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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產品代理合同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

產品代理就是通過代理的形式,推廣和買賣產品,是產品的一種交易和流通方式。你們對網絡產品代理合同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網絡產品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網建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 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其他相關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2 甲方確保自己及客户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3 甲方承諾不以低於乙方給予其的代理價發展客户,與乙方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有損乙方利益的活動。甲方違反此義務時,乙方有權自行決定提高甲方的代理價格或取消甲方的代理資格;同時,甲方違反此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4 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下同)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6 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編號管理其代客户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户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編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編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7 甲方在乙方網站註冊為會員時記錄的域名管理聯繫人的電子郵箱及其他聯繫資料應與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繫資料一致,尤其是域名管理聯繫人的電子郵箱資料,是乙方用以確認甲方代理身份的重要依據。當甲方的電子郵箱、聯繫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向乙方傳真通知函件(單位代理須在通知函件上加蓋公章並且法定代表人簽名並附營業執照有效複印件,個人代理須在通知函件上簽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特殊情況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時通知乙方更新聯繫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8 甲方若將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會員編號及會員編號下的權利義務轉移給第三方,必須於轉移前將通知函件郵寄到乙方(單位代理須在通知函件上加蓋公章並且法定代表人簽名並附營業執照有效複印件,個人代理須在通知函件上簽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甲方未按時將上述函件郵寄到乙方,乙方將不予變更會員編號所有人。

2.9 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編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發生其他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10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域名及虛擬主機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造成域名被刪除、虛擬主機被關閉或數據庫被刪除的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2.11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12 甲方將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以在線實時註冊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註冊服務,並盡力使該註冊系統有效運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服務規格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並按虛擬主機租用合同規定的義務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規格為甲方提供服務,並按有關服務條款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並將在網站上及時公佈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變更後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價格信息。更新後的各種信息自公佈於乙方網站或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之時起生效,非特殊情況上述變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3.6 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編號和密碼及其他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7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將甲方的名稱出現在乙方的媒體廣告中。

3.8 乙方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3.9 乙方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相互關係

甲方與乙方是相互獨立的締約人,本協議並不能解釋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夥人、合資企業、委託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聯盟或聯營。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便於閲讀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實質意義,尤其是“代理”一詞,在任何時候與任何場合都不得理解為甲方為乙方的代理人。除了本協議中已表達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獨立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其債務強加於另一方或影響已賦予另一方的權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為引起第三方訴訟、索賠,均由該方獨立承擔責任。

5. 付款/結算條款

5.1 甲方成為乙方高級代理商的最低預付款是20xx元人民幣,特殊代理商的最低預付款是5000元人民幣,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預付款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5.3 若甲方連續三個月不發生業務,則乙方有權將其級別由代理降為直接客户,甲方降級後發生的業務按直接客户的價格標準計費,但合同解除時甲方帳户中的餘額按本合同5.5條的規定處理。

5.4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説明。

5.5 合同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未達到預付款,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款項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6. 違約責任

6.1 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的時間期限賠償。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户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3 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6.4 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 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7.免責條款

7.1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7.2 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8.3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9.附則

9.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9.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9.3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聯 系 人:

蓋 章(單位代理):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傳 真: 聯繫地址: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會員編號: 網 址:

年 月 日

乙方:

聯繫地址:

蓋章: 郵 編: 聯繫電話: 傳 真: 授權代表簽字: 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範文二

甲方: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長廣路300號產學研基地A區5層

郵編:250000

乙方: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地址:陝西省渭南市朝陽大街西段28號

郵編:714000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成為VIGER男性性能力鍛鍊法(甲方產品名稱)銷售代理商事宜達 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原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網絡男性鍛鍊法虛擬CD的銷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3、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請登記表》如登記表中內 容變更,乙方應在七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對甲方的工作做出評價和投訴,具體事宜請與甲方聯繫。

5、乙方代理的市場區域為網絡銷售。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及發佈權。

2、甲方負責產品的廣告宣傳工作。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並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進度和市場行為,並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乙方試運營3個月,合格者將正式頒發授權書。

4、甲方負責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術支持,協助乙方做好宣傳、銷售、培訓和售後服務工作。

5、甲方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升級,保證其產品的先進完善性,並提供給乙方及其客户。

6、對於乙方提供的關於產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後將對產品進行升級,無償進行更改並提供升級產品給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對產品代理價進行更改,須提前半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獲得甲方的銷售培訓及電話技術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區性或全國銷售宣傳活動,努力開拓市場。

3、乙方有義務遵守有關的商業祕密,並以書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書面或電子信件彙報當地的市場動態及其行銷計劃和策略。

4、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制定的統一市場零售價。如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甲方的限價規定(如低價銷售現象)並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代理授權,並取消其區域代理資格。

