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繕修理合同
- 承攬合同
- 關注:2.83W次
合同編號:
定作人:
簽訂地點:
承攬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修繕修理項目(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
│
修繕修理項目及內容
│計量單位│
數量或工作量
│
報酬
│
│
│
│
├───┬────┤
│
│
│
│ 單價 │ 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
第二條 材料(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
││材料名稱│ 商標 │ 生產廠家 │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 質量 │ 提供人 │ 提供日期 │ 消耗定額 │
材料費
│
├┼────┼───┼─────┼─────┼────┼───┼────┼────┼─────┼─────┼────┬────┤
││
│
│
│
│
│
│
│
│
│
│ 單價: │ 總價: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
第三條 材料的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
第四條 修繕修理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五條 修繕修理項目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
第六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方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在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日內答覆。
第八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修繕修理項目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九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
第十條 修繕修理項目交付的時間、方式及地點:。
第十一條 修繕修理項目驗收的標準、方法及時間:。
第十二條 定作人應在年月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費/交付定金)(大寫)元。
第十三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四條 保修期限: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一)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並承擔由此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二)。
第十六條 定作人違約責任:。
承攬人違約責任:
。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
┌────────────────────┬───────────────────┐
│
定 作 人
│
承 攬 人
│
│
定作人(章):
住所:
│
承攬人(章):
住所: │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電話:
傳真:
│
│
電話:
傳真:
│
開户銀行:
賬號:
│
│
開户銀行:
賬號:
│
税號:
郵政編碼: │
│
税號:
郵政編碼:
│
│
└────────────────────┴───────────────────┘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henglan/ezpx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