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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代理合同(通用17篇)

最全代理合同(通用17篇)

最全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最全代理合同(通用17篇)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系列產品,丙方作為乙方的擔保人,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是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範圍: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區內銷售甲方產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區發展新客户的權利。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售進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級批發客户,需達到a、b店100%覆蓋率,批發店80%覆蓋率,如有新的a、b店及批發店誕生,也應及時接洽和供貨,並確保不出現缺貨現象。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4、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5、運輸及運費計算:使用鐵路運輸的,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火車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火車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裝卸雜費;使用其他運輸方式的另行約定。

6、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於送貨單上註明,並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如發生產品質量問題不能銷售時,經甲方質檢部門檢驗並出具證明,憑有關證明由甲方為乙方換貨,換貨一般三個月統一進行一次,具體日期另行通知。對於由於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規定而導致的質量問題,甲方不予換貨。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1)自收貨當天算起30天內,乙方要將所欠貨款付給甲方。

(2)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貨款為元,超過此限額的貨款,不受以上條款約束,乙方取貨時得立即付給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必須定期於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銷售報告、客户資料。該日也是雙方核實乙方銷售額的基準日。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兩星期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有關POS機代理約定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為甲方提供有關POS機的拓展業務,協議有效期 年。協議期滿後雙方中的一方未提出終止的,協議繼續有效,直至其中一方提出終止為止。

二、POS機價格

依照《機具價格參照表》中定價參照執行,在實際執行過程,因市場行情發生變動,將以實時價格為準。

三、POS機數據查詢

1.乙方有義務在次月初為甲方提供上個月份的業務平台數據,該數據每月初提供一次。

2.根據甲方的業務量,按照□方式一/□方式二執行(方式一:甲方代理的商户金額達到或者超過乙方業務量的 %;方式二: ),乙方為甲方提供數據平台的帳號查詢功能。

四、POS機進件

1.甲方需提供商户齊全的資料,每件 元。

2.正常情況下,工作日上午提交資料可在下午核准,下午提交資料可在次工作日核准;最遲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五、POS機綁機

1.進件核准通過後,即可進行POS機綁機,每件 元。

2.正常情況下,進件核准通過後即可綁機;最遲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六、POS機切機

1.甲方需提供商户的需求、及經確認可切機的機具,乙方即可進行切機,每件 元。

2.正常情況下,切機一個工作日完成;最遲不超過一個工作日。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平台使用費 元,支付方式: 。

2.甲方或甲方的合作方在業務推廣過程中,不得出現任何損害甲方的利益,以及違反監管機構政策的情況,一經發現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有義務為甲方的業務拓展提供相應的技術及服務支持。

4.乙方為甲方的商户完成POS機的安裝後,甲方須指導商户對所屬POS機進行首次試刷機,試刷機後資金正常到帳後方可正常使用。若因甲方商户未進行試刷機導致資金未能正常到帳的異常,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對試刷機後資金正常到帳後的異常,乙方負責協助處理。

5.甲方承諾在拓展業務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以及銀監會以及銀聯相關規定,不得違規操作或為條件不符合的客户違規裝機,並有配合乙方進行風險監督的義務,如發現違規操作,或停止甲方的業務拓展。

八、分潤

1.根據甲方代理的業務量,商定按照□方式一/□方式二執行(方式一:以 %領取分潤;方式二: )。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平台數據,經甲方核對無誤後,乙方於3工作日內負責將甲方利潤分成打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或採用現金支付方式)。

九、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等同本協議有效。

2.對於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3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託方怠於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為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代理方在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税、產品增值税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為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户,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税、增值税)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代理方:

時間: 時間:

最全代理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 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 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 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 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種方式結算費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户;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 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户;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 延緩交付提單;

b. 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税單;

c. 目的港延緩放貨;

d. 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 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説明, 未作説明或者説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若船期更改,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 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 理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甲乙雙方業務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依法合規、共謀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決定致力於構築長期、穩定的保險業務合作關係,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

第三條 代理業務範圍及方式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下列保險產品(按險種列明)

