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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通用12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通用12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

發包方:__北呂村 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通用12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於 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得種植大型灌木影響周邊農作物,不得建造建築物,不得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 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共計人民幣_____ 元。

2.乙方於_ _年__ _月__ _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乙方不得因為土地開發利用影響周邊土地的農業生產。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政府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應無條件的讓地,合同解除。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2

依據__省_農場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__省_農場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 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 )大隊( )號地耕地面積( )公頃承包給乙方。 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湖南省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_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責任人身份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出租形式將 村 户村民組計 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 等項目,期限暫訂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轉費用 年每年每畝 元整,付款時間為每年 月 日。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等權利。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根據國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權,所發生各項經營生產收益、損失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流轉期滿後,土地上的各種附屬設施乙方必須及時清除完畢,必須在一個月內使土地恢復原貌,且不能影響原承包產下季耕種。

第五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協調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調解,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約定條款:

1、流轉期內,凡涉及到國家政策補貼歸原承包產所得,(注:包 括秸稈焚燒、糧補、種補等)。承包大户獎勵補貼歸乙方所有。

2、租期結束後,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不得低於周邊同類地塊的租賃費用。

3、如遇徵收。或徵用,乙方應主動讓地,土地補償等款由原承包產所有,合法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和蔬菜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應在政策內進行生產、經營,因經營需要,須在租賃的範圍內建生產性用房或附屬設施,必須先報批,否則所產生的損失,與村委會無關。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證機關: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4

合同編號:成

出讓方(甲方) 鄉(鎮) 村 組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地址: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工作的要求,要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把土地承包經營期延長30年不變落實到具體地塊,這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礎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機制,切實維護出讓方和受讓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到一致意見後,特簽訂下列條款,併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簽證,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

一、土地流轉方式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轉讓時間在不超過第二輪延包剩餘時限的基礎上,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 土地(水面) 市畝轉讓給乙方,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轉讓費 元,共計每年應付人民幣 元整;或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共計每年應付 公斤。因市場因素影響,土地流轉價格經雙方協商可進行適當調整。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六、流轉土地現狀 1、土地性質:

2、坐落方位:用簡易圖示標明四方邊界(附在合同後)。 七、出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有權對受讓方的土地使用範圍做出限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受讓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內用水、用電、道路方面的事宜;不得干預受讓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具有生產經營權、經營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2、義務: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流轉到期後要恢復流轉土地的原狀,保證復耕;受讓方將承包方式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原承包方和發包方的同意,並具備相應手續報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審核備案後方可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可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受讓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間內確需實行“小調整”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但絕對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只能將土地流轉費在土地轉出方內部成員之間進行利益調整。土地流轉後繼續享受國家政策性補助的政策不變(糧食直補和退耕還林補助),其補助由土地流轉雙方協商分配。

2、其他未經事宜。 十一、違約責任:

出讓方因非法干預受讓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讓方受到損失的,出讓方應全部賠償經濟損失。

受讓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視其違約程度向出讓方賠償經濟損失。①不按約交付土地流轉費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服從國家建設規劃用地的;④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國家頒佈的《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可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進行糾紛調解;如調解後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村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出讓方、受讓方、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各執一份。合同文件有成都是農業委員會統一印製。

出讓方(甲方) (簽章) 受讓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 (簽章) 見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5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早、晚水稻生產經營。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 壹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租賃價款按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貳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伍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鑑證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身份證號:20xx年 月 日 20xx鑑證單位:(簽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6

流出方(甲方) 地址:

流入方(乙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家庭承包地_______畝以__流轉__方式,從__20xx___年__1___月__1___日起至___20xx__年___12__月__30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_植樹造林,營造防護林帶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宗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享有該宗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3、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宗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價款。

(二)結算價格:現金( )元。

(三)支付時間:_每年年底前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由縣財政局直接打卡到信用社一卡通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同期內,甲方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宗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已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一) 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損毀該宗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宗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繼續經營,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使用權。但需與甲方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如不在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土地承包期限,

第六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鑑證機關各一份,

甲 方: (簽字蓋章)

乙 方: (簽字蓋章)

鑑證機關: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7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位於 哪?永紅路北側、谷家墳 ,農村土地承包證書號為: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該地塊坐落: 永紅路北側、谷家墳 ,東至 崔會民 ,南至 永紅路 ,西至 陳數全 ,北至道路。

地塊面積:長 米,寬 米,總計面積 平方米,約 畝。

二、轉包期限

1、轉包經營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2、本土地在乙方經營年限內甲方不再享有該轉包土地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3、在乙方經營年限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需重籤、續簽或改簽一切與本轉讓地塊相關的文書均由乙方決定,甲方無權干涉,相關收益及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4、轉包期內,乙方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5、承包期滿後,依法按國家政策執行,如繼續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權利,合同另議。對方增加的條款,請考慮此條款。

