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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樣本(通用24篇)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通用24篇)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

甲方: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通用24篇)

乙方: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以示雙方信守。

一、代理地區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3)甲方對乙方訂最低銷售數_________元/每月,並於三個月對乙方考核一次,對完不成指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權。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以成本價提供乙方模特兒,衣架,包裝袋,燈箱片,海報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電話,傳真,聯繫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設計或仿製,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且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營業,管理等商業機密資料予第三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8)由於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貨品延期的,甲方即視為乙方認可該批貨品發貨有效期將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貨(該批貨取消換貨率)。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含税價格)。

3)乙方配貨換貨率為_________%,追加商品換貨率_________%。

4)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六、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七、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八、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九、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後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30天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並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係,需提前30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訂立區域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中國廣告網的______區域代理權,在本合同條件下授給乙方。

二、 區域代理的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願意續約,須在合同期滿前______月協商續簽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該區域代理的優先權。

三、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權,必須履行如下承諾:

1、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的第一年,必須完成______條/月的廣告業務。第二年______條/月以上,以後每年完成條數以______%的速度遞增。

2、 設立專門機構部門,專職人員開展推廣銷售工作

四、運作形式與結算:乙方將廣告內容(圖片及簡介)以電子郵件形式、服務費以電匯形式傳給甲方,甲方收到服務費用後上傳廣告內容。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範圍內總費用的_____%,如不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取代理範圍內總費用的______%,其餘為匯給甲方的服務費。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及時為乙方上傳廣告內容。

2、 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廣告宣傳。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積極、迅速建立本區域的銷售網點,對本代理區域實行統一市場體系、價格體系的管理。

2、 負責在本區域推廣中國廣告網,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3、 服務價格按網上公佈的全國統一價。

七、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

1、 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相關內容;

2、 其它違約行為。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 補充條款:

1、 本合同管轄權屬_______市人民法院。

2、 從本合同生效開始,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考察期,如乙方未完成全年量的______%,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甲方:_______網絡科技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郵 編:

乙方法人(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3

編號:( ) 字 號

公關策劃項目委託代理

協議書

甲方: (委託方)

乙方:南京金鷹公關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受託方)

甲方: (委託方) 乙方:南京金鷹公關企劃顧問有限公司(受託方)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甲方需要,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項目:

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委託公關策劃代理項目,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系正當合法業務。

二、 聘請乙方為公關企劃顧問單位,授權乙方 先 生(女士)作為委託項目的代理人,並與乙方簽訂公關顧問單位協議書,出具授權委託。

三、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 料,中途如有情況變化及時通報乙方。

四、 項目所需時間:

五、 乙方承擔委託代理項目,要指定專人辦理,按月或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展情況,以便甲方配合。

六、 為了有利於開展項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辦人員以甲方身份開展工作(必要時提供有關證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如實向甲方通報實際情況,否 則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 代理費用:

九、 費用支付時間:

十、 如乙方代理的項目如期保質完成,甲方應對乙方承 辦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

十一、 由於乙方的原因拖延時間或未達到預期效果(金 額),甲方將適當扣除代理費用。

十二、 如乙方項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費用, 退還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費、材料費、公關費由甲方負責,未經甲方認可的開支由乙方自負。

十三、 違約責任: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由 違約方負責賠償。

十四、 其它約定:

十五、 因國家政策性變化,造成項目無法進行時,可以 終止協議,各自承擔自己已支付的費用。

十六、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協議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簽章) 日 (簽章)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4

委託方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乙方):

地址:

郵編:委託代理合同電話:(見採購單)

傳真:

一、甲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採購所需產品(詳見附件)

二、乙方通過其所屬公司—中國商品電子商務配送中心代理採購甲方所需產品;

三、乙方代理採購的產品應符合甲方合同提出的各種要求,如採購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所定的要求, 由乙方全權負責;

