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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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
轉包方(出租)(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接包方(承租)(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承包土地交付給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款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 (大寫: 元)
2、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價款:
(二)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 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 分期支付:
3.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及時向發包方備案。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甲方有權獲得土地轉包(出租)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轉包(出租)的土地。
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 轉包(出租)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以轉包(出租)方式再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乙方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 乙方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為。
4.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 轉包(出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到期時地上附着物、構築物的處理合同到期時,不能繼續轉包(出租)的,地上附着物、構築物歸(甲方、乙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
1. 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出租)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轉包(出租)費用總額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轉包(出租)費用總額的_____%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協商,決定__(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
3、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鑑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人:(簽章)年 日 月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2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組的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流轉的土地種類 ,位臵 ,面積 。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共 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3、乙方每年 月 日前支付於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3
甲方(轉包方):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連 井 畝葡萄園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生產經營。
二、轉包(租賃)期限
土地轉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甲方退休)。如政策允許,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退休後的葡萄園承包事宜。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甲方當年的五保三費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代替繳納,視為轉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職工應該享受的福利待遇和優惠政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合理利用葡萄園,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荒,不得損壞葡萄苗木和架材。
3、依法享受團場提供的各種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甲方的水電暖等個人往來欠款如從乙方的收入等扣除,甲方必須在兑現之日起30日內如數交給乙方。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葡萄園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的3倍。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損失的3倍。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葡萄園用途、破壞或給葡萄眼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合作社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團、連、合作社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直接向第五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鑑證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4
甲方(轉包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接包方):
丙方:
甲乙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資源、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經營的公頃土地(村土地台賬登記面積)轉包給乙方,用於有機水稻的種植。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3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以第二輪土地承包期為限)
三、轉包價格及轉包金支付方式
1、土地的轉包金,前三年(20xx、20xx、20xx年)按每公頃每年1.2萬元的標準計算,轉包價格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隨行就市定價。
2、乙方與合同簽訂後10日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轉包金,之後每個年度的3月31日前,支付該年轉包金,直至轉包期結束。乙方不負責此轉包金之外的任何名目的土地攤派和費用。
四、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一次性將轉包的土地交付給乙方。
2、交付資料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複印件,土地交付時的地形、地貌、土質、青苗、構着物等情況的書面描述、圖片等(經雙方確認)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在合同有效期內,國家所發糧食直補惠農政策補貼,歸甲方所有。上級給予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項目的一切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期內,發生第七款解除合同情況的,甲方須退回乙方未到期的承包費,其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補償費由乙方獲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到期後,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轉包,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賺保費另行商議,如甲方不同意轉包,由響水村委會負責按原面積退還給甲方。
4、丙方需要保證乙方流轉土地經營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5、合同期內,乙方按照自己擬定的方案進行有機大米的種植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用農民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僱傭甲方。
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不得提前收回流轉的土地。保證所流轉的土地具有合法的承包經營權,無法律和其他矛盾糾紛。
六、合同到期後地上構(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乙方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着物等,甲方應按實際價值作價補償給乙方。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經當事人三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企業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5、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賠償損失。
3、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彌補對方損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10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時間: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的約_____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梔子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
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户整確提供給乙方。
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梔子栽種後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梔子實際種植範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25年,自_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税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户不得干涉。
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徵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梔子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曬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持。
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
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户因給予大力支持,不得藉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後,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户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梔子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等農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甲方:
年 月 日生效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6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地址:廣西武鳴縣
乙方(承租方):
地址:廣西武鳴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場地承包經營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地點、面積、承包期限及用途
1、甲方將自己承包及開荒所得的耕地,坐落在縣 畝,土地地名:。流轉(發包)給乙方從事現代農業(含旅遊、觀光農業)及其它農業生產經營使用。交地時間:20xx年 月 日前。
2、承包期限年:從年月日起至
3、土地用途:現代農業(含旅遊、觀光農業)及其它農業生產經營使用。
二、土地承包費用及承包費繳納方式
甲方的耕地通過以下方式取得:以家庭承包方式及開荒所得的耕地。
1、承包費用:土地租金20xx年20xx年月每畝1100元/年,20xx年至20xx年 月每畝 元/年,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每畝 元/年,20xx年 月至2031年 月每畝 元/年,2031年 月至2035年 月每畝 元/年,2035年2040年元/年。
2、繳納方式:每一年交一次,一次性交清一年度,第一年先交租金後經營,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後五天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乙方在每一年的2月1日
3、如因甲方的銀行帳户查封、凍結、拒收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足額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甲方的銀行帳户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給乙方經營,不得隨意終止。甲方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重複將場地租賃給第三方。
2、甲方必須保證所承包土地不存在權屬,甲方出租地內不能有新葬墳墓,如出租前已經有墳墓的,測量地時不計入測量面積內。如果在出租地內有新葬墳墓而甲方不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在耕地內正常耕作過程當中,挖到耕地地底下的墳墓,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由甲方全部承擔。
3、乙方經營期間因權屬糾紛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投資的總金額三倍賠償,並雙倍退還當年已交付的土地承包費。
4、甲方確保公路到乙方承包地車輛進出通暢,不設卡不收費。
