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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通用15篇)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通用15篇)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

甲方: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通用15篇)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內容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承包工程內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暫估價為 萬元,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進度款。

四、 工 期:20xx年 月 日開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五、 工程質量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市政工程施工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2、 隱蔽工程必須接受業主單位派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和質量監督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發現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合格為止。

六、 工程造價

1、 工程承包預算造價執行(20xx)《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定額》;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湖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浙江省建設維修工程造價信息》計取;工程量按實計取;人工費按相應規定調整。

2、 工程竣工後,按實際工作量由乙方編制竣工決算,甲方報審價部門審核後,結算工程承包款項。

七、 工程款撥付

1、 工程竣工決算審核後,其餘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招標決定,甲方將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內容:

1、按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

2、根據不同地形,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

2、考慮到道路兩側商鋪較多和地形障礙,按招標文件規定花池數量有所變動,花池內植物種植相應變動,數量待定,故按總花池數量和總價數摺合單組花池和樹苗植物組合計價,每組花池 元,工程結束驗收後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

3、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承包內容外發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則上按招標文件所列價款協商計價。

三、開竣工日期:

1、本工程於20xx年月20xx年月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道路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四、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規章進行,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總價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驗收合格扣出質保金,乙方憑税務局開據的正式發票結算付清。

六、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關線路的鋪設。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廢料應主動清掃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養護管理期內的水源取水點,所發生的水費甲方負責,電費和運輸車輛乙方負責。

4、乙方在甲方劃定的區域內花池砌體和樹苗種植,因協調無效遭到人為破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計價補償。

七、工程質保金:

1、工程質保金按工程總價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修復。

2、質保期過後如無工程缺陷,甲方無條件返還乙方質保金。

八、檢查驗收:

施工結束後,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在十天內組織相關人員驗收。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委託代表(簽字): 委託代表(簽字):

年 月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將X村內道路及周邊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X村內道路及周邊環境景觀綠化

二、工程總造價: 。

三、工期:乙方確保在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甲方提供的綠化施工圖設計標準。

四、開工準備:甲方前期為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呈報給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經複驗合格後支付合同價款的30%; 年 月再次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六、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圖紙設計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照《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至 年 月底,養護標準達到苗木成活率100%,規格符合施工圖要求。養護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工程驗收方法:

1、根據乙方申請,甲方組織X村兩委進行驗收;

2、經驗收合格由X村兩委簽字後視為該段工程合格。

九、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三日內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的,每推遲一天賠償給乙方逾期違約金3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每推遲一天按應付工程價款的萬分之五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綠化施工圖設計的要求,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苗木成活率不達標,需補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擔補植費用,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損失計算標準以該類苗木的投標報價的兩倍計算。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如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權拒付相關工程款。

4、本工程在 年 月經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權要求支付工程餘款,甲方可以另行處理。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定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分開招標,甲方將皇庭國際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餘干環城東路;

2、工程總造價:貳仟柒佰萬元整;

3、工期:乙方確保在20xx年12月15日開工,於20xx年12月14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一級。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值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30%;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30%;工程完工3個月後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改苗木品種,規格量,所有苗木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主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6個月,養護標準達到一級,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乙方逾期違約金100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接工程造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20xx0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條款後終止。

10、合同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仲裁調解不成,可向雙方各自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5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綠化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資金來源: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養護管理,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 的景觀效果。

4、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條:施工工期限共 個工作日。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養護期 月。(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以順延)。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在工程進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説明書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第五條: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承包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足額賠償。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辦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採用承包方式;

2、工程造價款元(暫定價以招標價為準)。

3、付款方式:

(一)綠化竣工驗收:承包方施工任務完成後,經建設方等相關單位驗收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後,驗收合格後 月內,據驗收報告,承包方向發包方進行第一次結算,發包方支付實際完成工程總價款的 。對於實際栽植數量少於卸苗登記(經四方簽字)的,其差額將對綠化施工隊單株綜合單價的3倍予以處罰。

(二)養護期驗收:承包方養護期成活保存率達到 以上,如果成活保存率低於 ,每降低1%扣除工程總價款的1%,並在發包方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第一、二次養護驗收合格後 個月內,據驗收報告,支付完成工程總價款的 。

(三)交工驗收:承包方養護期管理及保存率達到 以上,承包方憑交工驗收報告進行最後一次結算,驗收合格後12月內,據驗收報告,發包方支付剩餘的工程價款。如果保存率低於95%,每低 1% 扣除工程總價款的1.5%。

