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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土地承包合同(精選16篇)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精選16篇)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精選16篇)

乙方:

為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土地承包給乙方作苗圃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定邊鎮西園子村水澆地,土地總面積為50畝。

二、地面附着物

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深水機井1眼。

三、承包費

每畝每年200元,50畝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20_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30年3月1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納一次承包款。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苗圃、農作物使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3月1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2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__園藝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20_]155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_村組,總面積為: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 50 年,從二○ __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__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20_]46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13000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元/畝計算。首期支付3000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30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租金支付辦法及時間:安置補償費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生效後30日內。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備案;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實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畝,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30天內支付,餘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七、流轉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清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户。乙方一次性用現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補償給農户後,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流轉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範圍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需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允許。

2、甲方將土地使用權流轉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的用電、取水、排水、通訊及進駐的生產管理人員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待遇。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允許,人畜不得進入,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5、在土地流轉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中止合同(國家建設或重點工程佔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6、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負責地面建(構)築物拆遷清障工作,並協調乙方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對破壞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生活秩序的行為,應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打擊處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八、在土地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十、其它約定

1、按招商引資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甲方應具備水、電、路三通。基於實際情況,甲方現有的水、道路供乙方無償使用,電力資源就近給乙方提供方便,使用電費按實結算;

2、乙方不再承擔甲方所在地或鎮政府的義務勞工,也不承擔任何義務工費及其它任何攤派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土地流轉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有違返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按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流轉費用。(1)若乙方無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給甲方,則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應支付的土地流轉費用為止;(2)乙方交納土地流轉費用超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則甲方按照土地流轉費用與地面附着物總投資之和的3倍賠償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繼續土地流轉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土地使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繼續承轉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由甲方用現金找補給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農户授權委託書

2、社員大會會義決議

3、土地流轉户花名冊

4、土地流轉範圍紅線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證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願將自己的位於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

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願將自己的位於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

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5

流轉方: (下稱甲方) 承轉方:湖北天造園藝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

乙方擬投資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經西塞山區和河口鎮兩級政府招商引資,落户龍泉湖農業示範園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甲乙雙方是土地流轉方和承轉方的關係,乙方採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形式獲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流轉土地用途

1. 建設“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

2. 流轉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

3. 按照國土資發[20xx]155號文件精神,申報相關的配套 設施建設項目。

4、建設與“湖北天造·石龍頭生態園”配套的餐飲、觀光、休閒、娛樂等配套設施。

二、 土地流轉面積及方位

流轉土地位於西塞山區龍泉湖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內的河口鎮 村 組,總面積為: 畝。(具體方位詳見經GPS測量甲乙雙方確認並簽字的土地紅線圖)。

三、 土地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 50 年,從二○ 一二 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六二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政策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一切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四、 土地流轉遵循的原則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預或欺詐脅迫等手段強迫流轉。

五、 土地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轉計費價格按照省政府[20xx]46號文件規定(建設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標準執行,分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和: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按每13000元/畝計算,農户安置補償費按 元/畝計算。首期支付3000元/畝,餘款貳年內付清。 元/畝(含安置補償費),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 日。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後30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附後,作為乙方付款的憑據並備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2、租金支付辦法及時間:安置補償費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間為甲方與農户簽訂協議生效後30日內。甲方確保轉付至每家農户,不拖欠分毫。甲方與農户簽訂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備案;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實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畝,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30天內支付,餘款 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七、 流轉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清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户。乙方一次性用現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補償補償給農户後,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流轉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範圍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需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允許。

2、甲方將土地使用權流轉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轉期間的用電、取水、排水、通訊及進駐的生產管理人員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待遇。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允許,人畜不得進入,否則造成損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5、在土地流轉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中止合同(國家建設或重點工程佔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6、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負責地面建(構)築物拆遷清障工作,並協調乙方與當地村民的關係,對破壞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生活秩序的行為,應積極協同司法機關打擊處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八、在土地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十、其它約定

1、按招商引資應提供的基本條件,甲方應具備水、電、路三通。基於實際情況,甲方現有的水、道路供乙方無償使用,電力資源就近給乙方提供方便,使用電費按實結算;

