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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

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

當前,建設工程貨物採購招標工作管理的現狀是委託代理招標和自行組織招標並存,對於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
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範文1

甲方:XXX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組織“XXX單位XX貨物採購項目”招標(項目編號:XXX, 下稱項目或者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乙方作為本項目的供應商。甲方與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結果,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

第一條 (合同組成)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甲方招標文件(項目編號:XXX);

(二)乙方投標文件;

(三)中標通知書。

以上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招標文件與乙方投標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於甲方的表述為準。甲方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條 (合同目的)

甲方向乙方採購甲方招標文件所列XX貨物(以下或稱貨物),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標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標承諾提供XX貨物。

第三條(採購清單)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XX貨物的清單如下(包括貨物品名、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與參數等):

第四條 (乙方職責)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承諾的要求,負責XX貨物的供貨、安裝和調試,並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要求)

乙方應當於合同生效後XX日內將全部貨物交付至(地點)。

乙方交貨時,應當同時提供以下附隨單據:

(一)原廠產品合格證、產品説明書、原產地證明等;

(二)有關設備的安裝、調試、使用、維修和保養所需的足夠的中文技術文件(圖紙、手冊和技術資料);

(三)裝箱清單、配件、隨機工具、用户使用手冊、原廠保修卡等隨機資料;

(四)屬於進口產品的,還需提供報關單、完税證明、商檢局的檢驗證明及合法進貨渠道證明等;

第六條 (到貨驗收)

甲方應當於乙方交貨時組織到貨驗收。

到貨驗收僅限於核對貨物品名、規格、型號、數量,並不包括質量驗收。

第七條 (安裝調試)

乙方應當於全部貨物交付後XX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乙方安裝調試的具體要求為:

第八條 (工程驗收和使用測試)

全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於XX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貨物使用測試。

第九條 (質保期)

貨物和安裝工程的質保期為 年。國家規定、乙方投標承諾或者產品生產廠商承諾的質保期長於 年的,適用國家規定、乙方投標承諾或者產品生產廠商承諾的質保期。

貨物的質保期自乙方交付之日起算,安裝工程的質保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質保期內,乙方對貨物質量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有關質量“三包”的規定),對安裝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質保期內,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維修,但可向甲方收取材料費。

第十條 (貨物使用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貨物使用培訓。培訓地點為(地點)。

第十一條 (售後服務)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售後服務:

第十二條 (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XXX元整(¥)。

合同總金額包括貨款、安裝調試費、使用培訓費、售後服務費等所有費用。除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乙方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詳細的分項報價清單。甲方認為乙方分項報價不合理的,有權予以調整。

第十三條 (費用支付安排)

甲方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一)第一期款項:合同生效後XX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XX%,即人民幣XXX元整(¥);

(二)第二期款項:工程驗收和使用測試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XX%,即人民幣XXX元整(¥);

(三)第三期款項即質量保證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XX%):如貨物無質量問題,在貨物交付甲方使用滿 年/月/日後XX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款項。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在每次辦理貨款支付手續前向甲方提供等額正式發票。

第十四條 (風險責任和保管責任)

貨物的風險責任和保管責任分別為:

(一)貨物交付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交付後的風

(二)貨物交付後至安裝工程竣工驗收前的保管責任由乙方承擔,工程驗收合格後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接觸到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僅能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者許可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亦不得向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泄露甲方保密信息。

乙方應當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嚴格限定乙方內部知悉人員的範圍,確保甲方保密信息不泄漏。

合同所稱的甲方保密信息是指涉及甲方的所有未正式公開的信息、資料和物品,無論其表現形式如何,無論乙方通過何種方式取得。

乙方根據本條規定承擔的義務不因合同的無效、解除、終止而免除。

第十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致使貨物安裝調試不能進行的,乙方安裝調試完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每遲延支付一日,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但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應付

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時間一個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外,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一)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貨物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每遲延交付一日,支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五,但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時間15日仍未能交付貨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應當向甲方返還全部已付費用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乙方交付的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視為乙方未交付,乙方應當根據本條第一款、第二款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完成貨物安裝調試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每遲延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但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時間15日仍未能完成貨物安裝調試

工程驗收和使用測試不合格的,乙方應當在10天內採取補救措施,並提請甲方再次組織驗收和測試。再次驗收和測試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應當向甲方返還全部已付費用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培訓和售後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投標文件分項報價清單相應扣減費用,並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扣減費用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貨物質量未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合同有關規定、廠商承諾等,採取修理、更換、退貨等補救措施。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二)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五條(保密條款)規定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難於確定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後,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二十二條 (質量鑑定)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法律適用)

