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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17篇)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17篇)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發包單位:_ (以下簡稱甲方)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17篇)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華煜辦公樓裝飾工程

二、工程地點:_岳陽市新路口

三、工程項目內容:_外牆裝飾、室內裝飾、暖通、潔具、照明燈具,精裝修設計由承包人負責併發包人承擔設計費用,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該協議承包人。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工程按《20xx年消耗定額》取費,不下浮。 按湘建價406號文件計價。工程主材按市場價格報價。人工工資按岳陽市最新調差文件調差(施工期間)。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材料到場,甲方根據乙方工程材料進場到位的材料,付款70%材料款。

2.開工後,甲方按每月月進度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0%(合格工程),即80%工程款;竣工驗收,付承包人總工程造價的97%,餘款作為質量保脩金(法定保修期滿後付清)

七、材料設備: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及時組織進場,材料設備保管場地由甲方提供,以滿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個好的保管場所。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及廢料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裝飾設計、出施工圖紙及材料明細,雙方認可後,該資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並雙方簽字附加協議, 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瞭解遵守甲方管理處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範,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施工方負責。

5.如因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處有關規定,造成罰款的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裝飾工程質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驗收

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後,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返本合同的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返方負責賠償給守約方。

十二、備註

本合同有不詳之處,甲、乙方通過協商補充協議或條款,如本合同甲.乙方發生糾紛,雙方有權向本合同簽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執行。

十三、本合同報價表一式四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海南省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驗收規範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房。

2、裝飾施工地點:海南省某棟某室

3、住房結構: 4 房型 2 廳 1 套,施工面積 137.73 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圖》和合同附件二《工程預算書》。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總價款:大寫(人民幣): 伍萬捌仟元整 ,¥ 58000元。詳見合同附件一《工程預算書》。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 20xx 年 6 月 3 日開工,至 20xx 年 8 月 3 日竣工,工期天:60天。(農曆四月廿三到農曆六月廿四放假不計入施工工期內)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

2、乙方提供的材料:《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簽訂地點: 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期限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因工程變更造成工期改變的,以甲乙雙方簽字的變更書為依據變更工期。

非甲、乙雙方原因(如停水、停電)及不可抗力(如地震)因素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相應費用協商解決。

二、 甲方工作

1、開工前 天,甲方負責為乙方的施工提供條件如:場地、電源、水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施工困難和工期延誤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協調與本工程有關的各個單位關係,並辦理各種手續(包括結構拆改申請等)。

3、負責工程質量和進度的監督及竣工驗收。

三、 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3、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四、 工程變更

1、變更前一天寫出書面變更書。

2、工程變更,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

3、工程變更書須甲乙雙方簽字後有效。

4、工程變更款在工程結算時結清。

五、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拾壹萬肆仟伍佰玖拾元

六、 工程驗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後,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表,並做工程結算。甲方逾期不於答覆,乙方有權視同甲方驗收合格。期間工程保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甲、乙雙方簽定驗收書後失效。

3、保修工程按保修合同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凡因本合同當事人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 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 給對方損失費。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 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 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八、 幾項具體規定

1、工程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乙方負責清運費

2、甲方供料時,乙方負責搬運到現場,甲方負責搬運費 元

(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九、 其它約定條款

十、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4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綜合樓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開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暫定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工程結算方式

工程結算造價編制以《____年_____省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及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價信息》為依據,不能直接套用定額及信息價的,應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確認品牌及價格後再行施工。特別貴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價格由雙方另行面議。工程量按實結算。

第三條 施工圖紙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貳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詳見附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4.1 開工前7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為甲方代表協調現場施工監理。

4.4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和設備必須在7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5.5 乙方應對該單位工程的產品負責,應做好設備、器材的防盜、防竊及產品保護工作至驗收交付甲方時為止。

5.6 乙方派項目經理_______同志負責現場施工工作。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器材,承包人應在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本工程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建築裝飾施工質量驗收規程》以及相關的驗收標準。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相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屬隱蔽工程的需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隱蔽驗收;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0.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接到驗收通知後七天內組織驗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驗收單並辦理移交手續。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一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開工前按暫定價的20%預付施工備料款_____元。

(2)工程進度至50%時再付_____元。

(3)工程進度至80%時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驗收後10天內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結算後留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餘款7天內一次性付清。

11.2 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發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12.5 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 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5.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15.4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5

發包人(甲方):委託代理人:電話:工程設計師:  電話:

承包人(乙方):委託代理人:電話:工程設計師: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居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工程內容及做法  (詳見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及報價單)。

