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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承包合同(精選17篇)

轉承包合同(精選17篇)

轉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轉承包合同(精選17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友好、誠實、守信、平等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的“視頻監控系統、收銀點餐系統、無線覆蓋、音響系統工程”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況:工程包括產品設備提供、安裝、系統調試、維護等。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場地、樓層施工用電和用水,並承擔以下義務: ⑴、按時對工程、施工及工程進度實施監控和驗收。 ⑵、按本協議規定時間支付工程款。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⑴、按時進入施工現場。

⑵、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⑶、設備的安裝調試。

⑷、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 供貨及安裝:

1、本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施工安裝規範進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標準,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使用的輔材必須先提供樣板經甲方確認後乙方才可進場施工。

四、工程時間和進度

1、本工程工期 天,自合同簽字之第二日計算,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中甲方對信息點進行增減,則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繫單。

3、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對施工中有困難或需要修改原設計,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變更

1、由於甲方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項目,必須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繫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聯繫單,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2、由於乙方因設備停產、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等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項目,必須向甲方出具工程聯繫單,確認修改詳細清單、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聯繫單,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

六、工程驗收

1、採用完工總驗收的方式。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產品生產廠家的原裝合格產品。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標準對設備進行驗收。

3、工程驗收標準。

⑴、各系統運行良好,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終端合格率為100%。

⑵、A.根據甲方要求,甲方可請權威機構對本系統進行驗收,並出示測試報告及結論,其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

B.若權威機構對乙方為甲方所做的佈線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點,乙方將在有效工期內進行整改,再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

4、雙方人員進行驗收,由雙方人員簽字,驗收合格報告作為付款依據。

5、工程完工,則應根據實際佈線、信息點位置出具詳細的竣工圖紙。

七、系統保證及工程維護

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因本工程為兩年合同期,因此在工程驗收合格後兩年內,因設備質量問題發生故障,由乙方免費更換。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設備損壞,乙方有償提供設備配件。質保期後因系統發生故障,乙方有償提供設備配件,不計人工費。

八、結算方式

1、根據合同附件設備清單、工程款、税率等。

2、合同執行過程中工程量的增減,根據工程聯繫單,對材料和工作量的增減核算。

3、總結算在工程驗收結束後第二天進行(如遇節假日則順延),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支付條款

為保證本工程的質量,本工程款共分二次支付。

⑴、合同簽訂後設備到場經雙方驗收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 元人民幣做為工程進度款。

⑵、系統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60%, 元人民幣。

十、交接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在第二日進行移交,移交時,乙方應保證該工程的所有設備均完好並能正常使用,移交依據為本合同之附件清單及工程聯繫單、工程系統佈局圖紙。

十一、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和其它經甲乙雙方認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在工程無法完成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解決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一方發生違約情況,則違約方應按國家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雙方中一方廢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總金額25%的違約金。

3.如項目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延期,乙方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項目金額的1%∕每天費用作為甲方的補償。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八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須另加應付款項的1%∕每天的逾期違約金作為乙方的補償;乙方並有權利暫停本合同的執行,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和逾期違約金後恢復施工,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駐馬店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轉承包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為了合理規劃及提高大嶺煤礦的經營效益,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大嶺煤礦坐落在永興縣境內的北風井的維修及管理權、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維修、保養等。

二、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如在維修生產過程中與甲方巷道貫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如果在維修及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四、 礦井“五證一照”由甲方負責。如電力等由甲方提供,但費用由乙方負責(價格同等主井)。

五、 自簽證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人民幣___元,至第四年年底為止,全部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六、 因天災、政府政策性原因,停產達到十五天,甲方每月按承包費天數折算減免。

七、 乙方投入的財產設備設施到期後,處理權歸乙方所有。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連 井 畝葡萄園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生產經營。

二、轉包(租賃)期限

土地轉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甲方退休)。如政策允許,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退休後的葡萄園承包事宜。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甲方當年的五保三費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代替繳納,視為轉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職工應該享受的福利待遇和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葡萄園,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荒,不得損壞葡萄苗木和架材。

