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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通用19篇)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通用19篇)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作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房地產住宅項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營銷策劃、代理銷售項目的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銷售的項目位於--------的住宅項目(案名待定)建築面積總計約----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後期依拆遷進度開發,項目性質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商業、住宅)。甲方委託乙方作策劃、銷售代理的內容為上述住宅、地下室、車庫、車位和商業。

二、委託營銷策劃、代理銷售的服務內容

2.1市場調研分析

2.2、對以上內容甲方有權審議修改,經雙方簽署書面確認書後執行,該書面確認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之權利義務

3.1.1)應保證對委託乙方銷售的項目及房地產不存在權屬爭議,同時在乙方開始銷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託項目公開銷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項目規劃設計需要的圖紙,資料,項目運作的整體規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文件資料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該項目營銷所必須的宣傳推廣費用,按總銷售額的1.5%計提。甲方應先期投入相應宣傳推廣、媒體廣告、售樓資料、禮品、展場、促銷活動、促銷禮品費用等所需的各項費用。根據乙方提供的營銷推廣計劃,配合各個銷售階段營銷推廣費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確認後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3.1.3)在本合同內,所有項目營銷宣傳資料,包括售樓資料、媒體廣告、有關本項目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電視廣告,圍擋等,均註明:“全案營銷:----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3.1.4)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對接策劃專案小組及現場銷售工作,參與乙方策劃工作全過程,與乙方共同制定整體營銷策略,在預售證未辦前,乙方與甲方溝通、協商後,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內部諮詢或登記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再委託其他代理公司銷售或是自行銷售本項目,但如甲方將所委託代理的樓盤整體轉讓的情況,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乙方,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3.1.6)甲方需承擔售樓處的建設或租賃(幷包括承擔售樓處裝修、辦公傢俱、設施、電腦、打印機與辦公用品及水電費、電話費、網費、日常運營等費用,為客户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專人收取定金及房款,辦理購房合同及可按揭購房合同等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配合乙方的策劃和銷售工作,該專人應及時將收取售房款項打入甲方指定賬户,乙方不承擔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擔辦理按揭及籤合同等相關環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用並準時支付,以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費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付滯納金。

3.1.9)甲方有權監督項目的銷售方案和銷售控制方案及營銷策略,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方案、價格執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質量、但不僅限於施工質量等)造成的索賠或是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全權負責並承擔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若遇房

地產各上級主管機關檢查、處理等問題,甲方需承擔全部協調、溝通工作並予以解決,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負責解決與前期合作單位的所有遺留問題,由此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費用的結算。

3.2、乙方之權利義務

3.2.1)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代理物業銷售的中介機構資格,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保證其代理經營的合法性,否則所發生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2.2)在合同生效後乙方按階段提供本項目的詳細工作計劃方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實施,該書面認可書應交付乙方一份備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後,日內未出具書面認可書的視為認可。

3.2.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藉口收取購房客户的任何款項,更不得挪用客户購房款。否則一經證實,甲方有權按違規款額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2.5)乙方應維護甲方形象和信譽,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損害甲方形象及影響項目銷售。

3.2.6)乙方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銷和其他方式為由向購房者承諾甲方未書面規定的一切事項,否則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2.7、)乙方應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充分合作,積極配合,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乙方應派專業人員參加本項目有關單位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給甲方提供建議和支持。

3.2.8)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並生效之後,乙方須成立項目組。

3.2.9)乙方應負責提前一或兩個月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使之具備銷售本樓盤工作必須的專業知識及水平。

3.2.10)乙方負責在設計、製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監督有關設計、製作工作,並負責有效使用和實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樓書、價目表、其他與項目形象有關的書面問題、媒體廣告方案、展銷會展台佈置等。

3.2.11)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銷售方案(物業價格、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及入夥時間等條件)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改變計劃,任意放盤或是調低銷售價格,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介職業規範。

3.2.12)乙方負責通知客户到銷售現場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3.2.13)乙方負責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階段的實際情況調配資源,效果及銷售情況、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調查登記表,並每月、每季度向甲方彙報,雙方分居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3.2.14)乙方對每個銷售單元的代理責任至客户繳付首期購房款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後結束。

32.15)項目銷售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諾超出乙方工作範圍的要求,如遇特殊情況須書面上報甲方,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執行。凡超出甲方規定的房屋設施等以外的條件內容(以甲方簽字確認的書面文件為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責任,甲方不負責任。

3.2.16)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種工程問題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責任。

