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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通用31篇)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通用31篇)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通用31篇)

( )粵 律民字第 號

甲方(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承辦律師: ,手機:

單位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 階段,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階段的代理律師。

二.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或者調查取證的線索。乙方接受委託後,如果發現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進行虛假訴訟、或故意隱瞞、捏造證據及事實、弄虛作假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以退還;如果約定有風險代理律師收費的,甲方單方無故終止,視為委託事項已完成,風險收費條件已成就,甲方必須無條件支付約定的律師費用。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應退還給甲方,雙方合同解除。

五.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如下代理費用:

1、前期律師費(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元整(¥ _________元)。

2、辦案費(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元)。

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否則,乙方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法律義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概不承擔。

3、後期風險代理收費約定: 簽訂本合同後,代理律師介入案件工作,通過協商、調解、和解、判決、執行等任何一種方式,甲方獲得的款項提成百分之 ( %)作為風險代理律師費;如果甲方獲得款項為分期所得,則每期均按上述比例提取律師費用。風險代理費用甲方應當在獲得款項當日支付給乙方;否則,逾期支付,每天按應付總額的2%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為完成委託事項到廣州市外地區辦案、調查取證等事宜,產生交通費、食宿等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至 階段終止。

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就該爭議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師: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附件1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告知書

為增強客户的訴訟風險意識,使客户在訴訟中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將常見的民事訴訟風險以及風險責任的承擔向客户告知如下:

一、起訴

客户在委託本所代理案件時,要真實、全面的向承辦律師介紹案情,並提供全部證據材料,以便律師作出準確的判斷。

客户起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會被駁回。

客户提出的訴訟請求應明確、具體、完整,對未提出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不會審理;訴訟請求要適當,無法律依據的訴訟請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當事人還要負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客户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必須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客户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二年(特殊的為一年),超過訴訟時效的法院將不予支持。

客户起訴或者反訴,應按規定及時預交訴訟費用,否則人民法院將會裁定按自動撤回起訴、反訴處理。

客户委託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客户的請求/申請/答辯/辯護,部分或全部有被駁回的可能。

二、訴訟保全

為了保證判決裁定的執行,客户應決定是否申請財產保全,申請保全因當事人的原因可能無法保全。

客户申請財產保全,應按規定及時交納保全費用,否則人民法院不會採取保全措施。

客户申請財產保全,應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擔保,否則人民法院將依法駁回其申請。

客户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的,將要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受到的損失。

三、開庭

客户參加開庭旁聽的人員,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

客户應在開庭時將證據原件提交法庭質證,客户提交的證據應當與提供給律師的證據一致,沒有原件的證據可能不被法庭採信,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客户提供證人證言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並接受質詢,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在舉證期限屆滿10日前提出,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證人證言將不被法庭採信。

客户的證據不足,可能導致敗訴。

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出庭的案件,客户必須出庭參加訴訟。

四、上訴

上訴必須在一審判決確定的期限內提出,否則一審判決將發生法律效力。

上訴應按規定及時預交訴訟費用,否則人民法院將會裁定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五、申請強制執行

客户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期間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間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請執行應該按照規定預交執行費(廣東省地區除外),依法裁定中止、發放債權憑證、終結的執行案件一律不退還申請人預交的執行費用。

被執行人未按生效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將要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將要支付遲延履行金。

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無法執行;或被執行人雖有部分財產,但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剩餘部分,法院無法執行。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無法執行。

影響社會穩定的,法院存在暫時無法執行或不予執行的可能。

客户申請強制執行的,執結的時間和效果有時可能難以把握。

六、其他

客户申請審計、評估、鑑定,應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或者預交審計、評估、鑑定費用,或者提供相關材料,否則人民法院可能不接受申請。

客户應將自己準確的送達地址提供給律師,因客户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者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書面告知律師,訴訟文書寄出即視為送達。

律師辦案進程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有關當事方的制約。

委託方不得要求律師與經辦案件的法官、仲裁員、檢察官、偵查人員或他們的上級領導相熟為理由或為前提承接客户案件,亦不得要求律師保證客户案件必然勝訴或無罪為前提承接客户的案件。