四、代理採購貨款應在貨到驗收一切合格以後當場付款,乙方應在一天將所購產品發貨到甲 方指定收貨地點。

五、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蓋章):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上海百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第一條 訂立委託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託。甲方承諾本委託期間不委託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   委託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上海市___區_______路__弄__支弄__號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託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築面積: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委託售價人民幣: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抵押情況: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託時已徵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託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並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户手續。

5、甲方委託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  佣金支付

1、 佣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 支付時間:甲方佣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户(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託中委託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乙方

1、 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託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 甲方違反本委託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託的;

3、 甲方在委託期內或在終止委託後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 甲方委託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託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執 照 號 碼:31010520xx836

聯 系電話: 聯 系 電 話:

代理人/代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6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7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8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9

合同簽署地:

合同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秉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省 地區(以區號 為準) 有限公司產品 (獨家)授權代理商,公司在該區域不再發展第二家加盟(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進貨總金額需達 元(大寫:零佰零拾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額,有定額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進貨金額需達 元(大寫 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銷售總額及年終返利:完成全年進貨總金額獎

勵 ,超出部分獎勵 。

3、一個銷售年度結束後,甲方有權在對乙方綜合考核評估後決定是否繼續授予其該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乙方亦有決定是否繼續作為甲方該地區獨家代理商的權利,在同等條件乙方擁有優先權。

4、供貨及相關細則

4-1合同供貨價格: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的價格為標準,本價格不含税,需要發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貨款支付方式:規定期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户,款到發貨。

4-3-1首批進貨:本合同簽訂之日,需交合同保證金 元, 日內按照計劃量所需金額將首批進貨款全額匯到甲方帳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後,按照供貨合同的要求組織發貨,並退回合同保證金或者直接轉為貨款

4-4 交貨地點及運費

4-4-1合同交貨地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間運費(以地區級城市為標準,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遞或快速物流,差價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承擔。

4-5包裝標準:按一般包裝標準執行,包裝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的,超出一天按照貨款總額的1%給予補償(特殊情況根據雙方約定)。 5廣告促銷管理

5-1甲方設計、製作的產品必備資料,除按乙方購貨數量比例配贈外,可以專為乙方的市場推出相應的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或者雙方按比例分攤,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5-2乙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其形式及內容必須經甲方審核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享有的權利

6-1-1對乙方的經營有諮詢、監督、調查權。

6-1-2對違反本合同的不良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6-2甲方承擔的義務

6-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同權益的義務。

6-2-2 有對乙方首次進貨時提供業務培訓或提供培訓資料的義務。 6-2-3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6-2-4有按照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同一簽約地區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貨的義務。

6-3乙方享有的權利

6-3-1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6-3-2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地區獨家特約代理商的權利。

6-3-3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6-4乙方承擔的義務

6-4-1對甲方的產品,經營、市場策略等有保密義務。

6-4-2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雙方必須遵守的其他條款

7-1開箱損壞(未經用户使用)的產品,由甲方負責無條件退換,其運費由甲方負責。

7-2售出產品的保修憑證(廠商聯)必須及時寄回公司備案。否則,該售出產品不給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公司規定的首次進貨量後,再進貨產品實行可退貨制度,原則上是沒有經過拆封的部分,不得影響二次銷售,可以享受公司無條件全額退款。

7-4-1乙方退貨產品的價格原則上以甲方當時的供貨價格為標準,如遇價格下浮變動的按變動後的價格執行。

7-4-2乙方保證退貨部分產品無使用、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外包裝損壞,收取一定費用)。

7-4-3退貨產品在乙方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驗收,3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實際貨值向乙方匯出退貨款額,退貨中發生的運費、手續費、保險費、破損包裝物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終止合同後的有關條款

7-5-1乙方應對甲方的經營內容(包括配套產品及銷售的全部相關內容)繼續承擔2年保密義務。

7-5-2退還所有文件、資料、授權委託書、特約代理牌(證書)等(包括複製品)。

7-5-3如違反本條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識產權論處。

8、乙方如遇到其它區域代理商串貨現象,收集證據並告知甲方,甲方及時通知串貨方並退出該區域銷售,嚴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貨方代理資格。

