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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裝修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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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工程概況

北京市裝修合同3篇

1.1工程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

開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後的第三天為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約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1.7

(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編制報價單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紙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禁止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禁止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禁止在室內鋪貼1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禁止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4.7凡必須涉及4.6款的,房屋產權人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准具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雙方對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其複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5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的標準執行。

9.2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評標準》(dbj01-27-96)。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具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提交水電改造圖。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籤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籤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__應支付金額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60%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35%

第三次竣工驗收合格5%

11.2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牆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主要憑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4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⑴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⑵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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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裝修合同範本一: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1.2 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價: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價格,根據市場競爭、優質優價的原則,約定如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詳見附表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1.4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二: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第二條 施工單位資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具有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承包範圍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2.2 乙方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通過最近一次企業年檢,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機關審定的從事民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備營業資格或相應資質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立即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損失。

2.3 對於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應當持所在地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務工證明、本人身份證、暫時居住證,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登記備案,實行“登記註冊、培訓考核、技能鑑定、持證上崗”的制度。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訂。

2.4 凡沒有《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

第三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或乙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4.2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六: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4.3 施工圖紙雙方籤後生效。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開工前___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份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採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乙方施工人員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牲口應認真清點及保護,並且雙方簽訂“物品清單”;

5.2 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設備拆除;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5.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5.4 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建築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遷改廚、衞位置及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5 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業管理所需的相關材料;

5.7 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甲方不得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5.8 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5.9 房屋裝飾裝修所產生的廢棄物不得亂倒亂放,甲方應當按照物業管理單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單位房屋管理部門規定的地點、方式、時間堆放,並按有關規定清運;

5.10 甲方不得拒絕和阻礙物業管理單位依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5.11 甲方進行裝修不得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12 未經批准,甲方不得隨意在承重牆上穿洞,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或者另建門窗;不得隨意增加樓地面靜荷載,在室內砌牆或者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鑿頂板,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者改線;

5.13 未經批准,甲方不得損壞給排水、供電、供氣、消防、通訊等公共設施,不得損壞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進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而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應由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如屬乙方的責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和相鄰居民的安全;

6.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6.4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所形成的各種廢棄物,應當按照有關部門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及清運。嚴禁從樓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拋棄因裝飾裝修居室而產生的廢棄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諮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後,乙方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於工程的相關事宜均應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繫,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採購或者向甲方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7 乙方採用的裝飾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虛作假。

6.8 乙方施工應符合有關規範要求,不得偷工減料、粗製濫造;

6.9 乙方不得野蠻施工,危及建築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強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業名稱和商標;

6.12 乙方不得損害居民和其他經營者權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時三十分至十四時三十分、十九時至次日七時之間,乙方不得從事產生噪聲的房屋裝飾裝修活動。

第七條 工程變更

7.1 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後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後簽署書面協議《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見附件七: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直接與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7.2 合同簽訂後,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託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後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100%的工程款後方予以施工。

第八條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並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見附件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見附件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備註乙方代購),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認定後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採管費(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任;

8.4 除合同註明外,五金(門鎖、拉手、水龍頭等)、石材、瓷磚、設備、潔具、燈具等,均由甲方購買並按時運到現場;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所購材料款_________%的採購費及運輸費。

第九條 工期延誤

9.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條 質量標準

10.1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甲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甲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10.2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驗收:

(1)《gb5021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理驗收規範》

(2)《北京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3)其它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10.3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可向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1.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甲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見附件九:工程結算單),並填寫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為貳年)(見附件十:工程保修單)。

(2)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簽訂後,開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後的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驗收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驗收合格_________年後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甲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業務員或施工人員收取的,視為乙方收取。

12.2 因變更施工內容導致總價款增減的,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減部分的款項。

12.3 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甲方全額付清應付款項後,乙方應當出具合法發票。

12.4 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有權留取相當於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年內沒有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將保修基金全額退還乙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合同簽訂後,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論因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工程造價_________%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13.2 工程未驗收合格或未結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由此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並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權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工,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13.4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5 由於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2‰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具體規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區以外的裝飾工程,乙方加收工程總造價的3%-10%的遠程施工費;

15.2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到政府規定的垃圾堆放點,甲方應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款內);

15.3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點_________分至_________點_________分。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6.2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籤(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部門籤(蓋章)後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6.5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以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6.6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甲方(籤):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商場合同認證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裝修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建築資質等級證書號: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 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

(2)報價單應當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 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 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的要求。

3.3 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 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 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 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4.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 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閲條件。

5.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該文章由www.(第一§範┆文網)整理,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8.4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的標準執行。

9.2 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27-XX)。

9.3 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並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 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

10.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籤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籤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工程款支付比率│應支付金額│

