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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合同(通用16篇)

電力工程合同(通用16篇)

電力工程合同 篇1

甲方(全稱):

電力工程合同(通用16篇)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電力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天

三、質量標準:以國家頒佈的施工及驗收規程、規範和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標準為依據,要求竣工驗收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為100%,優良率:安裝工程為:85%,土建工程為75%。

四、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款項合計 元,其餘款項根據工程進度進行支付,留合同價款的5%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付清。

五、其他約定:

1、合同價格調整:合同簽訂後超過3個月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實施的,若主要設備材料價格上漲超過10%的則按照新價格執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交付使用,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延誤一天工期須按合同價款0.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章 雙方一般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在施工現場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部分職責,如隱蔽工程和中間檢查驗收,有關施工需要配合停電等。

第二條 乙方代表

乙方委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按照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第三條 甲方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準確負責。

3、辦理施工許可證、10KV線路紅線圖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施工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

4、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費用由甲方承擔。

5、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古樹名木等保護工作並承擔有關費用。

6、竣工工程交付給甲方後,由甲方負責保護工作,由於甲方保護不善發生損壞或被盜的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工作

1、按照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規模、質量標準及設計圖紙來組織材料供應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和相應施工進度報表。

5、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給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失的由乙方

負責。若施工場地在甲方地址內,乙方可以委託甲方進行保護,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發生被盜或損壞的由甲方負責。

7、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場地內工料盡場地清,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第二章 工程驗收

第五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由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第六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甲方負責組織供電等部門驗收,乙方協助。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甲方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第三章 設計變更

第七條 設計變更

甲方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和説明,對於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預算資金不足的追加投資後發給乙方設計變更

第四章 質量保修

第八條 質量保修

保修期為兩年,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屬乙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及安裝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處理好,並承擔費用,屬甲方自己購買的設備材料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按操作規程使用、人為損壞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 災害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五章 爭議、違約

第九條 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於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

二、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違約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價款的20%。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施工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有關規定,認真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第十二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一、由於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負違約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二、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責任方除應賠償對方為該工程所投入的設備材料費損失及人工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移交生產、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銅川鎮銅川汽車博覽園三期工程

工程地點:銅川鎮銅川村林家壕社

工程內容:規劃經三路、規劃經五路、規劃緯三路的電力管線、

電信管線及10KV開閉站建設工程。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工程總承包

承包範圍:

1、電力、電信管線土建施工

2、電力、電信管線安裝施工

3、10KV開閉站電氣、土建施工設計

4、10KV開閉站土建施工

5、10KV開閉站電氣安裝施工

6、協助發包人完成該項工程的電力、電信報裝工作

7、負責完成該項目的電力施工工程驗收工作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9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鄂爾多斯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勞動力不足,需聘請乙方提供勞動力支持與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勞務協作性質:短期臨時用工。

二、勞務協作用途:僅限於 電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點: (甲方指定的工作區域)。

四、工作內容:土石方開挖、變枱安裝、配電線路架設、材料轉運勞務協作以及其他輔助性工作。

五、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為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的,協議有效期可相應順延:

a、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工期順延的;

b、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工期延誤的;

六、現場代表

1、甲方委派的現場代表人為供電營業所(職務)。

2、乙方委派的現場代表人為 (姓名), 身份證號:。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與紀律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員,甲方有權及時將其請離工作現場並中止其勞務協作關係。

2、甲方負責工作現場的停送電、安全監管和協調工作。

3、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圖紙、資料文件,並在工作前進行必要的交底。

4、對乙方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簽證和驗收。

5、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為參加勞務協作的全體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和技術工人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證件和工作經驗。

3、乙方進入工作現場前,應對工作現場進行勘察,熟悉環境與場地。

4、乙方應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確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5、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安裝規範和技術交底的要求工作,確保工效和質量。

6、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對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

七、安全責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2、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人員在非工作區域內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工作質量驗收及質保期

1、工作質量驗收依據:設計圖紙及國家驗收規範。

2、乙方在申請甲方對工作驗收前,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齊全的資料檔案。

3、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質保期為一年。

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協議價款: 元整(¥ )。

2、乙方在完成約定工作內容並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協議款,餘款在質保期滿付清。

十、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興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一、 項目立項:

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安裝供電部門專變立項報批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提供準確的申請立項資料。

二、 工程名稱:

三、 工程範圍:

800KVA變壓器安裝及調試。 電纜敷設及調試。 接地網製作及調試。 計量表計安裝。

四、 工程地點: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低壓配電出線)。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整 (小寫¥: )。

