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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3篇)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3篇)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3篇)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第二條 工期

2.1工期(日曆)天。

2.2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合同價款為人民幣(¥)

第三條 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電話: 。

3.2乙方工地現場負責人系電話: 。

3.3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達到創建衞生城市標準;

3.4工程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

3.5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工程付款方式

4.1項目全部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餘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達到規定後一次性付清。

4.2養護期為一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日期: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本工程的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綠化用地土地復墾

2、工程項目地點: 光為三期東側

3、工程總建築面積: 約20畝

4、工程範圍及內容: 粉碎現有地表雜草並旋耕

5、工程質量等級:合格並保證通過甲方和國家相關部門驗收(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標準、項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約定標準為準)。

二、工程期限:本項目施工的工期為 7 日曆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甲方總體施工計劃安排時間進行約定。

開工日期:本合同定於 20xx 年 月 日開工。

完工日期:本合同定於 20xx 年 月 日竣工。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單價為 80元/畝 總計約為人民幣 壹仟陸佰 元整(¥ 1600 元) 注:本合同總價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最終結算依據;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四、價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內容:

本合同無預付款,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甲方在辦理結算後,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價款。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人指定具體施工地區域。

2、組織乙方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施工現場的技術交底。

3、協調施工場地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工作。

4、負責施工過程中對乙方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

5、有權要求乙方撤換由其派遣或僱傭的不能勝任、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行僱用職工並負責支付其工資,並對其職工的行為及勞動安全負完全責任。

2、乙方負責對施工垂直運輸費、保管費、食宿費等。

3、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4、竣工(或合同終止)時按甲方要求運出其設備,並保持整個現場整潔.

七、安全條款:

1、乙方按有關規定,須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工程事故、施工人員人身損害或致人損害等)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協助搶救,乙方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和責任。

2、乙方自備機具、勞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須是質量合格,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所發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價款0.5%(每日)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價款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於工程逾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以上違約金累加計算)

2、合同終止前,如乙方未嚴格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義購買、租賃、賒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機械、設備等,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以及償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甲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簽約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合 同 編 號: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建築規模: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按預算書內容進行承包,甲方免費提供施工過程中臨時用水。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實際開工為準)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限額內工程施工單位定點採購項目(GXZC20__-G3-10140-CGZX)協議

2、20__~20__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限額內工程施工單位定點採購項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標通知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採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條款)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9、其他相關資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條款)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廣西景麗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寧市安吉大道13號怡和園小區14-4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安吉路支行

帳 號: 賬户: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530004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1.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無其它語言文字。

1.2 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現行的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法規和規章

1.3 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現行的國家標準、規範、行業標準、規範等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合同訂立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按行業標準或施工企業標準

2.圖紙

2.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合同訂立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提供叁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3. 法律

適用於合同的其他規範性文件:執行通用條款

4.發包人工作

4.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完成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無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前3天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無 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開工前3天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3天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

4.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無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由承包人承擔,工程開工後7日內完成並承擔費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在竣工驗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負責採取保護措施,並承擔相關費用。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施工時應探明並負責保護且承擔費用,施工時如損壞地下管線、地上高壓線、電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所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負責現場的安全及文明衞生工作,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相關規定,交工前免費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潔,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

5.2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發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傳、領導檢查宣傳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生活設施及施工場地,應自費配備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生。

3)承包人的臨時用地(含項目部駐地等)租用費(含拆遷補償)、臨時用地的環保、恢復、臨時用地的青苗補償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以上費用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

4) 取土場及棄土場由承包人自行解決,但不得違反相關管理規定,並承擔相關費用。

5)經過城市道路的施工車輛,必須按交警、城管、運輸等部門相關規定執行。由於施工車輛造成的道路、環境等污染,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承包人負責合同實施期間其合同段內臨時交通道路(含場內外連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的修建、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7)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損壞嚴重,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將負責通知有關承包人共同出資修復,若使用頻率相差懸殊,則按比例分攤。

二、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6. 工期延誤

6.1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6.1.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准順延的工期)。發包人可從應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款費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賠償款的支付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6.3 因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的工期予以順延,即工期相應變化,質量要求不變。

6.4 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三、質量與驗收

7. 工程質量

7.1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合格 。

7.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請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仲裁。