5、乙方對所售產品客户必須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務檔案,甲方須對客户進行備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網絡銷售代理的名義但不能以獨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宣傳及商業活動。

第四條 產品價格、保證金及預付款、財務結算

1、產品的價格詳見附件。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按照甲方網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50000元人民幣,並預付不低於20xx0元人民幣的登錄費。

3、保證金及預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關規定,如未有違反相關規定,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全額退還給乙方。

4、結算

A、乙方代理登錄VIGER虛擬CD(產品名稱),須在乙方預付登錄費足夠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確認付款後開通,同時甲方將從乙方預付登錄費中自動扣除乙方開通登錄費用,每月20日甲乙

雙方應對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錄開通的數量及清單進行核對,並由甲方給乙方開據相應登錄款項的發票。

B、甲方為乙方每月開據的發票金額為:上月20日至當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錄費的金額。

C、當乙方未能按A的規定全額支付開通登錄費時,甲方核實後有權取消對應網絡代理銷售的服務,同時保留法律追索權。由此帶來的與客户之間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D、本協議到期或者雙方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議執行,乙方已支付預付款,在扣除應付款項後仍有餘款時,甲方在協議終止後30日內將餘款退還乙方。

第五條 協議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七條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複印件有效。

甲方蓋章: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代表(簽字):王濤 代表(簽字):李若怡

20xx年12月1日 20xx年12月1日

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絡產品銷售代理合同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方: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長廣路300號產學研基地A區5層

郵編:250000

乙方: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地址:陝西省渭南市朝陽大街西段28號

郵編:714000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成為VIGER男性性能力鍛鍊法(甲方產品名稱)銷售代理商事宜達 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原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網絡男性鍛鍊法虛擬CD的銷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3、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請登記表》如登記表中內 容變更,乙方應在七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對甲方的工作做出評價和投訴,具體事宜請與甲方聯繫。

5、乙方代理的市場區域為網絡銷售。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及發佈權。

2、甲方負責產品的廣告宣傳工作。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並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進度和市場行為,並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乙方試運營3個月,合格者將正式頒發授權書。

4、甲方負責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術支持,協助乙方做好宣傳、銷售、培訓和售後服務工作。

5、甲方對產品進行不斷的升級,保證其產品的先進完善性,並提供給乙方及其客户。

6、對於乙方提供的關於產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可後將對產品進行升級,無償進行更改並提供升級產品給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對產品代理價進行更改,須提前半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獲得甲方的銷售培訓及電話技術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區性或全國銷售宣傳活動,努力開拓市場。

3、乙方有義務遵守有關的商業祕密,並以書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書面或電子信件彙報當地的市場動態及其行銷計劃和策略。

4、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制定的統一市場零售價。如有證據證明乙方違反甲方的限價規定(如低價銷售現象)並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代理授權,並取消其區域代理資格。

5、乙方對所售產品客户必須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務檔案,甲方須對客户進行備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網絡銷售代理的名義但不能以獨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宣傳及商業活動。

第四條 產品價格、保證金及預付款、財務結算

1、產品的價格詳見附件。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按照甲方網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50000元人民幣,並預付不低於20xx0元人民幣的登錄費。

3、保證金及預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關規定,如未有違反相關規定,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全額退還給乙方。

4、結算

A、乙方代理登錄VIGER虛擬CD(產品名稱),須在乙方預付登錄費足夠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確認付款後開通,同時甲方將從乙方預付登錄費中自動扣除乙方開通登錄費用,每月20日甲乙雙方應對上月1日至本月30日登錄開通的數量及清單進行核對,並由甲方給乙方開據相應登錄款項的發票。

B、甲方為乙方每月開據的發票金額為:上月20日至當月2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20%代理登錄費的金額。

C、當乙方未能按A的規定全額支付開通登錄費時,甲方核實後有權取消對應網絡代理銷售的服務,同時保留法律追索權。由此帶來的與客户之間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D、本協議到期或者雙方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協議執行,乙方已支付預付款,在扣除應付款項後仍有餘款時,甲方在協議終止後30日內將餘款退還乙方。

第五條 協議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七條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複印件有效。

甲方蓋章:濟南VIGER科技生物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代表(簽字):王濤 代表(簽字):李若怡

20xx年12月1日 20xx年12月1日

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絡產品銷售代理合同 代理價格90元/套

甲方:濟南VIGER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長廣路300號產學研基地A區5層

郵編:250000

乙方:若怡網絡慈善銷售團隊

地址:陝西省渭南市朝陽大街西段28號

郵編:714000

網絡產品代理合同範文三

甲方:武漢康樂靈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第二條:甲乙雙方在自願互惠、優化組合雙方資源、提高經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的基礎上,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發展的經營環境。