六、 付款方式:轉帳。工程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應按工程款項

七、 合同工期: 60個工作日竣工。(以甲方首付工程款到帳之 日起計算開工日期)。

八、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拖延工期,雙方應及時協商順延。 因款未到而影響的延期。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因整體方案變更不能繼續施工。 因土建施工原因而被迫停工。 因線路不能停電而造成的延期。

九、 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按國家供用電施工規範標準由供電局驗收合格同意送電為標準。

十、 雙方主要責任:

1、在商定的時間內做好施工範圍內前期工作等。 指派專人配合施工,解決甲方應解決的問題及其它事宜。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不能提前使用或擅自改動設備,因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2、 工程中途由於甲方原因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致使施工錯誤,造成不良後果返工,由甲方負責。

3、 甲方有責任統一組織現場治安保衞工作。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報送施工計劃,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由乙方負責甲方損失。

2、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安全措施,保證線、材、表均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如發生安全事故、設備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

3、 做好現場消防保衞工作。

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儘量不影響工地的正常用電。

5、 乙方送電後,甲方一星期內未付清餘款乙方有權停電。

十一、本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驗收合格通電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1 帳 號: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責任:

電力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公司將大慶油田供水銷售公司室內裝修的電路施工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大慶油田供水銷售公司辦公樓裝修電力施工

二 工程內容:辦公樓裝修的室內電力施工

三 工程地點:大慶油田供水銷售公司

四 設計單位:

五 工 期:

六 質量標準:按工程的合理要求和施工標準執行。

七 合同價款(工程總造價):工程施工費用按每層建築實際面積計算,共四層,即每平米 元計算,總造價為 (¥ )萬元人民幣, 工程竣工後以工程竣工決算為準,甲方需要增加的項目部分以設計變更為準。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一 甲方項目負責人:

二 乙方項目負責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二 負責大慶油田供水銷售公司、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三 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第五條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負責大慶油田供水銷售公司室內裝修的電力施工任務。按圖紙施工,如施工完成後,甲方對圖紙有變動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與甲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五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甲乙方共同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按責任劃分並自費修復。

六 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一 工程質量等級: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材料和材料供應不及時,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大慶油田供水銷售公司生產技部、監理部、運行維護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後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二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因甲方原因,由甲方負責。

三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八條 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開工前預付 元工程款。

第九條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現金,每完成一層下管和竄線後,甲方應付給乙方一層總造價的50%,到整棟樓所有線路完成,開關和燈具安裝完後付全款的30%。

二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工程竣工決算後,扣除工程決算款5%做為保脩金,其餘工程決算款付給乙方。

第十條 保修條款

一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的項目。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6

(如)甲方(發包方):

(如)乙方(承包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項目區輸變電線路採用高壓與低壓配套配置,高壓線採用 KV明線架設,低壓採用 KV明線佈置,共架設長度為 公里,其中高壓線 公里,低壓線 公里。高壓線採用JKLGWJ-10KV/1×70架空絕緣線;低壓線採用JKLGWJ-0.6KV/1× 架空絕緣線。低壓電杆採用 米鋼筋混凝土杆,間距 米;高壓電杆採用 米鋼筋混凝土杆,間距 米。架設電線按電力部門新規定的標準執行。購置安裝 KVA節能變壓器 台及配套設施配備塑鋼結構, 米× 米 起脊變壓器房。

4、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5、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合同價款:

第二條:技術標準

一、工程範圍:省批我縣20xx年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所涉及輸變電線路工程。

二、施工基本要求

1、服從當地電網規劃,基本技術參數需與當地電網的技術參數匹配,滿足供電管理部門的要求;

2、主結線規範、簡潔、清晰,電氣設備材料性能先進、節能環保便於操作維護管理,高低壓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規劃佈局合理、經濟實用;

3、特別重視運行安全、可靠、經濟、控制靈活,要實現集中控制與分散控制靈活選擇;

4、規劃設計少佔耕地、施工規劃少佔青苗、其補償由乙方負責。

5、需要定切實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和準則。

三、需遵守和執行的規程、規範和標準:

1、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菏(GBY0061-97)

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GB50052-95)

3、10KV以下變電所設計規範(GB50053-94)

4、低壓配電設計規範(BG50054-95)

5、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73-92)

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油侵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範(GBJ148-90)

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9-92)

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J50150-91)

9、建築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

10、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範(9DL/T499-20xx)

四、報價書編制依據:

1、經業主審定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説明;