1.機動車輛商業保險

2.交強險

3.財產保險

4.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 僱主責任險

6.建築安裝工程保險

(二)對授權乙方代理的所有業務,必須經甲方按照有關業務管理規定進行核保,並且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單證。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無保單、批單出具權。

(三)對所有代理業務,乙方無定損理賠權。

(四)對所有代理業務,乙方不得轉代理。

第四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保險費的劃繳方式: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將機動車輛保險費全額繳納至甲方的保費結算賬户。

(二)非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保險費的劃繳方式: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將非機動車輛保險費全額繳納至甲方的保費結算賬户。

第五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保險業務實收保費,根據保監會、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代理手續費每月結算支付一次,甲、乙雙方對上月代理業務保費完成結算、對帳手續後,甲方於五日內以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甲方根據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和賠款支付情況,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確定各險種相應的手續費標準。

1、機動車輛保險商業險15%;交強險4%;

2、非車險20%。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甲方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保險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簽發保險單時,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3)甲方有權規定和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和地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要求乙方建立各種賬簿、帳卡,做好登記、統計、存檔等工作,同時有權對帳簿、單證、發票進行監督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2、甲方義務:

(1)對於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代理行為,由甲方承擔民事責任,甲方擅自變更授權範圍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和設備。

(3)甲方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約定及時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4)甲方協助乙方對所屬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年協助培訓時間不少於120小時。

(5)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賬簿、報表及必要的規章制度,並協助乙方不斷完善管理。

(6)對於乙方就代理工作反映的問題及困難,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業務發展。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範圍,以甲方的名義代為辦理業務,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展業,並獲得甲方提供的相關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獲得甲方按合同約定應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3)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業務培訓,參加甲方組織的對代理業務的爭先創優活動。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2)與甲方業務相關人員調離或解聘時,乙方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辦理好有關業務資料的內部移交手續。

(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將保費劃繳甲方。不得拖欠、挪用和侵佔保險費。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不得丟失和轉授他人,不得塗改甲方單證、資料和被保險人資料。

(5)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對投保人和甲方履行告知義務,不得誤導消費者。

(6)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把從事代理業務中獲得的甲方的信息、資料等向第三方泄露,同時也不得利用這類資料向甲方提出無理要求。

(7)督促、指導保户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和安全工作。

(8)在代理甲方業務時,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單證管理制度,並定期與甲方核對銷號。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計算。

(二)雙方如果願意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重新簽定代理合同。

第八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乙方被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吊銷了《保險代理機構法人許可證》;

2.乙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嚴重損害甲方信譽及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條約定,越權代理,嚴重損害被保險人或甲方利益。

4.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中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約定的劃轉保險費的義務,經甲方書面催促仍未在指定日期內劃轉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解除:

1.甲方被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吊銷經營許可證;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損害乙方信譽及被保險人利益;

(四)一方解除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一經解除,乙方應將一切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條款、單證、材料和借用甲方的物品及未劃轉的保險費、儲金、存款利息等送繳甲方,同時填寫《終止保險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單》。

(五)本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保險代理活動。若合同終止後,乙方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保險代理活動的,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應承擔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三)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手續費外,應承擔相應的利息和費用。

(四)乙方超越代理權限,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因為甲方或乙方的過錯給對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賠償。

(六)甲方擅自變更授權範圍,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代理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十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報甲方上一級主管機關及當地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各一份副本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共建共贏的原則,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牌木纖維巾被系列產品在____________地區的總代理經銷商,並就合作原則及有關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不在該地區再增設第二家經銷商,否則甲方須雙倍賠償乙方已發生的全部提貨額。

2.甲方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的生產能力,應盡力滿足乙方在數量、花色、品種等方面的需求,以保證乙方的市場發展。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定貨通知和貨款後,三日內必須按定單向乙方發貨,超期每天按乙方付貨款的______%賠償乙方,人力不能抗拒的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要準確把貨發到乙方指定地點,(鐵路不能及地點除外)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要符合本產品的國家質量檢測執行標準,否則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有甲方承擔,並雙倍賠償乙方此批提貨貨款。

