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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精選5篇)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精選5篇)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 篇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精選5篇)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採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工作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責及要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採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規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雙方執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號》。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4.在聘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關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根據規定解除聘用關係。

五、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聘用關係的。

六、甲,乙雙方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自謀職業

七、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合同終止不再續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八、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上級政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其他未明確的,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乙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並經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聘用關係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門、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簽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門簽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擔保人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託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併為其辦理落户手續,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辦理檔案和人事關係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鑑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為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並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為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為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户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 篇4

發佈部門:

發佈文號:

頒發《韶關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韶府7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韶關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韶關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二日

韶關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人事代理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為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人事代理,是指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人才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或者個人的委託,依法代理有關人事業務。

第三條人才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人事代理工作,為委託單位和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人事代理服務。委託人事代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人事代理所需的合法、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人才服務機構與人事代理對象不發生行政隸屬關係,僅為其代理有關人事業務。

第四條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是同級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人才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承辦本行政區域內的人事代理業務。

第五條從事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業務;

(三)經過人事行政部門組織的人事管理專業培訓,並獲得上崗證書;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門的其他有關要求。

第六條人事代理服務對象:

(一)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外國企業駐本市代表機構,外省、市在本市及駐本市辦事機構,非國有控股的股份制企業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律師、會計、審計、公證等社會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辭職或者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四)與用人單位中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五)國有企事業單位見習期內的高校、中專學校畢業生;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中專學校畢業生;

(六)自費出國(境)留學人員;

(七)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八)經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確認具有技術職稱的農村鄉土人才;

(九)通過人才市場招聘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十)國有和非國有單位需要代理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十一)黨政羣機關(含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新進的工勤人員;

(十二)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各種各類相關人員。

第七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事業單位可以實行單位代理,也可以實行個人代理;可以全員代理,也可以對部分人員進行代理。

第八條以下人事代理的內容可以全部委託代理,也可以部分委託代理:

(一)協助委託單位制定人才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為委託單位代辦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引進、推薦和招聘業務;

(三)為委託單位代理人事考核、培訓、人才素質測評等業務;

(四)辦理委託單位的人才流動手續;

(五)辦理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傳遞等管理工作;

(六)為委託單位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聘用鑑證;

(七)按照有關規定代委託單位、個人收繳社會勞動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八)為委託單位招收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辦理接收手續,辦理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見習期轉正定級、初次專業技術職稱認定等手續;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出境等其他證明材料;

(十)辦理檔案工資的調整和工齡連續計算業務;

(十一)代管委託單位和個人的黨員組織關係;

(十二)出具户口證明材料或者代辦户口遷移手續,協助管理相關的集體户口;

(十三)代辦職稱(資格)的考試、評審的有關手續;

(十四)根據委託單位和個人的要求,代理其他可以代理的人事管理業務。

第九條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按照中組部、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辦理。

第十條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託方向人才服務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應材料:

1、企業單位委託的,應當提供縣級以上工商行政部門發給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

2、事業單位委託的,應當提供事業單位登記證或者該機構成立的有效批文複印件;

3、個人委託,應當提供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以及與原單位脱離關係的證明材料。

(二)委託方填寫人事代理專用文書表格:

1、單位委託:填《人事代理合同書》、編報《委託人事代理人員花名冊》,逐人填寫《委託人事代理人員登記表》;

2、個人委託:填寫《人事代理合同書》和《委託人事代理人員登記表》。

(三)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委託代理單位和個人的資格。

(四)委託方和人才服務機構雙方代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確立人事代理關係。

(五)委託方向人才服務機構移交人事檔案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代理合同應當明確代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由代理雙方依法約定。

第十二條人事代理雙方應當認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擔各自的義務,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有違反人事代理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違反人事代理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依據人才流動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失業後委託人事代理或在人事代理期間失業的人員,憑企事業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和人事代理機構的審查意見,由同級政府社會保障機構審核後辦理失業登記相關手續,並按規定發放失業救濟金。

第十四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當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二o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人事代理合同書模板 篇5

甲方:鎮江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用人單位):

丙方(聘用個人):

根據鎮政發[1997]175號《關於批轉〈鎮江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甲方受乙方委託保管丙方的人事關係及人事檔案,三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委託保管期從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書面提出終止合同意見時止。

二、委託保管期間,丙方的工資福利、病殘傷亡等事宜,由乙方與丙方以合同協議確定。乙方與丙方應按規定繳納丙方的養老、失業、醫療等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

三、委託保管期間,被代管人個人身份不變,有關工齡計算、年報統計等事宜,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四、甲方與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甲方概不負責。委託保管期間,丙方新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應及時轉交甲方審核,並存入丙方檔案。

五、委託保管期間,如乙方或丙方中止本合同,應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中止合同手續。

六、委託保管合同終止後,乙方、丙方需及時辦理丙方的人事關係及檔案的轉出或重新委託代管手續。否則,甲方不再保留丙方的人事關係。

七、管理費標準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八、合同期內,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1、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2、掛靠組織關係 3、户籍、糧油關係 4、調整檔案工資 5、職稱評審 6、出國政審 7、聘用合同鑑證 8、轉正定級 9、其他。

九、合同由三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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