9、由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10、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提請至人民法院裁決。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户後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關款項必須到達甲方帳户,否則合同自動失效,保證金不給予退還。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後作為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備註: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區域再發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50000元。

2、甲方允許乙方在沒有代理商的區域銷售,可以優先取得該區域代理資格,如果有人簽訂該地區代理,則必須無條件退出該地區。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號5號樓4層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註冊委託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註冊,共____________個。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負責完成商標註冊代理的全部工作,並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採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項目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 □中文 □英文?□中英文項目包乾查詢,包乾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註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註冊費___________元,包乾註冊費___________元。

以上項目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後,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繫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後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1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採購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政府採購合同標準文本乙方: 建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資格等級: 省政府採購乙級代理機構

證書編號:政採代(乙)字第 號

委託項目名稱:

核准採購編號:

預算金額:

採購的方式: 在□中劃( √ ):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詢價

□ 單一來源

擬派該項目專職工作負責人:

甲方: 職務 聯繫電話

乙方: 職務 經理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

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

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政府採購招投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範圍:

l 起草政府採購公告

2 代擬投標邀請書

3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 預審投標資質證書

5 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6 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7 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8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9 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10 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11代擬合同

12 其他事項:

二、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與支付方式

1、 根據國家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物價局(20xx)980號,國家發改委(20xx)857號等文件規定,招標代理服務費以中標金額的1.5%收取。

2、經甲、乙雙方商定,本次代理服務費由中標方支付,並在投標保證金中扣除。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審查代理機構的各種資質證書;

2、向乙方提供採購立項批准手續及資金落實情況;

3、向乙方提供滿足完成招標業務所需的技術、圖紙、服務、商務等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4、指定人員作為甲方的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5、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有保證乙方獨立履行“協議”且不受任何干擾的義務;且根據需要,作好相關協調工作;、

6、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本次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提出建議,參加招標活動的全過程;

7、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單位與中標人簽訂供貨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甲、乙雙方達成的協定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收取中標方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2、當甲方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要求甲方必須補足相關資料;

3、有權參加甲方組織涉及招標工作的有關會議和活動;

4、有按照規定編制、發佈、發售招標文件的權利,並擁有版權,甲方僅有使用的權利,不得複製、傳借;

5、乙方代表甲方按照採購要求抽取評審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進行招、投標活動;拒絕執行甲方對採購活動提出不符合規定的要求。

6、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7、代表甲方制訂、報審招標文件,並在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佈採購公告;招標文件如須澄清和修改的,經甲方確認後,代表甲方予以澄清和修改,並通知投標單位;

8、在評標、談判、詢價工作結束後,乙方有督促中標方與採購方簽訂買賣合同的義務;並將所有檔案資料整理成卷送相關部門備案

五、約定事項的解釋與變更

1、招標文件的解釋權歸甲方。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按監督部門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原則上由甲方予以回覆或甲方委託乙方以書面形式回覆。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

1、招投標會原則上定在招標代理單位舉行,若採購人另行確定招投標會議地址,其車旅費、食宿費由採購方支付。

2、重新開標、評標的第二次費用,根據實際情況,所產生的費用由監督機關明確責任後,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督機關一份備案,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採購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5、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八、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管理項目:

基於地源優勢,實現便捷管理,實現資產保值,甲方決定將“”項目委託給乙方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對“”項目進行管理。

二、委託管理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年。

2、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雙方如有續簽意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另行簽訂新的協議。委託管理協議三、管理費用及收益:

1、管理費用為 元/月,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付給乙方第一個月的管理費用,以後每月的管理費用,在上一個月20日之前支付。

2、委託項目所獲得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代為收取,乙方在收取後7天內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不得截留、佔用、挪用。