客户支付律師費後,可以要求受託律師在律師事務所開具正式發票。

除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律師不得以與經辦法官、仲裁員、檢察官、偵查人員或他們的上級領導溝通為由另行收取客户任何費用,客户亦不得另行給付律師財物,並要求律師通過非正常途徑與經辦法官、仲裁員、檢察官、偵查人員或他們的上級領導溝通,試圖獲得不正當的案件利益。

委託人確認:

承辦律師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項,我方已完全瞭解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內容。

委託人或單位(簽名或蓋章):

二〇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書》要求本所律師在與客户簽署委託手續時送達給客户,並要求客户認真閲讀。本《告知書》適用於民事訴訟、仲裁、執行案件。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拍賣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電掛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意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 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條 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 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___元,用於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 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 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 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 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賬户,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 對需要徵税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經税務機關同意,税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 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税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拍賣的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止。

委託人(公章)______  拍賣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帳  號______     帳  號______

附件: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

主要貨物名稱:

HS編碼:

進出口日期: 年 月 日

提單號:

貿易方式:

原產地/貨源地:

傳真電話: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委託方業務簽章:

經辦人簽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被委託方:

報關單編碼No.

收到單證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單證情況:

合同□

發票□

裝箱清單□

提(運)單□

加工貿易手冊□

許可證件□

其他:

報關收費:

人民幣:元

承諾説明:

背面所列通用條款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本協議的簽署構成了對背面通用條款的同意。

被委託方業務簽章:

經辦報關員簽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通用條款

一、委託方責任

委託方應及時提供報關報檢所須的全部單證,並對單證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委託方負責在報關企業辦結海關手續後,及時、履約支付代理報關費用,支付墊支費用,以及因委託方責任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按照海關要求將貨物運抵指定場所。

負責與被委託方報關員一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回答海關的詢問,配合相關調查,並承擔產生的相關費用。

在被委託方無法做到報關前提取貨樣的情況下,承擔單貨相符的責任。

二、被委託方責任

負責解答委託方有關向海關申報的疑問。

負責對委託方提供的貨物情況和單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證明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的資料,包括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用途、產地、貿易方式等;

(二)有關進出口貨物的合同、發票、運輸單據、裝箱單等商業單據;

(三)進出口所需的許可證件及隨附單證;

(四)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其他進出口單證。

因確定貨物的品名、歸類等原因,經海關批准,可以看貨或提取貨樣。

在接到委託方交付齊備的隨附單證後,負責依據委託方提供的單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規範》認真填制報關單,承擔'單單相符'的責任,在海關規定和本委託報關協議中約定的時間內報關,辦理海關手續。

負責及時通知委託方共同協助海關進行查驗,並配合海關開展相關調查。

負責支付因報關企業的責任給委託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所產生的滯報金、滯納金和海關等執法單位依法處以的各種罰款。

負責在本委託書約定的時間內將辦結海關手續的有關委託內容的.單證、文件交還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人員(詳見《委託報關協議》'其他要求'欄)。

三、賠償原則

被委託方不承擔因不可抗力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責任。因其他過失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約定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由此造成的風險,委託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規避。

四、不承擔的責任

簽約雙方各自不承擔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及滯報金、滯納金和相關罰款。

五、收費原則

一般貨物報關收費原則上按當地《報關行業收費指導價格》規定執行。特殊商品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強制

本《委託報關協議》的任一條款與《海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時,應以法律、法規為準。但不影響《委託報關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

七、協商解決事項

變更、中止本協議或雙方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及程序處理。因簽約雙方以外的原因產生的問題或報關業務需要修改協議條款,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4

法律事務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託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諮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後,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複印件)均為合法、有效,並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准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人                    (下稱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廣西律師事務所(下稱乙方)的律師為本案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上述案件

階段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其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在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代理,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律師服務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

六、根據律師收費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人民幣          元,在訂立合同時付清。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八、本合同有限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銷訴訟及終止執行等)