第三條: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乙雙方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為各自的行為完全獨立承擔責任,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用、承包等關係,為各自的行為完全承擔責任,甲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資格團體,乙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獨立民事責任的自然人。代理經銷商資格授予

第一條:乙方通過對甲方的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產品情況等諸方面參觀考察並 且認同,同時結合自身條件和當地消費市場的狀況向甲方申請代理“康樂靈”靈芝及靈芝深加工的系列產品。

第二條: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自治區 ) 地區 (市、州)__________縣(市、區) 級經銷商,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在非代理區域設立銷售網點。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研發的靈芝新產品,無相關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相關企業質量標準來生產,並不斷完善提高。

第二條: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質期內,非人為產品變質的,甲方有免費為乙方調換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按合同的要求,為乙方配備等價值的產品,首批產品的配選,原則上指導乙方,並對乙方提出合理的經營意見,降低雙方物流成本.

第四條:甲方保證乙方產品的正常供應,乙方進貨,應提前一週書面告知甲方(市場部),經甲方確認後,3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市場部)做出配貨安排,並由市場部電話通知乙方配貨情況,以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受人為因素的影響。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新產品,商業資訊,服務制度,培訓資料,形象標識,知識產權,企業資質,法律文書等等,以保證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人為因素影響。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申請區域保護的代理商康樂靈的品牌使用權,產品商標的使用權,包裝及VIS形象識別系統,區域保護性經營權力,公司相關產品的贈予等等權利的保護,均由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作為對甲方的品牌權利保護,以保證公司整體運營的安全性。

第七條:甲方收取乙方的相關費用,還包括乙方享有甲方的售後服務與靈芝專業知識培訓服務,配套電視、網絡、報刊宣傳服務,以及相關的廣告資料、畫冊、POP弔旗、易拉寶、授權銅牌、營銷服務、服裝的贈予等等。為規避乙方的風險,甲方亦同時配送乙方合同附件規定的其它服務給乙方,均以首批進貨價值量的形式來加強合作者雙方的責任心,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甲方可根據市場原料漲跌,及時合理的調整產品價格(見合同附件)。

第九條:甲方應對乙方嚴格實行區域保護政策,按照乙方所提交的申請進行區域限額發展。

第十條:甲方將根據市場情況,會不斷的開發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的變化,故乙方進貨,防止積壓產品,造成產品過期變質,甲方對乙方產品的調換,按收貨日期 的 天為換貨期限故乙方應合理進貨和及時調換產品,避免產品積壓現象的發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乙方應認同甲方的營銷模式及經營理念,及時向甲方反饋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便使甲方更好的完善服務體系和經營導向,提升“康樂靈靈芝”品牌形象。

第二條:乙方應經營“康樂靈靈芝”系列產品,自覺維護“康樂靈靈芝”品牌形象。

第三條:乙方對甲方開發的新產品有優先經營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其指定地點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到達地點以物流通行情況

為準)

第五條:乙方應積極努力開發當地市場,逐步進貨,降低雙方的物流成本,以合理利用資源,避免盲目性,三個月未正常進貨的和人為脱離總部的,即被視為自動放棄代理權。

第六條:乙方在選擇經營區域時,須向甲方提供真實詳細資料,不得在經營區域以外進行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乙方在當地銷售甲方產品,有經常調查當地市場情況並積極向甲方反饋的義務,並對用户的產品使用知識有指導的義務。

第八條:乙方在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過程中,需嚴格按照產品説明和客户的身體需求指導客户選購和服用,以期達到最佳效果。

第九條: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經營不善或因違法經營導致停業且無書面通知甲方的,將視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該代理商的區域代理權

第十條:乙方在經營銷售過程中,必須恪守商道,誠信為本,守法經營,搞好售後服務工作,積極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雙方供貨、換貨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元,甲方向乙方提供等市值產品(詳見附件)後,即為 級代理商,後續合作享受相關獎返待遇:後續累計進貨價值元返元,直至返完首批貨款為止。

笫二條:產品調換,乙方進貨,甲方將按照相應級別的代理價(詳見附件)為乙方供貨,其不影響甲方

第二次銷售的產品,在約定時間內,均可等價調換,其物流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甲方每次發貨前將發貨清單置於產品包裝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異議,應在收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明確劃分三方的責任,逾期視該批貨物乙方妥善接受完畢。

合同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自覺遵守本合同,在合約規定的期限內,任何一方違背合同之規定,必須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應包括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支付違約金按合同簽訂金額50%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否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管轄法院: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合同期限、變更、解除

第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備法律效力(合同複印件或傳真件無效)。如乙方續約,必須在合約期滿前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以便雙方及時辦理續約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同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武漢康樂靈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蓋章)

電 話:

地 址:武漢市洪山區南湖大道8號

乙方: (簽字或蓋章)

電話:

地址:

簽約地:武漢市洪山區南湖大道8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產品代理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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