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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2篇)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2篇)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委託人)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2篇)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代理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其辦理下述海運進口貨物的報關業務。

合同號: 發票號:

運編號: 提單號: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2)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2、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具體見報關單)。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

6、甲方應在船抵港____天前,將下列報關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

(1)提單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運輸單證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業發票INVOICE

(3)裝箱單PACKINC LIST

(4)進口貿易合同CONTRACT

(5)進口免税表/許可證/手冊/證明

(6)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應在船抵港後,乙方報關前及時提交提貨單。

7、乙方應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報告到貨信息,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8、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上述款項延期送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每日

9、費用

(1)代報關費:

(2)代報驗費:

上述費用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連同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匯至乙方帳户,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另行結算。

10、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11、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12、由於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如申報不實、單證不全、遲延繳納費用、貨物屬於違禁物品等,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3、由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僅對甲方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但甲方事先聲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15、由於海關衞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6、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7、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一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户 :

鑑於:

1、乙方具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報驗方面的資質及豐富操作經驗;及

2、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海運進口貨物報關報驗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2.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1.2.2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

1.2.3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具體的服務範圍和代理權限詳見報關報驗委託單(附件

一)。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

2.1.2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2.1.3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對委託內容與報關 單不一致產生的損失,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4甲方應在船抵港 天前,將報關報驗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報驗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有關批文及海關、商檢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2.1.7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

2.1.8由於海關衞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1.9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税費和其他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

2.2.2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2.2.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2.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報關報驗的情況。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和代理報驗費分別為:

代報關費:

代報驗費:

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當根據乙方預估的上述税費金額連同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代理報驗費在乙方報關前匯至乙方帳户,多退少補。

3.3甲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4.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4.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

4.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4.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其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4.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4.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

第五條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5.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税費和其他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對於因此造成的報關報驗延誤而導致的貨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6.1.2違反本合同第2.1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報關報驗、被扣押、被罰沒,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七條 一般性條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7.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7.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户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户 :

鑑於:

1、乙方具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報驗方面的資質及豐富操作經驗;及

2、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海運進口貨物報關報驗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2.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1.2.2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

1.2.3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具體的服務範圍和代理權限詳見報關報驗委託單(附件

一)。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

2.1.2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2.1.3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對委託內容與報關 單不一致產生的損失,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4甲方應在船抵港 天前,將報關報驗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報驗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有關批文及海關、商檢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乙方沒有義務為甲方代墊有關税費,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

2.1.7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

2.1.8由於海關衞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1.9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税費和其他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

2.2.2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2.2.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2.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報關報驗的情況。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和代理報驗費分別為:

代報關費:

代報驗費:

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當根據乙方預估的上述税費金額連同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代理報驗費在乙方報關前匯至乙方賬户,多退少補。

3.3甲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4.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祕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祕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4.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4.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祕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4.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信息,其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4.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4.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五條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5.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税費和其他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對於因此造成的報關報驗延誤而導致的貨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6.1.2違反本合同第2.1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報關報驗、被扣押、被罰沒,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七條 一般性條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7.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7.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分配運量、嚴禁集中扎堆派車。乙方須保證所承運甲方的貨物安全、完整並按時送達指定港口。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元/20(約25噸/20)上述費用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果沒有政策性或大的費率變動,乙方要保證費用的穩定性,否則甲方不接受調整。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税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户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代理報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其辦理下述海運進口貨物的報關業務。

合同號: 發票號:

運編號: 提單號: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2)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2、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具體見報關單)。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

6、甲方應在船抵港____天前,將下列報關必須的單證文件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

(1)提單BILL OFLADING或者其他運輸單證OTHER SHIPPINC DOCUMENTS

(2)商業發票INVOICE

(3)裝箱單PACKINC LIST

(4)進口貿易合同CONTRACT

(5)進口免税表/許可證/手冊/證明

(6)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應在船抵港後,乙方報關前及時提交提貨單。

7、乙方應在船抵港___天向甲方報告到貨信息,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8、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賬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上述款項延期送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上述費用,除非雙方有書面的約定。

9、費用

(1)代報關費:

(2)代報驗費:

上述費用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連同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匯至乙方賬户,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另行結算。

10、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11、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12、由於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如申報不實、單證不全、遲延繳納費用、貨物屬於違禁物品等,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3、由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僅對甲方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但甲方事先聲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15、由於海關衞檢、動植檢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6、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7、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一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託運單後,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繫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元/20’(約25噸/20’)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税票。甲方收到發票後,15天內付於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税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賬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賬户;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税款匯入乙方賬户。

3.甲方應於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銷售範圍和銷售權有效期  

1.1 乙方授權甲方在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取得乙方的網站建設、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的代理權。  

1.2 除非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網站建設、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要組建銷售隊伍,營建銷售網絡,制定銷售策略和銷售方法。  

2.3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5 在銷售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對乙方產品作虛假宣傳。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2.6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相關合法經營證照複印件或身份證件。  

2.7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8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同時,乙方擁有調查在銷售合同約定的產品時甲方是否有違規的行為,並就此做出裁定的權利。  

3.2 乙方為支持甲方開展銷售活動,按甲方實際業務量配發甲方宣傳資料。  

3.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科技經營證等相關證照及文件。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電話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  

3.5 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 乙方為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主要地點在_________。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承擔相應的責任;  

4.2 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4.3 甲方如在經銷期間接受其他公司或個人的相同或類似代理,或展示與乙方構成競爭的其它公司或個人的廣告和促銷材料,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的,按成交額兩倍對甲方處以罰款。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6.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附件  

7.1 代理價格表  

7.2 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  

8.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9

茲委託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户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税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户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閲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立委託書人……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

地址:__路__號

代表:

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開户行:

銀行帳號:______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閲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户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户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户開户,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户,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税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税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税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確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噸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頭或書面訂單的形式確定需要的柴油數量。

2、柴油價格由甲方採購人員與乙方銷售人員商議確定。確定價格前可參考中石油、中石化當日掛牌價。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參見《0#柴油合格證》)。如因乙方柴油質量不合格,引起甲方設備損壞、延誤生產、甚至停產等損失,其所有相關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對柴油質量鑑定較困難,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柴油質量鑑定單位的信息或幫助甲方進行質量鑑定。

5、甲方有權對每批柴油質量進行抽查。如遇質量疑問可通知業務員前往實地取樣鑑定,仍無法解除疑問可要求退貨並不承擔運輸費用。甲方因退貨影響生產可責令乙方儘快解決,如造成生產損失其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送貨。如遇柴油供應緊張,乙方應該首先確保甲方柴油供應。因乙方無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時造成甲方延誤生產、停產等,其所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油品計量以甲方為主,如乙方有異議可另行商議。

8、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增值税普通發票。甲方需在發票開具之日起30天內向乙方結帳。如甲方逾期不能結帳,乙方有權視情況停止供油。

9、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送油時間。

10、甲方須確保卸油區的安全。未達到安全要求乙方駕駛員可拒絕卸油並不視作未及時送油。

11、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如發生爭議可向柴油交接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電話: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電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的需要,委託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託並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託人擬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託的事項合法並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於合法目的。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於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範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範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瞭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並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託關係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託。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甲方同意後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託事項的工作成果(供選擇,可選擇一項或多項):

1、專項諮詢意見;

2、調查獲取的證據;

3、法律意見書;

4、法律建議書;

5、律師見證書;

6、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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