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廣西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國出口產品,希望乙方為其提供FDA註冊等相關服務。乙方願意根據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約定,幫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註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FDA企業註冊一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同意接受《辦理FDA註冊合同條款》,委託乙方在美國辦理FDA的企業註冊事宜,委託項目見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託,乙方在辦理FDA事務業務時,僅作為甲方的代理,註冊的所有結果和後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二、 甲方在申請FDA企業註冊應提交以下資料的複印件

1.企業法律身份證明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法人代碼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2.有效的資質證明和衞生、生產許可證書

3.辦理《FDA註冊申請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時提交中英文電子文檔各一份

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三、工作流程和辦理註冊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資料;

B.乙方審核合格後及時轉交FDA授權實驗室;授權實驗室向FDA申報;辦理;E.結果通報乙方;F.結果通報甲方。

2.代理註冊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完整、簽訂《FDA企業註冊委託代理合同》和手續完備後,自《受理確認書》發出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註冊。

四、費用和支付

事務代理費用總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費用。

五、合同組成部分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簽定本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營業執照、公司簡介並詳細填寫《用人單位信息登記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崗位需求説明書》,該兩份文件共二頁,評價推薦崗位共個。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該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終止後按本協議事先擬定的費用結算。

3、在確定人選後,將試用通知書面提交乙方,由乙方通知擬聘人選到崗事宜。

4、甲方同意乙方提供人才推薦服務,並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招聘服務費。

5、甲方需保障乙方所推薦人選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 確認甲方崗位説明書各項條款,按崗位説明書的要求為甲方獵尋所需人選。

2、對所尋訪到的人選作前期考察、面試與測評,將合格人選推薦給甲方。

3、安排適當的時間、場地供甲方與候選人進行面談與溝通。

4、乙方負責在學生兼職期間協助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三、費用結算及其他

1、此次委託代理招聘兼職學生服務費數額按小時計算:2元/小時/人.該項費用甲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提供學生工作當天一起結算.

2、學生單天的工資為:45元+餐/天;30元+餐/天,具體工作時間有甲方負責協調.

3、甲方負責在協商地點負責接送學生上下班,乙方協調管理.

2、在該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果5天內乙方無適合甲方崗位説明書人選推薦,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此次合作.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訴訟(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案件的訴訟(仲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事項: 。

第二條 承辦律師及聯繫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案件的承辦律師,代理有關事項。承辦律師中途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將此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獲得甲方同意後另行委派其他律師繼續完成代理事項。

甲方指派 作為聯繫人,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收取或傳遞相關文件。

第三條 委託權限

具體授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律師費

一、律師費按下述第 種方式收取:

(一)固定費用: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該費用已包括乙方為甲方辦理上述代理事項所需全部費用和報酬。

(二)風險代理費用: 。

二、前述律師費不包含行政、司法、公證、鑑定、評估等部門或機構向甲方收取的費用。

三、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一)一次性支付: 。

(二)分期支付: 。

甲方付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同金額的正式發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律師不能勝任案件的代理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如果乙方拒絕更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三、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及其它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權拒絕提供服務。

二、乙方在代理期限內更換承辦律師應徵得甲方的同意;但乙方指派或更換其他輔助性律師或助理除外。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代理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五、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及有關情況應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必須提供

乙方律師或其他人員從乙方離職後向第三方提供其在乙方工作期間知悉的甲方的文件、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視為乙方違反保密義務,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特別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案件中的當事人(包括甲方)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提出反訴的,律師費可適當增加,具體額度由雙方另行協商。

二、開庭前案件當事人主動和解或者原告(申請人)撤訴的,乙方律師費減半收取。在開庭前通過乙方律師的努力,案件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申請人)撤訴的,甲方應全額支付律師費。

三、開庭後案件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申請人)撤訴的,甲方應全額支付律師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費用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並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務支付律師費。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律師費。乙方無故終止代理的,所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未得到彌補的損失。

(三)乙方未能及時為甲方提供服務或提供服務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委派律師為對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提供服務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從本合同生效起至 為止。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需變更、調整的事項,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