3.2.17)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乙方不得轉委託其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接觸本合同。

四、售價與代理費得結算:

4.1、一期住宅的銷售均價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車庫、車位、商業用房的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二期及後期住宅銷售均價雙方協商後確定。

4.2、代理服務費計提方式:佣金提成加溢價分成。

雙方商定,一期銷售代理佣金為總銷售額的1.3%(包括地下室、車庫、車位及商業),若銷售均價低於2880元,銷售代理佣金為總銷售額的1.0%,通過乙方的銷售,一期銷售均價超過2880的溢價部分(二期及後期銷售均價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甲方按超額總金額的70%分成,乙方按超額總金額的30%分成,溢價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佣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須按照雙方商定的營銷推廣計劃費用投資與乙方指定的營銷推廣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進行廣告推廣與發佈。

銷售目標

銷售時間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開盤銷售

3個月 6個月 9個月 2個月 15個月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套數比)

銷售目標 20% 40% 55% 70% 100%

注:1、開盤時間指的是具體銷售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後第一次正式開盤的時間。如一期、二期及後期開發棟號不能同時取得《預售許可證》,則自某棟號取得,《預售許可證》的第一次正式開盤時間開始計算銷售目標。

4.4、佣金提成及溢價分成的結算方式及時間: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後即可計提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達到50%後即應計提50%佣金給付乙方,收完餘款後付清其餘50%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3)銀行按揭的在購房款全部到帳後即應計提佣金及溢價分成給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結賬扣除已付佣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報銷售額,甲方應予每月 5 日前核實完畢,並於核實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規定的佣金及溢價分成。

4.4.6)關於定金:對於由於客户違約或根據合同約定沒收的定金、收取客户違約金及手續費,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結算賬號:雙方商定,結算時甲方以轉賬形式將代理佣金及溢價分成支付至下述賬號。

乙方開户行:

乙方賬號:

五、特殊情況約定:

因本項目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且營銷策劃工作包括在代理協議之中包括項目定位、規劃設計、整體營銷方案的制定、户型調整、價格體系的制定,推廣方案的制定,促銷方案的制定與執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額人力物力,為該項目提供了核心的營銷技術經驗。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簽訂時,將所有客户資源轉交給乙方,包括甲方總經理及公司人員介紹的客户資源,不論有沒有在乙方處進行來電來訪登記的成交後,均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並由乙方進行全程跟蹤銷售服務,如果折後價格若低於銷售均價,則不計入對乙方均價及溢價的考核標準,如果折後價格若高於銷售均價,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該筆成交額的佣金提成,並據實結算溢價部分。

5.2、關於團購客户(購買50套以上的客户)的約定:乙方公司將利用獨有的人際渠道,針對各單位及各公司恰談團購事宜,團購客户按照銷售額的1.3%計提佣金,並根據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合同約定均價部分結算溢價,乙方按照超額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銷售權,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及不提取銷售提成和溢價分成,甲方提供具體房號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5.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將代理定金拾萬元支付給甲方,作為乙方代理誠意的基礎,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第三個月由甲方返還乙方。

六、違約責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但未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是名譽損失,受損害一方可對過失方進行書提醒和警告,責成其糾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單方擅自終止執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相應費用、損害項目形象、抹去不正當利益等),受損害一方除保留繼續執行本合同的權利外,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至全部銷售完成並結清全部營銷代理費用為止。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因此而影響履行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7.3、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則視為違約,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7.4、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並經雙方同意後予以補充或修改,補充協議在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為,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_____、_____代理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獨家代理商。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

1.產品相關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電匯、現金、匯票

3.結算方式:乙方和甲方直接按供貨價結算

4.合同標的額

本合同乙方首次進貨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銷售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首批進貨額貨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二十日內,將首批進貨款交達甲方指定帳户(款匯出時請傳真通知)。如延期十五日未交足約定款項,則視為乙方自然解除合同,解約後甲方有權對乙方原代理地區繼續誠招獨家代理商;

8.甲方對各代理商的代理地區執行區域貨物編碼管理

8.1 首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___________日內發貨;(以銀行收到日為準)乙方以後進貨應提前十天填報發貨申請單並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款到後五日內發貨(貨運單傳真給乙方);

8.2 合同交貨地為: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到達合同交貨地的長途鐵路或公路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擔(指火車或汽車到達該合同交貨地點的費用),到達交貨地後短途運費由乙方承擔;