8.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8.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9. 合同價款及調整

*9.1 本合同價款採用 固定綜合單價 承包方式確定。承包人讓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讓利10%後支付。

本合同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除工程變更、本工程約定的材料價格浮動和政策性調整以外的其他風險。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單價採用甲方編制的控制價的綜合單價作為固定單價,風險費用已綜合考慮在單價中。

本工程約定的材料價格風險:本工程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砂、磚、碎石、商品砼、鋁合金製品、給排水管材及電纜、電線等在施工期間,如果《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所公佈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價格調整幅度超過發包方所公佈的預算控制價採用的當期《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所公佈價格的±15%的,則超過部分按施工過程中《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公佈價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調整,其他材料不予調整。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1)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該子目價格進行計算;(2)合同中只有類似子目的,參照該類似子目價格進行計算;(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有定額的套定額(土石方工程除外),並乘以下浮係數,其中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的《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按市場價計算;無定額可套的,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綜合價格;新增項目的單價必須經甲方審定方可施工。

(2)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政策性調整有關費用標準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本工程最終結算價以審計部門審定為準。

10.工程量確認: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責任依據,實際施工中發生的工程量增加或減少並不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責任,工程結算以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為準。

10.2 除另有規定外,工程師應按照合同通過計量來核實確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價值,承包人應得到該價值扣除保留金後的價款。當工程師要對已完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時,應適時地通知承包人蔘加。

10.3 計量方法

工程的計量均以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20__)和《廣西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計算的淨值為準,如有不明之處,應以監理工程師或造價管理部門指定的計量方法為準。

計價依據:(GB50500-20__)《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及其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3號);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飾裝修消耗量定額》、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機械台班參考表》、《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桂建管[20__]61號),以及現行配套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有彈性區間的費率按中限值計取;無風險係數。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南寧市工程造價信息》公佈的信息價計取。

10.4 計量單位

除了合同另有規定外,所有計量單位均應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

*11.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1.1工程進度款原則上隨進度按月支付,合同內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變更部份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驗收達到質量要求,結算經審計部門審定後,工程款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含已支付的),其餘3%作為質量保修費用。質量保修費用在保證期限屆滿後,扣除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後無息退還。

承包人應在每個月的2日前將上個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發包人審核,發包人在7個工作日內將同意付款的金額答覆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答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發包人同意的金額開具足額的税票,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開具的税票後七個工作日內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開具税票的,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進度款。

五、材料設備供應

1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12.1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l)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立即補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電。

13、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13.1 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採購的工程材料和設備(政府集中採購的除外),採購前須徵得發包人或其授權人認可同意。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

14、竣工驗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無

14.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_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5、違約

1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1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於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准順延的工期)。延誤工期達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違約金外,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包人賠償損失。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內無條件退場,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據實結算。承包人不退場的,每天向發包人賠償損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負責返工維修直至驗收合格,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發包人的損失。施工過程中發包人發現承包人工程質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經發包人發出兩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經兩次驗收不合格,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包人賠償發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1、承包人不得以雙方之間存在爭議等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雙方之間存在爭議,只要發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繼續施工,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否則對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承包人應嚴格依照發包人已同意採購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調換。承包人擅自調換設備材料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被調換材料設備價格的一倍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這些材料設備。

3、由於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導致終止合同的,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並按工程量清單審核的單價或投標清單的單價進行結算。造成承包人損失的,發包人以合同價的5%為限賠償承包人損失。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雙方另行協商

16、爭議

16.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義務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均由敗訴一方承擔。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許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視情況扣除其履約保證金:

17.2.1個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單位及外單位人員承包,發包人不承認其個人擁有任何資質等級及營業許可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17.2.2幾個人聯合承包工程,就地組織暗分包隊伍,不具備完成本工程的技術、機械能力,被髮包人判定為沒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17.3 就地轉包全部的工程,以謀取高額轉讓費、管理費的承包人。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現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屬單位的掛勾單位,憑口頭協議參與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個體户),一經發現核實,發包人將採取驅逐該暗分包人措施,並對承包人處予違約處罰金,違約處罰金金額為履約保證金金額的5%~20%(視情節嚴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有關部門發佈的文告或文件為準。

19. 保險

29.1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自行負責辦理。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無。

(2)承包人投保內容:

