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分包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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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1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 開發的 工程由甲方中標總包施工,本工程分項 消防工程 由乙方分包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權利義務,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分包工程內容和範圍
1、分包工程內容:
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工程施工圖紙:含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 、消防廣播、消防電話及聯動、事故應急疏散指示及照明系統、防火門、防火捲簾門、防火封堵、阻火圈等的安裝與調試。
2、乙方承包形式:
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包工包料)。
二、分包工程造價
分包工程造價:以審定價為準。
承包範圍外增加工程項目結算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追加合同造價。
三、工期及質量要求
1、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驗收標準達到合格。
四、施工現場代表
甲、乙雙方均指定一人為施工現場代表,負責施工過程中雙方一切問題的處理解決。
甲方現場代表: 乙方現場代表: 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安排交叉進度計劃,協調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甲方利用現場有的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施工電梯等)及腳手架為乙方提供方便。甲方並承擔該項所發生的人工費及電費等一切費用。
3、凡土建圖紙已明確的預留洞,由甲方負責預留,如有遺漏,則由甲方負責處理。
4、為乙方提供生產及生活用水、用電和水、電的接駁點。
5、負責該工程建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維護、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設。
6、因甲方原因造成對乙方的安全傷害,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施工進度安排,及時配合甲方的施工進度,確保工程按時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響了施工進度,造成甲方停工、窩工和工期損失,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獎罰條款(包括補充説明)執行,由乙方負責,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後支付給甲方。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以及國家有關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驗收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3、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由監理公司組織會議決定如何對丙方進行處罰。
4、乙方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工程竣工資料,接受甲方工程資料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督。
5、臨時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6、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現場材料時,必須徵得現場負責人的同意,辦理有關合理手續,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規定,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施工現場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違章作業,接受甲方安全人員的安全檢查,甲方安全檢查工作人員有權對違規人員按管理規定處罰。
8、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未經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須拆除,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拆除,並懸掛警示牌,使用完後及時恢復。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
五、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甲方按建設單位結算價下浮10%與乙方結算(人工費),在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後支付給甲方。
2、工程款支付方式:建設單位撥款至江蘇漢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漢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將工程款撥至項目部負責人(甲方)賬户,由項目部負責人(甲方)給乙方結算。
3、工程款支付辦法:
1、工程無預付款,消防驗收合格後,甲方撥款給乙方60%工程款,工程竣工並結算後,甲方工程款支付證明開至合同價的90%,工程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10天內,甲方工程款支付證明開至合同價的97%給乙方,餘款3%為質量保修款,保修期滿後14天內,甲方將剩餘保脩金返還委託付款證明給乙方。
2、因建設單位需要設計變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範圍外的工程項目造價,由甲方報建設單位審定造價,並追加合同價款。調整後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六、保修:
1、保修內容:合同價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籤字之日起計算。
3、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內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條款:
1、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夥,應按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繳納管理費用。
2、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合同的條款,任保一方不得違約,否則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後果,並賠償經濟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貳年保修期滿後,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消防通風施工圖紙,施工範圍包括以下項目:
1、消火栓系統;
2、自動噴淋系統;
3、自動報警系統;
4、通風排煙系統;
5、配合廠家及甲方對以上系統進行調試和消防驗收工作。
施工範圍包括以下項目:
1、管道穿牆穿板補洞;
2、消火栓箱洞口補洞;
3、室外管溝土方開挖回填;
4、高空搭設腳手架;
5、處理與業主方及其他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
6、積極做好工程過程中的工程簽證;
5、做好消防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編排。提供標準版面的消防驗收資料。
第二條:合同工期
20xx年03月10日——20xx年___月___日(具體以現場甲方定的工期為準)。
第三條: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按照工程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及有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有不合格的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工程價款