8.3 乙方收到貨後,若貨物發生破損,乙方應在收貨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質疑,並將承運的貨物損失證明材料郵寄至甲方;

9.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各地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包括促銷、優惠活動等)降低零售價格(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以杜絕不正當競爭

9.1 乙方應保證無串貨,無違價行為;如發生串貨、違價行為,乙方自願接受處罰,若再次發生,取消其獨家代理商資格;

9.2 乙方有負責辦理所代理區域內產品上市的相關手續的義務;對甲方產品有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的義務;

9.3 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上報銷售統計表、代理商制訂全年計劃上報公司和新增或撤消銷售網點登記表義務,並且終端不得斷貨;

9.4 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退回所有相關文件、資料等,否則,甲方將按知識產權規定,追究乙方相應的責任或在媒體上曝光;

9.5 如乙方銷售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失和影響,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附則:

1.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貨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的修訂內容寫入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3

現委託廣東省陽山縣佰姓地產中介(以下簡稱“佰姓地產”)獨家代理出售以下物業,特簽訂以下內容:

一 、出售物業的內容(以下簡稱“該物業”):

1、物業地址:廣東省陽山縣 2、建築面積: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面積為準)。

3、出售價此價包括自買入該物業後至本物業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

4、交易税費支付方式:由買方支付。

5年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6、委託時間:從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產為該物業出售的獨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產預先支付人民幣該物業的,獨家委託費即轉為購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託限期,獨家委託代理費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還。

3、一旦達成上述條件,全權委託百姓地產適當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終止委託或拒絕出售,否則應向貴公司支付獨家委託費

三、百姓地產在代理期限內尋找合適的買家 。如該物業成功出售,超出委託價錢部分作為佰姓地產的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沒有異議。

四、在委託期間,本人保證不會自行出售該物業;不會與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簽訂代理協;不會私下與佰姓地產所介紹之買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產提供的信息條件通過第三方成交。否則,本人將向佰姓地產支付第二條規定之代理費3 倍作為違約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產同時會向買家收取房地產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無異議。

六、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由本人及佰姓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註:

委託人: 獨家代理公司簽署及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 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1、 ;

2、 ;

3、 ;

4、 。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x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5

委託方:_________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代理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權限”事項協商一致,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署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地區_____(演員、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藝術品,版權)代理業務,期限為______年。

二、具體要求:代理方以委託方及其網站“_______網代理商”的名義展開業務活動,代理該地區業務。

三、雙方責權:

委託方責任:

(一) 委託方承諾在己方網站“_______網”()為代理方開通宣傳主頁,公佈其聯繫方式,並設計相關程序保證代理方與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 委託方承諾在授權期內不會重複授權,並保證在授權期內委託方所接收的該地區_____業務由代理方辦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辦理的除外);

(三) 委託方承諾通過各種宣傳途徑為加盟代理商作宣傳。

委託方權利:

(一)委託方有對代理業務及代理商進行監督的權利;對通過委託方代理的業務,委託方將公佈在“_______網”上,隨時瞭解代理進展並對代理結果進行公佈;

(二)委託方有權取得合同約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違反約定,委託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保留訴諸法律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四)如因代理方責任而導致合同終止,所付代理加盟費用一概不退;對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糾紛,委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代理方責任:

(一)代理方承諾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合乎委託方對該類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諾以委託方及其網站名義開展該地區業務,不會超過區域或業務限制開展業務;

(三)代理方承諾遵守《經紀人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遵守委託方管理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不會以委託方名義進行不正當競爭或欺詐、誘騙等非法活動;

(四)代理方有責任在授權期內積極宣傳委託方網站及業務,積極發展會員,代理方有提交市場發展計劃並隨時與委託方溝通的責任;

(五)代理方有責任對代理收入依法納税。

代理方權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權利;

(二)代理方有權在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的前提下,自主開展_____業務的權利。

(三)代理方對委託方該地區_____類會員享有資料共享的權利;

(四)代理方有權依據具體情況,對委託方的代理合同、管理辦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四、費用分配及結算:

(一)加盟費用:

1、國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元人民幣;

3、大陸地區(如華北地區、華東地區)級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_____元人民幣;

4、省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元人民幣代理加盟費用;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_____元人民幣;

5、市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人民幣_____元;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人民幣_____元。

(二)代理費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費用者,在授權期內所接收的代理業務的所有代理收入均歸代理方所有。

(三)會員註冊費用:在授權期內該地區會員的註冊費用的_____%也歸代理方所有。

(四)結算:註冊費用款項到帳當月月底(_____日--_____日),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結帳。