第3條、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詳見報價單),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報價説明);

(2)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應符合實際施工的要求,與工程實際使用量的誤差應在+-8%以內。

(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

第4條、工程期限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為不含税報價(詳見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部分施工圖紙  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包括不包括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部分發包人義務  

第1條、開工前三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

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第2條、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第3條、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及相關裝修手續(物管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4條、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5條、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第6條、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階段驗收、竣工驗收。

第四部分承包人義務  

第1條、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第2條、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第3條、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部分工程變更  

第1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六部分材料的提供  

第1條、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需要保管的,發包人應作好密封標誌,並交由現場管理人員保管;  

第2條、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三條,所提供材料保證一年內不掉色。

第七部分工期延誤 

第1條、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3)發包人五金件(不含門鎖、潔具等)安裝;  

第2條、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第3條、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第八部分質量標準  

第1條、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現行家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第2條、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發包人指定擁有質量認證資質的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九部分工程驗收和保修  第1條、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隱蔽工程驗收__;

(2)__水電工程完工__;

(3)__中期驗收(木作工程完工),並作好工作量統計決算__;

(4)漆工程完工。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

第2條、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否則視同工程合格),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

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見工程結算單)。

第3條、工程竣工後,承包人負責採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説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説明書。

第4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本工程保修期為12個月,保修期自住家居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工程保修單)。

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24個月。

第5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工程應在一定時期內保證合格的質量標準,不應出現嚴重、大面積和多處質量問題。

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超過2次(處)嚴重質量問題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須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發包人由於此質量問題造成的相關損失,並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違約賠償,金額為發生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的造價(根據附工程報價單)。

嚴重工程質量問題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防水工程出現3處以上滲漏;  暖氣、煤氣、給排水改動工程出現斷裂、漏水、漏氣(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牆面、吊頂等塗料工程出現0.52  以上的塗料表層脱落;  吊頂、吊櫃、五金件、燈具等吊裝、安裝工程出現斷裂、脱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牆磚超過5處(塊)以上鬆動、脱落;  地磚、地板工程出現5處(塊)以上顯著隆起、凹陷、移位,或鬆動、脱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木工工程出現開裂、脱膠(榫)、鬆動、變形(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第十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1條、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2條、工程中期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

發包人接到資料後2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款。

每項工程增加項目結算應在每次付款時結清。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1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2條、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第3條、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終止方應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1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部分幾項具體規定

第1條、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2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儘量確保工程不對鄰里、社區和公眾利益產生影響。

承包人應對工程噪音、污水、廢料、異味、光污染、高空墜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夠的預計和有效的管理。

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承包人負責。

第3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下午  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承包人應按時開工、停工,並不在施工現場從事與工程無關的活動。

第十五部分附則

第1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2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3條、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裝修內容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放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結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有效。)

3、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年月日乙方單位名稱:(蓋公章)年月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 __。

2.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總天數: 日。

5.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6.雙方同意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二條 價款

1.工程價款總價為 ,即(大寫) 。詳見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預算表》。

2.施工過程中有增減項目的,雙方協商同意並簽名確認後方可增減該部分費用。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的3日內,甲方應支付工程價款(含雙方確定的增減項目的金額)的 %以及設計費(若有)即人民幣 元。

2.工程完成度達50%時(自由設定支付條件用以支付進度款),甲方支付工程價款(含雙方確定的增減項目的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

3.工程完工及竣工驗收後的5日內,甲方支付工程價款(含雙方確定的增減項目的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

4. 工程價款(含雙方確定的增減項目的金額)的 5 %即人民幣 元作為質保金,甲方在保修期結束後10日內一次性無息地支付給乙方。

5. 工程完工且清掃完施工現場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竣工驗收。

第四條 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4.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五條 材料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且工期不順延。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工期延誤處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不能提供水、電;

(2)不能保證每天8小時以上工作時間(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購材料、設備;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變更設計、增加施工項目;

(6)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

(7)逾期驗收或無故怠於驗收;

2.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 工期不順延:

(1)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乙方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範造成人員傷害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予以修復或賠償;

(5)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可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甲方可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在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工,每遲延一日應支付 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在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遲延一日應支付 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8

工程名稱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合同編號

(貼印花税票處)

根據                                  規定,本合同文本(乙種本)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          元以下(含                )的,已驗收並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範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工程內容及性質: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  元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説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説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説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説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 )圖紙及作法説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監理的工程可請監理工程師做出解釋。協商不成或不同意監理工程師做出的解釋,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3條 語言文字及運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