6.甲方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有義務在技術和價格的諮詢上給以積極配合,並協助乙方開拓市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簽定代理合同後,乙方首先要積極努力開拓市場,並須保證每月完成___________萬元銷售額,每年完成___________萬元銷售額。若連續三個月平均不能完成銷售額,乙方同意甲方另擇代理經銷商。同時乙方代理合同終止。

2.乙方在開展工作中要遵守商業誠信,維護公司的企業和品牌形象,搞好售後服務,守法、守規經營,否則後果自負並承擔因此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

3.乙方只能在自己的合同區域內做好宣傳、銷售工作,不得惡意跨區域銷售,甲方沒有代理商的區域,及當地代理商同意的的情況除外,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假冒仿造,否則,甲方有權按其仿造產品價值的雙倍向其索賠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代理銷售同材質的其他品牌產品,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6.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積極調研市場、及時反饋市場信息、研究銷售策略、執行戰略性宣導活動。

三、其他

1.合同簽定後,該區域內甲方原有的一般經銷商歸乙方管理。並不再向該地區發貨,否則甲方須按發貨額雙倍賠償乙方。

2.甲方逐步推出的新品種,乙方繼續享有合同規定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另擇經銷商。

3.甲方實行退、換貨制,乙方需要退、換貨,在包裝完好的情況下,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退貨運費用由乙方承擔,退貨款在甲方接到退貨後一週內必須返還乙方。

4.乙方如按合同完成任務,甲方應返利乙方提貨額的______%作為廣告費支持。領取返利的提貨,即被視為貨已銷售,甲方不再執行退貨制,但隨時可以等價換貨。

5.乙方在本代理區域外開拓的其他代理商,在完成本任務的基礎上,也享受其銷售額的______%作為市場開發獎金,但領取後即被視為該代理商提貨已銷售,甲方不再執行退貨制,有乙方承擔其退貨的的責任。

6.甲方應按月及時通報乙方在本區域外開拓的代理商銷售業績並及時獎勵乙方,如有隱瞞,乙方發現後,甲方須按乙方應得獎金的雙倍賠償乙方。

四、甲方供給乙方的______系列產品價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價格為含税價,甲方須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普通及增值税發票,但發票總額不超過乙方當月的提貨總額。)

五、甲乙雙方未盡事宜可作出如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網上銀行:_____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7

第一條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二條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專用設備):________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____專用設備外,還代理________設備。

第三條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條股權分配與風險承擔

甲方擁有股權佔所有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雙方按投資比例分利潤,承擔風險。

第五條董事會

5.1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方委派,總經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會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15天前通知。董事會議宜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5.3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

5.4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繫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5.5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5.6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能參與其他經濟組織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

6.1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有訂貨優惠。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户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6.2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設備的適用項目給國內訂貨單位,公司可與用户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用户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條會計

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係為日曆年度。第一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經營所用的貨幣,以________(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扣除營業成本、税金、福利等後為純利潤,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結束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應做出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7.2公司所有利潤總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八條審計

8.1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一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8.2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8.3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多不得超過20天予以解決。

8.4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以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第九條生效、期限與終止

9.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9.2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9.3公司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以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9.4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或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9.5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9.6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第十條清算

10.1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10.2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的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仲裁

12.1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為準。

12.2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該委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

12.3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第十三條語言文字

13.1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寫,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第十四條通知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見證人:簽字: 見證人 簽字:

最全代理合同 篇8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帳户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開户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代理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户卡。

第三條買賣委託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帳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

,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

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 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帳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 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枱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

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保證金帳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1、 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特別聲明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遠程可視電話委託、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 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於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後50日內及時到乙方櫃枱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並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户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

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帳户卡:深圳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證

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年 月 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9

被保險人______

保險單號碼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單載明的《國內船舶保險條款》和其它條件承保被保險人下列各種船舶的保險。