四、管理範圍:

“”整體物業管理及與之有關的人力資源管理和其他相關管理。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所委託項目有關的權屬資料及有關圖紙。

2、甲方須針對所委託項目的有關情況向乙方做詳盡的説明。 與乙方做好交接工作。

3、甲方須制定項目委託管理的目標及對乙方的工作要求。 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開展進行定期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

4、甲方承認乙方獨立擁有對所委託項目的管理自主權,並 保證不進行干涉。

5、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用,乙方在收到管理費用後,應及時支付員工工資,不得拖欠工資。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乙方進駐甲方所委託項目進行管理。

2、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委託項目的具體情況制定工作計劃,並認真落實。

3、乙方應根據甲方所委託項目的具體情況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管理制度、財務制度和人力資源制定等,並逐步完善和調整。

4、為保障甲方所委託項目的利益最大化,可以對所委託項目提出整改意見。

5、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簽訂與項目管理有關的合同。

6、乙方應依法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對員工建立相應的獎勵制度,和諧處理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

7、乙方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遇突發事件必須立即通知甲方。

8、因乙方未盡管理義務,致使甲方所委託的項目對外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同意承擔的除外。

七、違約責任: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該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無論合同何種情況終止合同,乙方應在5天之內完成甲 方所委託項目的交接。

八、爭議解決辦法: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採購人)

乙方:(政府採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辦法,甲方自願將本單位(項目名稱: )(計劃編號: )政府採購項目委託給乙方組織實施採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在甲方委託範圍內依法組織政府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項目基本情況

1.########

2.############

3.##############

4. 採購計劃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詳見附件): 預算金額: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具體事項

1.##############

3.################

4.##############

5.###############

6.#############

7.#############

8.###################

9. 編制、發售、解釋採購文件; 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發佈採購信息公告; 供應商資格預審(邀請招標等方式時採用); 制定評審方法、步驟、標準; 依法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談判、詢價小組); 邀請紀檢有關部門現場監督; 落實評審地點,主持評審活動,並做好評審記錄; 組織評審工作; 整理評審報告送採購人及有關部門;

10. 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發佈中標、成交公告,發送中標(成交)通知書;

11. 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12. 採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存檔;

13. 組織履約聯合驗收事項;

1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指定一名採購人代表,代表甲方與乙方處理政府採購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項目的用户需求書,包括詳細的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和服務內容等書面材料。

3.

4. 甲方應對乙方編制的採購文件予以審核並簽字確認。 甲方有權就委託的項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應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要求。

5.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可派一名採購人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但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審方法的確定、評審過程和結果。

6. 甲方有權按照評審報告中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7.

8.

9. 甲方有權對乙方組織的採購活動進行監督。 甲方有義務保守採購活動中的商業祕密。 甲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2.

3.

4. 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維護甲方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提出科學的採購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採購文件,並報甲方確認。 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對違法違規以及無理的要求應予拒絕。

5. 乙方可以依據需要或根據規定,就採購文件徵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

商意見。

6.

7.

8.

9. 乙方應當依法組建評審委員會。 乙方應依法及時答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乙方應當保守採購活動中的商業祕密。 乙方可依法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用。

10. 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第五條 委託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在採購法和合同法許可範圍內對委託協議內容做出變更,如作出變更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變故等原因,致使採購項目發生更改或取消的,應簽訂補充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有關費用

1.