3.2 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規和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國家標準、規範和本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相關規定的有:

3.3 國內沒有相關標準、規範的部分:  應由發包人在  日內,提出技術要求;承包人在  日內按發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工程師及項目經理

4.1 發包人委託 對本工程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工程師姓名  職務  ,其職權主要內容: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受委託的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等詳細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場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4.4 項目經理具體職權:

第5條 發包人工作

5.1 在開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説明  份,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説明進行技術交底。如使用國外圖紙的,其翻譯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2 在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被修繕或裝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場地內各種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或施工場地滯留的傢俱、設備、陳設及其他物品採取保護措施。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5.4 協調處理保護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及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5.5 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氣、電訊設備等,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及其他要求。

5.6 協調做好施工場地保衞、消防、垃圾處理工作,協調好周圍鄰里關係,並承擔相應費用。

5.7 結構修繕或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應有相應的圖紙及作法説明,並報有關部門審批。非結構修繕或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築結構、設備及設備管線,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5.8 發包人應完成5.2、5.3、5.4、5.5、5.6、5.7各項工作或其他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其具體內容:_________,並承擔相應費用。  

5.9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驗收和檢查,按約定撥付工程款,辦理竣工驗收結算和其他各項事宜。

第6條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參加圖紙及作法説明交底,擬定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交工程師審定。

6.2 嚴格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説明、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規定、環保規定認真組織施工,做好施工場地安全、保衞、消防、清潔工作;做好質量驗收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3 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護好周圍建築物、設備及設備管線、古樹名木及施工場地內不易移動的傢俱、設備、陳設不受損壞。處理好因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關係。

6.4 不得超出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規定,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備及設備管線。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發包人之前,負責對施工場地原有建築物及傢俱、設備、陳設和成品的保護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違反6.2、6.3、6.4、6.5款的規定,造成損壞和罰款等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7 協助發包人完成5.8款約定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7條 施工進度與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內容和時間:          ,工程師在收到後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能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承包人按照經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按期開工,工期順延,並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的損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申請,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覆,在規定時間內未作答覆視為同意延期開工申請,工程師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順延。

7.2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在實施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覆。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作出答覆,承包人可以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7.3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因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7天內累計超過8小時,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誤的,經工程師認定,工期順延。

7.4 承包人應按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價款併為提前竣工創造條件。

第8條 質量檢驗與隱蔽工程驗收

8.1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標準,質量評定標準以國家或行業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在  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實物依據。樣板及樣板間應按圖紙及作法説明要求製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封存,其製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2 雙方約定該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  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在自檢之後的48小時內通知工程師組織驗收。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並由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師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時驗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8.3 承包人應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説明,樣板間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隨時接受工程師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8.4 凡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達不到約定的標準(含隱蔽工程複檢部分),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拆除、剝離、開孔、返修、重做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5 凡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師指令失誤,而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或隱蔽工程要求複檢仍為合格的,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工期順延。

8.6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9條 試車

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內容及範圍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一致。具體內容範圍及費用計算:

9.2 設備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的,由發包人組織試車。凡具備試車條件的,組織試車一方應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共同為試車提供便利條件。試車合格後,在試車記錄上共同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按時參加試車的一方應承認試車記錄。

9.3 因設計原因或因發包人負責採購的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應該修改設計或重新購置設備。承包人協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發包人應承擔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負責採購設備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施工或購置設備的各項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5 工程師在試車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後24小時,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0條 安全生產

10.1 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説明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和防火規範要求,並對其在施工場地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因發包人原因違反安全及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發包人應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並賠償承包人的損失。

10.2 承包人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及防火規範組織施工,做好現場設備管線、通道等防護圍欄,在危險地段安裝警示牌或警示燈,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環境、不停止使用建築以及在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凡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10.3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費用。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11條 材料設備供應

11.1 雙方約定本工程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二),凡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附件二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的要求進行,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做好材料的驗收、試驗和保管工作,發包人支付保管和試驗費用,費用的計算:  凡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規定或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和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1.2 凡由承包人負責採購和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質量和設計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書。因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要求,給工程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11.3 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應提供材料的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共同封存,做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凡材料不符合樣品或樣本的,由供貨方承擔資任。

11.4 由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12條 合同價款與交付

12.1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12.2 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範圍及計算方法:  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的影響;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佈的價格調整;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原因等。雙方約定具體調整因素及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計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價款,尾款待工程結算時一次支付。

