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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經營承包合同(精選15篇)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精選15篇)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精選15篇)

乙方:

丙方(見證方):

本着雙方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魚塘地點、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江南區沙井街道金雞村石頭嶺山腳兩張小魚塘及周邊場地(與白文坡五隊椅子嶺八張魚塘相鄰),共計約三畝承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生態種養綜合性開發。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_年5月1日起至2042年4月30日止,共30年。

三、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魚塘承包金及其繳納方式

1、甲方與魚塘原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應支付補償金人民幣(¥,此費用由乙方代甲方支付。魚塘承包金實行先付款後使用原則,魚塘承包金按每年 (¥ 元),每年5月1日前繳納下一年的承包金。

2、繳納方式:現金繳納或銀行轉賬。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及第一年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魚塘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所有,如因甲方魚塘所有權變更,屆時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均由變更方概括享有和承擔,甲方須負責本合同發包方名稱的變更辦理並承擔變更的各項費用,本合同約定內容同時合法順延。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承包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乙方擁有魚塘的承包經營使用權,在承包期內由於各種原因需另行轉包給第三人的,須經甲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並可終止合同。

3、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後,自行負責與原承租方解除租賃關係,乙方不再承擔因解除原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為了魚塘及周邊場地的安全經營,甲方應對周邊環境加強管理,維護好周邊治安秩序

5、承包期滿後,乙方要保持尾期原裝,地表固定建築等不動產歸甲方(包括魚塘、塘城、場地、綠化苗木),其餘動產(種養的商品動植物、傢俱等附屬物)歸乙方,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價格另議,但在同等條件下(承包價不能超過適時市場價),乙方有優先續包權。

5、乙方有權在承包的魚塘、養殖場地內建設風景物及房屋道路等建築,費用乙方自行負責。

6、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有關規定所得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得,對乙方的地上固定資產投資等補償費用歸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收取國家有關部門發出徵地公告後剩餘時間的承包金。

7、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承包範圍,若發生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只對產權方擁有者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8、甲方保證乙方的道路通行權及進行水、電設施的安裝施工方便。

五、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應按未履行部分合同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如乙方逾期交付魚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付年承包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不予交付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3、在承包期內,如甲方擅自再向第三方另行轉包或乙方擅自再向第三方轉包,違約方應按未履行部分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場地,若發生產權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處理,並承擔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承擔責任後可以依法向第三方追償。

5、乙方不得在承包範圍內開採地下礦產,也不能葬墳,否則終止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如受國家政府限制的違規建築被拆除的,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六、不可抗力因素

如承包期內由於遇到不可抗拒的大自然災害(如地震、塘底下陷)、戰爭等發生,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受雙方負責人的變更而改變。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報送甲方所在隊備案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丙方見證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銀行户名、賬號及開户行:

北部灣銀行富寧支行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_________,魚塘面積:_________畝_________分_________釐。

第二條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_______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 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税、水產税、特產税均由_________方負責,與_________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天內按魚塘承包款總額_____%作為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_____萬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繳交承包款,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總額每日_____%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_________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合同鑑證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見證方):

本着雙方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魚塘地點、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江南區沙井街道金雞村石頭嶺山腳兩張小魚塘及周邊場地(與白文坡五隊椅子嶺八張魚塘相鄰),共計約三畝承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生態種養綜合性開發。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42年4月30日止,共30年。

三、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魚塘承包金及其繳納方式

1、甲方與魚塘原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應支付補償金人民幣(¥,此費用由乙方代甲方支付。魚塘承包金實行先付款後使用原則,魚塘承包金按每年 (¥ 元),每年5月1日前繳納下一年的承包金。

2、繳納方式:現金繳納或銀行轉賬。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及第一年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魚塘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所有,如因甲方魚塘所有權變更,屆時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均由變更方概括享有和承擔,甲方須負責本合同發包方名稱的變更辦理並承擔變更的各項費用,本合同約定內容同時合法順延。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承包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乙方擁有魚塘的承包經營使用權,在承包期內由於各種原因需另行轉包給第三人的,須經甲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並可終止合同。

3、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後,自行負責與原承租方解除租賃關係,乙方不再承擔因解除原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為了魚塘及周邊場地的安全經營,甲方應對周邊環境加強管理,維護好周邊治安秩序。

5、承包期滿後,乙方要保持尾期原裝,地表固定建築等不動產歸甲方(包括魚塘、塘城、場地、綠化苗木),其餘動產(種養的商品動植物、傢俱等附屬物)歸乙方,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價格另議,但在同等條件下(承包價不能超過適時市場價),乙方有優先續包權。