五、保密: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資料均應保守祕密,未經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雙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要求經濟賠償或訴諸法律的權利。合同終止後,雙方也應對合同內容予以保密。

六、違約責任:如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規定而給另一方帶來損失的,後者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酌情要求前者賠償經濟損失。

七、有關續約或終止:合同授權期滿前一個月,委託方根據代理方代理業務開展情況及客户反饋進行評估,對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續約;對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滿後,將終止合作。

八、爭端解決: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方法人:委託方法人:

電話:電話:

地址:匯款地址:

郵編;郵編: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户行:開户行: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6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償權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於委託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佔有的權益資料並出於告知義務而對委託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並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為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託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並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範圍及期限

代理範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一)全面、真實地介紹知曉的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委託權益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時出具《授權委託書》、《特別授權書》和其它法律文書。有法定或規定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出具,並保證給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準備時間;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託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嚴格履行代理追償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二)在盡職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委託權益的追償策略提出建議,起草、呈送與委託權益追償有關的訴訟文書、其它法律文書,積極協調與受案法院、相關部門的關係,按時出庭;

(三)定期報告代理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及建議。自本協議生效起,每兩個月至少報告一次,代理工作完畢後、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前彙報一次,但對於與追償相關的緊急、重要事項,應立即報告;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解除後兩年內,對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獲得的與委託權益有關的司法文書、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判決、裁定、調解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頭和書面的信息、資料負有保祕義務,未經甲方許可或基於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並不得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並不遲於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 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淨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後的淨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為準)後,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於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户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税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後的淨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後,在將非現金資產摺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於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淨值(按第2 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為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後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後,甲方回現淨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為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後的淨值為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託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後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淨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託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七)律師代理費於現金到達甲方指定帳户(分期到帳的,分期支付)、非現金資產變現或甲方認可數額的不變現資產交付完畢(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以過户登記日為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轉帳至乙方下列帳號(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將律師收費票據交付 甲方),

乙方開户銀行:

户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託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一審敗訴;

2、一審、二審或執行階段分別經過6--7個月(分別自遞交訴狀和執行申請之日算起,無結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實現回收)的;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託第三方代理的;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間內變更經辦律師或經辦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

5、經辦律師丟失重要證據的、司法文書原件,或未在訴狀中列明根據已有證據應當列明的訴訟請求,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交訴狀、保全申請、執行申請及證據材料,或未按時出庭,或泄露本案祕密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證據材料且未能及時補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後的處理

1、本協議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終止時,乙方依第八條規定應獲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仍應予以支付和報銷;

2、本協議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及其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代收的訴訟法律文書及其它相關資料如數退還甲方,且不得主張律師代理費,甲方因該款第3、4、5、6項所規定的情形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本協議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時,對於乙方在解約前因代理追償而實際發生的成本,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照日息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 %,作為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一)本協議所提及的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送達對方下列指定人員: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採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為送達日期;採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乙方:日期: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乙方有關實施方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自願訂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權限

1. 甲方受乙方委託,代理乙方把 產品推銷到山東銀座商城,乙方認同甲方在上述商場對 產品的推銷為唯一代理人。

2. 甲方受乙方委託,以乙方代理人身份並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產品需求方進行諮詢服務以及招投標、簽訂銷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參加銷售合同的簽訂,簽訂銷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時準備齊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範圍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應在所允許行政區域內為乙方推銷某產品及今後乙方另行授權推銷的產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據甲方的業績表現,支付甲方酬金,具體支付時間和標準為:

四.甲方義務

1.在代理權限、期限和地域範圍內,甲方從事乙方相關推銷業務。

2.在進行乙方授權的代理業務活動過程中,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

3.甲方應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範圍及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進行酬金的發放。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傳資料等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業務資料。

3.乙方應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繫,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六.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變更

1.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可變更本合同有關事項。

(二)、代理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終止。

2. 約定終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即行終止: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給乙方造成聲譽影響或經濟損失;

(3) 乙方無權根據經營需求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終止時,雙方必須結清相關一切財務費用,辦理好相關文件等的交接,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現以上合同終止的情況,並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將從本合同期滿日起自動順延一年。

七.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就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山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附則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形成的合同關係為委託合同關係,非勞動合同關係。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9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為30%。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户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0

合同號: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範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為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 後,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 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税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核後承擔。

