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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勘察設計合同(通用11篇)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通用11篇)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設計人(乙方):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通用11篇)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程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本合同內容: 項目採用設計總包責任制,設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紅線區域範圍內的電力通道結構和土建、電力通道電器、自來水、強電(含外電接入)、綠化景觀(如有)等相關專業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設計所需的測量(包括地形和障礙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

第三條 勘察設計服務週期:

設計週期:15日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確定後20日完成施工圖;

勘察週期:滿足設計進度要求。

第四條 設計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

第五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暫定為:(大寫:貳佰捌拾萬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暫定設計費=估算投資額×設計費費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資額暫按可研批覆中工程費,設計費費率為2.2%】

暫定設計費:結算時設計服務費計價額以經高新區評審中心審核批准的控制價金額為準。

(2) 勘察費普通孔全費用包乾單價為: 1480 元/孔,暫定工程量為: 65 孔,

植物膠鑽孔包乾單價為: 360 元/米,暫定工程量為: 160 米。

暫定勘察費: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寫:壹拾伍萬叁仟捌佰元整 )(最終按實際

(3)測量費帶狀地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為:180000元/平方公里,暫定工程量為:0.105平方公里,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件及合同附件(含變更合同的補充協議書);

(4)合同技術規範書(含合同技術規範書的變更);

(5)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

(7)標準、規範和有關技術文件;

(8)其他有關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合同價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時,乙方須提供聯合體牽頭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單位對收款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收款銀行等相關信息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按確認書進行款項支付,由收款單位向甲方提供相應付款金額的正式發票。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合同的結算、價款結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約定設計週期完成設計工作並符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具體詳細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1月10日

合同訂立地點:高新區南部園區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後生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年月日: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工程名稱: 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工程設計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勘測設計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2、 負責與本工程配套項目的設計委託,並協調設計過程中的有關配合問題。

3、 按本合同要求付給乙方設計費。

4、 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按與甲方約定時間交付設計文件,並保證質量。

2、 乙方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供設計文件。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甲方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概(預)算。

第四條 勘察設計費用

1、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用。

2、 結算辦法:

①甲方應交付乙方委託勘察設計費:

(RMB)¥: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②甲方預付之定金扣抵相同金額的勘察設計費。

3、設計完成後,乙方通知甲方領取繳款通知書,甲方應及時付清勘察設計費用,逾期一年不付清勘察設計費用的,視為甲方放棄該工程設計,除另有約定外,繳款通知書時間即為支付勘察設計費用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勘測設計質量低劣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引起工程返工浪費的,乙方除了應該完善勘測設計外,尚應根據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大小減收(受損失部分的勘測設計費)以至免收勘測設計費。

2、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不準確,或不能按期提供設計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基礎材料,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或修改設計的,甲方應按乙方為此而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和按天付給乙方以階段設計的設計費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設計階段的提交日期亦應順延。

3、因建設計劃項目變更,或設計原則與原設計任務書有重大變更造成設計報廢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各階段收費標準向乙方付清設計費,如仍須乙方設計則雙方應經過協商另行簽訂合同。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向江陰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附件的勘察設計委託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留存。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3

委託方:

受託方:

鑑於委託方擬委託受託方承擔 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且受託方同意接受該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第2條 勘察設計範圍

受託方需承擔的勘察設計工作的範圍如下:

全段線路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包括通信保護)、竣工圖以及相應的勘測工作;設備技術規範書的編制及參加設備評標;編制施工招標工程量、編制施工招標的標底及參加施工評標;負責土建、安裝施工、調試等階段的有關現場服務;提供設備技術規範書等工作。

第3條 合同價格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税),具體價格構成見《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第4條 合同依據

4.1 項目核准文件;

4.2 中標通知書(如有);

4.3 設計委託書。

第5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1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紀要、協議等文件;

5.2 合同協議書;

5.3 專用條款;

5.4 中標通知書(如有);

5.5 通用條款;

5.6 合同附件;

5.7 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如有);

5.8 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一致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第6條 保證

6.1 考慮到委託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受託方,受託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及現場服務等全部工作。

6.2 考慮到受託方將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及現場服務等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委託方保證按合同約定付款。

第7條 詞語含義

本協議中所用詞語的含義與專用條款、通用條款中相應詞語的含義相同。

第8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條款。

第9條 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第10條 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 2份,委託方執1份,受託方執1份;副本8份,委託方執4份,受託方執4份。