5、乙方有權在承包的魚塘、養殖場地內建設風景物及房屋道路等建築,費用乙方自行負責。

6、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有關規定所得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得,對乙方的地上固定資產投資等補償費用歸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收取國家有關部門發出徵地公告後剩餘時間的承包金。

7、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承包範圍,若發生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只對產權方擁有者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8、甲方保證乙方的道路通行權及進行水、電設施的安裝施工方便。

五、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應按未履行部分合同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如乙方逾期交付魚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付年承包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不予交付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3、在承包期內,如甲方擅自再向第三方另行轉包或乙方擅自再向第三方轉包,違約方應按未履行部分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場地,若發生產權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處理,並承擔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承擔責任後可以依法向第三方追償。

5、乙方不得在承包範圍內開採地下礦產,也不能葬墳,否則終止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如受國家政府限制的違規建築被拆除的,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六、不可抗力因素

如承包期內由於遇到不可抗拒的大自然災害(如地震、塘底下陷)、戰爭等發生,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受雙方負責人的變更而改變。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報送甲方所在隊備案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丙方見證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銀行户名、賬號及開户行:

6223350004408909

北部灣銀行富寧支行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一農場水產科

乙方:

為了發展農場經濟,加強漁業開發及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我國《漁業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 魚塘承包給乙方,面積為 畝。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費訂為 元 ,第二年承包費在上一年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依次類推至第年,並在今後承包期內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承包魚塘的所有權歸一農場,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資經營、捕撈收益權,但在承包期內不得出賣、出租或轉讓,若乙方確實無力經營時,須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五)甲方應在乙方魚塘養殖期間補充用水時,積極地主動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在農場總體用水安排和規定下保障承包户達到最低限度的養殖用水,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經營水產養殖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以上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則向另一方追究違約責任,並支付當年承包費的30%做為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做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經甲方研究同意,經縣招標中心投標,將__水庫的精養魚塘全部給乙方承包,乙方願意承包,並就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供精養魚塘五口(總水面80.6畝)、水稻田面積20畝,温桔樹若干棵給乙方承包經營,以及水庫上的兩個豬場600㎡,其他附屬房約1500㎡交給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間,乙方應負責保管、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後,上述財產應完好無損交給甲方,否則照價賠償,

2、承包期限叁拾年,即20_年元月1日至2041年12月31日。

3、承包總金額為

4、承包金繳納方法:乙方中標後,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總金額給甲方。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材料、魚苗、漁具、工具等生產成本以及工商管理費、税費(除水產税)和工傷事故等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營支出。

6、乙方在承包期間應維護好精養魚塘及魚塘的現有設施(如小堤壩、涵管等)。

7、若甲方以乙方承包的該魚塘為載體,爭取的上級資金全部歸甲方,與乙方無關,且乙方有義務無償配合甲方;乙方自己爭取的上級資金全歸乙方。

8、甲方應支持協助乙方按鄉規民約的調解,處理糾紛,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

9、防洪搶險期間,乙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完成水庫防洪搶險工作,如不服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懲處。

10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承包期間乙方要建附屬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建,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拆除。

12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一方違反,需要終止合同,罰違約金伍仟元整。

13、本合同簽訂後,從20_年元月1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年一月一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平度市 村民 ,身份證號: ,以下

簡稱甲方。

乙方:平度 ,身份

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魚塘經營合同,以供雙 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 村北魚塘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利用魚塘養殖的使用權,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

第二條:承包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承包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後合同自動終止。租金共計 萬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交付。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經甲方研究同意,經縣招標中心投標,將水庫的精養魚塘全部給乙方承包,乙方願意承包,並就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供精養魚塘五口(總水面80.6畝)、水稻田面積20畝,温桔樹若干棵給乙方承包經營,以及水庫上的兩個豬場600㎡,其他附屬房約1500㎡交給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間,乙方應負責保管、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後,上述財產應完好無損交給甲方,否則照價賠償,

2、承包期限叁拾年,即20xx年元月1日至2041年12月31日。

3、承包總金額為

4、承包金繳納方法:乙方中標後,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總金額給甲方。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材料、魚苗、漁具、工具等生產成本以及工商管理費、税費(除水產税)和工傷事故等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營支出。