├────┼──────┼───────┼─────┤

│ 第一次 │開工三日前 │

50%

 │

 │

├────┼──────┼───────┼─────┤

│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45%

 │

 │

├────┼──────┼───────┼─────┤

│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

5%

  │

 │

└────┴──────┴───────┴─────┘

11.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牆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甲方對不達標也負有責任的,乙方可相應減少返還比例。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14.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4.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甲方(籤):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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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建築資質等級證書號: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 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

(2)報價單應當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 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 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的要求。

3.3 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 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 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 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4.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 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閲條件。

5.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8.4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的標準執行。

9.2 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27-xx)。

9.3 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並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 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10.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籤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籤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工程款支付比率│應支付金額│

├────┼──────┼───────┼─────┤

│ 第一次 │開工三日前 │

50%

 │

 │

├────┼──────┼───────┼─────┤

│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45%

 │

 │

├────┼──────┼───────┼─────┤

│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

5%

  │

 │

└────┴──────┴───────┴─────┘

11.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牆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甲方對不達標也負有責任的,乙方可相應減少返還比例。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14.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4.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甲方(籤):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工程報價單

┌──┬──┬──┬──┬──┬────┬─────────┐

│序號│項目│單位│單價│數量│合計金額│工藝做法、用料説明│

├──┼──┼──┼──┼──┼────┼─────────┤

 │

├──┼──┼──┼──┼──┼────┼─────────┤

 │

├──┼──┼──┼──┼──┼────┼─────────┤

 │

├──┼──┼──┼──┼──┼────┼─────────┤

 │

├──┼──┼──┼──┼──┼────┼─────────┤

 │

└──┴──┴──┴──┴──┴────┴─────────┘

甲方代表(籤蓋章):

 乙方代表(籤蓋章):

備註:此表用量較多企業可複印作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給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

┌──┬────┬──┬──┬──┬──┬────┬──────┐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供應時間│供應驗收地點│

├──┼────┼──┼──┼──┼──┼────┼──────┤

├──┼────┼──┼──┼──┼──┼────┼──────┤

├──┼────┼──┼──┼──┼──┼────┼──────┤

├──┼────┼──┼──┼──┼──┼────┼──────┤

├──┼────┼──┼──┼──┼──┼────┼──────┤

└──┴────┴──┴──┴──┴──┴────┴──────┘

甲方代表(籤蓋章):

乙方代表(籤蓋章):

備註:所供給的材料、設備須有經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專業檢驗單位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附表三

乙方供給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

┌──┬────┬──┬──┬──┬──┬────┬──────┐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品種│規格│數量│供應時間│供應驗收地點│

├──┼────┼──┼──┼──┼──┼────┼──────┤

├──┼────┼──┼──┼──┼──┼────┼──────┤

├──┼────┼──┼──┼──┼──┼────┼──────┤

├──┼────┼──┼──┼──┼──┼────┼──────┤

├──┼────┼──┼──┼──┼──┼────┼──────┤│

└──┴────┴──┴──┴──┴──┴────┴──────┘

甲方代表(籤蓋章):

乙方代表(籤蓋章):

備註:所供給的材料、設備須有經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專業檢驗單位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驗收單

驗收時間:

月  日

┌─────────────────────────────────┐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 │

 │籤(蓋章):

 │

│ │

甲方

 │

│竣│

 │

│工├──────┼───────────┼────────────┤

│驗│

 │籤(蓋章):

 │

│收│ 監理單位 │

 │

│意│

 │

│見├──────┼───────────┼────────────┤

│ │

 │籤(蓋章):

 │

│ │

乙方

 │

│ │

 │

└─┴──────┴───────────┴────────────┘

備註:竣工驗收中,尚有不影響整體工程質量問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須簽訂竣工後遺留問題協議做為入住後解決遺留問題的依據。

附表五

家裝工程保修單

┌──────┬─────────────────────────┐

│甲

方│

 │

├──────┼───────┬──────┬──────────┤

│甲方代理人 │

 │ 聯繫電話 │

├──────┼───────┴──────┴──────────┤

│乙

方│

 │

├──────┼───────┬──────┬──────────┤

│法定代表人 │

 │ 聯繫電話 │

├──────┼───────┴──────┴──────────┤

│家裝工程地址│

 │

├──────┼───────┬──────┬──────────┤

│ 開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保修期限 │自

日到

  年

日  │

└──────┴─────────────────────────┘

甲方代表(籤蓋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籤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

1.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裝飾裝修保修期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五年;

2.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用料不當的原因造成的裝飾裝修質量問題,乙方須及時無條件進行維修;

3.保修期內因甲方使用、維護不當造成飾面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費維修;

4.本保修單在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適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發佈時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應當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3.甲、乙雙方當事人直接簽訂此合同的,應當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場內簽訂此合同的,應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主辦單位各執一份)。

4.開工:雙方通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施工現場開始運作視為開工。

5.竣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含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全部完成,經承包方、監理單位、發包方驗收合格視為竣工。

6.驗收合格:承包方、監理單位、發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籤蓋章或雖未辦理驗收手續但發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視為驗收合格。

7.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標籤: 裝修 北京市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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