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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精選14篇)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精選14篇)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精選14篇)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__村__組,户主:__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__,西__,南__,北__。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或佔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採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 (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位於:工作承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西域集團院內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該上述工作應該在 雙方約定時間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無故延遲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產工具

1、乙方自備除草機(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

七、割草時間:一年共計 次,分別為:因草長勢情況不一,再做其他調整。

八、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計: 元。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利潤、交通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後附測算方案)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即付款。

2、甲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償提供綠化使用的水電,並提供貯物室、辦公室各一間供乙方放置綠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員工工作期間休息之用(如有條件,甲方可再為乙方免費提供員工宿舍一間).

2.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承包範圍內的綠化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綠化工作需求時,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綠化工作;

5.有權制定相應之管理措施,以引導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雙方議定要求運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所共同制定各項作業標準,指派具有相應的從業人員為小區提供專業綠化服務,並嚴格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承擔所有安全生產責任。遵守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產,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對有違法亂紀或違反廠區各項規定的乙方員工,乙方須予以嚴肅處理。

2.按照甲乙雙方協商人數 3-5人(為了保證現場的品質,必要時乙方須增派人手),選派素質良好、服務熱情、形象健康之專業人員(包括常駐現場負責人)進駐現場工作。指定現場主管人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日常綠化服務工作,巡檢(分自檢和參與甲方聯檢)現場綠化情況,及時處理甲方投訴,並保持與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日常聯繫,以便於工作配合與協調;現場服務人員應滿足如下條件:

3.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提交項目月綠化用品和用具總清單、員工綠化用具和用

7.負責承擔乙方員工之保險、工資、勞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費用,管理好員工

並嚴格要求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8.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業務所需之全部設備、工具、綠化材料、及綠化保養技術,按合同規定的綠化範圍和工作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並嚴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公司派駐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統一身着乙方作業工作服、佩帶工作證(加蓋乙方公章),着裝整齊有序,嚴格遵守甲方之相關管理規定,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離開其工作崗位;非工作時間不得在甲方管理區域內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員在進入放置或張貼有甲方規章制度、信息資料等文件的辦公場所、培訓室等房間進行室內綠化時,不得翻閲上述資料,如因特殊原因獲悉上述信息,應嚴守祕密,不得向外傳閲;

11.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及其員工不得擅自為甲方客户提供綠化外的其他服務,不得介紹他人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服務,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經允許的行為;

13.如遇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乙方必須配合搞好綠化工作並保證檢查合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員過錯,導致本小區內受有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事件,乙方須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 70%結算。

2、由於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

一、 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村麻子衝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 年 月 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 元。支付的時光為年 月 日。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範本一式3份,甲乙雙方、鑑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維護農村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村(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對所承包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並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承包期內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及時制止並舉報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2、乙方對承包的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除法律法規不允許流轉的林地外,乙方對承包的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期內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5、應遵守林木採伐規定,嚴格按照批准的採伐指標和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並在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應加強對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規定,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放牧、採石、挖沙、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發現有盜伐林木的事件,應立即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在林業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森林管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非法採伐、毀林開墾、採石、取土等破壞森林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1、因林地承包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等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户主)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5

林地林權轉讓協議

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樑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樑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樑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樑子到李連九墳順樑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為35。8畝,林權證號為潞林證子(20__)第5114號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進取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35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__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 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

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服務得內容和要求123整棟樓樓層衞生,廠區內衞生,舊件分類。保證廠區內整潔。

第一款: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得地址為:陝縣__廠

第二款: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得範圍為:所有廠區內衞生。

第三款:服務標準為每月支付保潔承包費650元

第四款:工期為______20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採取全承包得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二章:甲方得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按約定得時間讓乙方人員準時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款:確保乙方提供服務時,不得有阻礙乙方服務得行為。

第三款:指派專人負責聯繫、協調、監督、檢查、驗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負責提供乙方清潔工作所需得水電及清潔用品得正常供應,以保證乙方工作得順利進行。

第三章:乙方得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準時到達作業現場,按時完成服務工作。

第二款:負責服務人員各種技能培訓及安全、內保、防火、防盜知識教育,並教育服務人員遵守甲方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款:積極與甲方協調、配合,並根據甲方得要求,不斷改進、提高清洗服務質量。

第四款:清潔後得結果要達到質量環境體系得相關標準。

第四章: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額合計:每年支付人民幣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現金

第三款:付款時間:甲方應於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違約責任如因乙方有情況對甲方公司得保潔造成延時沒有進行打掃得,或有其他情況需要離開甲方工作單位得,應有乙方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響甲方保潔工作。如有違約,支付年承包費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如下雨等),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後,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盡事宜及爭議得解決