3、依法享受團場提供的各種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甲方的水電暖等個人往來欠款如從乙方的收入等扣除,甲方必須在兑現之日起30日內如數交給乙方。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葡萄園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的3倍。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損失的3倍。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葡萄園用途、破壞或給葡萄眼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合作社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團、連、合作社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直接向第五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轉承包合同 篇4

根據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響應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達到互惠互利、依法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土地流轉合同。

一)、甲方 、乙方 ,以下稱甲、乙雙方。

二)、甲方將位於 村 畝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三)、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轉讓承包費為1200元/畝,共計_____畝_____元。

五)、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當年的承包轉讓金,不得拖欠。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的承包費,不得拖欠,否則應負經濟責任。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和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如單方違約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如遇政府開發、徵地,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分配雙方所應得的補償。

七)、在承包合同到期時乙方應保持流轉前土地現狀交付給甲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包。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存檔備查。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單位:

20xx年月

轉承包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土地流出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土地流入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有序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流轉面積、座落地點及四至:_________________流轉面積畝,具體地塊、坐落及四至列表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序號

類別

坐落

面積

四至

三、流轉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四、流轉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A、按每年每畝元計算,全年合計流轉費元;

B、分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流轉費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年度的流轉費,乙方應於當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五、約定事項

1、在流轉期內,甲方仍擁有承包權,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流轉費;本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徵地補償費歸甲方,青苗補償費歸乙方。

2、在流轉期內,乙方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收益權,但必須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3、本流轉土地種植農作物各項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歸方;大户補貼歸方。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村委會)、鑑證機關各一份。

甲乙雙方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村委會)意見: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轉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户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 埂上為界;

第四段 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為界;

西至: 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北至 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

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户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衞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着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願意將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 計( )平方米。詳見下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地塊名稱: 分地時評估等級:面積 畝。

2、土地四至界限:東 西 南 北 。 壟走向

二、轉讓期限: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餘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每畝(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費( )元,承包土地共計( )畝。

2、轉 讓 款:每畝人民幣( )元,共( )畝。( )年,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規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當終止於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係。(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為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為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20xx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徵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徵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徵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後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乾淨,並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後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後,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9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用途和標的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共 畝以 流轉方式流轉給乙方用於基本耕地經營,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該土地位於 。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不固定期限形式,雙方約定若甲方無論何時一經提出收回所屬承包耕地,乙方應盡義務儘快將所流轉土地交還給甲方。該流轉標的已於 年 月交由乙方使用。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 ____ 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____元/畝,(或實物 ____ 公斤/畝),合計 ____ 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税費由 __ __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關於該流轉標的各類補償、補貼歸甲方享有。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沒有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對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第七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委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第三方見證人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

蓋章之日起生效。該流轉合同標的使用權已於乙方實際使用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轉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xx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衝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採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後,只能用於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着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後,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流轉到期後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託中介機構評估後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後,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第1款對乙方的附着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後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因政府徵用、企業佔用、開發等行為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徵用、佔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11

流轉方(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方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經雙方自願協商,特簽訂本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合同如下:

一、 流轉土地名稱、面積、期限、方式及土地四周邊界

1、

2、流轉耕地面積:畝。

3、丘塊數量:

二、 流轉土地的用途、價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轉土地的用途:用於花卉苗木生產或蔬菜瓜果生產。

2、流轉價款:每畝。

3、支付方式:雙方簽字後一個星期內支付兩年流轉價款;其中一年流轉款作押金(租賃到期,退還押金。);第一年流轉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轉價款,以此類推。流轉期間不再產生其它費用。租憑期間租金隨行就世,本村租金漲,租金跟着漲。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轉款。

2、在合同明約內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3、有義務處理土地邊界問題和流轉前遺留的人事糾紛問題。

4、如土地國家徵收,有權領取國家補償的土地徵收費,但青苗補償和地面附着物的補償應歸乙方。

5、有權監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質。

6、協議簽訂後十天內提供土地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權限,有權依法自主利用和經營流轉的土地。

2、享有受讓土地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土地流轉款。

4、支持國家徵收土地,有權領取國家徵收土地所賠付的苗木補償費和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有權享有國家有關農林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

6、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壞耕地結構。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轉租、變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流轉方同意,遵照志願、互利原則,可以將流轉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轉給第三方。

