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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標準合同(精選13篇)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精選13篇)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1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精選13篇)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繫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託範圍

委託範圍如下口中劃a;adc;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託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預付_____%,餘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預付______%,餘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佈後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餘款一次付清。

六、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託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准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4)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後日內,向委託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8)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託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託人。委託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則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一、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2

甲方:(何之子特別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1、在受害人何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後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後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鑑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低於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訟代理費人民幣伍仟元整。

3、訴訟終結後,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鑑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係,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塗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省人事廳關於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關於開展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連政辦發【1998】47號),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二、 甲方的責任如下:

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有關的材料;

2、單位員工變動時,應及時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委託代理合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4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本着公平、互利、誠實、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工商執照的業務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目的和要求  

二、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登記管理條例》等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代理程序,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業務。  

2.乙方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實、合法的資料基礎上,乙方業務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代理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金額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  

2.甲方按規定就所提供資料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代理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甲方的責任。但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特別約定事項  

四、業務收費:  經甲乙雙方商定,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或終止履行本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當承擔他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對本協議具體內容的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向兩方以外透露本協議有關條款。  

3.本協議合作期屆滿,合作關係終止,但不影響本協議中約定的有關責任以及雙方未盡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和相應的追償權。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如在代理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六、本約定書經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甲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法定代表: 代 表:  聯繫人: 聯繫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委託乙方對於本合同不動產標的之物業招商提供委託代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同意訂定合同條款如下:

定義

1、“該物業”指位於中國上海市ZZ__YY項目(暫名)

2、“租賃區域總面積”指租賃區域建築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3、“該商業”指該物業的商業部分,具體面積及位置以承租場所的平面圖為準。

4、“業主”指__公司及其合法繼承人。

一、委託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條款委託(招商代理公司)為該物業之一般招商代理。當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後,乙方將負責租户的詢問、協商及現場視察,配合甲方進行相關談判,完成意向書、預租/租賃合同簽訂,最終合同文本由甲方審核、確認、簽章。相關定金、租金、押金等費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專人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委託招商代理須履行本合同內所述職責,並須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針及政策。如該商業之商鋪部分於本合同期內租出,則甲方須按本合同內第七條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合同委託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長委託期限雙方應另行協商。

三、合同委託內容

百貨、超市(運動類、家居類、生活類等)、美食廣場。

四、甲方須履行之義務

1、提供一切有關該物業之資料,包括樓層面積、圖冊、工程規格、建築用料、屋宇設備之詳情及各項相關法律文件。

2、提供各項資料及文件,如許可證、批文、同意書及其它相關資料文件之副本。

五、乙方之義務

乙方關於該物業的委託招商代理義務如下:

1、依據本項目的前期商業定位策劃意見,針對現有的整體業態佈局提出書面優化建議及各樓層業態定位名稱;

2、根據整體業態佈局優化建議書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議,同時書面提出店鋪分割建議,並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內招商對象的選擇範圍、租賃限期的合理設定、租賃計劃、租賃條款、租賃責任的制定意見;

4、圈定招商範圍後,負責為甲方尋找合適租户,期間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陸各大城市、港澳台、海外等招商網絡推介合適租户;

5、對所推介的租户,負責全程開展各項跟進工作,帶看現場並予以充分説明介紹,協調並落實租賃條件,提供租户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書優化版本,協助簽訂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

6、負責根據市場調研及未來趨勢科學預測,洽談最佳商務及技術條件,併為項目之租約條款等提供最新資料及建議;

7、受託過程中,負責及時向甲方報告招租洽談情況。

六、委託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用作計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賃合同上所列載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義是指進駐租户與甲方簽定之租賃合同內所約定之租賃期內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户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税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户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2、若以其他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租户營業額百分比提成方式計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計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與甲方合資/合作經營,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資建設且由承租方進行經營並取得利潤分成;

B.若無保底租金,原則上取租户上年度在同類區域營業額八成乘以合同中約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據租金方案中的測定租金作為保底租金依據;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户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税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户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七、服務費支付方式

1、代理費須於甲方與承租方完成預租/租賃合同簽署且收到合同規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已收之代理費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費。

八、保密條款

與租户或準租户所達成之協議,不論是於磋商期間所作協議,或是存載於預租/租賃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內容,乙方均應嚴格保密。甲方亦同時對乙方所介紹的租户或準租户的資料嚴格保密。

九、終止合同條款和法律約制

1、如果合同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日期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後為準。如雙方確認終止合同條款的條件符合時,則在此之前已簽訂的預租/租賃合同為有效合同,所應支付乙方的代理費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同時,已簽訂租售意向書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簽訂預租/租賃合同的,則於有關預租/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相關之代理費予乙方。

2、本合同所載條文須按中國現行法律釋義,並須受中國現行法律約制。發生糾紛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紹客户以客户介紹確認書為準,甲方確認後的2個工作日內須在客户介紹確認書上簽字敲章,確認客户為乙方介紹。 客户介紹確認書見附件。

1、未經委託人許可,乙方不得轉委託。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按照要求報告委託事務處理情況。本合同終止時,受託人必須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一方損失的,另一方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此金額是否還要設定,設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託人超越委託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之日,文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方: (甲方)