第七條: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及其附件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7、工程報價單和預算書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派 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及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場地的前期準備,製圖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下管線、鄰近建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負責保護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施工場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第九條:種植要求

1、種植地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要保證質量,由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承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第十條:初步驗收:承包人在按照規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完工後 個日內向發包人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後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工程變更:承包人在工程變更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價款按下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供適當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第十二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

2、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

第十三條:竣工決算:

1、工程養護期(即保修期)結束時為竣工時間,在工程竣工後30日內,承包方提出竣工驗收書面申請和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按照合同約定價款和調整變更的內容,進行工程竣工決算。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決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3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四條:質量保修:

養護期為 個月,從施工結束之日起計算。雙方約定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保修責任。管護要求:

1、澆水:苗木栽植後要及時澆一次透水,10天左右澆足一次水並對苗木進行扶正,整修覆盤和復土。以後依樹坑土壤、水分、含水量而再次澆水。在11月底土胎封凍前澆一次越冬水,次年春季澆一次返春水。

2、病蟲害防治:發現病蟲害後及時聯繫市、區林業部門,在林業部門指導下進行防治。

3、樹木扶正、修剪等全部管護所必需的相關工作。

4、上述要求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承包方為保證種植的質量,應根據種植區域的土壤條件、氣候變化及氣象等條件增減管護的次數或採取其他的措施保證樹木的成活。在兩年管護期內的任何時間,只要發現死亡的樹木,承包方應及時免費補種,補種樹木的管護期為兩年,管護期起始日從補種之日起算。承包方確保三年管護期內樹木的成活率、無病蟲害、無枯敗率達到95%。

5、發包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對本合同工程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立即糾正。

第十五條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向發包人交納 元的履約保證金,依據山西省關於保護農民工的政策要求,由於承包方怠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導致信訪投訴,發包方有權利動用該保證金,之後,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人補足保證金金額。工程施工期內,承包人無違約、過錯等情形,待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後發包人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無息。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支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6、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終止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八條 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向其所僱用的員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在簽訂本協議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憑證。工程施工期內,承包人僱用員工發生工傷、意外傷害、工亡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處理,發包人不承擔責任。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儘可能的措施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發包方財產受到損害。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承包方未按發包方設計要求擅自施工,發包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並有權要求承包方予以更正,繼續履行。造成損失已無法彌補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相應責任。承包方未按發包方的施工標準進行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發包方可向承包方追繳發包方已付工程款的20%作為賠償金。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經履行法定程序,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6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7

工程合同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_________________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_________________(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 。

二、工程造價:經雙方協商定為竣工後雙方清算實際工程量做出決算。

三、乙方負責為甲方海天石化設計綠化平面圖,經甲方審核同意後,乙方必須嚴格按效果圖施工。

四、乙方按設計的苗木種類,即甲方要求進行採購(苗木米徑、地徑、樹冠、高度等)。苗木進場後,甲方派人進行驗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過程中,如遇圖紙變更、苗木種類變更、苗木規格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認可方能更換。

七、乙方應保證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達90%以上,並平時提供苗木養護技術指導和服務;一年內非人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應無條件免費更換,包栽包活。(養護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移植栽培養護,甲方按50元/棵的費用付給乙方。

九、甲方負責平整所栽花木場地,做好場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合同簽訂後,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核實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付總工程量價款的90%,餘款在保修養護期後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間,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誠信、公平、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給甲方後條款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9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內容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承包工程內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暫估價為 萬元,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進度款。

四、 工 期:20xx年 月 日開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五、 工程質量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市政工程施工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2、 隱蔽工程必須接受業主單位派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和質量監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發現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合格為止。

六、 工程造價

1、 工程承包預算造價執行(20xx)《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定額》;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湖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浙江省建設維修工程造價信息》計取;工程量按實計取;人工費按相應規定調整。

2、 工程竣工後,按實際工作量由乙方編制竣工決算,甲方報審價部門審核後,結算工程承包款項。

七、 工程款撥付

1、 工程竣工決算審核後,其餘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現就 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景觀綠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點: 。

1.3工程範圍: 組團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施工,詳見景觀施工圖紙。

1.4工程內容

1.4.1園林綠化工程:主要包括場地修復、整平、整形,種

植土細整、施肥,苗木花卉運輸、種植、支撐、整形及養護 年(指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場地清理。 甲方應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種植土。

1.5施工工期

1.5.1開工日期: 。

1.5.2竣工日期: 。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乾價總為 元整(含税),小寫: 元。暫按現有施工圖計價,如有設計變更,結算方式見第三條規定。