┌──┬──┬──┬──┬──┬───┬────┬────┬──┬──┐

│船舶│種類│船質│用途│製造│總噸位│船舶造價│保險金額│費率│保險│

│名稱│  │結構│  │年份│或馬力│    │    │  │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航行區域│           │載重噸│    │船籍港│    │

├────┴───────────┼───┴────┴───┴────┤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       │保險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零時│

├────────────────┤  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費總數:人民幣       │                 │

├────────────────┼─────────────────┤

│特別約定:           │保險公司或代理單位簽章      │

│                │         年  月  日 │

│                │                 │

└────────────────┴─────────────────┘

經理副經理:    主管負責人:

最全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牌及價格:

1.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後,向甲方申請加入“大開”木門區域經銷經營體系,自願接受甲方之經營理念,認同甲方的經營管理模式及產品定位。

1.2甲方授權乙方在 省 市(縣) 區(鎮) 街(路) 號開辦“大開”牌木門專賣店。符合 店要求,屬於獨家經營區域,並代理開設“大開” 牌木門系列產品特許代理商,甲方授權乙方為 地區“大開”牌木門系列產品特許代理商,可在該區域範圍內,從事旋朝木業“大開”牌木門系列產品的銷售與推廣,並負責該區域市場的渠道供貨與銷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業全國統一供貨價(詳見價格表)。甲方若有價格變動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發貨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樣金額,不少於人民幣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貨價。乙方購貨需填寫《訂貨協議》,負責人簽字蓋章加以確認。(見附件2)

2.2 乙方可選擇銀行匯票、電匯、現金等方式向甲方財務部所指定的賬户支付貨款,款到安排發貨。

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購銷情況定期核對往來賬目。

三.運輸費用:

上海市訂貨運費:套裝門免費送貨,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負責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點。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運輸費用。外省市訂貨:甲方負責辦理髮貨事宜,負責送至乙方指定託運站,運費及包裝費由乙方自理。

四.售後服務: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並承擔產品免費保修二年,終身維護的售後承諾。

五.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經營場所,經銷“大開”牌系列木門。

5.2 乙方需有從事木門或建材產品的經歷,並具有獨立策劃的經營頭腦。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開”牌系列木門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跨區域經銷“大開”牌系列木門。

5.5 乙方需開發本區域內的二,三級分銷網點。

5.6乙方需遵守款到發貨的原則。(以實際到賬為準)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來損害甲方的聲譽與利益。

5.8 乙方積極對甲方的工作予以評價和投訴,從而達到互相統一的原則。

六.相關費用支付、返利及獎勵政策:

6.1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門頭招牌及專賣店的裝修風格設計圖。

6.2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門頭製作費: 500 元整。(費用在貨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裝修費:: 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費用在貨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的出樣木門,按供價的 8.5 折供貨。(僅限新開張一次優惠)

6.5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統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權牌,X展架,工作服(2套),環保袋,認證資料,合同訂單及產品宣傳資料等。

6.6 提供“大開”木門新專賣店,開張策劃活動方案,協助乙方做好開業的準備工作。

6.7 提供乙方產品廣告宣傳支持,按累積提貨量,每扇門補貼 10 元計算 ,作為乙方在當地廣告推廣費用上補貼。(費用在貨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總銷售量 萬元業績指標,按實際回款金額 % 以貨的形式返利給乙方。