委託方: (蓋章)受託方: (蓋章)

年月日: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基本建設貸款試行條例》和《基本建設貸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細則》)的規定,四方為進行基本建設前期工作所需的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除共同遵守《條例》、《細則》規定外,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書議定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限用於_________項目的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所需費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條貸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條如貸款項目撤銷,甲方應償還貸款本息;甲方無力償還時,由甲方主管部門負責償還。

第四條甲方貸款項目初步設計批准後,再辦理申請貸款手續,簽訂貸款合同,本協議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甲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主管部門:_____(公章)

乙方審批單位: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蓋章)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設計人(乙方):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程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本合同內容: 項目採用設計總包責任制,設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紅線區域範圍內的電力通道結構和土建、電力通道電器、自來水、強電(含外電接入)、綠化景觀(如有)等相關專業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設計所需的測量(包括地形和障礙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

第三條 勘察設計服務週期:

設計週期:15日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確定後20日完成施工圖;

第四條 設計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

第五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暫定為:(大寫:貳佰捌拾萬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暫定設計費=估算投資額×設計費費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資額暫按可研批覆中工程費,設計費費率為2.2%】

(2) 勘察費普通孔全費用包乾單價為: 1480 元/孔,暫定工程量為: 65 孔,

(3)測量費帶狀地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為:180000元/平方公里,暫定工程量為:0.105平方公里,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件及合同附件(含變更合同的補充協議書);

(4)合同技術規範書(含合同技術規範書的變更);

(5)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

(7)標準、規範和有關技術文件;

(8)其他有關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合同價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時,乙方須提供聯合體牽頭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單位對收款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收款銀行等相關信息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按確認書進行款項支付,由收款單位向甲方提供相應付款金額的正式發票。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合同的結算、價款結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約定設計週期完成設計工作並符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具體詳細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後生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勘察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勘察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設計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勘察設計依據

1.發包方給承包方的委託書或勘察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承包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文件);

3.發包方要求及委託書;

4.投標書。

第四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

4.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

6.承接方式:_________。

7.預計勘察設計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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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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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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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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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方、承包方另行議定。

2.本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方不按時向承包方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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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工程費時間│佔合同總額(工程進度)百分比│金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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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方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方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方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方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2.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十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勘察設計。

(2)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勘察設計文件的時間。

(3)發包方變更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費。

(4)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承包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勘察設計工作,發包方應支付相應勘察設計費。

(5)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承包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發包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承包方勘察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權推遲勘察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7)發包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勘察設計審批部門對勘察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方均應支付應付的勘察設計費。

(8)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時,須徵得承包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勘察設計週期,且發包方應支付趕工費。

(9)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10)勘察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負責解決。

(11)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承包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2.承包方責任

(1)承包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勘察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勘察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勘察設計聯絡工作。

(4)承包方對勘察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承包方勘察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承包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5)由於承包方原因,延誤了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勘察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承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應雙倍返還發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勘察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勘察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交底、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承包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一條 工程勘察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勘察設計版權全部屬承包方所有,發包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勘察設計造型、勘察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發包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承包方勘察設計進度或造成勘察設計修改,承包方除可推遲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日期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勘察設計費。

3.發包方因故要求變更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設計費。

4.發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應立即停止勘察設計,發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勘察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發包方報請初步勘察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承包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發包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承包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發包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發包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發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承包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勘察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勘察設計費1%。

第十三條 勘察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發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勘查設計費,或按勘察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設計時,須具有勘察設計審批機關或勘察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勘察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發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勘察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十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承包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勘察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方的,則應向承包方支付停、窩工費。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由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後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方的報告、成果、文件。

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方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方檢查;發包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方、承包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方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方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方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並以發包方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移交完畢,如發包方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方承擔,如承包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條 獎勵

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承包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承包方。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十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2.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勘察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發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勘察設計工作進行相應勘察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勘察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2項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發包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二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勘查勘查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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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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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表一: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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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編號│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 │規模│建築層數│結構│勘察設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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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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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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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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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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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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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工程名稱│    │  場地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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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單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務書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設計│    │要求提交資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設計  │   │    │    ├────────┼──────┤

│      │   │資料內容│    │要求提交資料份數│    份 │

│技術要求  │   │    │    ├────────┼──────┤

│      │   │    │    │附任務書附圖  │藍圖 份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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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號│總圖編號 │建築物│勘察設│層│高度 │建(構)│結構 │對差異│