2.2園林綠化工程造價採用由苗木價和綜合費率組成的固定綜合總價包乾方式,以施工圖苗木清單及單價為計算基礎。綜合總價包括完成該項目所需的苗木採購價、運輸費、苗木成活費、種植施工費、水電費、苗木支撐費和完成該項目所需發生的管理費、利潤、規費、風險包乾係數、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規定的各類費用。 苗木價格及其綜合費率見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過竣工驗收後1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80%。辦好竣工資料交接手續並經結算審核後,甲方支付至該項目結算總造價的95%,其餘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12個月,質保期滿後,經驗收合格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不計利息);

2.4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幣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之內,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開具項目所在地税務部門出具的等額合法發票;

2.5工程竣工驗收後10日內乙方報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結算資料供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在審核完成後1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完成結算工作。

第三條 工程結算

3.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設計要求需要變更的部分按設計變更處理。苗木價格採用苗木清單價格及甲方審定的簽證價格,綜合費率按38%計取。

3.2本工程竣工結算造價構成:

3.2.1施工圖內容合同包乾價;

3.2.2因變更設計而發生的甲方簽證費用。

第四條 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4.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圖紙、預定方案及工程量計價清單保質保量進行施工,按時完成並交付甲方驗收。

4.2苗木需樹形美觀,長勢良好,無病蟲害,外地苗木須出示苗木檢疫合格證,驗收時苗木成活率需為1oo%,景觀效果達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證期為12個月,期間發生苗木傾斜或死亡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進行扶植、補植,扶植、補植的苗木成活保證期為補種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發生的所有補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3苗木的規格、形態必須經甲方景觀工程師審核確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及景觀設計單位同意,方可進行苗木種植。對於特殊位臵(主要景觀節點)的主景樹以及比較重要的高大喬木,施工單位必須在到場前做好拍照、編號、記錄等工作交甲方確認,以便甲方選擇和備案。

4.4種植苗木的土質需為營養豐富適合相應苗木生長的土壤。喬木進場時土球規格應符合《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如種植喬木的土壤條件不好則需進行換土;灌木種植時需保證40cm厚土質良好的種植土。

第五條 驗收標準

5.1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應在7天內進行驗收(特殊情況需延期的應通知乙方)。

5.2驗收標準:喬木及中下層灌木規格按照設計圖紙規定尺寸驗收,喬木須為熟貨,小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以實際規格為準;大於圖紙要求規格的苗木必需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認可後以實際驗收規格為準,否則均視同圖紙規格驗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項達不到圖紙規格,按就低原則結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種、規格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更換,乙方須支付規定苗木單價壹倍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3胸徑:(幹徑):指喬木主幹離地表面1.2米處的直徑。冠幅:指喬木樹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徑。樹高:指從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長頂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採購種植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苗木採購驗收單及詳細資料一份,以供甲方進行結算審核。

5.5乙方進場苗木規格未在清單列表範圍內的,如清單中約定了12~l3cm、1416cm的苗木價格,現場驗收為13~14cm之間,按l3cm結算。

5.6隱蔽工程覆蓋前應提前24小時報請甲方代表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如甲方代表未按時驗收,乙方有權覆蓋。對己覆蓋的隱蔽工程,甲方有權重新敞開檢驗,如檢驗不合格,其檢驗及返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檢驗合格,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文明施工,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安全防範。

6.2在施工期間嚴禁乙方人員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如發生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另選施工隊伍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3在施工期間因乙方過錯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產生的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4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場地的清潔,對工程垃圾及時處理,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態環境。

第七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權利與義務

7.1.1甲方指定 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等經其籤認即視為甲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甲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認可。

7.1.2組織設計單位與乙方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提供測量基線、水準點,提供施工圖 套,總平面圖 套。

7.1.3甲方提供現場的水、電接口到雙方商定的地點。

7.1.4甲方景觀工程師對苗木種植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有權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1.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可根據乙方工程進度,與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質量情況等多方面因素,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範圍進行調整、重新分配。

7.1.6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

7.2乙方權利與義務

7.2.1在開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駐工地人員名單及相關證照,且人證相符。乙方指定 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所有工作,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文件等經其籤認即視為乙方認可,其所有行為均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認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現場負責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但變更前 的一切行為仍是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均認可。乙方現場負責人 必須保證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員必須保證出勤率在90%以上;