1、本工程人工費報價如下:
①消防噴淋管道
②消火栓箱
③自動報警系統
④自動報警預埋
⑤橋架
⑥消防水泵房
⑦風管制作安裝
⑧通風設備吊裝
⑨換氣扇安裝
以上①-⑨項人工費總價為大寫:
2、工程中發生的修改變更,以監理確認的簽證為準,人工費按簽證金額的_____℅計取。
3、工程人工費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
第五條:付款方式
1、由於本工程現也具備施工,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預付款後_____個工作日內進場施工工作。
2、根據工地進度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根據施工進度支付乙方工程費用大寫:__________元。
3、工程施工完工後,甲方支付人工費累計達總人工費的90%,即¥________元×90%=¥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正),含以前每個月所領工程人工費進度款,並於次月1日前發放到施工隊。
5、工程調試完成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於10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工程費用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正)。
第六條:材料
由乙方提請主材、輔材、耗材、勞保用品及產品資料的採購計劃,原則上要確保採用甲方的產品供給。當甲方提供的報價高於乙方自行採購價時,按甲、乙方雙方的報價的平均加減法,取中間值為定價的原則執行。
第七條:違約及責任
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價的5 %,並承擔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責任。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規定質量要求的,乙方負責無償修理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應同裝修及其他專業積極配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及安排;
3、工地現場安全教育由乙方負責,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甲方責任:
1、甲方須提供3份圖紙;
2、甲方須按時用現金支付工程款項;
3、工程中途停建、緩建及甲方材料原因,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自己調節安排人員的工作;
第八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管理,按現行的法律法規組織施工,由於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2、工地現場按安全要求購買的相關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工程保修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整套系統保修兩年,保脩金為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的5%,即¥_________元×5%=¥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正),保修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付清。保修期間屬於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在24小時內到場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24小時內不能到場的,由甲方和第三方安排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屬於產品問題或使用不當及人為損壞的,由甲方或者第三方承擔所有費用,乙方負責修復,費用按實際發生結算,保修期滿後,乙方提供終生有償維修保養。
第十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按手印後即生效;
3、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訟;
4、雙方身份證複印件或公司文件複印件做為附件附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鄂爾多斯市體檢中心的消防給水系統工程(自動噴淋和消防栓系統)承包給乙方施工(包工不包料)。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工程施工費按消防給水系統的噴淋頭數量和消火栓數量確定,每個噴頭施工費為 元,每個消火栓的施工費為 元。消防泵房、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的安裝施工費另算。
三、施工費支付方式:甲方按乙方施工進度按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的70%.剩餘施工費工程結束消防驗收合格後支付。甲方扣留乙方施工費的5%作為質量保脩金,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甲方將質量保脩金一次付清給乙方。
四、甲方承包給乙方的消防工程,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遇到有關技術問題或與其文工種的協調問題以及與監理的協調問題等,由乙方負責解決和協調,甲方給予協助。
五、乙方在施工前,應按施工圖紙將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工具的種類和數量以清單的形式提供給甲方,以便於甲方進行計劃和採購。
六、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原材料;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浪費、損壞和丟失。
七、乙方每天施工結束後(中午、 晚間及工程結束),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將剩餘原材料存放到存放地點妥善保管。乙方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原材料浪費、損壞及丟失等(包括火災等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向甲方按價賠償或甲方扣除乙方施工費。
八、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應由乙方負責購買;乙方的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或施工以外的時間造成的人身傷害(包括自身以及造成他人)及其它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解決和處理(包括醫療和賠償以及事故處理等),甲方概不負責。
九、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和建設單位的領導和指揮,按照要求統一施工,統一生活及安全、防護。
十、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建築安裝工程包工合同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工程的內容及範圍:
本工程設計圖紙範圍內的消防安裝工程,包括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排煙系統工程。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竣工結算方式:施工結束,按審計後的決算價下浮23.2% ,不開具發票。
1.6付款方式:
1.6.1進度款:按月進度付款,付至當月完成工程價款的65%;
1.6.2工程結束,支付至結算總價的85%;
1.6.3審計結束,付至工程總價的95%;
1.6.4餘數5%作為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兩週內付清。
1.7質量目標:合格
1.8施工目標:安全文明施工
二、甲乙雙方的工作
2.1甲方的工作:
2.1.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 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1.2負責對乙方承建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工程施工勞務合同,另外組織施工隊伍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責任的權力;