3. 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製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説明書及資料彙編,甲方象徵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 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後,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儘快準備貨物並協助乙方聯繫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為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 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 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為:

1. 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為出廠價。

此外,為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為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為考核目標: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為銷量獎勵,2%為設計費補貼,3%為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 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台;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麪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5. 在原材料上漲幅度較大,甲方難以維持原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如有調整,甲方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 以上返利和獎勵政策僅適用於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黃銅卡套式管件及黃銅球閥不計入年銷售任務及返利範圍。

(二)為了保護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況下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特殊情況下,則由甲方進行協調可跨區銷售。一般情況下,跨區銷售方應該支付合同金額的3%給乙方,但銷售業績計入跨區銷售方。乙方轄區內如有來電、來函聯繫業務者,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權在自己管轄的區域內設立 家二級經銷商,但乙方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原則上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出廠價(僅針對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乙方須把二級經銷商的地址等有關情況報甲方備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須以書面形式傳真甲方,彙報當月銷售、次月計劃、市場推廣方案以及對公司的意見、建議等情況,甲方將根據全國市場綜合信息組織生產,並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評和表彰。

四、 質量保證

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乙方在銷售或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過現場調查、取證並做檢驗後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 承 諾

乙方購進的產品滯銷時,在產品完好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換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任何產品,不得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其代理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合同到期後,乙方如有意繼續代理,甲方將優先考慮。

八、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 補充條款: 。

十、 合同附件

1、 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 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 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 產品的相關手續

簽約地點:

時 間:

甲 方: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郵 編: 郵 編:

開户銀行: 中行清徐支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乙方有關實施方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的原則,自願訂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權限

1. 甲方受乙方委託,代理乙方把 產品推銷到山東銀座商城,乙方認同甲方在上述商場對 產品的推銷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託,以乙方代理人身份並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產品需求方進行諮詢服務以及招投標、簽訂銷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參加銷售合同的簽訂,簽訂銷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時準備齊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範圍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應在所允許行政區域內為乙方推銷某產品及今後乙方另行授權推銷的產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據甲方的業績表現,支付甲方酬金,具體支付時間和標準為:

四.甲方義務

1.在代理權限、期限和地域範圍內,甲方從事乙方相關推銷業務。

2.在進行乙方授權的代理業務活動過程中,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

3.甲方應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範圍及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進行酬金的發放。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傳資料等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業務資料。

3.乙方應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繫,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六.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變更

1.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可變更本合同有關事項。

(二)、代理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終止。

2. 約定終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即行終止: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給乙方造成聲譽影響或經濟損失;

(3) 乙方無權根據經營需求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終止時,雙方必須結清相關一切財務費用,辦理好相關文件等的交接,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現以上合同終止的情況,並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將從本合同期滿日起自動順延一年。

七.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就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山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附則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形成的合同關係為委託合同關係,非勞動合同關係。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償權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於委託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佔有的權益資料並出於告知義務而對委託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並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為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託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並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範圍及期限

代理範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一)全面、真實地介紹知曉的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委託權益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時出具《授權委託書》、《特別授權書》和其它法律文書。有法定或規定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出具,並保證給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準備時間;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託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嚴格履行代理追償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二)在盡職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委託權益的追償策略提出建議,起草、呈送與委託權益追償有關的訴訟文書、其它法律文書,積極協調與受案法院、相關部門的關係,按時出庭;

(三)定期報告代理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及建議。自本協議生效起,每兩個月至少報告一次,代理工作完畢後、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前彙報一次,但對於與追償相關的緊急、重要事項,應立即報告;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解除後兩年內,對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獲得的與委託權益有關的司法文書、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判決、裁定、調解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頭和書面的信息、資料負有保祕義務,未經甲方許可或基於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並不得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並不遲於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淨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後的淨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為準)後,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於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户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税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後的淨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後,在將非現金資產摺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於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淨值(按第2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為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後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後,甲方回現淨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為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後的淨值為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託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後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淨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託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七)律師代理費於現金到達甲方指定帳户(分期到帳的,分期支付)、非現金資產變現或甲方認可數額的不變現資產交付完畢(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以過户登記日為準)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轉帳至乙方下列帳號(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將律師收費票據交付 甲方),

乙方開户銀行:

户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託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一審敗訴;

2、一審、二審或執行階段分別經過6--7個月(分別自遞交訴狀和執行申請之日算起,無結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實現回收)的;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託第三方代理的;為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間內變更經辦律師或經辦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