7.2.2甲方可能會向乙方陸續提供施工所需的最新資料,乙方應根據最新資料及現場情況調整施工方案。

7.2.3與工程相關的城管、環衞、計生、市政交通等部門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7.2.4乙方在施工期間及養護期間所用的水電裝表計量(總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單位分攤),甲方按水電費的實際市場價收費,在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7.2.5乙方在其承包項目範圍內施工時應及時清理垃圾。經甲方書面通知後未改善的,乙方將承擔雙倍清理費用的違約金。

7.2.6在甲方驗收完畢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7.2.7工程施工作業時要採用合理的施工作業方案,選擇適當的運輸工具,不得損壞各種地下管線,道路,架空供電、通信線路及其它建築物和植物等,損壞有關物件產生的糾紛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8在施工過程中確因甲方使用或銷售需要,對局部單位工程進行的工期調整及進場各標段交接處施工,無論是否發生交叉施工影響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計算施工配合及趕工費用。如影響工期,雙方商定同意後,工期相應順延。

7.2.9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國家相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從工地的臨時配電房接出用電線路,保證夜間施工照明。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與民工之間產生糾紛(如拖欠民工工資等問題),甲方認為有損甲方聲譽的,甲方有權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決,並就由此產生的費用在乙方合同款項中全額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項後仍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2未在合同工期內完工,每延誤一天(甲方批准順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天的違約金;延誤 天以上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安排,並與其他專業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諉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項目經理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一週內更換,如乙方拒絕更換,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書面警告一次無效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5.1乙方在其施工範圍內的地形處理達不到要求。

8.5.2乙方在承包標段施工範圍內產生的建築垃圾未清理運出或未運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進度表完工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後一週內仍無改觀。

8.6本工程禁止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8.7甲方根據本合同行使單方解除權後,在結算時甲方有權只按經甲方審核籤認合格工程量的90%辦理結算,剩餘金額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工程款5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誤或者停工等情況,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逾期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①提交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②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提示: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一種。無論訴訟還是仲裁解決,均應選擇與甲方最密切聯繫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如選擇仲裁方式,機構名稱必須準確,符合仲裁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書面通知條款的通訊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第一頁所填地址為準,若地址變更,乙方須於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10.2本工程的招投標文件以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與合同有關的補充文件、工程量計價清單、圖紙及備忘錄等均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10.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的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

年 月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

甲方將___公路K0+000至K15+000路段栽植綠化小灌木的工程委託乙方完成,為了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路兩側小灌木的栽植。

2、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挖坑、購苗、運輸、栽植、澆水、修剪。

3、施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公路兩側綠化帶內每隔100m栽植1叢紅葉小櫱或金葉女負小灌木,冠徑≥50㎝,苗高低一致,公路兩側紅黃相間栽植,村口、叉路處加密栽植。

二、工程造價及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每叢小灌木50元,總價以驗收結果為準。

2、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0月27日---11月5日,工期為10天,如遇雨天工期順延。

四、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施工質量檢查監督及工程款結算,在工程結束後組織人員驗收,出據驗收單,根據驗收結果當年結付工程款。

2、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苗木,技術力量和勞動力,保質、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務,在20__年5月前對未成活苗木進行無償更換補植(人為、機械損壞的苗木、丟失的苗木不在無償更換之列)。

五、付則: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年__月___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2

發包單位:××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綠化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公司院內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 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 工程價款

1、 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萬 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

2、 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1) 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清場、 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護等全部內容。

(2) 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

後,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 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餘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完畢後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施工過程、設計變更等的簽證。

2、協調好各專業與綠化施工之間的關係。

3、工程竣工後組織工程驗收,並按合同約定審定竣工結算。

4、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審定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現場施工中,如有設計及品種修改,需接甲方書面變更通知單後實施。

3、乙方需辦理好施工的一切相關手續,服從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費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

5、施工應服從甲方及監理統一管理及協調。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6、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的內容、通知以及設計變更等規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當期工程款中扣除,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7、施工中由於乙方施工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8、施工中乙方應注意對施工現場已有的建築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設施及電纜溝進行保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嚴重後果,概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讓或分包其他單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後,乙方負責清運綠化所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採購,到現場後,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並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進場。進場後,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後,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檔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的14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後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一、養護

1、 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 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 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後予以確認。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X有限公司廠區綠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總造價:_____萬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為____天

第三條 工程延誤與工程獎罰

1、 乙方應及時按期開工,如遇施工現場不能開工的情況下應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種原因需要停工,應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確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災害等,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誤一天罰乙方現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誤一天罰甲方現金500元。

第四條 甲方職責

1、 確保施工前,現場做到三通一平。

2、 確保乙方施工用水及養護用水用電。

3、 甲方為乙方提供地下隱蔽工程的資料。

4、 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 乙方工作職責

1、 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進行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

2、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養護期,對本工程承擔養護責任。

3、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六條 質量驗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術操作規範,確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質量要完全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如達不到要求應及時更換。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鋪設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工程總造價的25%.