5、甲方需協助乙方安裝供電、供水工程涉及事宜,辦理農業用電開户申請等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甲方負有主要責任與乙方一起做好周邊環境治安工作,包括原承包場地不得讓其他人侵佔等。
7、甲方應及時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辦理有關批准報備工作。
8、甲方有義務協調好村民的關係,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包土地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有權在所承包場地上經營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外的所有作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行為。
2、乙方有權在承包地內重新進行場地統一規劃使用(包括生產房子、生活建築、蓄水池、排水溝、打包棚、工作路、鑽探地下水井、拉電、立杆、貨車通道、生產經營、搭建臨時性房屋等)。
3、租賃期間,如遇到政府開發徵收、佔用土地,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着物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收益歸甲方所有。
4、為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行,乙方需在場地內建房子、挖水池、鋪沙石路。
5、合同承包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6、承包期滿後,若乙方不續承包,則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水電設施設備等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負責清理並保證恢復原耕地。
7、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五、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承包給乙方的場地,地界清晰、無爭議,保證無第三方干擾乙方的經營、使用權。
2、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徵得全部家屬的同意,是甲方全部家屬的委託。保證無甲方羣眾或繼承人對合同提出任何異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共同約定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價或以其他方式干涉乙方的生產、生活和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任何費用。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作為合同的附件執行。
4、不因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土地權屬無糾紛,如因場地權屬糾紛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需更改合同內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補充條款方可實行。如有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按實際損失三倍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訴訟至簽約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鑑證單位: 鑑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鄉__村__組的__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__。
二、轉包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期限為_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應於_年_月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期限為自_年_月_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__月__日。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__公斤,共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元,共__元。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
轉包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__%,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__%,且每年遞增__%。
3、一次性支付,即於_年_月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説明的事項:__。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鑑證單位:鑑證人: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鎮____村____組的_______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發展林業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總面積為 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範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讓經營權,轉讓後的經營活動符合本合同約定。
7、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秀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0
根據《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有關規定,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甲方(轉讓方)資源將承包期內的耕地 轉包給乙方(受讓方) 經營,特簽訂如下轉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姓名及住址
甲方(轉讓方)現住 乙方(受讓方) 現住
轉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轉包土地用途
轉包土地用途
五、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包收入。
2、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的化粧包土地用途經營和使用土地。
3、轉包土地後,與原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不變,繼續享有農資綜合直補、糧食直補等其他補貼。
4、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5、轉包期滿後按約定收回所轉包的土地。
(二)乙方權利、按合同約定向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轉包金。
2、轉包期內,享有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3、不準改變約定的轉包土地用途。不經甲方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準擅自流轉受讓的土地。
4、轉讓期滿後,地上附屬物及有關設施需恢復原貌,將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還甲方。
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轉讓金額按元/年、畝計算,合計(大寫) 元,¥ 元。
(二)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干擾與乙方約定的生產經營,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二)乙方不按時交納轉包金,擅自改變受讓土地用途,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轉包土地。
(三)因國家政策法規變化而引起該合同約定事項變化,按新的政策法規執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約定的有關事項:
甲方:乙方:年月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1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原、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甲方應於20xx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3種方式計算:
1.每年每畝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 公斤。
2.每年每畝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出租價款近下列第2種方式支付:
1. 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2. 一次性支付:於20xx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茺,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長率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2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書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就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承包營權證書》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立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各自仍分別亨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時間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3
根據《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有關規定,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甲方(轉讓方)資源將承包期內的耕地 轉包給乙方(受讓方)經營,特簽訂如下轉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姓名及住址
二、甲方(轉讓方)現住 乙方(受讓方) 現住
三、轉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轉包土地用途
轉包土地用途
五、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包收入。
2、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的化粧包土地用途經營和使用土地。
3、轉包土地後,與原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係不變,繼續享有農資綜合直補、糧食直補等其他補貼。
4、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5、轉包期滿後按約定收回所轉包的土地。
(二)乙方權利、按合同約定向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轉包金。
2、轉包期內,享有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3、不準改變約定的轉包土地用途。不經甲方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準擅自流轉受讓的土地。
4、轉讓期滿後,地上附屬物及有關設施需恢復原貌,將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還甲方。
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轉讓金額按元/年、畝計算,合計(大寫) 元,¥ 元。
(二)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干擾與乙方約定的生產經營,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二)乙方不按時交納轉包金,擅自改變受讓土地用途,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轉包土地。
(三)因國家政策法規變化而引起該合同約定事項變化,按新的政策法規執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約定的有關事項:
甲方:乙方:年月日: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4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就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承包營權證書》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立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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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____大隊____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下進行。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各自仍分別亨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時間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損失情況確定。以上就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書的範文希望可以幫到你
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篇15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原、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甲方應於20_年 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3種方式計算:
1.每年每畝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 公斤。
2.每年每畝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出租價款近下列第2種方式支付:
1. 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2. 一次性支付:於20_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茺,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長率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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