5、經辦律師丟失重要證據的、司法文書原件,或未在訴狀中列明根據已有證據應當列明的訴訟請求,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交訴狀、保全申請、執行申請及證據材料,或未按時出庭,或泄露本案祕密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證據材料且未能及時補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後的處理

1、本協議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終止時,乙方依第八條規定應獲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仍應予以支付和報銷;

2、本協議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及其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代收的訴訟法律文書及其它相關資料如數退還甲方,且不得主張律師代理費,甲方因該款第3、4、5、6項所規定的情形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本協議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時,對於乙方在解約前因代理追償而實際發生的成本,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照日息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作為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一)本協議所提及的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送達對方下列指定人員: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採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為送達日期;採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3

合同號: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範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為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後,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税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核後承擔。

3.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製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説明書及資料彙編,甲方象徵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 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後,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儘快準備貨物並協助乙方聯繫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為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 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為:

1. 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為出廠價。

此外,為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為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為考核目標: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為銷量獎勵,2%為設計費補貼,3%為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台;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麪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5. 在原材料上漲幅度較大,甲方難以維持原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如有調整,甲方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以上返利和獎勵政策僅適用於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黃銅卡套式管件及黃銅球閥不計入年銷售任務及返利範圍。

(二)為了保護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況下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特殊情況下,則由甲方進行協調可跨區銷售。一般情況下,跨區銷售方應該支付合同金額的3%給乙方,但銷售業績計入跨區銷售方。乙方轄區內如有來電、來函聯繫業務者,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權在自己管轄的區域內設立家二級經銷商,但乙方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原則上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出廠價(僅針對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乙方須把二級經銷商的地址等有關情況報甲方備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須以書面形式傳真甲方,彙報當月銷售、次月計劃、市場推廣方案以及對公司的意見、建議等情況,甲方將根據全國市場綜合信息組織生產,並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評和表彰。

四、 質量保證

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乙方在銷售或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過現場調查、取證並做檢驗後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 承 諾

乙方購進的產品滯銷時,在產品完好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換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任何產品,不得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其代理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合同到期後,乙方如有意繼續代理,甲方將優先考慮。

八、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 補充條款: 。

十、 合同附件

1、 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 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 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 產品的相關手續

簽約地點:

時 間:

甲 方: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郵 編: 郵 編:

開户銀行: 中行清徐支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4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願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為甲方拓展市場推廣產品,甲方負責供貨發貨並支付乙方業務提成。經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業務內容: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公司所經營的推廣業務內容,乙方不得自行經營與甲方同行業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個人建立合作關係。

授權區域: 甲方告知所能經營銷售的區域,除內蒙、甘肅、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區。 合格訂單:乙方接受客户訂單後,甲方安排快遞發貨,到貨後客户成功簽收為合格訂單,客户因各種原因未簽收的為不合格訂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 雙方結成合作夥伴,甲方提供產品和安排快遞發貨,並授權乙方在許可範圍內拓展推廣業務;簽訂合同後乙方需完成甲方規定的訂單量,第一個月完成一萬單,自第二個月起每月需完成二萬單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訂單業務內容,向客户提供產品並安排快遞發貨,按客户簽收單量負責與廠家結算推廣費用,並依據乙方提供的訂單量,支付給乙方簽收合格訂單的業務提成,並將不合格訂單反饋給乙方,乙方提供的總訂單量客户簽收率需達到85%以上,不足85%時扣發乙方業務提成,扣發金額為:總訂單量×85%×5元−總訂單量×實際簽單率×5元。

雙方承諾: 在此合作過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包括產品資源、服務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資源等),共同推廣事業的發展,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得有損害對方的商業行為發生。

第三條 收費與結算

合同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整(¥30000.00),乙方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和薪資支付,甲方無償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

產品定價:甲方提供產品的市場定價,乙方對外報價與甲方提供價格相符,不得高於或者低於甲方所定價格,不得私自跟客户收取其他費用。

利潤分成:甲方負責提供推廣所需產品和快遞包裝費用,乙方根據合同提取合格訂單每單5元作為利潤回報,雙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費用。

結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據合格訂單量結算上月推廣提成費用,不合格訂單不予結算提成。

運輸及税務:甲乙雙方間相關產品的運輸及商品交易税務等雜費(發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甲乙雙方公司的税務繳納自行負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證明、資質證書、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在甲方審核通過後,方能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甲方負責合同既定區域內乙方協議產品的發貨及收款。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3.乙方應保證不代收貨款,對由於乙方代收費行為所產生的投訴,糾紛等相關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追責並作出相應處罰;