第13條 工程變更

13.1 因發包人原因,需要對圖紙及作法説明,工程量進行變更的,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通知及要求進行相應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增減及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13.2 承包人不得對圖紙及作法説明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的設計、材料作法和設備變更,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工程師同意而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相應費用,並賠償發包人損失。

13.3 工程發生設計變更,雙方均應積極辦理變更洽商手續,並應按變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設計變更確認後14天內,對涉及合同價款變更內容提出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報經工程師確認,工程師在收到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後14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處理意見,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或沒提出處理意見,視為同意變更價款。

第14條 工程驗收與結算

14.1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的內容及時間

14.2 發包人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發包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並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損失責任。

14.3 竣工驗收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或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因特殊原因,雙方約定或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協議。

14.4 工程未經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不得使用。因發包人強行使用致使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及對建築物造成的損壞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14.5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竣工結算。

14.6 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後14天內進行核實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報告後,應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結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款後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的,從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14.7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結算款,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沒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承擔保管費用。

14.8 雙方對竣工結算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15條 質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關於質量保修的規定;對已交付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保修書的時間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保修書(附件三)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16條 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16.1 發包人未按約定撥付工程款和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還約定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竣工或未達到質量標準,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還約定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16.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6.4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理由和索賠證據。

16.5 當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提出索賠一方向對方提出索賠意見及要求延長工期或經濟損失賠償報告及相關資料。對方在收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證據,在規定時向內未作答覆或進一步提出要求,視為索賠已經認可。

16.6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採用以下其中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雙方接受、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7條 合同解除

17.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過56天,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雙方約定,結合本工程特點,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其他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據合同約定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17.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撤出提供便利條件,支付以上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7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8條 不可抗力

18.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當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9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並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

第20條 合同終止

20.1 除本合同條款第15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0.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21條 合同份數

21.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發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攬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三: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根據本工程修繕和裝修的項目,雙方約定具體質量保修範圍及內容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助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及有關規定,結合本修繕及裝修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結構修繕工程為:  年;

2.房屋防水修繕工程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修繕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為:  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年;

7.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但不負責原房屋建築的保修責任。

2.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檢修。

4.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參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5.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雙方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9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裝飾協會諮詢。

2.本合同所稱住宅裝飾裝修,是指住宅所有權人(即業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築活動。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發包方繫住宅所有權人(即業主)的,應當向承包方出示該住宅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合法的產權證明文件;發包方繫住宅使用權人的,應當向承包方出示合法使用該住宅和有權對住宅裝修的證明文件。

7.在簽訂合同前,承包方系企業的,應當向發包方出示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承包方系個人的,應當向發包方出示其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

8.本合同所稱發包方是指委託他人對住宅房屋進行修飾處理的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本合同所稱承包方是指接受委託對住宅房屋進行修飾施工的單位和個人。

9.開工:雙方通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現場開始運作視為開工.

10.竣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視為竣工.

11.驗收合格:承包方、發包方、監理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字蓋章或雖未辦理驗收手續但甲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視為驗收合格.

12.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3.本合同條款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建設廳和山西省建築裝飾協會負責解釋。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居民身份號】: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地】【個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的房型結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廚________衞________陽台。

住宅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範圍、內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表一報價單和圖紙)。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第三條工程造價

3.1工程造價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

(1)固定工程造價方式,即在確定工程承包範圍內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況下(見附表和圖紙),工程造價一次性包乾確定,不做增減調整。該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單價方式,即固定附表報價單中工程項目的單價不變(見附表),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項目實物量計算工程造價。(3)浮動工程造價方式,即在確定工程承包範圍內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況下(見附表和圖紙)初步確定工程造價,完工後對設計變更部分的造價按實際發生和附表報價單予以增減。設計變更前的該工程現造價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報價單應參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參考價》,根據市場經濟運作原則和優質優價的原則由甲、乙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3報價單應當涵蓋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四條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為________天(按實際可施工的日曆天數計算,包含法定的節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內)。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2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施工時間為:

上午________點________分至________點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點________分至________點________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認定,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增加或設計變更,需要順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影響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6)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4.6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書面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4.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施工圖紙

5.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設計或甲方委託他人設計,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5.2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書面簽收確認;

5.3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5.4圖紙設計者應具備從事本工程設計的資質條件。

5.6甲方提供圖紙的,由甲方對圖紙的設計內容和質量負責;乙方提供圖紙的,由乙方對圖紙的設計內容和質量負責。

5.7圖紙中不得有下列內容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衞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上述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樑、柱、支撐、牆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上述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樑、屋架、懸索等。