2.1.3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進度、安全、場容的交底;
2.1.4負責開工前7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藍圖二套;
2.1.5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審查乙方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
2.1.6負責與本工程中業主單位、其他施工單位的對外聯繫、協調工作;
2.1.7負責組織分部工程和工程驗收工作;
2.1.8定期組織召開生產例會;定期組織綜合執法大檢查;
2.1.9技術變更與洽商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2乙方的工作:
2.2.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 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事宜;
2.2.2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經濟重罰;
2.2.3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
2.2.4服從甲方、業主及監理單位的指令;
2.2.5執行甲方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2.2.6必須保證節假日及農忙期間的連續施工;
2.2.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衞生、環保、消防、保衞的各種規章制度,設置專職的質量檢查員、安全員,負責質量、安全。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2.2.8按規定辦理好施工的各種許可證(包括施工人員的各種許可證),如違反規定,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2.9保證按每月的工程計劃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項,損失乙方自負;
2.2.10將現場施工人員登記造冊,交甲方工程負責部門備案;
2.2.11乙方有權拒絕執行項目對安全、質量、工序等沒有書面文字交底資料的工作;
2.2.1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與甲方共同商議採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2.2.13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
2.2.14嚴格按照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並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甲方的先進工藝和技術保密;
2.2.15負責提供當月形象進度報表;
2.2.1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施工擾民、施工現場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運輸及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對於塵埃、噪音及所有和環保要求,乙方必須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有關擾民、民擾事項,並且承擔因乙方原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17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機械及隨機所有的電線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現場安全規定的移動電箱及照明用燈具、電線等;
2.2.18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員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月度、周生產例會等。
三、工期
3.1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目標工期:根據業主及現場項目部要求進行調整。
3.2該工程各項工期不予調整,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除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由甲方項目經理簽證。
3.3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為考核指標,乙方應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四、工程質量
4.1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為: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當地消防。
4.2工程質量驗評標準:相關的施工驗收規範,及圖紙設計要求。
4.3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的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範、標準、法規、圖集、法規。
4.4工程質量條件:所承攬範圍項目驗收合格。
4.5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及相關行業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施工圖紙及説明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6乙方承諾,在工程施工中,確保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未達到此質量標準,總價中扣除因處理質量問題而增加的費用。
4.7工程質量的定性,以相應的主管部門發證為準。
五、材料管理
所有實施於本工程的乙供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保管,如出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提供的設施,交乙方後,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六、工程款的支付
按月進度的65%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結束,支付至結算總價的8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驗收報告後進行決算,經審計後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5%餘留作為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2周內一次性付清。
七、結算辦法
施工結束,乙方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套用內蒙古20xx定額及相關造價的紅頭文件,進行工程決算。交甲方,經審計後,下浮23.2%,作為工程總造價。
八、進度計劃
8.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編制月度計劃和材料需用計劃;每月22日前上報次月施工進度計劃及材料需用計劃。
8.2經甲方審批後的施工進度計劃一旦下達,必須保證全面完成。如因乙方原因,當月進度計劃乙方只完成85%以下,乙方應負責趕工並達到甲方的要求,趕工措施費用乙方自負。
九、工期延誤
9.1乙方保證在合同工期內完成該工程。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9.1.1不可抗力因素;
9.1.2由於重大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明顯增大(超過20%);
9.1.3惡劣天氣及帶來的後果,本款中“惡劣天氣”是指降雨量在24小時內多於75mm,降雪量在24小時內多於400mm(午夜至午夜),以地方氣象台記錄為準;
9.1.4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甲方收到施工所需繼續的指示、圖紙或標高,以致影響施工造成工程停工的。
9.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與業主協商後,書面給出乙方公平和合理的工程和其部分竣工期限的延長和經濟損失的賠償,但上述延長和賠償應以業主同意就以上延誤給予甲方竣工期限的延長和賠償為限。
9.3如果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或延長期內完成分包工程,對於甲方實事求是估算出的所遭受的或招致的由上述乙方的失誤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償付甲方等量損失費。甲方應在最早期限給乙方以合理的通知,告知乙方他正在或將要蒙受或招致上述損失或傷害。