4.甲乙雙方的合作中應嚴格遵循本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結算方式。

5.甲方有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雙方協議中的佣金標準等情況;

6.甲方非必要條件下有權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户的信息,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權益,不得將甲方的經營管理和合作廠家等商業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的要求。若有違反,將全權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甲方無重大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關產品規格、形態、定價等資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與甲方相同產品之其它廠商業務。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營銷和技術支持。乙方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業務文件。如乙方自行製作和發放的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均未對本協議提出書面終止意見,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見,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提出,並共同商討相關細節;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雙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祕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2.獲取商業祕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祕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合同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複製或複印;在本合同終止後將涉及商業祕密數據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資料銷燬。

3.獲取方應只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對商業祕密進行使用。

4.雙方同意對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產品價格,結算價格,廠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應嚴格保守祕密,如因某一方的責任導致上述信息瀉露,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立即終止:

1.甲方或乙方擁有的相關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註銷;

2.甲方或乙方違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違約事實十五日後,違約方仍未採取措施,改正其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

4.如一方無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拖延之事實十五日後,違約方仍未採取措施,則另一方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選擇權。如違約方仍不履約,則另一方仍可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敍述與保證

甲方的敍述與保證: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佈的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簽字人已經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和授權;

2.甲方有從事合同中所規定的產品推廣銷售行為的資格;

3.甲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乙方的敍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佈的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可強制執行的法定義務;

3. 乙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第九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十萬元(¥100000.00)的違約賠償金金。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進行補救,並在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此賠償所引發的一切合理費用和支出)。

3.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上述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相關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

1.雙方理解並且同意,協議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

2.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明。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統一意見後,以書面形式表達並經雙方同意並簽字蓋章後,成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術新機器);備件一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税和增值税,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6天)買方應預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税、增值税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税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台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説明

1._________型號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一套清單:_________。

4.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互聯網基礎業務,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 甲方權利義務

1.1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服務,具備提供服務的知識,並熟悉乙方的規定、產品、業務流程等信息。

1.2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自助建站及其他相關服務,甲方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1.3 甲方確保自己及客户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不得經營色情、賭博、反動網站,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4 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____________,下同)上發佈的互聯網基礎業務管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該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該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互聯網基礎業務管理制度的最新變動。

1.5 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編號管理其代客户訂購的服務,同時甲方認同,客户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將其服務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編號下,只要服務所有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編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1.6 甲方在乙方網站註冊為會員時記錄的服務管理聯繫人的電子郵箱及其他聯繫資料應與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繫資料一致,當甲方的電子郵箱、聯繫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向乙方傳真通知函件(單位代理須在通知函件上加蓋公章並且法定代表人簽名並附營業執照有效複印件,個人代理須在通知函件上簽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特殊情況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時通知乙方更新聯繫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1.7 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編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發生其他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1.8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域名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造成域名被刪除、虛擬主機被關閉或數據庫被刪除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1.9 甲方有義務督促和幫助客户的網站進行網站備案。

2. 乙方權利義務

2.1 乙方以在線實時註冊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域名註冊服務,並盡力使該註冊系統有效運行,乙方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並按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2.2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規格為甲方提供服務,並按有關服務條款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2.3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後的各種信息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2.5 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6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將甲方的名稱出現在乙方的媒體廣告中。

2.7 乙方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3. 付款/結算條款

3.1 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預付款是5000元人民幣,代理級別是高級代理,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5000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該筆費用只能用於域名和主機業務的消費,不得用於服務器租用與託管業務。

3.2 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3. 3 乙方的產品價格折扣清單見附件

4. 違約責任

4.1 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户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3 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4 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款

5.1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黑客攻擊)等類似事件。

5.2 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

6.附則

6.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6.2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6.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髮布報紙廣告,具體投放計劃如下: 投放時間 媒體 版位 規格 顏色 刊例價 折扣 實付

合計:人民幣 (¥ ) 。

付款日期:

交稿日期:

付款方式:支票/匯款 賬户名稱:x 廣告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備註:

1. 乙方必須確保廣告在雙方及媒體最後確認的版面、規格、日期中刊出。

2. 甲方按乙方要求如期交付廣告稿件,否則乙方不保證刊期。

3. 甲方違約撤版,由甲方承擔相關媒體的排版罰款。

4. 甲方送交的廣告稿件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甲 方承擔。

5. 如因媒體原因調整廣告刊出的版位,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8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願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為甲方拓展市場推廣產品,甲方負責供貨發貨並支付乙方業務提成。經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業務內容: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公司所經營的推廣業務內容,乙方不得自行經營與甲方同行業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個人建立合作關係。