4. 餘款在養護期滿後一次付清。

第八條 養護期限

本工程養護期為一年(當年12月底結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綠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園路、廊架、六角亭、花壇、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鋪植等。

二、合同工期

開竣工日期:工期日曆天數40天,開工日由甲方簽署工程開工報告之日為準。

三、質量標準:達到《城市綠化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施工圖標準。

四、合同價款:叁拾貳萬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雙方責任

1、甲方駐現場全權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2、甲方工作

甲方應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誤,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1)提供現場施工用水接口、電源接頭。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現場的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3)在開工前三天之內,向乙方提供經核准的場地內管線資料及相關圖紙兩套。

(4)組織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出技術要求和驗收效果。

(5)協調施工現場周邊關係。

3、乙方駐現場全權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4、乙方工作

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1)施工期間,乙方負責內接掛錶,並承擔全部施工水、電費用。

(2)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單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地下障礙物、地下管線、鄰里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

(3)應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在工程質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監理核定形象進度,進度款方可支付。

(4)保護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

六、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延誤

1、施工組織設計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後3天內予以批准,乙方必須按已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監理的檢查監督。

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應順延工期。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調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經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況。

七、質量與驗收

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檢驗。

2、凡隱蔽工程部位,乙方預檢後,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時組織驗收,合格後,乙方才能繼續施工。

3、中期驗收:

(1)XX年4月組織中期驗收,驗收前5天,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驗收報告和中期驗收資料(包括工程結算資料)兩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驗收報告後7天內,組織驗收。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和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驗收報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見,可視為中期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3)中期驗收報告批准後,進入結算審計階段。

4、竣工驗收:

(1)XX年12月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前5天,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竣工資料兩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7天內,組織驗收。甲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和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驗收報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3)竣工驗收報告批准後15天內,甲方辦理工程竣工結算。

5、乙方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城市綠化施工及驗收規範》標準,經驗收不合格,乙方進行返工、修改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結算方式為審計結算,結算依據為《**省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一基價表(XX版)》,不足子目部分參照《**省園林綠化工程定額(XX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進場開工前,甲方按合同價向乙方預付工程款10%。

(2)XX年4月份中期驗收合格後,結算審計完畢後15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價的50%;XX年12月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內付清全部餘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安全文明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十、養護和保修

綠化工程養護期、園林建築和水電安裝工程保修期均為一年,截止XX年12月。

養護保修期內,因乙方栽植和養護不當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須補種補栽相同品種和規格的苗木,園林建築水電安裝工程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7天內派人修理。

養護保修期內,乙方不負責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毀損、被盜、死亡和園林建築水電設施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補種補栽和修復,乙方應按原樣補種補栽和修復,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十一、違約、索賠和爭議

違約: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賠。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乙方負責協調場區周邊關係,如與周邊其他人發生矛盾糾紛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道路綠化工程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小區施工圖範圍景觀綠化和招標文件中所有的平基土石方、種植土回填及換填、造型,灌木、喬木植物種植,建築鋪貼及水電、燈具安裝等施工圖所示全部施工內容以及與本工程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報驗工作。

第二條 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根據招標文件寫)

1、本次承包範圍為:小區景觀綠化施工圖紙範圍內容;

2、工作內容包含完成本工程一切所需的勞務及材料,包括供料製作、運輸、安裝、產品保護、竣工前清潔、驗收、保險、竣工資料、維修服務等,不但包括已指示或指明的主要機械及設備,並且包括整項施工安裝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帶零件、所需的勞務,無論此類勞務零件是否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單中表述。

3、本工程實行總價包乾,包工、包料、包效果、包運輸、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三條 工期

1、以甲方書面通知中指定的開工日期為準,施工週期為: 日曆天(含所有節假日及惡劣天氣),完工日以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得以批准的日期為準。

2、若遇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就延誤工期的內容在3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報告,經甲方審核批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認工期是否順延。

①工程量大量增加和重大設計變更;

②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③不可抗力;

④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向甲方代表提交報告,否則,視為放棄申請權利,甲方不再給予工期順延。

3、因乙方責任未按時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承擔每日合同總價千分之二的延期違約金。累計延誤超過10天的,乙方加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緩開工,工期可以順延,但乙方不能索賠其它任何費用,如停工時間超過二個月,甲方將按完成的工程量70%先行支付給乙方。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 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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