9.4當乙方工程進度已變得明顯延遲時,乙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度延遲的原因和其任何部分完成的情況,但此通知並不能減少或降低乙方因此而應負的責任,甲方將視進度延誤程度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業主對工期、質量、安全不滿所進行的罰款及給甲方造成不好影響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文明施工
10.1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安全文明施工。
10.2乙方應嚴格按甲方關於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項制度、規章和規定組織施工,並嚴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對於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
10.3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10.4本工程的施工時間將受地方市政府規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時間外的任何工作時間將要遵從現有法律規定、業主、甲方的限制。
十一、安全
11.1本工程安全目標:無重大傷亡事故,輕傷事故發生頻率低於2‰。
11.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頒發的有關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門對於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種制度、要求及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
11.3乙方負責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進場隊伍在50人以上設一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設2名專職安全員,250人以上設3名專職安全員。
11.4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乙方應盡力施救,甲方予以協助。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11.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若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設備及生產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保修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為一年,在工程驗收後乙方應與甲方簽訂保修合同,保脩金額為合同價款的5%,甲方在乙方餘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滿後結清。
十三、退場
在甲方與乙方的僱傭關係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雙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後續工程達成協議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場通知後五天安排有序撤出施工現場。乙方在退場過程當中應保證甲方及其他分包的財產及已完工程免於遭受任何損失。
十四、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及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及補充協議;
2、洽商、變更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3、甲方收到業主的圖紙後提供的施工圖紙;
4、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附於本合同,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單需由乙方簽字確認,如有不同意見可書面闡述理由,提交甲方項目經理部商議,乙方不進行確認且不闡述理由的,自罰單所下之日起3日後自行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15.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甲乙雙方上級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用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後,本合同即宣告終止。
15.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 。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分包合同 篇6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
第一條 分包工程概況
1、總包項目名稱:廠房C(建築面積21031.5㎡,廠房E(建築面積21031.5㎡);
2、分包工程名稱:廠房C、廠房E的消防安裝工程(工程量:詳見消防安裝預算書);
3、分包工程地點:中山市三角鎮高平村;
第二條 分包方式、分包工程範圍及內容:
1、分包方式:包報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檢驗檢
2、分包工程範圍及內容:
(1)廠房C、廠房E的室外、室內消防給水系統安裝工程。
(2)廠房C、廠房E的室內簡易手動報警系統安裝工程。
第三條、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税)
金額:大寫:
小寫:¥ 元。
合同價款已含乙方為拿到政府相關部門消防驗收合格證所需的安裝費、材料費、檢測費、人工費、機械使用費、機械停滯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費、勞動社保基金、工傷保險費用。其中,工程税費均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處理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主體施工時乙方必須緊跟主體進度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影響主體施工進度,經發包
3、如因甲方原因影響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向後順延。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
第五條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保修
1、乙方須按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如每批材料的出廠合格證、測試記錄、檢驗
2、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及規範施工,每項工作完成後必須自檢並做好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須先行自檢合格後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現行驗收要求進行施工,保質保量,做到不漏水,並驗收合格,若消防工程驗收不合格,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4、該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並正式移交發包人且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5、凡因乙方所用材料、設備及安裝等造成的質量問題,均屬乙方保修範圍;保修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按到發包人書面通知48小時內到現場進行處理,如乙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及時處理,發包人將委託第三方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工程款和保脩金中扣除。
6、工程完成後,乙方負責向甲方組織完備有關消防驗收所需資料、手續、屬於消防部分的資料和費用則由乙方負責。