│   │     │名稱 │計地坪│數│(米)│築物等級│類型 │沉降敏│

│   │     │   │高  │ │   │    │   │   │

│   │     │   │(米)│ │   │    │   │感程度│

├───┼─────┼───┼───┼─┼───┼────┼───┼───┤

│   │     │   │   │ │   │    │   │   │

├───┴─────┴───┴─┬─┴─┴───┴────┴──┬┴─┬─┤

│  建(構)築物基礎     │    主要設備説明     │地下│備│

├─┬──┬─┬─┬──────┼─┬─────────────┤  │ │

│形│尺(│材│砌│單位荷重  │設│    設備基礎     │下設│ │

│ │ 米│ │ │      │ ├─┬──┬─┬──┬───┤  │ │

│ │ ×│ │置│(噸/米  │備│形│尺(│材│砌 │單位荷│室備│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噸│  │ │

│ │ )│ │深│)或總荷  │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總荷│  │ │

│狀│寸 │ │度│重(噸)  │稱│狀│寸)│料│  │重(噸│地況│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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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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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份 數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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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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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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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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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勘察或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份數│質量│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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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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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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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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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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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勘察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勘察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設計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勘察設計依據

1.發包方給承包方的委託書或勘察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承包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文件);

3.發包方要求及委託書;

4.投標書。

第四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

4.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

6.承接方式:_________。

7.預計勘察設計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六條 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

第七條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方、承包方另行議定。

2.本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方不按時向承包方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九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方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方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方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方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2.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十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勘察設計。

(2)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勘察設計文件的時間。

(3)發包方變更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費。

(4)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承包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勘察設計工作,發包方應支付相應勘察設計費。

(5)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承包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發包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承包方勘察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權推遲勘察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7)發包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勘察設計審批部門對勘察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方均應支付應付的勘察設計費。

(8)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時,須徵得承包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勘察設計週期,且發包方應支付趕工費。

(9)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10)勘察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負責解決。

(11)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承包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2.承包方責任

(1)承包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勘察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勘察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勘察設計聯絡工作。

(4)承包方對勘察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承包方勘察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承包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5)由於承包方原因,延誤了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勘察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承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應雙倍返還發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勘察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勘察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交底、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承包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一條 工程勘察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勘察設計版權全部屬承包方所有,發包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勘察設計造型、勘察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發包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承包方勘察設計進度或造成勘察設計修改,承包方除可推遲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日期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勘察設計費。

3.發包方因故要求變更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設計費。

4.發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應立即停止勘察設計,發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勘察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發包方報請初步勘察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承包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發包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承包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發包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發包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發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 元。

9.承包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勘察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勘察設計費1%。

第十三條 勘察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發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勘查設計費,或按勘察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設計時,須具有勘察設計審批機關或勘察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勘察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發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勘察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十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承包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勘察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方的,則應向承包方支付停、窩工費。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由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後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方的報告、成果、文件。

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方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方檢查;發包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方、承包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方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方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方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並以發包方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移交完畢,如發包方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方承擔,如承包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條 獎勵

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承包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承包方。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十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2.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勘察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發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勘察設計工作進行相應勘察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勘察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2項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發包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二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勘查勘查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9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_____》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_____、工業衞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_____。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_____。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_____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與勘測單位(__________建築設計院),

根據國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__________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勘測的具體情況,簽訂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建委規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第二條 工程名稱

第六條 勘測成果於年月日提出,但由於自然天氣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順延。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擬建築(構)物性質及工程地質勘測要求(本院設計由承擔設計室填寫)。

2. 清理和整平場地,如因場地有溝以及堆積障礙物等而影響開工時,應付窩工費。開工時應指派一人在場,以便隨時聯繫工作。

3. 負責解決土樣包裝、水樣瓶的運送,早晚和夜間鑽機停放現場時負責看管,並解決臨時所需的墊板、冬季烘烤鑽具的木樣等。

4. 負責解決機具運輸和工作人員往返現場的交通工具(或承擔運輸費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窩工,應付窩工費。

5. 測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統聯測時,應負責提供資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資。

第八條 勘測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預計勘測工作量及勘測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規範按時提出勘測成果,滿足設計需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建設單位收執份(其中送建設銀行一份),勘測單位份。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電力勘察設計合同 篇11