簽署方: (乙方)

客户介紹確認書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於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户)介紹了__YY物業,並已提供了項目簡介。

現特准備此確認書作為__YY物業確認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為以上客户租賃事宜代表之憑證。

簽字並蓋章

日期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7

轉讓方及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商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受讓方及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元,註冊地____省_____市,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於____年___月___日)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現其主營業務是投資建設____________項目。

2、甲方為目標公司合法股東,合法持有目標公司___%股權,現甲方自願將合法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每 %股權作價人民幣 元整,乙方同意以上作價受讓上述目標股權。

3、乙方購買目標股權後自願委託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代為持有目標股權,乙方不參與目標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行使目標股權對應的股東權利。

據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及委託持股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概述

本次股權轉讓的標的為: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及基於此而產生的一切派生、衍生權利及權益。具體轉讓股權的數量,按以下約定的期間,乙方實際支付給甲方金額的核算。

第二條 股權轉讓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以轉賬方式購買受讓股份,股份受讓的最終具體份額,以乙方最終支付的金額,按上文作價約定進行核算。

第三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目標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目標公司的合法股東已完全履行了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甲方保證擬轉讓的目標股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如存在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給其他人,不得在目標股權上設定任何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第四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1、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目標股權,並自願委託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代為持有目標股權。

2、乙方保證在協議約定期限內,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將上述股權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以甲方名義代為持有目標股權,並以甲方名義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委託,並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作為目標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目標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代為持有上述

4、甲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為持有上述目標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乙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全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乙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5、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擬將上述目標股權及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義下時,甲方須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並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6、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無償委託,甲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7、因甲方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目標股權被查封、凍結、執行的,甲方應及時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作出説明,並提供任何其他財產向上述機關申請解封,保證不得損害乙方的任何權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知情權,有權通過甲方瞭解目標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必要時,甲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

2、乙方作為目標股權的實際所有權人,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目標股權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有權將上述目標股權及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義下,其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4、如目標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乙方仍委託甲方參與清算,如經清算後目標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甲方的,乙方有權基於目標股權取得應分配的財產。

5、乙方作為目標股權的實際所有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甲

6、在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有權以合理價格向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轉讓目標股權,並有權要求甲方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7、乙方以其持有的目標股權為限,對目標公司的投資風險承擔有限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雙方承認及確定凡彼此就有關本次股權轉讓及委託持股的主要條款而交換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均屬機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主要條款及本次交易)。本協議雙方保證對所有該等資料絕對保密,而在未得對方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任何有關資料,惟下列情況除外:

1、公眾人士知悉或將會知悉該等資料(且並非接受該等資料之契約者擅自向公眾披露);

2、按適用法律或法規所需披露之資料;

3、由任何一方就本協議主要條款所述交易而需向其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披露之資料而該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亦受本保密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如甲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應將上述股權轉讓款全部返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如乙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應將剩餘股權轉讓款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之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委託持股期間,本協議解除以甲方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乙方名下為準。

4、在委託持股期間,乙方以合理價格向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轉讓目標股權的,本協議因該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而終止。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及由此而簽署的其他補充文件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目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壹份留存證明人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農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立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設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9

茲委託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

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户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税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

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

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

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

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

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

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_____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

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户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閲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簽章):_________       證明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税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 500 萬元以下,代理費為 元/月。超過 500 萬元,每超過一個 500 萬元,每月另加 100 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並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税務報表作出後。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後。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税。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税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税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税務的關係。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後,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範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 20xx年 9月 1 日至 20xx年9月 30 日,期滿如繼續委託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籤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税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1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保險業務,具體協議如下:

一、代理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個人抵押貸款商品住房保險》業務。

二、雙方義務

甲方:

(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險種的條款、費率、單證等實務手續,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輔導。

(二)按合同規定的險種及承保質量付給乙方勞務費。

(三)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甲方對乙方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為他人代理同類保險業務。

(二)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並按甲方的具體要求,收集保存好有關單據和資料,建立好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及時上劃保費,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須保質保量地辦理好業務手續,並及時收取保險費,遇到問題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協調解決。

(五)乙方超越代理權限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保險代理手續費

甲方按實際到帳保費的 %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險代理期限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期滿未續簽,則代理合同自動延續至下一個保險代理年度。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代理合同規定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代理期滿兩個月前,經書面通知對方,則代理合同期滿時終止;

2、甲方和乙方達成解除合同協議,則保險代理終止;

3、代理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複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委託代理標準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簽訂税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税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税務登記、變更税務登記和註銷税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税申報或扣繳税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税款和申請退税手續;

(五)製作涉税文書;

(六)審查納税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税務諮詢、受聘税務顧問;

(九)税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税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項目。

税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税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税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税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税務部門連續從事税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並已不在税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繫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税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税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税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四、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閲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

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税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税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税、騙取減税、免税和退税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税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泄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税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税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

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税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數據、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税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税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

五、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權限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

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

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

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合同終止

1、税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税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税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税務師事務所被註銷資格;

(3)税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税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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