授權區域: 甲方告知所能經營銷售的區域,除內蒙、甘肅、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區。 合格訂單:乙方接受客户訂單後,甲方安排快遞發貨,到貨後客户成功簽收為合格訂單,客户因各種原因未簽收的為不合格訂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 雙方結成合作夥伴,甲方提供產品和安排快遞發貨,並授權乙方在許可範圍內拓展推廣業務;簽訂合同後乙方需完成甲方規定的訂單量,第一個月完成一萬單,自第二個月起每月需完成二萬單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訂單業務內容,向客户提供產品並安排快遞發貨,按客户簽收單量負責與廠家結算推廣費用,並依據乙方提供的訂單量,支付給乙方簽收合格訂單的業務提成,並將不合格訂單反饋給乙方,乙方提供的總訂單量客户簽收率需達到85%以上,不足85%時扣發乙方業務提成,扣發金額為:總訂單量×85%×5元−總訂單量×實際簽單率×5元。

雙方承諾: 在此合作過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包括產品資源、服務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資源等),共同推廣事業的發展,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得有損害對方的商業行為發生。

第三條 收費與結算

合同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整(¥30000.00),乙方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和薪資支付,甲方無償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

產品定價:甲方提供產品的市場定價,乙方對外報價與甲方提供價格相符,不得高於或者低於甲方所定價格,不得私自跟客户收取其他費用。

利潤分成:甲方負責提供推廣所需產品和快遞包裝費用,乙方根據合同提取合格訂單每單5元作為利潤回報,雙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費用。

結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據合格訂單量結算上月推廣提成費用,不合格訂單不予結算提成。

運輸及税務:甲乙雙方間相關產品的運輸及商品交易税務等雜費(發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甲乙雙方公司的税務繳納自行負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證明、資質證書、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在甲方審核通過後,方能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甲方負責合同既定區域內乙方協議產品的發貨及收款。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3.乙方應保證不代收貨款,對由於乙方代收費行為所產生的投訴,糾紛等相關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追責並作出相應處罰;

4.甲乙雙方的合作中應嚴格遵循本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結算方式。

5.甲方有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雙方協議中的佣金標準等情況;

6.甲方非必要條件下有權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户的信息,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權益,不得將甲方的經營管理和合作廠家等商業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的要求。若有違反,將全權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甲方無重大違約行為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關產品規格、形態、定價等資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與甲方相同產品之其它廠商業務。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營銷和技術支持。乙方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業務文件。如乙方自行製作和發放的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均未對本協議提出書面終止意見,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見,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提出,並共同商討相關細節;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雙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祕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2.獲取商業祕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祕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合同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複製或複印;在本合同終止後將涉及商業祕密數據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資料銷燬。

3.獲取方應只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對商業祕密進行使用。

4.雙方同意對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產品價格,結算價格,廠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應嚴格保守祕密,如因某一方的責任導致上述信息瀉露,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立即終止:

1.甲方或乙方擁有的相關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註銷;

2.甲方或乙方違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違約事實十五日後,違約方仍未採取措施,改正其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

4.如一方無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拖延之事實十五日後,違約方仍未採取措施,則另一方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選擇權。如違約方仍不履約,則另一方仍可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敍述與保證

甲方的敍述與保證: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佈的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簽字人已經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和授權;

2.甲方有從事合同中所規定的產品推廣銷售行為的資格;

3.甲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乙方的敍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佈的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規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可強制執行的法定義務;

3. 乙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第九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十萬元(¥100000.00)的違約賠償金金。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進行補救,並在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此賠償所引發的一切合理費用和支出)。

3.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上述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相關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

1.雙方理解並且同意,協議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

2.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明。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統一意見後,以書面形式表達並經雙方同意並簽字蓋章後,成為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中介業務代理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範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為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 後,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 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税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核後承擔。

3. 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製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説明書及資料彙編,甲方象徵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 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後,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儘快準備貨物並協助乙方聯繫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為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 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 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為:

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為出廠價。

此外,為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為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為考核目標: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為銷量獎勵,2%為設計費補貼,3%為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 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台;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麪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5. 在原材料上漲幅度較大,甲方難以維持原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產品

6. 以上返利和獎勵政策僅適用於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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