2. 乙方承擔組織項目採購活動的全部費用。 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服務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委託方):

電話/傳真:

地址:

乙方(受託方): 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表人:黃淼 ) 電話/傳真: 010-63344797、

地址: 北京市豐台區科學城富豐路4號工商聯大廈B座18層

為促成甲、乙雙方達成合作、明確責任,更好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從事代理商標名稱為: 在第 類上的國內註冊,共計 件

商標的註冊。商標圖樣為:

所選類目:

二、乙方的責任

1,商標註冊前,乙方應負責審核及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檢索,申請商標在以上所選商品/服務上無在先註冊的商標,因檢索期間有3-5個月的空白期,查詢結果僅供參考。

2,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或書式不符合商標局規定而不予受理的,乙方全額退還甲方所交費用。

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且不得以乙方的名義註冊甲方的商標。

4,乙方應在甲方提交完材料的當天或第2天將甲方的材料遞交至國家商標局。

5,乙方負責跟蹤該商標的審查進程,並及時通知甲方。

6,如遇地震、火山、海嘯和戰爭等突發性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商標註冊失敗或其他損失,因其不可抗力的影響,全部免除乙方責任,若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準確、真實、完整的註冊信息(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清晰的商標圖樣、所需註冊的商品)。

2,若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或不真實而造成商標在先權利喪失或申請無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四、商標獲准註冊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如審查員的具體判斷、審查標準的變化等,非乙方原因導致商標申請被駁,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整(大寫: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申請程序啟動。

六、提出申請2-10天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乙方通知甲方當事人。

七、甲方確認本合同的聯繫方式不會發生變化,若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於聯繫不上甲方產生的不利後果由甲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遭損失。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傳真、掃描件均有效。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

乙方(簽章):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淼

(1)開户名稱:北京中科華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上海市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豐路支行

賬 號:9132 0154 8000 0239 3

(2)農行賬號:6228 4800 1078 5233 916

户 名:張啟果

20xx年05月28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7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在上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 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按照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受託事項,積極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甲方隱瞞事實或證據,或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甲方委託乙方後,就同一事項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後,案件在法院判決前,案件雙方和解或一方當事人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辦案費用

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 元人民幣。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調查費以及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屬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終止。 2、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之日,是指有關機關作出判決、調解、裁定、裁決之日,或當事人庭外和解、撤訴之日。

第十一條 送達

為聯絡和送達開庭傳票、判決書、調解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方便,甲方確認的甲方聯繫電話為: ;郵寄送達地址為:

乙方向甲方電話通知相關法律文書內容,即視為乙方有效送達。如無法電話聯繫,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達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甲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甲方因地址變更導致無法收取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承辦律師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8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 件商標,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並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註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託後,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註冊、設計、製作等事項,因註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代理商標註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材料齊備後 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 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 個月內完成商標註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註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註冊代理申報費: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 元/標/類、十項;

3.註冊商標的製作費: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深圳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經調解後如達成和解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本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請求依照仲裁規則對和解協議作出裁決。各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獨任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書面審理。仲裁庭有權按照適當的方式快捷地進行仲裁程序,且具體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規則其他條款限制,並根據本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裁決書。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上述仲裁開庭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仲裁庭。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19

甲方:

乙方: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糾紛一案,現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審訴訟。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按照甲方的授權進行代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三項中的第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有權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請求;有權代為提起反訴;有權同意並進行調解或和解;有權提起上訴

3、有權代為申請執行;有權代為執行和解;有權代為收取執行標的或過付款;

甲方已被告知:若選擇上述第1項,則乙方無權代理上述第2項,若訴訟中涉及第2項中的情況,只能由甲方自己決定;若選擇上述第2項,則乙方享有上述第2項授予的代理權限,並且代理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律師的全部職責和義務是在委託代理權限內,依據法律和事實保護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代理職責。乙方律師按上述原則盡職後,即使訴訟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乙方不承擔責任。

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如認為因乙方指派律師未盡職責等原因,可以向乙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變更律師。甲方申請理由一經核實,乙方應及時變更律師。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情況,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堅持不正當、不合法要求的或者實施故意詆譭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就甲方的行為採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對於甲方委託事項,如因甲方誤導、不如實陳述案情、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不在法定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自身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甲方委託事項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複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材料,由甲方親自向其提供。如因甲方不能出庭等特殊原因需向律師交付原件材料時,甲方應要求律師出具《證據交接單》。甲方如違反以上約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師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指派律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擔任甲方代理人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儘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代原指派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行為。

