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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安裝合同範本

高空安裝合同範本

高空建築快速發展,對相關建築安裝施工提出了新的挑戰,高空安裝合同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空安裝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高空安裝合同範本
高空安裝合同範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代表協商甲方同意將交由乙方一次性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安全、包保險等一切安全措施。具體按如下條款執行。

一、 甲方責任

1、 負責監督乙方在施工中日常工作和質量要求,並派有關人員協助乙方在施工中遇到有關需甲方解決的困難。

2、 負責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用電並免費提供。

二、 乙方責任

1、在安裝施工中應保證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使甲方滿意,甲方派人驗收後為合格。

2、在安裝施工中應先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後才能施工。甲方提供乙方費用中已包含安全保險費,如遇安全意外事故等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在安裝施工中如意外損失甲方的有關設施,乙方負主要責任或賠償處理。

三、 工程項目及收費標準

1、採用吊裝、搭架,5mm不鏽鋼螺絲固定,每個樓棟號螺絲孔按字底孔位固定(各項安裝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

四、 安裝費用:人民幣 。待安裝工程完工甲方派出專人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五、 施工日期:由201 年 月 日起至以甲方通知安裝完成為止。

六、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安裝合同範文2

現有甲方電梯安裝工程項目 深圳市財海大酒店 ,承包給乙方安裝,經甲乙雙方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總價(大寫) 元整。

一、 安裝地址: 深圳大鵬新區鵬新東路財海大酒店

二、 工程內容:

1、乙方負責材料到場的清點(甲方須提供材料清單,甲乙雙方配合清點,當天內報甲方核實補料,如缺少材料報甲方核實後,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安裝人員誤工費及安裝進度責任)、電梯機械、電氣安裝;配合調試等工作。

2、乙方必須保證電梯的安裝質量。無條件接受甲方工程監理、質管、安全檢查、技術指導等部門人員的項目管理並積極配合工

3、乙方負責電梯的報裝及驗收工作。

三、雙方約定:

1、在安裝過程中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有電梯材料,如在安裝過程中發現配件丟失、損壞、被盜的問題,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100%損失。

2、乙方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持有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裝維修上崗證,併購買了意外保險等。

3、乙方在施工的時候必須帶安全帽、安全帶;不能穿拖鞋;不能在電梯井道里打鬧及聊天,時常注意安全第一,精心施工。

4、乙方在安裝施工過程中,沒有按操作規定施工造成任何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與後果。

5、甲方須提供報裝報檢用資質。

6、甲方須提供可保管材料的處所(有門鎖的房間)

7、甲方須提供三相四線電源至機房。

8、所有施工、生活用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9、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水泥,沙石,角鐵等)

10、甲方負責門洞的修補等土建部分的工作。(須預留外呼孔洞,否則由甲方負責處理)

11、如井道、機房、通道等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安裝人員誤工費及工期進度責任。

12、因現場、天氣等原因無法施工,工期須後延。

四、處罰辦法

1、對違反電梯安裝操作規程造成安裝質量問題比較嚴重的,給與罰款200-500元。

2、電梯正常使用期間(保修期內),接到客户投訴(安裝方面問題)三次以上,給與罰款500-1000元。並及時處理所有問題。

五、付款方式

1、每台電梯進廠十天付工程款的50%,電梯安裝完工自檢合格付電梯工程款的35%。

2、電梯經技術監督局驗收合格後付清全部工程款,安裝完成一個月後,如因甲方或公司其他原因導致電梯不能驗收,須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安裝合同範文3

發包單位: (簡稱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經批准進行的建設工程,由承包承擔,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的範圍和內容

1、建築工程(包括房屋建築及構築物)共 m2。

2、安裝工程名稱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圖設計內容範圍承包。

第四條:工程造價。承包的工程總造價 元(單位工程造價見承包工程項目表)。如果合同期內發生勞務、材料價格調整、取費標準變動按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條: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 項方式進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條: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額和有關規定,施工工期日曆天,定於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工期另行協商。

第七條: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發包方:

1、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範圍內的土地徵用、租用、申請施工許可證執照和佔道爆破許可證及市內禁區運輸通行證;

2、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3、開工前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拆遷現場內民房和障礙物(亦可委託承包方承擔);

4、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等技術資料進行審定,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十五天內將設計圖紙 份,標準圖 份及有關技術資料送交承包方,審定施工組織設計;

5、按雙方協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和設備;

6、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所需的文件(實行貸款或自籌的工程要保證資金供應),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7、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發包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作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3、及時向發包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佈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通知,提出應由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供應計劃;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的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6、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參加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負責供應水泥、木材、鋼材和施工期間建築材料預算價格調整表以及規定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按設計要求的品種、規格、型號供應到承包方指定地點。因品種、規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調劑代用時,必須經設計部門簽證,由此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和運費由發包方負責。因材料設備供應不及時影響工程建設,工程竣工時間順延;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委託承包方採購運輸時,差價及運費由發包方負責;

3、承包方負責地方材料和市場採購物資。市場採購物資需到外地採購時,差價運費由發包方承擔;

4、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並附有出廠合格證或化驗單。否則進行材質檢驗,費用由供應方負責;

5、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均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佈的材料預算價格。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質量評定為質量,依據魯政發(1987)74號文規定,按合同工程造價增減 %結算;

2、工程結算按下列第項方式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天內結算完畢;

(1)中標價加簽證;

(2)施工圖預算加係數包乾;

(3)平方米造價包乾;

3、預付備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設銀行規定執行具體額度和辦法是 ;

4、備料款和工程款撥以%停止,待餘待工程竣工後結算。

第十條:工程變更

1、設計圖紙經會審定案後,原則上不準變更。如確需變更時,應提前十五天辦理變更手續,書面通知對方。因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方負責;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或説明書不符合設計要求,要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在七天內辦理技術簽證;

3、基礎施工如遇特殊情況,工期可按實際情況順延。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1、承包方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在施工中中發生質量事故,要分清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質量事故責任方承擔;

2、隱蔽工程完成後,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時以前通知發包方進行檢查,未經發包方檢查不得隱蔽。如發包方未按時到場,承包方自行檢查隱蔽。發包方提出重新檢查時,如結果不符合要求,費用由承包方承擔;若結果符合要求,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3、竣工驗收標準按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工程竣工後,由承包方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雙方籤具驗收證書,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第十二條:施工期間臨時停水、停電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憑簽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期,按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的規定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發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天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驗收,按每日工程總價萬分之約金;

4、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國務院(1990)213號文規定,發包方無力撥付工程款時,承包方有權提出停工報告,發包方15天內解決不了,承擔一切停工損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比例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發包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的違約金;

3、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方無償進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由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工程交工價款結清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雙方各執 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辦銀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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