2、定額選用《山東省安裝工程計價依據》和《山東省水利水電工程預算定額》;

第三條:如甲主要施工人員

1、項目負責人:

2、工程技術負責人:

3、質量檢查負責人:

4、安全檢查負責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

第四條:如乙方主要施工人員

1、施工技術負責人:

2、質量檢查負責人:

3、安全檢查負責:

第五條:甲方工作

1、書面提供所需材料、高壓線路佈置,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費 元。

2、做好當地羣眾工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第六條:質量檢查和返工

甲方應隨時檢查工程質量,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規範要求,乙方應按甲方意見採取補救措施,徹底返工,並達到設計目的。如乙方隱瞞質量事故,有意不執行甲方意見,除返工外甲方可對乙方每以點 元罰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的核實與確認,乙方應按甲方提供技術要求施工,如果施工中實際工程量與合同書中計算報價的工程量不符,按實際工程量和合同書中的單價相應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款。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與結算

簽訂合同生效:不撥預付款,開工後按工程形象進度撥款。工程進度完成50%,撥款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撥付工程款90%,剩餘10%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後支付。

付款方式:一律採用轉帳支付。

第九條: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後,甲方先行初步驗收,並提出質量評價意見。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後,整編好竣工資料,連同初驗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第十條:爭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先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部門解決。

第十一條:安全施工

甲方應注意乙方施工安全,並盡力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方便;乙方更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中造成的工傷事故、傷亡撫卹費及不預見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第十二條:履約保證金,為維護施工質量,符合設計項目的嚴肅性,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10%後,經甲方認可,甲方將履約保證金退給乙方。

第十三條:其它。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及報價,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 內部機密。

電力工程合同 篇7

委託人: 監理人:

鑑於委託人擬委託監理人對 工程(以下簡稱“工程”)實施監理,且監理人同意接受該委託。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本協議書中的措詞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含義相同。

第2條 監理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 2.2 工程地點: 。 第3條 監理服務範圍

第4條 工程建設目標:

4.1 質量目標: 。 4.2 安全目標: 。 4.3 進度目標: 。

4.4 投資控制目標: 。 4.5 環境保護目標: 。 第5條 合同總價

5.1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價款構成詳見本合同附件。

5.2 合同總價包括基本監理費和考核金兩部分,基本監理費和考核金的金額及支付見專用條款。

第6條 合同組成文件 下列文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6.1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紀要、協議等文件。 6.2 協議書。

6.3 中標通知書或委託函(如果有)。 6.4 合同專用條款及附件。 6.5 合同通用條款。

6.6 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如果有)。

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下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第7條 監理人承諾嚴格按照建設監理的職業準則和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8條 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合同價款,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9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條款。

第10條 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監理人: (蓋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電力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甲方電力(電器)安裝工程勞務工程所涉及的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簽訂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北迴歸線項目户表巡檢

1.2 工程地點:

第2條 工程範圍:

2.1主要內容為:

第3條 合同金額

3.1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包乾價為:(大寫) (小寫¥ .00元)。

第4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無預50%付款。

2、工程竣工且送電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5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在施工現場與建設單位的協調工作。

2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價款。

第6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工程圖紙的現場技術交底。

2 乙方進入安裝現場前,應勘察施工現場,熟悉場地,做好與土建單位的配合工作。

3 嚴格按施工圖要求、國家現行施工安裝規範、技術交底的要求施工,確保工期和質量。

4精心組織施工,若發現設計及施工存在問題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並確保工程銜接及質量。

5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特別是人身事故的發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施工中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辦理相關的市政規劃手續。

第7條 安全措施及責任

1施工期間,乙方應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措施,嚴格按《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開展各項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第8條 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及保修期

1 工程驗收質量標準:按設計圖紙、安裝驗收規範、成都電業局有關規定為依據。

2鑑於本工程為高低壓變配電改造工程,經雙方同意,以項目送電及工程竣工資料交付完畢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3保修期:從設備正式投運之日起壹年內屬乙方安裝質量保修期。

4 保修期內若發生事故,屬於乙方安裝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修復或更換。

第9條 違約責任

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甲、乙雙方發生本合同糾紛時,可協商、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0條 協議份數、有效期及其它

1 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執貳份。

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補充協議執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年月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在 工程施工中自有勞動力不足,需聘請乙方提供勞動力支持與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勞務協作性質:短期臨時用工。

二、勞務協作用途:僅限於 電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點: (甲方指定的工作區域)。