七、根據《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甲方須於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全額代理費,乙方收取代理費後,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如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即時繳納全額代理費,由雙方協商交費日期並在本合同第十條中予以註明。甲方在約定時間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預收的代理費作為律師前期工作的勞動報酬,不予退還。乙方為甲方委託事項開支已超過預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鑑定費、查檔費、翻譯費、打字複印費、交通費及乙方律師外出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等與案件相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如代理費尚未支付,則甲方仍應支付。

九、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需要另行約定或説明的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條款或者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案件本次審結(判決、調解)為止。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視為乙方已經全面妥善地履行了本合同,合同終止,且,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已交納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應當交納尚未交納的代理費仍需交納:1、乙方接受委託後,作為原告(或上訴人,下同)的甲方決定不起訴(或上訴,下同)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的;

3、乙方接受委託後,作為原告的甲方提出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對方當事人提出撤訴的;

5、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作為原告的甲方的起訴或者通知再審被駁回的;

6、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對方當/fanwen/1578/事人的起訴的;

7、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庭外和解的。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指派律師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山東黃河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地址:濱州市濱城區黃河六路538號

電話: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0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税 c、賣方包税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户口,以便承購方入户。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文件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信息)三天內為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material)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為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户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户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為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為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

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代 理 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乙方(簽章): 經 辦 人: 訂立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1

甲方:鍾桂潮 身份證號碼:4401213

乙方:畢鉉斌 身份證號碼:4403913

甲方因 一案,委託乙方代理訴訟,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與 上述糾紛案件訴訟程序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含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收執行款等。

三、甲方必須如實陳述事實,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隱瞞重要事實情節時,有權終止本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依約照付。

四、乙方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代理費全部退回甲方,乙方因過錯使甲方權益遭受不應有的損害的,乙方在約定代理費的範圍內對甲方予以補償。

六、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為: 叁仟圓整。

七、乙方在承辦此案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查詢費或檢索費、翻譯費、資料費、複印費、通訊費、交通食宿費等辦案支出,由甲方另行支付。本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本案訴訟程序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預付辦案費用1500元。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經另一方同意方可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畢鉉斌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站前路13號

郵政編碼:510800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2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內蒙古久暉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巨海商廈403室。電話:0471-6371609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委託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衝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並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信息,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整)。支付方式為: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負擔,支付方式為:

3、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及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方式為: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應予退還。

2.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或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賠付。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誤甲方委託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乙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五日內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成功時視為送達。

3、下列情形視為委託事項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調解、案外和解;(2)委託人作為原告或者申請人時及撤銷訴訟或者不提起訴訟,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時,對方撤訴或撤回申請。(3)乙方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外的方式並經甲方同意,糾紛消滅或終止代理,為甲方實現主要委託目的。

4、委託律師須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應在詳細閲讀並理解後簽署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3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訂購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採購範圍:乙方委託代理採購範圍為20xx年1月-20xx年12月甲方與國外供應商簽訂合同中的商品。代理採購總信用額度為 萬歐元。

二、貨款、代理費用、資金佔用費及相關費用的計算方法:

1、貨款:以乙方向供貨商實際支付採購金額為準;

2、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起計算,單筆支付金額賬期最長不超過80天;

3、資金佔用費及支付時間:為乙方向供應商實際支付採購金額的8.5% (按年計算),以乙方向供貨方付款之日,按月計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實際佔用天數計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貨款時一併支付。

4、相關費用及支付時間:因代理採購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貨物進口税費、報關費、提貨費、保險費、運輸費、其他雜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發生相關費用前匯入乙方指定賬户,如由乙方墊付的,甲方應在乙方墊付後3日內將相關款項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三、支付要求和結算方法: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採購合同要求,在三日內向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支付貨款,進行採購;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支付貨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購貨合同、採購清單、發票等;