2、乙方不再承擔甲方所在地或鎮政府的義務勞工,也不承擔任何義務工費及其它任何攤派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土地流轉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有違返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責任方承擔,並由責任方按合同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流轉費用。(1)若乙方無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給甲方,則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應支付的土地流轉費用為止;(2)乙方交納土地流轉費用超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則甲方按照土地流轉費用與地面附着物總投資之和的3倍賠償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繼續土地流轉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土地使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繼續承轉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由甲方用現金找補給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農户授權委託書

2、社員大會會義決議

3、土地流轉户花名冊

4、土地流轉範圍紅線圖

甲方: 代表: 身份證

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證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土地承包給乙方作苗圃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定邊鎮西園子村水澆地,土地總面積為50畝。

二、地面附着物

院內附着物:磚混平房1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深水機井1眼。

三、承包費

每畝每年200元,50畝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20xx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30年3月1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納一次承包款。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苗圃、農作物使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1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將位於下馬家村二社西山坡頂耕地(旱地)4.5畝承包給乙方。

二、 合同期限從20xx年6月16日起到2040年6月16日止。共20xx年。

三、 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1300元,計每年5850元,於每年9月前一次性結清當年的承包費用。若不能按時結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 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 此標的土地若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由甲方全權處理矛盾糾紛。

六、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不能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不得毀壞。

七、 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承租人): 公司名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相關的合法權利。

二、土地承包的地址、面積和方式

承包土地所在地址:, 承包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承包方式為租用。

三、承包的期限為

自年日止。

四、承包用途: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土地種植蔬菜等。

五、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土地的每年租金小季為每畝元,全年租用每畝 元,租金的支付方式採取每年一付,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付。國家相關征收的其它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參與乙方的經營,第一年的小季(時間: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免租金,第二年起的以分紅的方式,根據效益來分配,乙方拿出利潤的每畝佔百分之 的標準作為甲方的紅利,乙方保障甲方的每年的紅利不低於土地的租金,否則乙方按土地的租金支付給甲方,土地租金每年小季每畝元,每年整年每畝 元。

3、乙方每年有義務拿出利潤的 做組裏的公益事業,拿出利潤的 做村裏的公益事業。

六、甲乙雙方的權力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合同的各項義務。

2、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任何的生產經營活動。

3、租用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與周邊各方面的關係。

4、租用期間相關政策和法律方面責任由甲方承擔和處理。

5、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同一土地權屬重複租給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將此土地轉租。

6、租用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租金。

7、乙方對蔬菜等農作物有絕對處置權。

8、乙方在租期結束不能殘留廢棄物影響甲方開展生產及勞作。

七、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當地相關法律部門解決。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 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___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宗旨,就乙方承包甲方位於航海東路,第22大街路東的建設工程(一期)的項目一事,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一期工程含廠房48棟(鋼結構),每棟建築面積5700平方米。

二、甲方一期工程含辦公樓一棟,19層,地下室一層(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約30000平方米。

三、甲方一期工程含科技人員住宅(別墅)10棟,每棟建築面積約300平方米。

四、甲方要求乙方辦公樓墊資到正負零後按照乙方的實際投入結賬80%,以後與其它工程一樣按照(08定額)工程進度結賬。一期工程總造價為7、8億元人民幣。

五、甲方應該在乙方人員進場開始臨建期間,預付給乙方工程總額的5%,待乙方機械施工隊進場後再付給乙方工程總額的25%,以後工程量的進度結賬均按照80%的比例執行。

六、甲方保證在開工三個月內將乙方的保證金全部還完。

七、甲方保證在乙方按質按量完成工程的情況下決不拖欠乙方的工程款。

八、甲方保證乙方剩餘款項在工程驗收合格後,按照相關規定時間內無條件的全部返還乙方。

九、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在20__年8月31日前進入工地開始臨建,9月20日前乙方機械施工隊必須全部到位,工期八個月。