四、工作內容:土石方開挖、變枱安裝、配電線路架設、材料轉運勞務協作以及其他輔助性工作。

五、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為日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的,協議有效期可相應順延:

a、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工期順延的;

b、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工期延誤的;

六、現場代表

1、甲方委派的現場代表人為供電營業所(職務)。

2、乙方委派的現場代表人為 (姓名), 身份證號:。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與紀律或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員,甲方有權及時將其請離工作現場並中止其勞務協作關係。

2、甲方負責工作現場的停送電、安全監管和協調工作。

3、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圖紙、資料文件,並在工作前進行必要的交底。

4、對乙方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簽證和驗收。

5、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為參加勞務協作的全體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乙方登高作業人員和技術工人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證件和工作經驗。

3、乙方進入工作現場前,應對工作現場進行勘察,熟悉環境與場地。

4、乙方應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確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5、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安裝規範和技術交底的要求工作,確保工效和質量。

6、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對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

七、安全責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國家相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2、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人員在非工作區域內發生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工作質量驗收及質保期

1、工作質量驗收依據:設計圖紙及國家驗收規範。

2、乙方在申請甲方對工作驗收前,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齊全的資料檔案。

3、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質保期為一年。

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協議價款: 元整(¥ )。

2、乙方在完成約定工作內容並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協議款,餘款在質保期滿付清。

十、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興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力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經發包人和設計人協商一致,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唐山市X區域改造項目電力工程施工圖紙的設計以及天津設計院電氣圖紙的對接和補充設計工作。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1.3、唐山市X區域改造項目的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提交的文件、圖紙等基礎資料

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

①、項目所在地電力部門相關的規定和要求。

②、現行的《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

③、現行的《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1、合同書;2、其它有關文件。

第四條 本合同承發包主要內容和涵蓋範圍

4. 1、該項目建築紅線範圍內商業配電室電氣設計、住宅變配電室的基礎提資設計、室外電纜管線土建設計。

4.2、該項目範圍內的變配電室低壓動力供電系統設計。

4.3、製冷機組10KV動力配電系統設計。

4.4、對天津設計院電氣專業變配電系統的設計圖紙中未完善的或缺項的部分進行對接和補充設計。

4.5、因為各建築的各功能分區的低壓配電系統設計院已經做出設計,因此,已有設計院的設計可做為變配電室低壓出線的依據。變配電低壓系統應根據所需為各個單體建築選擇出線開關和出線電纜的型號規格及參數。

4.6、因該項目總體施工圖審查的需要,設計院對變配電室照明、變配電室接地、變配電室火災報警系統已經做出設計。但因變配電設備位置等不確定的原因,所以不能作為最後施工的依據。該部分由本合同設計人審核確定或重新做出設計。

第五條 設計成果要求

5.1、設計文件、圖紙等設計成果(含設計採用的設備、材料、電線電纜、元器件的規格、型號、參數等)須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規範以及供電部門的規範、規程、規定和相關要求。

5.2、設計人承諾本次設計與該項目的總體設計單位(天津設計院)的設計成果無縫對接,並對天津設計院的設計進行完善和補充,做到不留空白。

5.3、設計成果須通過工程所在地供電部門的審定並達到施工單位按圖施工的深度。

第六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6.1、發包人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提供以下6.2款所述的資料。

6.2、發包人提供天津設計院設計的該項目的全套施工圖電子版(含全部專業)和電氣專業的施工圖紙質文件各一套。

6.3、供電方案由發包人按照供電局的要求進行審批,完成後提供給設計人作為本次設計的依據。供電方案的申辦事宜設計人應無償提供技術性配合。

第七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7.1、交付時間:發包方將供電部門批准的供電方案提交設計人後20日內。

7.2、交付地點:項目所在地

7.3、交付的設計文件和份數: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經供電審核部門審核通過的紙質版施工藍圖8套。

第八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8.1、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並承擔責任。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8.2、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發包人原因解除本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不支付違約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因設計人原因發包人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8.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費用,設計人應按約定的時間、數量和質量提供設計成果。

8.4、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行業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行負責。

8.5、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規程、規定和標準進行設計,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8.6、設計人無償對本設計提供技術支持以及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人應對設計文件的遺漏和錯誤在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負終身責任。

8.7、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無償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按造價比例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8.8、設計人負責對接供電部門對設計文件的審核工作,並按審核意見修改或補充,直至設計文件全部審核通過。

8.9、設計人負責設計交底工作。工程開工後及時到施工現場解決有關技術問題並參加竣工驗收。

8.10、設計人負責本合同涉及的設計變更以及技術洽商的確認工作。與此相關的工作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