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

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

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户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户卡,並按乙方

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户。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户卡和資金帳户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户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枱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户。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户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户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户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甲方授權他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因他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户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户卡,身份證,資金帳户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七條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帳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帳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户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户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四十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開户行:

户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範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服務費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於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税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税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户行開户行:户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户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於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繫,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繫。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並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刑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知律刑字[20xx] 號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受託人: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 一案,現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委託事務,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選定指派律師等人作為本案受害人 的訴訟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以授權委託書為準)參與本案階段的訴訟活動,甲方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聯繫電話為 。

第二條:訴訟代理人依法履行律師職責,本案以判決、裁定、調解、和解、(視為)撤訴、終(中)止審理、終(中)止執行、移送其他機關處理等方式結案的,均視為委託事務的完成,甲方均應按本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1、固定收費:首期律師費(大寫) 元,應於本

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二期律師費(大寫) 元,應於再另行支付。

2、補充約定:注:1,甲方須將各項費用直接交至乙方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否則乙方對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包括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概不負責。若甲方拖延付款,則應按逾期款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承擔延期履行違約金,且無論乙方是否因此而解除合同,甲方拖延付款期間乙方完全免責。

2,所有款項必須交付乙方財務統一收取,否則乙方概不承擔相應責任。 3, 乙方收款賬號:

户 名: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

賬户: 1566 4000 5640 8003

開户行:建設銀行深圳市中心區支行

第三條:甲方(包括本案的受害人,下同)應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真實合法的證據材料,並按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否則,視為甲方主動終止或放棄委託事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若乙方有重大過錯並由此造成了甲方的實際的重大損失,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委託,則未付之律師費免交,且已付之律師費應予退還。本合同項下的乙方過錯賠償責任以承辦律師經由律協統一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險所實際獲得的理賠額為限。

第五條: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並清楚本案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為,無論此前此後、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為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委託事務完成止,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壹份;若因本合同產生爭議協商不成時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

江刑辯( )號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 一案,聘請乙方律師為辯護人(或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

(一)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諮詢;□

2.代理申訴;□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

為確認,劃×為否認):

1、會見犯罪嫌疑人;□

2、查閲、摘抄本案的訴訟文書。□

(三)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律師費: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繳納律師費: 元。

五、辦案費:

1、在本縣範圍內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交通費、

通訊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

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複印打字費、專家論證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

訊費由甲方預先支付,據實報銷。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律師費全部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

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法律服務項目時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本着誠實、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代理甲方產品的經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產品,授權在___________(區域)獨家代理,在此區域內銷售,代理期限為_____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關手續資料;

3.甲方對產品的生產質量負責,在產品有效期內,因產品生產質量問題而引起的糾紛,甲方承擔質量引起的相應責任;

4.雙方合同一經簽定,在乙方合法經營、及時支付貨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規定的情況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中斷產品供應,因由中斷貨源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產生滯銷,甲方給予退換(返貨的發貨費用由乙方負責),期限自發貨日起三個月內,超過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市場的穩定,杜絕其他代理商惡意竄貨,保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如發現惡意竄貨行為,甲方為乙方清理市場,並追討竄貨人或竄貨單位賠償乙方市場損失(賠償標準:進貨總金額的5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鋪底貨,鋪底數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執行,在代理結束後,乙方返還貨物或按代理價格結算。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在指定區域內獨家經銷,在代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不發生進貨行為,視為自動放棄代理權;

2.乙方代理協議簽定後,再次提貨為現款現貨,既乙方將電匯底聯連同詳細地址、貨物名稱、數量、收貨人、聯繫方式傳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項進入甲方帳户後,一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3.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通過正常途徑、合法的宣傳方式銷售甲方產品;在銷售上出現任何問題(非藥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幫助協調處理;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零售價不得低於零售價的最低限價,不得高於物價批准的零售價,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最低供貨價供給零售藥店,一經發現,取消代理權,扣罰市場保證金,並追究相關責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非甲方產品的銷售以及其他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要向乙方索賠50萬元;