*承包人必須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20. 擔保

20.1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無

20.2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21 合同份數

21.1 雙方約定合同份數:一式陸份。

22、補充條款

(1)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議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廣西景麗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個月,自竣工並通過驗收時間為準,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應精心養護,及時清理更換死苗,使本工程隨時保持最佳景觀效果。

綠化養護的內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通過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2 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含電氣(器)、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設備]為 2 年;

5、裝修工程為 2 年;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在沒有明文規定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條例,雙方協商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

8、其他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6個月,在保質期內保證苗木的成活率為100%。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2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負責實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價的 3% 。

質量保脩金不計利息。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在工程保修期內,發包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規定的金額,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價的3%(無息)。發包人在竣工驗收合格滿6個月並辦理相關手續後14天內一次性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內容:報價清單所列

第二條 工期

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20日內。工程養護期:一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工程質量等級

按照國家[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該工程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綠化成活率達到95%以上,養護期滿,交工驗收時成活率達到100%。

第四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合同總價為 元整。清單附後。

第五條 付款方式:

進場支付該單項工程總額 %的工程款。標段工程全部結束後,壹周內扣除 %質保金外,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養護一年期滿後,十五天內,甲方須進行工程交工驗收,驗收結果達到合同規定的質理標準後,十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質保金。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訂後生效。甲方全部付款完畢,乙方養護期滿合同終止。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發包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單位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況:本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__________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二、施工工期:本工程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預計完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遇天氣原因,甲、乙雙方可協商後順延時間。

三、工程質量: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技術工程規範進行施工,所栽苗木必須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質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規格、苗木品種,如有質量問題,造成返工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四、安全問題: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注意安全,確保施工現場清潔、乾淨,老弱民工一律辭退,如有安全事故發生,乙方自行負責。

五、甲方責任:甲方應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工程質量、進度、施工過程,協調好乙方在施工中與各方面的關係。工程竣工後組織工程驗收,並按合同約定竣工結算。

六、乙方責任:乙方需辦理好施工的一切相關手續,服從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審定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設計和品種修改,需接甲方書面變更通知單後實施,工程竣工後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應保護好已完工程,施工中乙方應注意已有的建築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設施及電纜溝進行保護,如有施工中造成的損失及嚴重後果,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苗木要求: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八、保養期:所有苗木栽植完畢後,乙方12個月以內負責苗木成活、澆水、除草、剪枝、更換死亡苗木等。

九、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總工程量的一半後,甲方負責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30%,乙方進行工程竣工後,甲方應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20%,餘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額付清。

十、結算方式:綠化色塊面積每平方價為__________元,回填土方每立方為__________元,路沿石每米為__________元,步磚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所有工程量據實實做實算。如有其它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結算。

十一、違約: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_________級。

4、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_________個月,養護標準達到_________,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1、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一、工程名稱:

武漢___綠化工程。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

本工程位於武漢___,綠地總面積為_又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綠地深翻50釐米,加工20釐米;

3.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一年;

4.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

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5.種植質量應根據武漢市有關部門對綠化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

草坪應按地形鋪設,要求平整度高,整體性強,自然泛水,鋪設間隙不得超過一指寬。

四、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元整,一次性包乾。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鋪設過半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5%;

作。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驗收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0%;

4.餘款待一年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竣工。

七、甲方委託___,乙方指派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協調工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義份,圖紙預算各_份。

甲方:

法定代表

聯繫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

聯繫人:

日期: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綠化工程由甲方委託乙方實施。為明確本工程甲、乙方的職責、義務和權利,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地點和名稱:

1、工程地點:。

2、工程名稱:國道東段路兩側綠化工程。

第二條:下列文件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在合同實施間,甲方和乙方簽定的其他協議。

2、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由甲方提供的綠化設計方案和工程量清單為依據。

3、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及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承包方式:

1、承包內容:綠化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保養護、包成活率、包安全。

3、工程造價:按中標價 (¥ 元)簽定合同(附工程量清單),苗木單價一次性包死,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量按實計算。

4、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以甲方代表的簽證為依據按實調整。

第四條:開、竣工日期:本工程自 至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安全:

1、工程質量的施工、檢驗和評定,按有關施工技術規範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省建委文件蘇建園年底 月 日前付清工程總價的30%,年月底前付工程總價的 %。

2、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價款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依據。

第八條:工程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

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説明為依據。

2、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先組織進行自檢。

3、甲方在接到乙方工程竣工報告後 0天內,甲方應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九條:附則:

1、本工程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價款後失效。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提供一切施工便利條件,如:電、水等、地方矛盾協調。

3、缺陷責任期:本合同工程缺陷責任期為竣工驗收後一年。

4、在缺陷養護期內,承包人及時做好保潔、除草、施肥、病蟲害防護,修剪整技,澆水補濕、補栽等一系列養護管理,確保成率達98%.