第九條 設計費

9.1、設計費包乾總額:人民幣壹佰X拾萬元整(X萬元)。

9.2、設計費支付時間節點:

①、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的10%作為該項目首付款,設計人開具有效發票。

②、設計文件經供電審核部門通過,發包人收到設計文件時,發包人支付至設計費總額的90%,設計人開具有效發票。

③、本設計所含內容竣工驗收後七日內或上次付費15個月後七日內(以先到日期為準)付清全部設計費,設計人開具有效發票。

④、賬户名:電力工程設計院

⑤、開户銀行:中國銀行支行

⑥、帳號:123456789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調試並驗收合格結束為止。

11.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1.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5份,發包人3份,設計人 2 份。

11.4、相關本合同內容的雙方來往的傳真、電報、電子文檔、會議紀要等,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或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再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11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發包單位

四、承包單位: 侯 善 發 (乙方)

五、工程承包項目:甲方將道外二十道街危房改造地下車庫消防電及電氣工程發包給乙方。

六、開竣工時間:開工20xx年6月15日。計劃竣工20xx年10月31日。

七、承包費用:以定額人工費計算方式為依據。參照20xx定額標準,執行20xx年哈爾濱市建委下發人工費調差3號文件。以定額人工費(A)×1.2為工程承包費用。

八、機械費:承包工程所用的機械設備由乙方自備,應由甲方按定額機械費支付乙方。如甲方提供機械,由乙方承包機械費中扣除。

九、工程質量:

1、乙方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消防驗收規範施工,按小區的工程質量標準驗收。

2、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十、工程款撥付方式:甲方按每月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月結算)支付乙方70%承包費用,包括機械費用,餘下的部分待交工驗收後一次付清。

十一、材料供應:施工中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應,乙方根據工程形象提前一週將材料計劃報予甲方,如甲方不能及時將材料進場,而影響工程進度,由甲方負責(包括人工費)。

十二、工程預算、結算由乙方參加編制並參加結算。工程結算由甲方組織乙方各預算員與建設單位或審計部門核對最終完成結算工作。施工過程中進度內業報經營部門審核後方可報到甲方,甲方應按工程形象撥付當月工程款。

十三、關於相關費用問題:

1、乙方與土建發生的配合費用由甲方解決負擔。

2、臨時設施費按相關定額計取。

3、工程套項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套用,或消防定額沒有的可參照其他相關定額。

4、工程的驗收由甲方牽頭,由乙方協助,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5、工程施工中如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雙方負責,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6、以上原則性規定,具體項目如特殊情況以承包合同條款為準,以上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7、簽字蓋章後,法律生效。

甲方: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12

發包單位: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雙方就 模板單項工程勞務承包協商達成一致,訂定本合同。

一、工程情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本工程為 結構, 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包下列輔材),並按照要求自備工具。

輔材:包括鐵釘、鐵絲、馬釘、蝴蝶扣、螺桿、螺帽、步步緊、抱箍、掃把、灰桶、模板貼(嵌)縫及補洞材料、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雨衣、雨靴等勞保用品。 自備工具:包括電鋸、電鑽、鑽花、撬棍、切割機等配電纜線、開關、插座的手持電動工具及其它必備的木工工具。所分包的模板單項工程包括整棟房屋的所有模板工程的製作(含改模)、安裝、拆除、清洗、刷隔離劑、材料歸堆、分中標高、預埋柱拉筋及搭設模板支撐架等。

三、承包單價、結算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承包單價,模板工程按 面積計算,單價為 元/㎡。此價格包含勞保費、差旅費、夜餐費、加班費、住宿費、社保費、節假日雙休日工資及完成生產任務所必須加班的加班費等。鑑於此工程地下室模板材料需從裏面要從裏面搬出,因此地下室按展開面積 元/m2計算;通絲螺桿、螺帽、蝴蝶扣等一律按建築面積 元/m2計算。

(二)付款方式:每月預支一次,按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付款 %,單項工程全部完成後,辦好結算手續後,餘款在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工資預支由項目部來控制。凡超支部分由項目經理負責。

(三)每月發放工資前,乙方必須提供在崗人員花名冊一份,以便在甲方監督下,乙方將甲方結算的工資按時如實支付給班組員工,不得任意卡扣,更不能捲走,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員工支付工資,因此造成的矛盾和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四、質量標準: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公司模板工程質量要求來施工,所有工序合格率達到90%(評定時以公司質安部每月的實測檢查記錄為準)。凡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令其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工期損失。返工後仍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指令相關班組協助其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對乙方罰款 元/次。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創出東建品牌。