7、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應提前5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同時按要求將竣工資料交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審核;如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在審核時發現問題,乙方需在要求的時間內補齊;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在收到通知後按約定的時間組織有關部門同乙方按合同及規範的標準進行驗收。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在發包人和監理單位要求的時間內返修,直至達到要求為準。
8、保修責任範圍包括凡因乙方施工質量,採購材料質量原因造成損壞,均屬保修責任範圍。
9、由於使用過程中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均不屬保修責任範圍。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包人)
(1)為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及材料、設備存放場地。
(2)為乙方提供臨時用電及用水接駁點。
(3)負責施工過程中,協調乙方與其它施工部門的關係。
(4)協助乙方進行消防工程進行驗收。
(5)甲方須按合同支付工程進度款給乙方,以保證施工順利動作,保障工程按期完成。
(6)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給乙方,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並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工程款的權利。
2、乙方(分包人)
(1)嚴格按相關圖紙、規範、標準及審核意見和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負責協助甲方辦理本工程的施工許可證、驗收等有關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前,乙方必須對本工程進行保護,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否則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5)負責管理及教育施工人員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6)工程完工後,負責辦理竣工資料及檢測報告、合格證,並送至發包人存檔。
(7)除發包人書面同意外,嚴禁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
(8)因乙方原因至工程延誤,則甲方按500元/天處罰,但不起過工程總造價的20%。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發包人建築物所造成的任何損壞,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修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負責協調與公安消防部門的關係,解決工程疑難問題,保證做好工程報建及驗收工作。
(11)乙方須按圖紙施工並負責成功取得本工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
第七條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施工過程中杜絕亡人事故,重傷事故頻率控制在0.9‰以下,一般性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2‰以下;各安全檢查達標合格率100%;杜絕職業病發生;杜絕坍塌、中毒、火災等惡性事故發生。
2、文明施工目標:文明施工必須達到中山市文明施工標準。
3、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分包人財產安全,無論發生任何情況甲方與發包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各項管理條例,同時遵守承包人各項管理規定。
5、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用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並堆放至承包人指定地點,否則每發現一次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佰元違約金。
6、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違約(相對總包合同),乙方必須代替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採用固定合同總價包乾的方式與乙方進行結算。合同總價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的安裝費、檢測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機械停滯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費、勞動社保基金、工傷保險費用。其中,工程税費均由甲方負責。
2、合同總價:
3、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前做出當月進度報告交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在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確認後,甲方須按發包人和監理單位所確認的當月完成工程量總價的50%款於次月10日前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後,由甲方支付至工程結算價的97%款給乙方。
(3)工程合同款剩餘3%作為質量保脩金,甲方在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給乙方(不計利息)。
(4)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後15日內,如甲方未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對已安裝的消防設備停止運行及拆除。
第九條 工程結算
該合同為承包範圍內總價包乾,故承包範圍內項目工程量結算時不予調整。如發包人需臨時增加工程內容,發包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發包人、監理單位、乙方三方簽名確認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後,增加的工程方能施工。
第十條 工程變更
1、乙方不得隨意提出對原設計進行修改或變更,如因特殊情況須作變更或修改時,須以書面提出要求,徵得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同意方能實施。
2、如發包人要求進行修改或變更須以書面進行變更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後如有異議須在48小時內提出,如無異議則按變更通知要求進行施工。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 所有消防材料必須執有產品合格證;設備必須出示國家消防產品檢測機構合格檢測報告。
2、 乙方供應的材料、產品、器材、必需有出廠合格證、測試記錄、檢驗報告等,並提供材料樣板交由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驗證同意後方可使用。
3、 如因特殊情況採用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代用品,須先書面徵得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同意後方能實施。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每延遲一天,甲方須按日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工程款總額的1%滯納金,直至付清工程款(進度款)為止。若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並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工程款的權利。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
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滿並清算完全部工程款後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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