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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樣本

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樣本

建築工程轉包的是指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倒手轉讓給第三人,使該第三人實際上成為該建設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為,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樣本
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據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轉讓給丙方事項協商一致,特定立本協議,其約定如下:

一、甲方與乙方在20xx年12月6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xx年12月20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經協商甲方、乙方同意轉讓給丙方,由內方履行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的各項條款。

二、乙方、丙方協商乙方已經施工建設的全部工程轉讓費為陸拾萬元,付款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20xx年 月 日付款20萬元,剩餘40萬元由內方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期付款由內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三、該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涉及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糾紛與乙方與關。合同鑑定之日前乙方所建工程下欠的債務由乙方承擔與丙方無關,因乙方債務發生的糾紛造成的停工5-15日乙方賠償丙方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甲方同意丙方用三樓東至西兩套房子調換甲方一樓北邊西至東八間車庫,雙方同意互不找錢,甲方必須保證丙方轎車出入通道。

五、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二

甲方:(管理層)

乙方:(勞務層)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對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春城花園《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進行補充,在《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基礎上,就本工程具體施工事宜及有關細節達成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 竣工工期與進度控制節點:

1、 竣工工期:20xx年9月30日

2、 進度控制節點:

8月份: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主要濕作業與修補作業,提供全部建設單位直包項目工作面,內牆膩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裝工程,內牆膩子、樓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完成,具備初驗條件。

二、 施工條件

1、 8月5日之前,滿足9月30日具備初驗條件的各工種勞力全部到場。

2、 乙方必須採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均衡連續施工,保證合同工期。

3、 乙方須保證建設單位直包隊伍的垂直運輸等協調工作。

三、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款支付條件:只有在全部按進度計劃控制節點要求的進度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支付。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階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預付款50萬元.若乙方勞力不能滿足施工條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階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50萬元.

第三階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60萬元.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備初驗條件,第三階段工程款直到具

四、 工程質量

1、 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

2、 住宅使用功能及實體測量與觀感評定標準均應符合合格標準,滿足每户驗收質量要求,不得出現超差現象。

3、 在初驗之前,按照每户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全部合格後方可報驗。

五、本協議與《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事宜執行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的有關約定。

六、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建築工程轉包合同協議書範文三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

1、寧夏寶利達化工有限公司2、設計圖紙內的一切要求:外圍圍牆的建設工程(包括基礎工程、主體工程、

第四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由承包方進場施工;工程款按工程月度所完成的工程進度形象進行付款,每月在25號前申報進度款報審表;如進場不滿一個月的按累計至下月報審月度進度款時審核、支付。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月度進度款支付按當月的價款總價的__%結算。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

第五條:工程期限及施工準備(開工、竣工時間)

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年_月_日開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驗收。

二、開工前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四、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構配件、電氣等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4.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5.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七條:承包形式及材料設備供應

一、承包形式為 包工包料 ,工程中所用機械全部由承包人提供。

二、承包人所供應、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設備發包人有疑義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第八條: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份,並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3.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第九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十條:承包方義務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

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發包人按每推遲一天為5000元處罰承包人。

第十三條: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辦法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發包人所在地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發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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