6.綠化帶如和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衝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轉包費用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費用為每畝 5000 元。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開立收據給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20xx年10月1日前將轉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已將違約責任去掉,現無違約責任約定建議採用原來的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後,雙方共同到發包方處備案後生效。無此條款不能對抗第三人,風險較大。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甲方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重發手續,乙方配合。不能去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證號: 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簽章):

公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8

甲方(轉出方) 任丘市 鄉 村 乙方(受讓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方式:(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等)

二、流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時間 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轉費。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3.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經營流轉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3、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4、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5、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6、該承租範圍內,所有農田水利設施,使用維修保護的責任和義務。

七、變更或者解除的條件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內,如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徵佔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糾紛的辦法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任丘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也可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在土地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後,甲乙雙方分配安臵補助費或者佔用費的辦法: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2、土地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處理辦法 :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經評估定價給予乙方補償後,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按當時當地土地租用價格有優先承包權,與甲方簽訂合同。

3、在租期內如有人不幸去世,需在所流轉地塊安葬的,乙方必須同意,但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減少乙方損失 。

4、其他事宜 。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村民委員會同意並蓋章、經鄉鎮政府鑑證之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鎮政府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村委會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鑑證機關(鄉、鎮人民政府) 年 月 日(蓋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9

甲方:海南八味實業有限公司 (轉包方) 乙方: (受讓方)

為了加速海南國際旅遊島的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各自方面的優勢,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承包海南省定安縣富文鎮田頭村委會經濟農場的4084.48畝土地轉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為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轉包土地概況

本承包土地面積2722989.1平方米(4084.48畝)(以國土部門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東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王介經濟社;南至王介經濟社;西至大坡溝;北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

第二條 轉包方式

甲方將海南八味實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畝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轉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承包期限按原李愛柳承包合同,即從20xx年4月11日起,至2058年4月11日止。

第四條 轉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 轉包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按每畝每年600元/畝計算,共計五十年租金為:壹億貳仟貳佰伍拾叁萬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萬元),該款含青苗補償在內。

2、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餘款11253.44萬元,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的銀行共管賬户;甲方將海南八味實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紹興及100%的股權變更為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時,從共管賬户解付7153.44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3、 餘款4000萬元,青苗補償時結清。

第五條 土地承包使用權交付與回收,按甲方(李愛柳)與田頭村委會簽約的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履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按原承包合同轉讓給乙方名下。

2、 協助乙方溝通完善政府相關事宜。

3、 協助乙方按國土部門測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圍牆、鐵絲網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約定條款轉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 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不能依法經營開發,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4、雙方履行本協議條款完畢;

5、因不可抗力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 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 本協議自乙方首付1000萬元款項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0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位於 哪?永紅路北側、谷家墳 ,農村土地承包證書號為: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該地塊坐落: 永紅路北側、谷家墳 ,東至 崔會民 ,南至 永紅路 ,西至 陳數全 ,北至道路。

地塊面積:長 米,寬 米,總計面積 平方米,約 畝。

二、轉包期限

1、轉包經營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2、本土地在乙方經營年限內甲方不再享有該轉包土地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3、在乙方經營年限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需重籤、續簽或改簽一切與本轉讓地塊相關的文書均由乙方決定,甲方無權干涉,相關收益及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4、轉包期內,乙方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5、承包期滿後,依法按國家政策執行,如繼續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權利,合同另議。對方增加的條款,請考慮此條款。

6.綠化帶如和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衝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轉包費用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費用為每畝 5000 元。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開立收據給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20xx年10月1日前將轉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已將違約責任去掉,現無違約責任約定建議採用原來的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後,雙方共同到發包方處備案後生效。無此條款不能對抗第三人,風險較大。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甲方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重發手續,乙方配合。不能去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證號: 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簽章):

公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1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座落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流轉期限自月月畝每年肆佰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小麥收割前以現金支付。

第二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國家給予的各項補貼資金,甲方不再享有。

第三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管理和監督。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對修建用於生產、管理、服務設施的,應符合政策規定及規劃要求。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的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承包地的三通(水、電、路)基本設施完整暢通,並幫助協調乙方在水、電、路遇到偶然或突發事件。

2、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因未交清合同規定的土地流轉費用,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造成乙方生產經營損失的,由乙方自負。

3、在流轉期限內,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的生產損失和基礎設施投入損失由甲方承擔。

4、在流轉期限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5、在流轉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國家和公益事業建設徵用土地,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按國家規定標準補償給乙方及各農户。

6、承租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恢復原甲方承包地的原狀。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一份。

流出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發包方意見:

鑑證單位(蓋章): 承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篇12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轉包形式將坐落 ,等級 等,面積 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 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時間為每年月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護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20xx年國家小麥保護價1.12元,以後每四年按小麥的保護價上調率調整承包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承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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