5、在缺陷養護期內,發生汽車壓壞苗木、人員故意損壞、盜竊等事宜,一切由甲方解決,乙方協助,費用有甲方一次付清。

6、本工程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本工程一式兩份,正本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招標決定,甲方將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內容:

1、按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

2、根據不同地形,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

2、考慮到道路兩側商鋪較多和地形障礙,按招標文件規定花池數量有所變動,花池內植物種植相應變動,數量待定,故按總花池數量和總價數摺合單組花池和樹苗植物組合計價,每組花池 元,工程結束驗收後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

3、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承包內容外發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則上按招標文件所列價款協商計價。

三、開竣工日期:

1、本工程於20xx年月20xx年月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道路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四、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規章進行,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總價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驗收合格扣出質保金,乙方憑税務局開據的正式發票結算付清。

六、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關線路的鋪設。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廢料應主動清掃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養護管理期內的水源取水點,所發生的水費甲方負責,電費和運輸車輛乙方負責。

4、乙方在甲方劃定的區域內花池砌體和樹苗種植,因協調無效遭到人為破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計價補償。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項目

(一)項目名稱:

(二)工程內容:

二、合同價格

(一)合同包乾價為人民幣151100元。

分項價格清單見附表。

(二)合同金額包含了預算明細表內的服務項目,包括苗木費、材料費、施工設備和工具費、垃圾清運處理費、人工費、管理費、養護費、肥料費、利潤、風險、税金等及與之產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再付任何費用。

(三)預算明細表外的服務項目,按增加工程數量計算,單價由甲方總部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

合同工期限

(一)施工工期:需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二)養護工期:360天,從施工完工經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項目實施及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本項目服務內容規定的質量、規格的要求。

(二)在乙方開始施工前,乙方應派人檢查場地環境,確保本項目能夠順利開展。甲方應派相關人員參與此項過程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若是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合適的場地造成乙方不能按計劃施工的,甲方規定的工期可以按日期順延。

(三)乙方應將進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施工過程中負責監督與配合,並儘可能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果是因為乙方延誤不能將上述內容通知甲方,使甲方不能及時配合,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乙方還須為工程提供一年的質量保證期。質量保證期間,乙方應派專人負責苗木的養護工作。

(五)乙方不得轉包或分包工程項目。

四、驗收

驗收分二部分進行,即完工驗收、養護完畢驗收,由甲方組織驗收小組人員驗收。

五、付款

(一)項目款項實行分二期支付。

1、施工完工經驗收合格後7天內,甲方支付總工程款的90%給乙方。

2、養護期滿,經驗收合格,甲方在一個15天內將總結算金額剩餘部分付清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工,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實際結算金額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但不超過實際結算金額的10%;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城市建設需要方案變更導致工程延誤的除外。乙方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並不免除乙方完工交貨的責任。

2、如乙方在合同規定的完工期後20天內仍未能完工,則視為乙方不能完工交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退還已收取的貨款外,還應向甲方償付總金額10%的違約金。

3、如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並明確表示不再完成餘下工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裝貨品歸甲方所有,同時不免除向乙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或金額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額的5‰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但不超過實際結算金額的10%。

2、如在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甲方要求退貨,應向乙方支付退貨部分價款10%的違約金。

(三)其它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違約方應就每一單項違約向對方支付總金額 5% 的違約金,還須依法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四)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並不減少或免除違約方履行合同的各項義務。

七、合同終止方法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一)半年養護期滿,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二)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三)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戰爭、動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災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預見、不可防止並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的説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發生須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負責同時提供由公證機關作出的公證證明。

(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不承擔相關損失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15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請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開户銀行: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_________級。

4、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_________個月,養護標準達到_________,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1、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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