三、雙方協定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2.甲方負責將貨物通過郵局、鐵路和貨棧發給乙方,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專遞、公路短途運輸),發貨方式由甲方決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發貨失誤,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因本協議發生的經濟糾紛,則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調解,如調解無效,則向簽約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四、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委託人(甲方):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海口市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 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 / □月)。

(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銀行開設賬户,賬號為 ;乙方在 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賬號為: ,乙方通過該賬户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

(三)乙方在收到租金後 天,應將收到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四)其他約定方式: 。

第五條 佣金及其他費用

(一)佣金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乙方成功將房屋出租的,甲方應在租賃合同簽訂 天后向乙方支付 元的佣金。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乙方沒有將房屋出租的,甲方可以不用支付佣金。

(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在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故意或過失導致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動費用。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甲方提供:①產權證明②户口本③業主身份證(如代辦需有代辦人身份證)④其它必備相關證明;乙方出示:①經紀機構資質證書②營業執照。

3、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實,而導致客户無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並有權終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時,有義務對房內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保證電器正常使用,乙方積極配合。

5、在代理期間,乙方應及時安排客户看房,保證客户合法守法。

7、代理期間,房屋因自然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繕。

8、代理期滿,乙方交房時,結清房內各項費用及清點傢俱電器等設施。

9、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則視為違約,如違約應賠償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並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 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乙方帶客户看房的過程中造成房屋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次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於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因 一案,自願委託乙方律師擔任 審的訴訟代理人,並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案件的需要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在授權委託書中載明。

二、根據省物價局、省司法廳價(20xx)118號文規定,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人民幣。另向承辦律師支付辦案雜費 元,城區外旅差費及伙食費由甲方另行負擔。

三、乙方律師必須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在委託權限和律師職責範圍內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為甲方保守祕密。

四、甲方負責向承辦律師敍述真實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因甲方對本案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行為的.,其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務的工作內容限於:1、提供法律諮詢;2、幫助訴訟策劃;3、草擬訴訟文書;4、收集、整理證據材料;5、出庭參加庭審活動;6、提交書面代理意見。

六、如乙方以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之外的理由中途解除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若甲方以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之外的理由解除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如遇乙方律師因特殊因由(包括本人疾患、家庭災變,與他案開庭時間重合等)無法按時出庭,乙方可申請法庭延期開庭,或指派其他律師出庭履行職責,雙方原約定之代理費額度不作變更。

八、委託代理合同簽訂後,若乙方律師參與委託事項庭外和解、訴訟內調解、一方撤訴,雙方約定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雙方約定代理權限為: (具體詳見授權委託書)。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條款業經甲方充分閲讀並理解。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審審結終止 .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託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複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後,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 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代[20xx]號

委託方:XX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寶慶西路291號

受委託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長沙市____路____號___大廈___層

甲方因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中級人民法院(20xx)執字第號),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及工作範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繫、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託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託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並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採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託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託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託人瞭解委託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

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

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XX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並經雙方協商,

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餘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範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電話:

時間:x年 月 日

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時間: x年 月 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受委託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資格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為其代理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託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託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託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託事項在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後同時支付委託代理費(大寫)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税、費(大寫)元人民幣;

(2)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託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於甲方原因使委託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託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於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受委託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託合同範本參考

委託方:(甲方)____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手冊,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雙方聲明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須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開設資金帳户

第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户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户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户。

第五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户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條、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帳户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視管理機關手冊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甲方進行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户卡和資金帳户卡。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枱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通過乙方櫃枱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手冊為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帳户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視管理機關彙報。

第十五條、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手冊執行。

第十六條、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枱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帳户。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户手續。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户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甲方開設資金帳户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為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甲方授權別人代為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五條、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為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六條、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為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帳户卡,資金帳户卡,因別人偽造,變造資金帳户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二十九條、當甲方遺失證券帳户卡,身份證,資金帳户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條、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三條、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四條、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向證券監視管理機關投訴;