第一款:本合同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廠乙方:蓋章:蓋章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懂帶坡”面積8畝,四至界線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韋老和林地,右至:大沖,雙方協商價格為(11800。00元)壹萬壹仟捌佰圓整。乙方一次性付給清給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時領有造林投資,造林投資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在該片山林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山林砍伐年限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應付每畝每年5。00元借土養木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總款的三倍賠償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鎮___村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場

為發展林業生產,開發荒山荒地,甲方全體農户一致同意將本組無權屬爭議公山的林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用於造林開發。為明確權責、便於管理,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範圍

甲方將山承包給乙方用於林業開發的林地四至範圍如下:東起,西至,南上至 ,北下至 ,面積約 畝,造林範圍詳見《造林規劃設計地形圖》。

二、承包期限

乙方對上述範圍內林地使用權的承包年限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承包給乙方林地的所有權依法屬本組所有,承包期內不會發生任何山林權屬爭議,並按要求協助乙方辦好有關林權流轉手續。

2、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承包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有充分處臵權,可以拍賣、出租、轉讓、繼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3、承包期滿後,乙方歸還甲方的林地,甲方應在林地歸還後的當年或次年,及時組織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費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農户協助乙方處理好當地關係、做好林木管護及護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內放養牲畜,不得毀壞乙方林木,不得水、電、路、辦廠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當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費用。

5、甲方及其農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內修築公路、開採礦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墳的,應事先徵得本組同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並做到嚴防山火、不損壞乙方林木,否則造成任何損失,概由當事事主負責全額賠償。

四、乙方責任

1、乙方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年內必須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開發,且所需的造林及管護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須每年組織專業班子進行一次撫育,並安排專人長期進行管護。

3、乙方新造林應以用材林為主,堅持適地適樹、合理密植,新造松樹應分兩次進行合理撫育間伐,間伐後定株的松樹每畝應保留50株,14cm松樹,用於採脂。現有回蔸杉樹樹種按間伐原則留足基數。

4、除間伐材外,進入採伐期後,乙方必須分年集中連片採伐利用林木,公開招標拍賣,所得利潤應及時與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後,乙方應如期無償歸還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則

1、承包範圍內,造林前現存回蔸樹雜木,由乙方負責辦理手續無償採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樹成林皆伐時,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採脂收入全由乙方用於以間養間、以間養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採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時的銷售收入,扣除應交税費和每畝1000元的造林管護成本,所得利潤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雙方分成受益。

六、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甲方或乙方違約,除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外,另處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年內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縣林業局、___鎮人民政府、___村委會、__縣司法局公證處各送一份存檔備查。

八、雙方簽字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組長(簽字):

簽證單位:

石羊塘鎮政府(簽章)簽證人(簽字):

老虎巖村委會(簽章): 簽證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10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林權證登記面積為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户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轉讓方):王佔偉 程曉玲

乙方(承包方):韓雲峯 王豔春

丙方(承包方):王豔紅 王佔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林東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 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 北至:東至:河套 西至: 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20xx0.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70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20xx年至20xx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LDCC---

甲方:(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具體地塊祥見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以下簡稱“該林地”)除草等相關工作發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包括該林地: 全部平面雜草、灌木等砍除。

三、乙方就該林地上述工作應該在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15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應砍除而未砍除部分按照未砍除面積乘以對應單價1.5倍計算。 2、砍除樁高於標準15cm的,每畝按照人民幣 3元扣除。 3、無故延遲工期的

,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4、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生產工具(除此外由乙方自行解決): 1、除草機台(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2、甲方所提供的生產工具如由於人為損壞、遺失的,由乙方按照新機購買價格全額賠償,賠償款項在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七、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甲方指定地塊雜草、灌木等疏密程度分別定價(祥見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加班費、利潤、交通費、餐飲住宿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

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併為甲方開具勞務工資清冊。 八、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後進行結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賬號。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70%結算。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結算前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相應款項。

2、由於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3、乙方如在合同簽署兩日內沒有組織人員開始除草工作的,或除草進度明顯無法完

成承包工作內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十、附件一《施工承包訂單》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內容,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施工承包訂單

注:在雙方負責人確認此施工承包單後3日內付清對應款項。

施工驗收單

編號: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廈門_公司

乙方:廈門y公司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着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很多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元支付,並於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的一些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職責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

(蓋章)

乙方:___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山地林地轉讓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 村 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 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後,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後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徵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徵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採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後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採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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