6、乙方在承包期間應維護好精養魚塘及魚塘的現有設施(如小堤壩、涵管等)。

7、若甲方以乙方承包的該魚塘為載體,爭取的上級資金全部歸甲方,與乙方無關,且乙方有義務無償配合甲方;乙方自己爭取的上級資金全歸乙方。

8、甲方應支持協助乙方按鄉規民約的調解,處理糾紛,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

9、防洪搶險期間,乙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完成水庫防洪搶險工作,如不服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懲處。

10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承包期間乙方要建附屬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建,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拆除。

12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一方違反,需要終止合同,罰違約金伍仟元整。

13、本合同簽訂後,從20xx年元月1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一月一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一農場水產科

乙方:

為了發展農場經濟,加強漁業開發及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我國《漁業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 魚塘承包給乙方,面積為 畝。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費訂為 元 ,第二年承包費在上一年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依次類推至第 年,並在今後承包期內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承包魚塘的所有權歸一農場,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資經營、捕撈收益權,但在承包期內不得出賣、出租或轉讓,若乙方確實無力經營時,須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五)甲方應在乙方魚塘養殖期間補充用水時,積極地主動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在農場總體用水安排和規定下保障承包户達到最低限度的養殖用水,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經營水產養殖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以上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則向另一方追究違約責任,並支付當年承包費的30%做為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做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新港園區旺橋村南11組,以下簡稱甲方;

新港園區旺橋村南11組張漢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南11組趙家圩的魚塘 16 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5年,自 20xx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xx年 5 月 日止。

三、 承包款上交方式

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上交甲方承包款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

四、如遇農忙,乙方必須讓出機耕路。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如遇拆遷徵用,應無條件服從相關征用政策。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

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旺橋村南11組

代表人: 11組

年月日

乙方:旺橋村南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潘村鎮曹塘村村民委員會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曹塘村 ,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10月 日起,至2033年10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承包期內,承包費每年一交,乙方每年10月 日(公曆)前向甲方上交承包費 元(大寫: ),甲方收到乙方所交承包費後,即應開具有效收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2.甲方應對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3.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為現有低涵管放不出水。

4.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期屆滿由乙方清塘後的小魚、魚苗,由甲方所有。

2.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3.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4.本合同及其變更合同或附屬合同一律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印章,方可生效,其他方式一律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20xx年10 月 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南11組趙家圩的魚塘 16 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5年,自 20xx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xx年 5 月 日止。

三、 承包款上交方式

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上交甲方承包款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

四、如遇農忙,乙方必須讓出機耕路。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如遇拆遷徵用,應無條件服從相關征用政策。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經原甲方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出租的位於南寧市三塘鎮 村的土地合計___200___畝 (土地範圍:詳見附圖)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給乙方,主要從事 經營。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為50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63年12月31日止。乙方應於20xx年6月1日之前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定金10萬元交給甲方,,甲方則給予乙方半年的時間作為規劃時間(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該定金在乙方交付第一次租金時退還給乙方。至20xx年1月1日甲方將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2500元/年.畝,每年租金合計為: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

2、租賃價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當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總額。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與村委會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5.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租賃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5.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

5.4租賃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5尊重乙方的生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可予以協助,並幫助調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及產權糾紛。

5.6甲方不得在租賃區域內取土,並不得私自對租賃區域內的土地進行再次開發。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將租賃土地再次流轉租賃。

5.8土地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平田整地工作,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9甲方不得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毀壞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配套設施。

5.10甲方原地塊中的經濟類作物果樹(棗樹、果樹等)應及時清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生產活動。

5.11土地租賃後,甲方依法享受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

5.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主、副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6.2維持土地的正常用途,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進行設施建設,,不得未經許可在租賃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等不動產。

6.3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經營權流轉承包租金。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4土地租賃後,乙方依法享受除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外的所有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5租賃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6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

5.7乙方應教育工作人員與當地村民搞好團結關係,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做好租賃土地廢棄物的處置和搞好租賃區域內環境衞生。

5.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

7.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7.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7.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電力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7.4甲方因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農田配套設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照實際直接損失或財產原有價值負責賠償。

八、其他約定

8.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出租方、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的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流轉。

8.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出租的,因租賃期間乙方為便於生產耕作,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租賃土地生產的,由乙方拆除或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租賃土地生產的,同時甲方也不同意拆除,則甲方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但乙方在租賃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甲方不作補償。

8.3租賃期滿,若不繼續出租土地,乙方應協助村委會按户恢復承租土地地貌,並參與處理因恢復地貌而引起的矛盾糾紛。

8.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法律公證後生效。

8.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8.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備案一份,村委會存檔一份。

附件:1、流轉土地四至平面分佈圖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見證單位:南寧市三塘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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