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產生爭議的,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五條 (補充條款)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應就協商事宜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地點為廣東省廣州市。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招標代理機構執一份,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執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生效條款)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範文2

甲方(採購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乙方(採購代理機構):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願就 採購項目的採購代理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一、 委託項目基本情況

(一) 項目名稱:

(二) 預算批覆文號:

(三) 委託金額人民幣 萬元,資金來源為 資金。

(四) 採購方式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詢價 □單一來源

二、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實際履行,具體如下: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

(1)甲方有依法確定採購需求、採購文件(招標文件)的權利;

(2)甲方有敦促、監督乙方依法履行協議的權利;

(3)甲方經調查瞭解,如查實乙方確有超越協議,以甲方名義從事其他活動的行為,有單方終止協議,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免責條款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危及社會安全穩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在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的採購(招標)活動中,甲方享有在資格預審、開標、評標等關鍵環節派員進行監督權利。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依法從事貨物採購活動和履行協議的義務;

(2)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有保證乙方獨立履行協議且不受任何干擾的義務;

(3)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後7日內,有向乙方提交項目技術需求/技術參數的義務;

(4)甲方對乙方草擬的各類採購文件(招標文件)有確認的義務;

(5)對乙方在代理期間和代理權限內提出的與項目有關的問題,甲方有及時答覆的義務;

(6)協議履行期間,應乙方要求,甲方有按照項目執行進度及時指派採購人代表、協助抽取專家、確認中標/成交結果、澄清、答覆、簽訂貨物採購合同等義務;

(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協議範圍內組織貨物採購招投標活動,且不受任何干擾的權利;

(2)乙方在依法履行協議過程中遇不明事項,有要求甲方明示的權利;

(3)乙方有按照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收取採購(招標)代理費用的權利;

2、乙方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委託範圍內,有依法從事貨物採購招投標活動的義務;

(2)乙方有向甲方講解貨物採購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義務;

(3)甲方遞交技術需求之日起3日內,負有編制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並交甲方確認的義務;

(4)甲方確認上述文件後,乙方有印刷、發佈、發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義務;

(5)乙方有在指定媒體上發佈項目採購信息的義務;

(6)採購文件(招標文件)發出後,如出現必須對採購文件(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須在甲方同意後,方可對採購文件(招標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並有通知到投標、談判、詢價供應商的義務;

(7)乙方有按照項目需求抽取採購評審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的義務;

(8)對委託項目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查的義務;

(9)乙方有組織項目開標、談判、詢價,及對上述採購活動(開標過程/競爭性談判過程/詢價過程)記錄並在開標後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評標報告的義務;

(10)在評標、談判、詢價工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協助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彙總資料,在法定期限內將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連同採購文件/招標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所有投標人投標文件正本(正本副本各一套)、評標報告和中標通知書一併報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確認中標/成交結果;

(11)在受託權限內,乙方有受理項目質疑,草擬答覆意見、報請甲方審核及在法定期限內答覆質疑供應商的義務。

(三)其他約定

1、代理報酬為:

2、付費方式:

1)甲方確定中標人(發佈中標通知書後)後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確認後將服務費轉賬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乙方的收款賬户為:

開户名: 開户行:

賬 號:

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乙方應提前至少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並在合同簽訂後5日內按規定退還,出售招標文件費用歸乙方所有。

4、乙方採購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三、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有違背上述約定的行為,甲方有權:

(一)終止本協議的繼續執行;

(二)自主選擇其他有資質的採購代理機構代理;

(三)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如有違背本協議的行為,乙方有權:

(一)終止本協議的繼續執行;

(二)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 協議的生效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採購招標代理合同範文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對該單位的政府採購的招標代理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採購合同範本;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二.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審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相關文件文本。並有權要求代理人對其中與採購需要相關的地方進行修改,但修改不得違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政府採購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採購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落實本次採購活動的資金,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採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有關採購需求)。並負責對供應商有關採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與採購需求有關詢問、質疑的答覆。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採購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政府採購監管機構備案。

8、委託人應負責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

9、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10、 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1、 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政府採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採購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並協助委託人做好採購供應商的詢問、質疑的答覆。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採購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自行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的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六.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30%收取,簽訂合同時中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付清。

收費標準:

公開招標:按:中標金額100萬以下費率為中標金額的1.5%

中標金額1000-5000萬費率為中標金額的0.5%

注:中標服務費的收取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若中標金額為150萬,則中標服務費=(100×1.5%+(150-100)×1.1% )×0.7;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七.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委託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並生效時間為準。

八.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1)方式解決爭議:

(1) 雙方約定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分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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