(二)在施工中,出現走模、脹模等現象,凡動用石工鑿除樑板砼所發生的人工工資,一律由乙方負責。並處罰款 元/次。如造成較大質量事故除追究乙方責任外,另按損失程度給予賠償。

(三)嚴格執行質量“三檢”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後,乙方首先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並做好記錄,合格後方可要求甲方質檢員進行驗收。對不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或無記錄或記錄與事實不符即要求甲方質檢員驗收,罰款 元/次。

(四)甲方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或驗收評定時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及時整改,對拒不執行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及時、整改後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罰款 元/次。

(五)對乙方施工過程中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中途對因人員不能保證質量、進度要求經書面通知後7天內仍不能達標則視為惡意怠工,甲方可處以乙方承包總價最高5%的處罰直至要求乙方退場,對所已完成工程量待退場後才能進行結算。

(六)模板單價中,按展開面積抽出1元作為質量獎金,沒有達到東建品牌的結帳時獎金不給,達到公司標準,1元質量獎金照給。

五、工期:

(一)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工程進度、時間完成生產任務(規定工期 天)。按甲方制定的進度計劃,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每延期一天罰款 元。

(二)下列情況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重大設計變更、方案調整;

2、非正常停水、停電8小時以上;

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停工8小時以上;

4、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六、安全施工與文明生產:

(一)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每個施工人員必須與項目部簽訂安全文明生產合同書,造冊登記,交項目部保管。

(二)乙方負責人必須每天抓好班組的安全工作,必須每天開好班前安全教育會並有記錄可查。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頒佈的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公司、項目部關於施工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器材。

(三)乙方組織進場的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做好新進工人安全教育。在施工現場,首先要有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施工現場發現有不安全隱患,包括電路電線,架子架板,首先停止施工,立即通知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處理後再行施工。

(四)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使用機械操作時,要派專人操作,特別是手提式切割機,只限鋸竹膠板,任何人不得用來鋸木方、木板、木條,違者罰乙方 元/人次,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野蠻施工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搞好現場文明生產,所有模板材料要分類堆碼好,每次模板拆除後,要認真清洗乾淨,並刷好隔離劑,否則扣除模板清洗費用,如項目部另派人碼堆,計每個工日 元,從結帳中扣除。

(六)工完場清,如拆下的模板、木方上的釘子造成人員受傷,其醫療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如施工中,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引起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施工人員,凡發生安全事故的費用,每次在3000元以內由乙方全額支付, 3000元以上至 元以內乙方負責30%)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沒有發生安全事故,項目另獎給乙方 元。

七、原材料愛惜與節約:

(一)模板的設計與製作,材料計劃必須經木工廠審核確定為準。按計劃製作模板,如發現超計劃加工模板,按不愛惜原材料處理,超出部分按實際價值由乙方賠償,費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愛惜甲方原材料,餘料回收利用,任何人都不得任意大材小用,長材短用,一經發現查出,按實際價值由乙方賠償。費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因工程情況特殊時,需要變更模板設計,應事先請示木工廠到工地現場協商處理。如擅自更改模板,造成模板材料大量浪費,追究乙方責任,並上報公司,按材料損失價值由乙方賠償。費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模板材料每天都要清理歸堆,不允許工地四周到處是模板。嚴禁模板材料用來鋪路、墊路當鐵板用、竹膠板當牀板用,發現以上情況,第一次以教育為主,第二次以罰款來處理。

(五)模板材料管理按公司20xx年模板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執行,結算時,項目部、木工廠根據工程量大小預扣材料承包款 元,待材料結算後按損耗多退少補。

八、甲方責任與權利:

(一)負責向乙方進行設計施工圖交底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交底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技術、進度的檢查、監控。

(二)檢查質量和安全,負責指導乙方施工放線、測水平、檢查軸線尺寸等,並將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提供給乙方。

(三)將施工所需用水、用電提供給乙方,並保證施工的需要。

(四)在圖紙繪審後,提供圖紙壹套。

(五)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故意刁難或以工價低停工不做,一旦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另擇勞務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向甲方支付工資總額的 %的違約金。對所做的工程量待退場後再進行結算。

九、乙方責任與權利: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工地及木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標準施工,服從甲方施工技術人員的指揮。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建設、甲方、質監、安監、監理等部門的質量安全管理要求。

(二)嚴格按施工圖、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組建優秀的施工隊伍進場,組織施工人員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工作,乙方對單項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負全部責任。