6.9 甲方將提供乙方當地的各類工程信息及技術指導,協助乙方開發市場,促銷宣傳,加大推廣品牌宣傳力度。

七、訂貨、補貨及調換

7.1 甲方提供之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及甲方獲得營銷權之系列產品。

7.2 應提前將購貨計劃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確認。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負責將貨物發出,為乙方代辦託運,貨交承運人視為產品交付,運費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每次補進貨物金額多少不限,年進貨量不得低於套裝門 套。定製產品不退不換,如必要產品需更換貨須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後方可發至甲方指定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退換貨的運費由乙方負擔;半年內不提出申請的視為已銷售,則不享受該項服務;產品運輸途中的風險,按法規由責任方負責。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本合同期滿後,若雙方同意,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九、合同終止與續約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經銷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合同解除三日內乙方應負責摘除、銷燬所有帶有甲方商業標誌的燈箱、門面牌匾、宣傳畫等,並拍照交由甲方備案。經甲方審核確認後,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贈品退還甲方,並立即停止相關經營活動。因不可抗力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導致乙方無法經營,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響二次銷售的產品,確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在該地區有優先續約權,無需再繳納訂貨保證金。如乙方要求續約,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續約時乙方需繳納 仟元的管理費,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為一年的〔續約證明〕,如乙方未獲甲方〔續約證明〕,則視為乙方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在其區域內重新發展其他經銷商或代理商。

十、附則: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操作過程中出現新的情況,雙方可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副本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嚴格遵守,若一方有違背合同之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10.3合同期內雙方發生爭執,應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最全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振興地方經濟,促進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招商引資代理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負責提供當地的投資環境,基本情況,優惠政策等有關文字,圖片資料(中英文對照)給乙方,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有效性。

負責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資項目資料供乙方有針對性的選擇及向外商推薦項目。

承諾在與乙方介紹的外商談判中,若涉及其他項目,也屬本協議管轄範圍,按本協議經濟條款執行。

甲方必須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資料的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

甲方負責外方有關考察費用,並按協議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及時向外方推薦項目,或將符合當地產業特點的外商投資信息傳遞給甲方,並負責做好甲方與外商的溝通和協調工作。

2.應充分利用與外商交往多,接觸直接的有利條件,積極介紹促成外商來當地考察項目,投資環境及項目洽談。

3.承諾在協議期間,乙方每年有針對性的邀請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達成至少不低於_________美元的投資項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關國際慣例和投資法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協調甲方與外商談判;協調甲方辦理設立境外辦事處機構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與甲方的合作項目超過_________個以上,乙方可以組織外商在當地或_________舉辦對口項目洽談及簽約活動(費用另定)。

三、經濟條款

1.代理費用:每年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可衝抵佣金),自協議簽定後一週內付50%,餘款在至少與外商達成一個項目協議後即付清。

2.考察費:乙方安排經甲乙雙方均認可的投資外商赴當地考察,由甲方承擔外商在國內發生的考察差旅費用。

3.佣金:本協議約定的招商引資項目代理佣金為引進資金的0.8%-8%(具體標準個案處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時間:本着“不成功不收費”的原則,佣金對支付以引進資金到位後30日內付給乙方(佣金數額和付款方式個案處理)。若資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資金數額按比例分批付給乙方。

四、附則

1.自甲方提供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將甲方的資料向外商推薦,並將外商的投資信息傳給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協議之外的服務項目,雙方可另定補充協議。

3.在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尚未為甲方尋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則應退還50%的代理費給甲方。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一年,期滿雙方無異議可續延。

5.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一經簽訂立即生效,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6.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內部協議,對外不能作為授權委託書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全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理地區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品牌___裝在__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品牌__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3)甲方對乙方訂最低銷售數_________元/每月,並於三個月對乙方考核一次,對完不成指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權。

4)、乙方所開的專賣店及專賣櫃地點需徵得甲方同意,專賣店面積不可小於_______平方米/店,專賣櫃面積不可小於_________平方米。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___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___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___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以成本價提供乙方模特兒,衣架,包裝袋,燈箱片,海報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電話,傳真,聯繫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設計或仿製,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且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營業,管理等商業機密資料予第三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8)由於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貨品延期的,甲方即視為乙方認可該批貨品發貨有效期將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貨(該批貨取消換貨率)。

五、結算方式

1)在協議期乙方購買甲方貨品的價格為參考零售牌價折。(其它特價商品另議)

2)每筆交易獨立結算,款到出貨。

六、供貨方式(訂單加配貨制)

1)訂單制:甲方在每年開立二次展示會,供乙方下單訂貨或配貨,甲方根據乙方訂單數量及付款情況供貨。

2)配貨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給乙方當季所未訂新款,配法基數為:_________。