委託單位: (以下稱甲方) 勘測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要求及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號文辦法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 至 公路施工圖勘察設計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設地點與規模

路線起點位於 ,經 ,終於 ,路線全長約 公里。

二、 技術標準及測設要求

(一)嚴格按照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xx)及有關規範、規範的要求進行勘測設計,確保設計質量。設計速度採用 公里小時,對局部地形複雜地段,可採用 公里小時。

(二)全線橋涵等人工構造物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大、中、小橋及明函與路基同寬,橋樑不設人行道,僅設鋼筋混凝土防撞欄杆;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小橋涵及路基150。

(三)平縱面線型設計,應貫徹在舊路的基礎上提高技術標準的舊路改建原則,儘量減少佔用農用地,併合理運用技術指標。

(四)全線路基寬度為9米,路面滿鋪。

(五)全路段採用瀝青混凝土路面,面層厚7釐米。

(六)對加寬利用的橋樑,應充分調查舊橋及舊橋面結構的現狀,需加固的應提出相應的加固措施,並計算其工程量一併納入工程預算中。

(七)對於老路改建加寬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間維護交通應提出合理、經濟、可靠的方案,要特別注意新舊路基的銜接,並嚴格按《公路路基設計規範》(JTGD30-1995)進行設計。

三、提交設計文件時間及數量

(一)要求於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設計文件(含預算)。

(二)施工圖和預算甲組文件各8分,乙組文件及施工資料(路基橫斷面圖、路基設計表、涵洞佈置圖、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表、公路勘測定界圖)各4份,其中平面圖、公路勘測定界圖採用藍圖。

(三)設計文件要求按 境、 境單獨出版,裝訂成冊,其中預算甲組文件應予以彙總。

四、取費標準及付款辦法

(一)本工程項目按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第375號文通知及其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訂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第一冊)修訂本》執行並結算。

本路段地形類別定為 類,鑑於本設計為勘察設計,因此,測量費考慮一次定測係數(即1.5)。

動用鑽機進行路線及橋位工程地質鑽探,按《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中有關工程地質勘察收費標準另行計費。

甲方負責的一至七項勘察施工準備費按“路線、橋樑勘測費及地質鑽探費之和的10&由乙方包乾使用”。

(二)本工程測量及設計費用估算為 萬元,此數額僅作掌握預付款及測設進行撥款的依據,待設計工作完成後,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單價、計算辦法結算勘測設計費用。

(三)分期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後2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作為定金,結算時抵作測設費。

2、施工圖設計作業通過驗收後1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設計進度款 萬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經審核且乙方已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後,甲方將在30天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及計費標準付給乙方總測設費的80%,餘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後支付。

五、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委託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外業勘測工作中發生的與地方有關的事宜。

2、接到乙方報告具備驗收條件時,及時組織外業測量驗收。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測設費。

(二)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和交通部頒發的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及規定,按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精心勘測、確保測設質量。

2、外業工作結束後,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3、應根據設計文件的審核意見屬於乙方責任的應及時修改、完善設計。

4、乙方在進行上述3項所規定的職責時,不另向甲方收費。

5、負責對設計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設計文件或泄露文件內容。屬乙方泄露,除追查責任外,並扣罰泄露項目設計費的10%。

6、負責外業勘測成果驗收會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實施過程中,負責設計的後期服務工作。

六、違約處理

(一)甲方違約

1、甲方若中途撤銷合同,除應支付已完成部分測設費外,並以已付的定金賠償乙方損失。

2、路線方案經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審定後,甲方要求改變方案時,除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測設工作量的測設費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測設費,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也相應順延。

3、不能按時付款,沒推遲10天罰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中途撤銷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由於勘測設計不周造成返工,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完善勘察設計,並按一下條款處理:

(1)測量誤差大而造成質量問題,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以上時,每超1%扣除相應部分設計費的10%。

(2)徵地拆遷超出預算的5%以上時,每超過1%扣除設計費的1%。

(3)地質鑽探資料不準確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時,扣除設計費2%;提供虛假地質資料造成工程竣工後的安全責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質量保證金,並視情節嚴重情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3、非甲方責任不能按時交付文件,每推遲10天罰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為止。

(二)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報縣交通局調解,如仍有異議,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頒佈的建設(1996)號文中得條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分別送呈各方主管部門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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