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建設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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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建設合同 篇1
甲方(所有權人) :
乙方(使用權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佔用場地
甲方同意將其所有權的位於紅旗大街匯豐西路18號院內的__3_ 號,__4_號,_7_號 學生宿舍樓內部分作走線、安裝通信設備使用。
二、佔用場地的法律狀況
佔用場地甲方現有的法律文件有:
1、學校開辦法人登記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甲方對所有權場地的權利
1、甲方對該場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
2、甲方自行處理任何與本場地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並自行承擔責任。若因甲方未能處理上述事務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佔用用途
建設移動通信基站收發器裝置。在不影響樓內美觀的前提下在樓道、走廊頂部佈線安裝吸頂天線,安裝掛牆通信設備,及電源走線,室外光纜走線打眼等。乙方保證在使用該場地的過程中,不破壞甲方的房屋及屋內設施。如因乙方行為導致甲方房屋或屋內設施損壞或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及賠償。
五、租賃期限
佔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20xx_____年__6__月__11__日。
六、交付
1、甲方應在讓乙方佔用之日後___3__日內向乙方交付佔用場地。甲方延期交付佔用場地的,雙方按照如下方式處理:佔用期順延(佔用費不變)。 。
2、交付是指甲方將佔用場地交乙方使用,若乙方受到阻礙,無法進入或雖然進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擾導致無法正常使用場地,均視為甲方未能交付。
七、優先佔用權
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仍繼續佔用場地,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佔用權。本協議所稱同等條件,主要是指價格和付款時間。
八、佔用費用
1、佔用費標準為每年___4000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日的30天內支付給甲方一整年度的佔用費。
2、 甲方給乙方開據河北省行政事業性統一收費票據,否則乙方有權延期或拒絕支付佔用費。
3、費用支付方式:現金支付
4、非因雙方違約,導致佔用提前終止或延後的,雙方應以日為標準結算佔用費。(日標準的計算公式為:年佔用費/365日)。
九、工程規劃手續
乙方負責辦理基站的規劃手續,甲方予以配合。
十、施工
1、佔用期內,乙方有權在佔用地內施工。乙方的施工包括基站的初始建設和以後的改造、維修。
2、乙方應快速的,安全的施工,應儘量減少對甲方和相鄰方的影響;甲方應該協助協調與相鄰方的關係。
4、施工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工程車輛和工程人員的進出提供方便;
5、施工期間的水電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按時結算。
十一、佔用場地使用
1、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佔用場地;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進出佔用場地提供便利;
3、甲方無償提供通信電纜、天饋線、電力電纜及其他相關設施進出佔用場地的條件和路徑,甲方無償提供種植地氣線線的地方,上述設施要經過相鄰方的區域的,甲方參與協調。乙方應提前向甲方告知上述設施的路線、位置並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見。佔用期內,乙方若調整線路,應提前通知甲方。
4、甲方為乙方提供足夠的電力,保證乙方基站機房的正常用電及設備工作接地除正常停電之外。
5、 乙方用電單獨掛錶計算,費用按電錶計量數和電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電費每度( 0.8 )元,每年的6月,12月,11日至20日結算一次
十二、佔用場地維修
1、佔用場地的修繕由甲方負責,甲方應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的使用基站設施,如乙方自己建設的房屋由乙方自己修繕。
十三、消防及安全
1、乙方應按照規定做好佔用場地內的消防和安全工作。甲方發現佔用場地內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在及時通知乙方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安全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四、拆遷
佔用期內,場地遇政府規劃拆遷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佔用費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增加賠償直至彌補對方損失。乙方無故延遲 足一個 月後不交佔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補交所欠佔用費外,還應向甲方賠償年佔用費的20%。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一般不超過1個月)仍未糾正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退還剩餘佔用費,賠償乙方改建機房、搬遷設備的所有費用,賠償乙方佔用費的20%。
十六、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導致佔用合同無法繼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若佔用合同因此提前終止,甲方應退還剩餘佔用費。
十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基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機房建設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鄭州大學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新建兩間計算機教室設備供貨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報價見下表。
第二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柒拾叁萬伍仟元整(¥735,000.00)。
1、供方將本改造項目安裝調試完畢,需方測試驗收合格後2周內,需方支付給供方全部貨款的95%,即人民幣陸拾玖萬捌仟貳佰伍拾元整(¥698,250.00)。
2、餘款 5 %,即人民幣叁萬陸仟柒佰伍拾元整(¥36,750.00)作為質保金,無質量問題一年後付清。
第三條交貨時間及地點
自合同生效後,20個工作日前到貨並安裝、調試完畢,設備運送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交貨地點為升達經貿管理學院指定教室。
第四條技術支持及售後服務
1.所供設備投影機燈泡質保半年,其它設備質保三年(校方提供的設備除外),超過質保的部件維修只收取材料費,不收取維修費。。
2.負責對設備使用人員進行免費培訓,熟悉設備情況,確保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學校要求進行技術指導。
3.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對反映的問題,一個小時之內給予回覆,二十四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於不能及時修復需要帶走維修的部件需提供檔次不低於原機的備用設備,原機需於一周內修好送還。
4.進行定期回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五條產品包裝及驗貨
全部設備及部件必須包裝完整、保修憑證完整,現場開箱驗貨後再進行安裝調試。
第六條
違約責任需方違約:若由於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執行中斷,所引起損失概由需方負責,供方違約:若由於供方違約致使本合同執行中斷,所引起損失概由供方負責, 若由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雙方簽定合約不能執行,供方不負任何責任。需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代表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另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通過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七條未盡事宜以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為準。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機房建設合同 篇3
發包人(甲方): 聯 系 人:_ _ 手機:_ 承包方(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電話:__
本合同甲方指定乙方作為 災備機房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並委託乙方負責 災備機房 建設所涉及的相關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委託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災備機房建設