3)增補新款:在經營活動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流行趨勢的變化和市場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統一配貨,配貨基數為_____。(同上第二條)

4)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訂貨品或配貨,否則扣除保證定金及定金。

七、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八、廣告宣傳

甲方提供宣傳推廣指導性策略、相應的宣傳資料及宣傳品;

乙方在協議期間的廣告宣傳,必須符合_________品牌產品形象。任何損害、破壞行業將導致追究及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十、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簽約後一個月之內,在代理地區未能發展行為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代理優先權

乙方如達成本合同各項規定與目標時,在同等條件之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利。

十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合同期滿前__內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並續簽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終止代理關係,需提前___天書面向甲方提出。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乙方保證金和貨品預付款到達甲方帳號上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最全代理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與當地教育部門有良好的關係。

3.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4.具備以上條件,第一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__套,以後每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__套。簽定本協議,填寫_________,即可取得相應代理資格。

二、代理產品、地區、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止。

2.乙方為甲方_________軟件及___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價格。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提交訂貨計劃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

2.甲方在一定範圍內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材料。

3.在協議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數量和實際情況,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合法銷售用户遞交的用户登記表經甲方確認後,即成為甲方的註冊用户,註冊用户可享受相應的網上服務和軟件升級服務。

5.甲方對乙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不善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企業簽定經銷同類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

5.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應主動要求用户認真填寫用户登記表,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6.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區域範圍內設立代理。

7.協議到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還甲方,甲方按本協議所定代理價格全額退還。但需扣除郵遞等中間費用。

五、代理價格,銷售指標

1.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格,乙方對客户的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甲方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價格,應於調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簽定本協議的代理商無銷售任務,可隨時按代理商價格到甲方訂貨。

六、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提前一週填寫_________,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加蓋單位公章,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貨單和貨款後,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結算方式:按定貨單結算,款到發貨。

2.甲方承擔乙方所進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鐵路費用。

3.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破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商品的售後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 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於甲方。

2.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到期終止後可以續簽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代理商註冊登記表(略)

最全代理合同 篇14

專賣授權人:利郎(福建)時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良星 (以下稱甲方) 專賣總代理人:福建省福州市楊武(身份證:110108661210181) (以下稱乙方) 為進一步拓展“利郎服飾”專賣市場,甲、乙雙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礎上,以公平、互利為原則,就甲方授予乙方“利郎服飾”特許專賣代理權,並採用新的管理模式進行合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專賣授權約定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江蘇省範圍內經營“利郎服飾”特許專賣獨家總代理權。乙方具有在江蘇省開展“利郎服飾”專賣業務的合法權力。

(二)甲方不得在江蘇省範圍內委任其他經銷、代理商,不得自行設置專賣銷售網點。崑山市由甲方直接發貨、收款,但納入乙方的管理範圍。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專賣管理有關規章制度,規範開展業務, 維護“利郎服飾”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商標使用權,不得私自以“利郎” 商標製作或加工產品。

(四)乙方不得對本特許專賣代理權進行私自轉讓。

(五)乙方應恪守“特許專賣”的規則,不得經營其它服飾競爭品牌。

(六)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違反上述條款的約定時,另一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二、授權期限約定

(一)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專賣總代理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9月1日起 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在授權期限內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三) 本授權期限屆滿,乙方能完成合同中規定的銷售回款基數,嚴格執行甲 方制定的專賣管理規範,有效推廣“利郎”品牌,甲方將按新的統一代理條件繼續給予乙方在江蘇省的總代理。

三、合作經營方式約定

(一)乙方負責江蘇省“利郎專賣”業務的拓展和管理、維護、監督,盡最大限度佔領該省的市場份額,創造最好的業績。

(二)甲方如須在省會城市南京設立二級配送中心,其派駐人員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二級配送的職能及管理模式參照江西、安徽兩地。