5.8圖紙中有下列內容的,應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1)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0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承包範圍:。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

2.3 約定標準:。

3 工期

3.1 總工期: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   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説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         職稱:  註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

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 補充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合同附件:

1 中標通知書

2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3 發包人材料供應及設備一覽表

4 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驗收意見:

發包方(甲方或用户單位):

施工單位:

5 環境檢測記錄:

檢測時間:  檢測地點:

檢測部位:  檢測結果:(報告書)

6 保修合同: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1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參照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二、簽訂合同前承包人須提交其營業執照副本供發包人核驗,同時向甲方提交蓋有乙方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三、雙方應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共用管線和設施。

四、所有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資料,不限於合同、變更協議、材料驗收資料等,雙方至少各持一份原件。

五、家庭裝飾裝修每個隱蔽工程結束前都需經雙方共同驗收。工程竣工後,須雙方共同驗收簽字認可,房子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項工程不合格,乙方應及時整改。

六、甲、乙雙方經濟來往均需開具收據。竣工驗收付清尾款時,乙方必須開具税務發票。

七、施工期間發生的工程變更、材料變更和工期變化,都必須以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的書面材料為依據。

八、建議甲方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且保留5%-10%的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2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發包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承包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工程設計負責人: 電話:

現場施工負責人: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廣州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址: 區 路 號 房。

住房結構 房型 房 廳 廚 衞 陽台,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户外面積 平方米。

1.2 甲方為以上裝飾裝修住宅的所有權人或代管該住宅裝飾裝修被委託人。

1.3工程內容(詳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1.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單價包乾方式。

1.5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總工期 天(節假日及物業管理部門不允許施工日應順延)。

1.6合同價款: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增、減項目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後,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權限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前3天,為乙方入場施工提供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若甲方不清空或不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而造成傢俱、陳設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4.2負責向物業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申報登記。辦理施工手續及施工人員出入證手續,並支付有關費用。如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違規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費用被物業管理部門沒收,乙方應對被沒收部分進行全額賠償,賠償款項在工程款中扣減。

4.3將物業管理部門關於居室裝飾裝修的有關規定書面告知乙方。

4.4甲方應將房屋分户鑰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時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等施工必備條件。

4.6負責協調因施工而發生的鄰里之間的糾紛。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要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燃氣管道、設備管線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對乙方採購的材料進場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4.10按約定依時支付工程款和結算工程款。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乙方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

5.2乙方指派 為本工程項目經理,全權負責合同履行。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及施工記錄,在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3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4保護好已有保護措施的傢俱和陳設。

5.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6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物業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

5.7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設行政部門批准備案,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賠償責任。

5.8 不得隨意更改燃氣管道、水錶前管道和電錶前管線。

第六條 開工前的準備

開工前雙方共同檢查居屋的水、電、電視、電話、網絡、下水管道等線路是否暢通;牆體、窗台有無滲水漏水;室內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關的現場記錄,雙方簽字認可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七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如需要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變更設計、停止施工或增、減項目,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變更增減的原因,工程部位、時間和材料等。因變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誤、和無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損耗等損失由甲方補償,乙方2天內根據變更內容向甲方提出因變更而產生的相關費用清單。

第八條 裝飾裝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負責提供的裝飾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按時送達現場後,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乙方負責保管,遺失或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驗收。未經甲方驗收及不符合工程報價單要求的,應禁止使用。否則,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甲方不按時驗收,應視作驗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報價單選購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責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所規定的要求,應當具備有效的出廠證明及合格的檢驗單。

8.5施工中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規格差異或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堅持確認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標準或人身傷害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工期延誤

9.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及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證雙方約定的作業時間及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9.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耽誤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執行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JGJ/T304-20__)及《廣州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驗收標準》。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1.1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應提前2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應簽字確認。甲方2天內不驗收,乙方可自檢後隱蔽並如實填寫驗收單,甲方應予以承認。

11.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提供該工程的建築裝飾、水電安裝、機電設備等各專業的竣工圖紙給甲方,作為竣工驗收和結算的依據。

11.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2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否則乙方視甲方同意通過驗收。若另定驗收日期,驗收合格甲方應承認第一次通知驗收時間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進行室內環境質量檢測,應在工程完工7天以後、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託乙方)組織安排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具有室內環境質量檢測資格的機構進行室內環境質量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負擔。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若檢測不合格,視其原因對發生的治理費用及再次檢測費用按下列情況確定雙方承擔責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擔;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擔;