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具備國家一級的資質證明。

十一、乙方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工程合同後三天內向甲方繳納1500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十二、乙方保證按照甲方的工程期限要求做到三到位;

1,人員到位,

2,設備到位,

3,開工資金到位。

十三、乙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期完成甲方要求的工程建設。

十四、乙方保證在甲乙雙方工程合同正式簽署後三天內成立工程項目部並進入工地。

十五、甲乙雙方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將該工程的相關手續(複印件,不含工程圖紙)交與乙方,乙方應在一週內將工程合同填寫完畢交與甲方,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20__年7月31日

20__年7月31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土地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

本合同將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元、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水費、地皮費及鄉政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種子補貼費,地畝補貼等政府補貼的優惠政策由甲方享有。

七、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兩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為保確我嘎與甘肅鄰邊草牧場的合理利用和發揮其經濟效益,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嘎查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的景電二期工程灌溉範圍內的土地 畝(其均為淨面積)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其位置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能耕種的土地合計 畝。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土地承包使用費每畝 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以農產品折價頂替承包費,農作物的價格按照該作物當年的市場中間價計算。乙方須將每年的承包費在當年的11月底以前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按當年的銀行貸款利息收取滯納金。

三、乙方的土地承包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所發包土地的經營使用情況依法享有監督、檢查的權利。

2、有權依據承包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收取土地承包用費。

3、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購任務和納税任務。

4、農業税及農牧林特產税由甲方在收取土地承包費時一併代收代繳,並負責將完税票據回執給乙方。

5、承包期滿後,有權提出新的承包標準,乙方按法律規定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放棄承包,甲方有權選擇和確定新的承包個人和組織。

6、有義務維護乙方承包土地的合法權益,對破壞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有義務幫助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土地享有合法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並只能在其所承包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非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承包期滿後,乙方對土地的水利設施和其它附屬設施無權收回,也可和甲方協商,按折舊率由甲方給乙方以一定的補償。

3、有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聽取甲方合理化建議。

4、有義務按時足額繳納承包使用費。

五、在承包合同履行期內,如因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該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民事責任。如因以上原因導致合同確需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承包合同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六、違約責任

1、任保一方違反合同,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乙方違約不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除承擔違約外,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和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義務。

八、其它規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範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定的一切手續(包括村委會發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並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複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並構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後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對外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 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於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輪伐期(五年)。

4、 承包經營期屆後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並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後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並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並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並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 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後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給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三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後,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範圍內外的現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有鎮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築林道、防火帶和構築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並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保或抵押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範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採挖礦、開荒墾地)。如發現某山場地下礦牀有開採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採手續,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採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佔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

如旅遊業發展旅遊單位須租用或徵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徵(佔)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並共同簽署補充協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並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後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徵(佔)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徵(佔)用的,在徵(佔)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於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餘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徵(佔)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理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係,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地的勞動力,為增加當地就業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於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地土地的價格執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佔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於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複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1、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於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餘各份用於辦理證件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省、市政府土地承包的有關規定,甲方為緩解目前的經濟困難,急用錢,所以承包一部分橡膠樹林地給乙方經營管理,經雙方認真協商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橡膠樹共計面積 畝,除風斷樹和零下樹以外,正常膠樹 株,總價值額人民幣 萬元(元整)承包金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承包期限為 年,於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

三、承包期內經營權由乙方經營,如果被國家徵用一切安置賠償都由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四、承包期內若有外人干涉爭土地、爭橡膠樹,收取不合理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五、在承包期內,此地膠樹被盜割及破壞或盜長流膠,甲、乙雙方必須出面共同協調處理。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轉租,甲方無權干涉。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用此地上的任何種植作為一切買賣及其它用途在進行抵押、再次轉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間,若有乙方發生意外,乙方的親屬享有合同

九、在承包期內,此地乙方可以種植任何經濟作物和養殖合法的養殖動物。

十、合同期滿後,甲乙有權收回土地,但土地上的一切作物歸乙方處理。在此,如果乙方想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違約責任:

1、如單方違反合同條款,經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的40倍。

2、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必須按承包費的50倍賠償給乙方,加上每年管理費。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小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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