(三)乙方負責開拓二級市場,發展二級加盟代理商;負責對加盟專賣店提供規範的督導服務,並負責二級加盟店的管理,如出現混牌銷售,假冒商品,不按甲方定價銷售等違反甲方的有關制度者,一旦發現,乙方應及時按專賣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該店的全部專賣管理費,並處罰沒收該店品牌抵押金。

(四)乙方發展的外圍店,應負責二級店的督導、服務、賣場形象設計、裝修、廣告計劃實施、培訓等工作,同時,享受順加7%的專賣管理費(出廠價以上的批發差價)。

(五)二級加盟店貨源市內運輸費用和向總公司提貨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由對方所簽訂的合同所引起的債權、債務。

四、代理條件約定

(一) 鋪底貨:

1、甲方為支持乙方開拓業務,在本合同期內,第一年給予乙方價值人民幣肆拾萬元鋪底貨的借款(不含特價貨)。鋪底貨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減少拾萬元。

2、甲方給予乙方的鋪底貨等同於甲方借給乙方的貨物週轉資金。合同屆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歸還全部鋪貨貨款。

3、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進行盤點檢查,乙方須保證其實物總數與商場在途貨款相加不得少於甲方對乙方實際鋪貨量,否則,視為乙方挪用甲方的資金,按銷售獎罰條款執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歸還不合理佔用資金,乙方若不能按時歸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按約定每年八月底歸還甲方拾萬元鋪底貨借款。如無歸還,甲方有

權從乙方的貨款中衝抵。合同期滿,乙方又能每年完成指標或盈利,則乙方應歸還全部鋪貨借款。

(二) 供貨與退貨:

1、甲方西服廠按統一的出廠價8.2折、休閒廠按出廠價8.0折期貨買斷或現貨買斷作為乙方的提貨價。向乙方供貨,均需有購貨合同或傳真件經甲方確認。甲方未能按交貨期及時發貨,延誤3天以上的,按延誤部份的3%進行賠償;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拒絕提貨,甲方按延誤的6%賠償;乙方未能按期提貨,延誤3天以上的,按延誤部份的3%進行賠償;超過20天未提貨時,視為乙方無故拒絕提貨,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批貨,並按該批貨款的30%處罰乙方。

2、乙方銷售的零售價接受甲方的監督。南京市實際零售價平均價不得高於出廠價順加140%。外圍專賣店平均實際零售價與江西、安徽兩地相同(外圍商場專廳參照南京)。

3、乙方向甲方提貨量達到鋪底貨額度,再提貨時應款到發貨,甲方實行款到發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

4、乙方可自主選擇品種,不受甲方限制。甲方保證公平、合理供貨,不變相提價。

5、乙方提貨與質量問題退貨的長途運費自理,甲方負責發運和短途運費(公司至石獅段)。

6、乙方從原江蘇省總代理商處接收的庫存舊貨中秋冬商品部分由甲方給予退差價1.5萬元,夏季貨品未銷完的部分於20xx年10月1日前退回公司,舊貨中秋冬季貨品退差價後由乙買斷。

(三) 回款基數(含休閒廠產品):

1、第一年250萬元人民幣,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20%。

2、獎罰辦法:

① 未完成年度回款基數時,第一年按甲方規定“低效市場處理”。第二年仍未完成,則甲方有權收回二級加盟店的管理及收益權限,直至終止合同。

② 甲方在乙方不合理佔用鋪底貨資金達到10%時,甲方有權要求限期還款並收取2%/月的滯納金;達到2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 增值税票與在途貨款:

1、乙方的商場回款由甲方按時開具增值税發票,乙方直接由商場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户,款到後計算為乙方的回款。乙方按甲方每年開具增值税發票的總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為4%,第二年為5%,第三年開始為6%。

2、根據商場銷售回款數,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由乙方送達商場,款未到甲方帳户期間屬於在途貨款。從甲方開增值税發票之日起30天內,該税票金額的50%可衝抵乙方回款,超過時限款未到甲方帳户則必須以現金衝抵。

3、在途貨款的回籠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五)廣告費:

1、南京市商場內廣告費由乙方承擔。南京市投放户外廣告,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2、甲方在第一、二年,每年補貼乙方招商廣告費1.5萬元,憑廣告發票一次性向甲方報銷。

3、外圍店的廣告費和裝修補貼按公司統一標準執行。

(六)因乙方接手江蘇市場後需對商場專廳重新裝修,甲方同意按4個商場每個商場補貼5000元,一次性補貼後,今後不再補貼。

(七)團體定製業務:

1、甲方負責團體定製的樣布提供、打樣、量體、簽訂合同、訂單加工,並承擔產品質量責任;乙方負責訂單承接,對貨款回籠負全部責任。(被確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不能回籠的貨款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享受甲方制訂的團體定製業務的統一業務政策和獎懲政策,甲方將相應的文件提供給乙方,作為開展該業務的依據,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該文件不得外傳。

3、乙方承接的團體定製業務,簽訂的合同,必須報甲方財務部一份,以便監督團體定製的回款情況,否則甲方不予下單生產。

五、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同時甲方解除原代理商的合同並收回代理權。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自營部份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責任自負,甲方

不承擔乙方的任何債權、債務的連帶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即進行第一個合作年度,並同時對二級加盟商按新的管理標準執行。

(四)除本合同特別規定條款外,雙方的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即視為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署地點:福建省晉江市利郎大廈

最全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供貨方):貴州茅台集團____省營銷中心

乙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同發展”原則,為共同開發貴州茅台集團中華橋酒的區域銷售市場,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茅台代理商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 中華橋酒系列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中華橋酒系列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____省統一價執行 ( 價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後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户,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户。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__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_________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

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 ,

第二個月以後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_______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____月份_____萬元____月份_____萬元____月份_____萬元____月份_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____月份____萬元

3.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5.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3.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到乙方後的卸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註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1.參與公司經銷商的抽獎活動及促銷活動。

2.完成銷售任務量時,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2%,超出銷售任務量10%至20%,給予乙方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3%,超出銷售任務量21%至50%,給予乙方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4%,超出銷售任務量50%以上,給予乙方年終獎勵全年銷售量的5%,合同範本《茅台代理商合同》。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髒、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税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彙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並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具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____市交易城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汽車站區2棟102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號: 賬號

最全代理合同 篇16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4、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5、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元。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全代理合同 篇17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見附件一。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1.附商品樣品,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本合同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及時間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驗收人員: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依合同所定質量標準驗收。

第六條 預付貨款:合同生效後按合同總金額的30%預付。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再付合同總金額的35%。安裝調試完畢,再付合同總金額的30%。留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合同簽訂之日起 年後,既 年 月 日餘款結清。供貨方仍承擔所有售後服務準則。 第七條 運輸費用負擔由供貨方負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 在產品驗收合格後的安裝或調試期間,產品質量及外觀損壞由供方負責。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因需方工地人員人為壎壞,由需方自擔。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供方售後服務細則

1. 產品維修處理標準:僅負責“功能維修”,所維修處理的產品我們只保證其在照明維修完好,不保證該產品的外觀完好無損(單屬於本公司原因所造成的外殼等零部件破損殘缺等情況本公司會給予維修處理)。

2. 保用期限:電感電器類保用 年,電子類 年。 燈具類保用 年 光源類保用 年

3. 保修期限的界定:產品的保修期依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三條 產品的維修承諾

1. 正常情況下因產品的設計或生產的原因造成的產品部分或全部損壞,本公司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因產品的已經使用公司只免費提供產品在功能性維修處理,不提供免費的外觀維修處理。 2. 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時保修失效:⑴超出產品的保修期限的; ⑵產品非正確安裝及使用,非正確的儲存;

⑶產品受到未經授權的拆裝或改動,未經授權人員的修理等. ⑷產品使用過後發生外觀髒污、變色、老化等。 ⑸產品在正確使用情況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損; ⑹光源產品玻殼破裂的; 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損壞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動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內容與本合同有關條款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附件一《唐明燈飾報價單》 第十六條 附加條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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