訴、撤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簽署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為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為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為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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