(四)施工人員住宿費自理,因加班需要住工地的,甲方只提供基本照明、風扇和手機充電電源,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如電爐、電飯煲、熱得快等)。

(五)施工人員要愛護工地公物,不得有損壞偷盜工地財物,如發現有損壞公物者,照價賠償,偷盜行為者按所盜物資十倍賠償,情節嚴重者送到公安機關處理。

十、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一)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再行轉讓或分包,如發生轉包行為,甲方將扣留乙方已完工程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撤回其合同。

(二)乙方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三)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工資的或尾款的,應按乙方同期相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資的利息。

(四)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相甲方付總工程款1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甲乙任何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損失。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工程無法履行,或因建設方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條款:

(一)上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雙方約定其他的事項:

十二、合同終止

(一)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率達90%以上,本合同自行終止。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勞動人事部、木工廠各執一份備案。本合同從簽字起既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力工程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甲方電力(電器)安裝工程勞務工程所涉及的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簽訂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北迴歸線項目户表巡檢

1.2 工程地點:

第2條 工程範圍:

2.1主要內容為:

第3條 合同金額

3.1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包乾價為:(大寫) (小寫¥ .00元)。

第4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無預50%付款。

2、工程竣工且送電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5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在施工現場與建設單位的協調工作。

2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價款。

第6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工程圖紙的現場技術交底。

2 乙方進入安裝現場前,應勘察施工現場,熟悉場地,做好與土建單位的配合工作。

3 嚴格按施工圖要求、國家現行施工安裝規範、技術交底的要求施工,確保工期和質量。

4精心組織施工,若發現設計及施工存在問題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並確保工程銜接及質量。 5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特別是人身事故的發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施工中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辦理相關的市政規劃手續。

第7條 安全措施及責任

施工期間,乙方應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措施,嚴格按《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開展各項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

第8條 工程驗收質量標準及保修期

1 工程驗收質量標準:按設計圖紙、安裝驗收規範、成都電業局有關規定為依據。

2鑑於本工程為高低壓變配電改造工程,經雙方同意,以項目送電及工程竣工資料交付完畢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3保修期:從設備正式投運之日起壹年內屬乙方安裝質量保修期。

4 保修期內若發生事故,屬於乙方安裝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修復或更換。

第9條 違約責任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甲、乙雙方發生本合同糾紛時,可協商、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時,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0條 協議份數、有效期及其它

1 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執貳份。

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補充協議執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電力工程合同 篇14

第一章 詞語定義及解釋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項目”是指業主委託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項目。

(2)“項目法人(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者。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者。

(4)“監理機構”是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直接承擔合同監理業務實施責任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

(5)“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單位提名經項目法人(業主)同意後委派,代表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合同履行的總負責人,也是監理機構的全面負責人。監理單位委託總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合同中業主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也同時承擔其相應的合同責任。

(6)“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7)“日”:是指一個正常的日曆日。

(8)“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章 適用法規和監理依據

第二條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包括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及水電建設的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關法規。

第三條 開展建設監理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或國家授權部門與機構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工程建設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與聯繫

第四條 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繫並通知監理機構。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機構。

第五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

第六條 一般情況下,監理機構是受監項目代表業主唯一的現場施工管理者,業主對有關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

第四章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七條 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和分項目監理細則。

第八條 按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設備和人員計劃,調集設備和派出專業配套、資質合格人員進駐工程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並開展工作,完成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的監理任務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九條 在監理服務期限內,監理單位可根據工程進展和監理業務需要對監理機構人員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以相當資質與技能人員。其中,由專用條件約定屬於主要監理人員的,其調整與更換應事先報經業主同意。監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條 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遵循監理職業準則和行為規範,應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資質水平相適應的服務,通過科學、認真、勤奮與高效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工程建設合同預定的目標。

第十一條 監理機構應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公正地維護業主和被監理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監理機構應及時將其授予現場主要監理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業主及被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監理機構可以通過書面文件發出或變更這種授權。現場監理人員在有效授權範圍內發出的指令、指示、簽證均被認為是監理機構所發出的。

第十三條 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規定外,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後,應將其設備、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條 監理單位不得參與與監理合同規定相違背的任何活動。除業主同意外,監理機構及其人員也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業務有關的報酬。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註明保密的資料。

第五章 業主的義務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所在地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十七條 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術報告、圖紙等工程資料。上述工程資料的提供方式、份數、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應在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八條 業主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就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併要求業主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監理方。若超過約定期限監理方未收到業主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業主對監理方的明確建議意見無異議,並將該建議意見視為業主的決定。