(二)施工地址:
(三)雙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第二條 工程項目的運作方式: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由甲方將機房建設工程發包給乙方,包括機房設計、施工、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等所有相關事宜均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根據其投標方案確定的機房建設方案(包括機房設計方案、各類設備、材料的品牌、型號、工程預算、施工方案等)進行設備和材料的採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等,其間乙方涉及到的與施工有關的各項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乙方不能確定的技術的問題或特殊突發情況應和甲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項目內容
(一)機房裝修(吊頂、牆面、地板、隔斷等)
(二)機房配電系統
(三)精密空調及新風換氣系統
(四)機房靜電防雷系統
(五)消防沒火系統
(六)機房監控系統
(七)機房綜合佈線
(八)其它與機房建設有關的事宜
工程項目具體內容及技術施工要求見《機房建設方案》。
第四條 工程價款與費用結算
(一)工程預算總價:人民幣(小寫): (人民幣大寫: );其中包含項目內容所涉及的各項費用及税金。(特別説明:項目最終價款由項目決算審計確定)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辦理完畢開工手續並經甲方認可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算總額的 40% 即人民幣(大寫) 作為工程啟動資金。
2.乙方完成機房建設裝飾、電源引入、室內佈線、電源櫃、列頭櫃、網絡機櫃、設備接地線、防雷等工程,並由甲方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工程預算總額的 30% 即人民幣,(大寫金額) 。
3. 機房建設結束終驗交付使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經決算審計後的最終工程價款除預留 5% 的質保金外的其餘款項。
4、機房正常運行一年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5% 的質保金。
5.甲方將合同項下的應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帳户:
户 名:
開户銀行: 地 址: 帳 號: 6.根據投標文件,乙方承諾工程保修其為三年。
7.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項時,應先按各期付款數額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税務發票,甲方收到合格發票後予以支付相應款項。不開具或者開具不合格的發票,甲方有權延遲支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發票之日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第五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開工日期為: ;
(二)施工最後期限: ;
(三)完工時間預計: ;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要求、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各類設備和材料的品牌、型號等進行審核、確認,明確乙方具體工作內容;
2.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工程和施工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具體程序及細節由甲乙雙方協商;
3、甲方負責提供應由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及附件,並協調相關公司安裝調試,確保不影響施工進度;
4、甲方有權聘請第三方公司對本工程進行監理,聘請監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機房建設的整體要求,制定機房建設方案(包括機房設計方案、各類設備、材料的品牌、型號、工程預算、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等),甲方對於乙方提交機房建設方案同意與否,應當在 5個工作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
2.乙方應保證具備以下施工資質與條件,簽約時應向甲方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1)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及法人證明書;
(2)施工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3.乙方應按照其投標方案確定的機房建設方案(包括機房設計方案、各類設備、材料的品牌、型號、工程預算、施工方案等)進行設備和材料的採購材料採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等工作;
4.乙方應制定保障本工程質量的措施、方案等,並遵照執行。
5、乙方負責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6.乙方在組織施工時應切實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廢物由乙方負責及時處理。
9、乙方應配合甲方聘請的監理方的工作,遵守工程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10、乙方負責本工程消防和防雷單項的驗收,並承擔相關費用,交付相關部門出具的驗收報告;
11、項目終驗後,乙方負責聘請中國計算機協會計算機機房評測中心對新建機房進行評測,評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不得將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和轉包;
第八條 乙方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服從遵守甲方有關制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義在施工期間從事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保密條款:甲乙雙方應恪守因簽署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商業信息及其它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如將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應賠償因泄密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甲方按機房的施工及驗收標準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進行驗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採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三)以上檢查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機房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五)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七)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八)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並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再由甲方重新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視情況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的部分從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則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罰保證金 5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張,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本合同生效後,除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雙方應認真履行。任何一方單方中止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工程施工費用總金額的 5 %。
(四)乙方施工質量和要求達不到甲方預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進,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費用;
(五)在系統運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運行故障,乙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由於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張家口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可以予以變更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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