2、二次流轉要簽訂流轉協議,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流轉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和乙方之間仍然按原合同的約定行駛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二次流轉合同的約定行駛權利和承擔義務。

4、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書方可變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流轉,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轉合同義務,在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無故干預乙方經營權造成損失的。

(2)無正當理由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轉前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而使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4)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轉合同義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索

(1)拒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款的。

(2)違反合同約定的。

七、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本合同附件,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雙方發生糾紛的,雙發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村委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12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XX鎮XX村組 (系原發包方)

經周XX鎮XX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 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XX鎮XX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 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 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 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XX鎮XX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 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XX鎮XX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深化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共 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t訂立本合同,以資菇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權及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單位:畝、立方米

二、轉讓林地使用權期限

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年。如經營期滿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客觀因素影響,乙方不能採伐林術歸還林地的,須按原標準繼續交納林地使用費。經營期滿且林木已採伐的,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雙方應續簽林地轉讓合同。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乙方在經營期內按——元/年畝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總計金額——元(大寫)。合同簽訂時乙方交納一年林地使用費——元,從——年起每——年交納一次林地使用費。

四、林術轉讓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評估價向甲方交納林木轉讓費——元(大寫),支付方式為 。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卜列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經營利用林木、林地。

(2)制L}:乙方損害受讓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林木、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執行縣、鄉(鎮)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不破壞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讓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依法享有產品處置權。

(2)受讓的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

(4)在受讓經營期限內有權將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第三人,但須經甲方鑑證同意,並依法到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填寫合同變更登記表。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生產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業用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遇有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3)在轉讓經營期限內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

(4)必須按照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進行經營、流轉。

(5)如遇國家徵佔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擅自終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賠償損失並支州違約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林木轉讓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權。

(四)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林地使用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權。

(五)乙方未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流轉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林地、林木被破壞的.應按艦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林木損失費。

七、在轉讓經營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和盜伐林木行為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間。

八、在經營期內,如遇國家徵佔林地,其林術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職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縣(區)林業局、鄉(鎮)經管站、林業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出租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土地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出租,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流轉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流轉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流轉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土地流轉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卓有成效地提高土地產業化結構整體推進,促進土地合理流轉,擴大規模經營,帶動周邊羣眾致富,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塊土地位於北塄村 ,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摺合地畝數為 畝,北至 ,南至 ,東至 ,西至 。

二、甲方流轉給乙方土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費支付方式:

該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為每年每畝 元,合同簽定後,第一次付兩年流轉費,後邊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向原承包經營户付清當年流轉費。

四、乙方在流轉土地上自主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並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各種手續。

五、乙方承包土地期間,若遇國家或重大項目徵用,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地面附着物的賠付)由徵用方直接賠付給乙方,與甲方無關。徵用土地費歸甲方,相應乙方再不付流轉費。國家對土地政策性補貼部分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爭取到的項目資金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權,若乙方不再承包,乙方的地面附着物歸乙方所有,甲方若需要,折價留給甲方;甲方若不需要,由乙方清除地面附着物,恢復土地面貌。

七、合同簽定後,乙方在施工經營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原承包户務工,但不能無理要求務工,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管、網、線、道路、綠化林進行保護,不得隨意破壞。

九、此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漠西社區、公證處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鑑證機關:

年 月 日

轉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xx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衝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採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後,只能用於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着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後,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流轉到期後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託中介機構評估後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後,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第1款對乙方的附着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後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因政府徵用、企業佔用、開發等行為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徵用、佔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附件有:

1、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2、村民大會決議;

甲方簽名及捺手印:

乙方簽名及捺手印:

年 月 日

轉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願意將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 計( )平方米。詳見下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地塊名稱: 分地時評估等級:面積 畝。

2、土地四至界限:東 西 南 北 。 壟走向

二、轉讓期限: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餘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每畝(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費( )元,承包土地共計( )畝。

2、轉 讓 款:每畝人民幣( )元,共( )畝。( )年,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規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當終止於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係。(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 方: 簽字

乙 方: 簽字

代 筆 人: 簽字

證 明 人: 簽字

原發包方:

標籤: 承包合同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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