第十九條 監理業務開展之前,業主應當將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以及委託監理單位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方及有關的第三方。其賦予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應在與被監理方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十條 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二十一條 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本合同附件約定的設備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 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有償或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這些人員應被視同為監理機構的成員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安排,並對監理機構負責。

第六章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通過與被監理方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委託監理單位以下基本監理權限:

(1)選擇工程設計、施工和供貨單位的建議權;

(2)用於工程實施的設計文件(包括由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提供的設計)的核查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確認並加蓋公章的圖紙及文件才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釋權;

(4)對設計和工程承建單位選擇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認權;

(5)就工程建設中有關事項向業主提出優化建議權;

(6)工程施工措施、計劃和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7)工程項目承建各方現場協調的主持權;

(8)按合同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質量否決權、安全生產與施工環境保護監督權;

(10)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合同工期的籤認權;

(11)有獨立處理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金額以下的工程變更的處置權;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關規定,行使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憑證的審核和籤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應支付工程款;

(13)有權要求承建單位撤換不稱職的現場人員。

第二十四條 監理機構收到業主或被監理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應及時核實並評價,再與雙方協商。當業主與被監理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提出書面處置意見。

第七章 業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業主有權依據監理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業主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造價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六條 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主要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二十七條 業主對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有批准權和否決權。

第二十八條 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按合同附件的約定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第八章 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條 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承擔履行本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業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如果因監理單位過錯而造成了業主直接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用總數,具體條款在專用條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條 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不承擔責任。但應承擔監理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業主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監理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如果給監理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向監理單位進行賠償。

第十章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完成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務期滿終止。在監理過程中,如果業主要求延長監理服務期限,雙方應進一步商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服務期,並續簽合同服務期延長協議。

第三十六條 由於業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單位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業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條 如果因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監理合同需進行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監理合同變更或補充協議後,合同變更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變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將書面要求送達對方,以便對方有必要的考慮時間。

第三十八條 業主如果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作出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同時由業主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當合同一方認為合同另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義務時,可向合同另一方發出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送達通知後28天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此後14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條 合同生效後出現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變化時,簽約雙方經協商後可對合同有關條款和文件作出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合同服務期內,由於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業主提出合同終止的書面通知後,監理合同終止。已履行的監理服務部分按合同收取監理費用,未履行部分,經雙方協商,對善後工作給監理單位一定的補償。

由於監理單位的責任致使合同終止,監理單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監理業務期的費用。

第四十二條 合同的協議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章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第四十三條 常規的監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四條 如果業主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到實付之日止,除應當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應補償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五條 如果業主對監理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費用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單位發出異議通知,但業主不得拖欠其他無異議費用或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所必須並經業主同意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十二章 合理化建議

第四十七條 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業主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業主應按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單位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所引起的損失、損害的賠償,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應當本着互相諒解、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達成一致形成合同爭議,根據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可提交國家水電主管部門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雙方仍應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電力工程合同 篇15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工程名稱: 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工程設計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勘測設計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2、 負責與本工程配套項目的設計委託,並協調設計過程中的有關配合問題。

3、 按本合同要求付給乙方設計費。

4、 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按與甲方約定時間交付設計文件,並保證質量。

2、 乙方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供設計文件。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甲方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概(預)算。

第四條 勘察設計費用

1、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用。

2、 結算辦法:

①甲方應交付乙方委託勘察設計費:(RMB)¥: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②甲方預付之定金扣抵相同金額的勘察設計費。 

3、設計完成後,乙方通知甲方領取繳款通知書,甲方應及時付清勘察設計費用,逾期一年不付清勘察設計費用的,視為甲方放棄該工程設計,除另有約定外,繳款通知書時間即為支付勘察設計費用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勘測設計質量低劣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引起工程返工浪費的,乙方除了應該完善勘測設計外,尚應根據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大小減收(受損失部分的勘測設計費)以至免收勘測設計費。

2、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不準確,或不能按期提供設計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基礎材料,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或修改設計的,甲方應按乙方為此而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和按天付給乙方以階段設計的設計費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設計階段的提交日期亦應順延。

3、因建設計劃項目變更,或設計原則與原設計任務書有重大變更造成設計報廢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各階段收費標準向乙方付清設計費,如仍須乙方設計則雙方應經過協商另行簽訂合同。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向江陰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附件的勘察設計委託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留存。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電力工程合同 篇16

委託單位: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願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後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閲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於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

中),施工隊伍人員完全撤離電廠並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節餘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後,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後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籤),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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