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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石承包合同(精選3篇)

挖石承包合同(精選3篇)

挖石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挖石承包合同(精選3篇)

乙方:

雙方為保證工程順利施工,乙方為甲方進行機械開挖公路,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訂立合同內容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價格:開挖硬石方價格為每立方  元,其中包括上車;土方開挖按照每立方  元,其中包括運輸費用。以上價格不含税。

三、倒場全權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進度:以開工之日起70個晴天日完成。

五、工程質量:按照甲方的圖紙進行施工,如沒按圖紙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所受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結算方式:按照工程進展方量預期借款,借款額度不超過70%,工程完工,經甲方檢驗合格後,所剩資金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保證必須按照安全管理條例進行施工,機械作業因不慎操作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八、違約責任:本合同一旦簽字形成後,若任何一方違背此內容,付違約責任金貳拾萬元。

九、特別約定:因二組所留石方由乙方挖完,甲方給乙方

補貼費用壹萬伍仟元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挖石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共同簽訂以下果林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必須一致遵守。

土地承包事項:

1、承包梨園面積      畝。

2、梨園位於 。

3、承包時間:自 到 止。

1)、交納時間:每年 月 號前交清下年的上交費用( 年的承包費應於 前交清,以後年份以此類推)。

2)、乙方在承包期內,一切費用自理,自負盈虧。

3)、本合同簽訂之日交納保證金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必要時可以檢查監督指導乙方的生產活動。

2、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關於經濟林品種的選擇,由乙方確定,乙方應按梨園管理要求,進行種植管理。一旦品種確定,中途如有品種改變,須經甲方認可。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內,乙方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也有保護土地的責任和義務,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生產管理中,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

3、乙方必須按時交清各項承包費用及政策規定的其它費用。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可隨意將承包土地出售,出租或抵押等方式給他人,如乙方無能力經營,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轉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導致所承包土地產量減少或欠收,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國家政策的調整或其他原因,按相關規定執行。

7、乙方在承包期內,按民法典規定,各項福利,保險等支出,均含在乙方的經營費用之中,甲方概不負責。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承包期內,不能隨意改變、廢除合同,否則按保證金的三倍支付對方違約金。

2、乙方應按時交清應交的所有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果樹及土地。

五、其它事項:

梨園地四周防風林的建設由乙方種植到位。如遇國家、政府政策調整,乙方也作相應調整。

六、合同期滿後,經濟林及防風林歸甲方所有,其他地上附屬設施經評估作價,甲乙雙方達到一致意見後,由甲方收購,本合同終止,退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

七、合同期滿終止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挖石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_________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_________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_________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 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六條 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 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於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簽訂後,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餘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_________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後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於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於 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於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衝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兑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範,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並要嚴格執行衞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採購程序以及質保鑑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衞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衞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由於經營需要,在校園內進行經營宣傳和廣告設置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單方面或遇學校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後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交納違約金50萬元。

第十六條 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較高,第一年緩交上繳費用,其50萬元上繳費用在以後兩年補齊,即第二年上繳70萬元,第三年上繳80萬元,後兩年每年上繳50萬元。按以上標準,如果乙方當年完不成上交學院承包金額的80%或連續兩年不能按時完成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雙方各執5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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