3、甲方應在賬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額貨款和資金利息;

4、發票開具:乙方每月根據甲方回款情況開具發票(發票金額含代理費用和資金佔用費、資金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四、貨權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前,相應金額的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項之後,貨權自動轉移給甲方。

五、雙方權利義務:

乙方

1、 以乙方的名義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甲方接受該購銷合同所有條款,乙方僅負責接收委託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並按合同約定在乙方給予甲方的信用額度內支付貨款,以及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轉移貨權,其他具體合同履行內容只對甲方負有協助義務,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

2、在甲方未按協議向乙方付清貨款及其他全部款項之前,乙方保留相應貨物的所有權。

3、因甲方原因致使產品購銷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臵權,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4、甲方自行處理供貨方在品質、價格、運輸、裝卸、倉儲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承擔相應風險。

5、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採取補救措施。如甲方書面要求索賠的,乙方應根據其合同,積極協助甲方對外索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乙方書面通知將相關費用劃至乙方帳户。若甲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則甲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乙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6、若甲方發生未償付所欠的款項等違約事項,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中的義務。

甲方

1、保證所委託採購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採購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及資金利息,或其它有關費用。

3、甲方自行與供應商商定品種、規格、質量、價格、運輸、裝卸等事宜,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內容與供應商簽訂產品購銷合同。乙方與供應商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甲方均承擔相應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4、甲方有義務要求供應商按約供貨,並承擔供貨商遲發、不發、錯發、少發貨物及貨物質量問題、貨物價格變化、貨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後的所有風險,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

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與本合同不符產生的責任後果與乙方無關,同時甲方不得以此拒絕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如同時造成乙方直接、間接損失的,甲方在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賠償,否則即為甲方違約。

5、對供應商資信負責,承擔因供應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供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的權利。

6、若乙方發現甲方或供貨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資金或有其他欺騙嫌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貨款、資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同時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或解除的後果及損失,並與供貨方一起對乙方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甲方在賬期到期後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和資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額2%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重慶市渝北區法院管轄。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違約行為或應付款項未付,乙方有權將本合同下貨物直接抵扣或處臵或暫停交付,並有權決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終止或解除,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住所地: 住所地:

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公開課及內訓招生協辦方,進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權書(見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學員及意向客户,由甲方進行跟進處理(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客户諮詢及跟進工作)。對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協議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的本協議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於本協議期及之後一年內產生的成交,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4、甲方須按本協議第六條及第七條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業績相應的佣金;計算公式:乙方代理業績所產生的實際成交總金額x項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雙方確定項目佣金比例如下:公開課為___%,內訓為___%(若有其它特殊情況,請在本協議列出)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互聯網招生系統賬户,由甲方自助進行招生信息的發佈及維護。

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統中發佈的招生信息,須為符合本協議之項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本協議合作項目,並對產生的業績根據本協議收取佣金。

甲方培訓公開課如有延期情況,應在確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中止發佈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負責將客户報名及諮詢信息記錄於甲方招生系統賬户、或以電話及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定期查詢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中記錄的報名及諮詢信息,對報名或諮詢的客户及時進行跟進,並於乙方招生系統如實記錄每客户跟進情況。

7、對於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客户,甲方應於開課後三個工作日內於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進行準確記錄,並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收佣金,同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凍結甲方招生系統賬户,並停止對甲方招生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

8、甲方須於每客户成交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憑證日期為準),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滯納金。

如甲方延遲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過30工作日,乙方有權向甲方另外索賠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違約金,並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如發生甲方遺漏乙方向甲方推薦並已成交客户的情況,甲方須按本協議相應條款支付相應乙方佣金,並另外向乙方支付相應乙方佣金的一倍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9、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户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如甲乙雙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複或衝突情況,除甲方可提供確切書面證明外,均應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甲方不得在乙方網站發佈虛假信息,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由此引起的糾紛,甲方負全責。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10、如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附件形式補籤。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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