(4)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機構户甲方

第三十五條、當甲方是機構户時,開設資金帳户,按如下程序辦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帳户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六條、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帳户不能與任何自然人帳户互相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枱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手冊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税費。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枱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枱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手冊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辦法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辦法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手冊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合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合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為送達。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

甲方因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為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____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____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件,律師費共計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____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____分鐘的,按____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元;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元(¥:___元)

2、____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説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 、第二條 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 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____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

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

㈡或和第

㈢或和

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3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

茲委託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或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權委託書

人民法院:

委託人: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代理人: 律師

工作單位:河南

茲委託 在我方與 因 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代為提出執行異議;代為投訴、提出申訴、控告。

委託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4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xx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經下述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廣告內容__________發佈位置:__________發佈時間:從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費用 :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 大寫__________)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必須保證在__________房產網上所發佈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不違反國家的法律。

2. 由該廣告產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3. 甲方須於協議簽訂時付清本協議所列廣告費用。

4. 若本協議有效期超過一個月,在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廣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鏈接)、圖片(如果是圖片鏈接)或超鏈接,但每月不得超過____次。

5. 甲方不得將本協議及所附帶的權利轉讓予第三方。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在__________房產網上的廣告位置文字或圖片在協議期內能正常顯示。

2. 當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需要更改廣告內容時,乙方應及時安排更改。

四、 違約責任  雙方須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各自履行責任,違約方應負相應責任。

五、 其他説明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6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託事項

1、委託內容:委託方授權受託方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事務。

2、委託方式:全權委託。

3、甲方__________(是/否)允許乙方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4、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資料,並保證所提供情況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用。

2、乙方負責將相關資料整理完全,在辦理過程中必須保證甲方的企業和個人資料完整,對知悉的商業機密嚴加保密,不得外泄。

3、乙方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甲方報告的義務。

4、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甲方。

四、代理費用

1、委託貸款業務的代理服務費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支付:

(1)定額方式支付: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約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總代理服務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2)佣金方式支付:雙方約定由甲方從協助乙方貸款的總額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代理費用。具體約定如下,在此次委託貸款成功之後,乙方一次性支付貸款總額的百分之___也即________%作為報酬給予甲方。

2、其他完成委託之必要費用先由乙方墊付,每月______日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五、協議期限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受理資料後,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委託。未按該協議時間完成,乙方將退還甲方所付的全部費用和文件資料(特殊情況除外)。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約。若發生違約情況,受損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並對因此所受的損失向違約方要求賠償。

2、因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或沒有必要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3、在辦理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協作,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託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複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後,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 萬 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合作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期內擁有上述作品專有代理出版權,並不得許可其他方在合同期內使用此書稿。

第二條 甲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_________________(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五)泄露國家機密的;(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範圍以外的權利。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範圍以外上述作品的權利(含:_________________通過乙方完成的海外出版、改編為影視作品、電子出版物等),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1:_________________1比例分成。

第六條 乙方保證用出版社或中國言實出版社出版本作品,如出現假、偽書號,則賠償甲方一切損失。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的署名權。本書為:_________________著

第七條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審稿意見進行內容修改,若因甲方不按照出版社審稿意見(不改變本書原意的情況下)修改造成的圖書無法出版而退稿終止合同的,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排版、設計、審稿、申請CIP下來以後,所產生的費用,即除印刷款、代理費以外的60%。

第八條 甲方在和乙方簽定出版合同,總共費用元整,在簽定合同三日內支付首期,餘款在新聞出版署CIP公佈後全部付清。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30

甲方: 乙方:____市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裴

地址: 地址:____市____區建國路88號

現代城4號樓1007室

電話: 電話:0108X0051郵箱: 郵箱:bb163.c 傳真: 傳真:010X005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敍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

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____市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篇31

協議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進口項目事宜, 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 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説明,可設附件]

三、 甲方義務:

1. 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 □免税證明, □進口許可證, □進口所需的衞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 。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

4. 甲方須在貨到港前 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税款(關税、增值税)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 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 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 乙方義務:

1. 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 □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 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 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 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 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 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 [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 %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 %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0.0-%)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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