(3)甲乙雙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雙方所提供影響居室環境材料的比例相應承擔。

11.5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 年,其中水、電隱蔽工程保修期為 年。驗收合格簽字後,乙方填寫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雙方同意以《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為本工程單價及數量的基礎約定,結算時以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為準。

12.2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進度付款時間付款比例金額

對預算、設計方案認可合同簽訂當日 %元

施工過程中水、電、管線隱蔽工程通過驗收 %元

工程過半(已完成瓷磚的鑲貼、門窗的安裝、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進場時 %元

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當天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結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結算單後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並向乙方結清工程餘款。

12.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的國家税務統一發票。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2未經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甲方擅自進場使用,視作驗收合格,當即結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非違約一方可終止合同,並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造成損失的一方,無正當理由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造成損失擴大,由造成方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13.5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13.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廣州市建築裝飾行業協會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附則

16.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16.2本合同簽定後本項工程不得轉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6.4合同附件及經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辦公樓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輔材,甲方供應主材。

第二條包 工程工期

2.1工程期限:天(以實際工作日為準)。

2.2開工日期:年 月 日。

2.3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三條 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本合同包乾價(人民幣)¥ 元。(包人工費及輔材,主材由甲方供應,見附件三:甲方供項目主材料單)

3.2金額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 工程監理

4.1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五條 施工圖紙

5.1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以下方式提供: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設計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工作

6.1 開工前三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6.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到施工現場。

6.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6.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除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6.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消防及垃圾處理等工作。

6.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竣工驗收。

第七條 乙方工作

7.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7.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7.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7.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垃圾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變更

8.1 工程內容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以書面簽字認可,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九條 材料供應

9.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9.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十條 工期延誤

10.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0.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10.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一條 質量標準

11.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標準執行;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技術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2.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材料進場驗收。

2、 隱蔽工程驗收。

3、 竣工驗收。

12.2 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三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12.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兩年。驗收合格簽字、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一:工程保修單)。

第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3.1 工程經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應在30日內與乙方辦理結算手續。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認可。

13.2 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簽訂後預付工程款10000.00元,結算手續辦完後一個月內付至結算總價的95%,留5%保脩金兩年後無質量問題付請

13.3 在結工程款之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發票。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4.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4.2 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

14.3 由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4.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5.4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5.5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仟元整。

15.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除承重結構,引起人員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6.1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幾項具體規定

17.1 因乙方施工工程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物業指定的地點。

17.2 施工期間,甲方將物業用房交付乙方,由乙方施工隊項目經理負責保管至工程竣工並結算完畢。

17.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按物業要求作業。

第十八條 附則

18.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8.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8.3 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18.4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條款

19.1 甲方向乙方交款須由乙方財務統一收款,出具收據且加蓋財務公章後方可有效,乙方其他任何人員的任何收據均不屬於乙方合同內的有效收款。

19.2 如施工中有其他增減項目,另行辦理增減項手續,價款依據預算價單價並優惠 7.6%,無預算價的雙方定價簽字生效。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保修單

附件二: 辦公樓方案

附件三:甲方供項目主材料單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4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住所

乙方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施工資質證書編號

聯繫電話

住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合同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工程面積:

房屋户型:

2、工程內容及要求:。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用下列種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不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三、付款相關事項:

1、合同價款:元

其中:設計費元

其它費用

2、結算方式:

本合同結算方式為。

按設計圖紙所含項目一次性總包,甲方無需支付超額部分款項。

按實際發生並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項目結算。除去甲方要求增加的項目,其結算價不應超過預算價的。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其餘價款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分期支付:

工程進度

付款比例

金額

開工前三天

隱蔽工程驗收合格

油漆工程開始前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4、餘款:元,工程驗收合格後天內一次付清。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5、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1、裝飾裝修的材料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

本工程甲方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及時供應到現場。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

3、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相符,並提交購貨發票或證明材料,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4、對於需要第三方安裝的材料、設備,應當由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共同現場交底,乙方做好施工配合。

五、施工過程中的一般權利義務

1、甲方

甲方應在開工前,告知物業管理單位及相關權利人,並辦理好相關手續。

開工前,甲方自行設計的,應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説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由採取保護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施,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相關記錄,並承擔相應費用。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支付趕工費,待簽訂工期變更協議、確定趕工費後再行趕工。

甲方可以由其本人或書面委託的代理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通過甲方本人或甲方代理人與乙方接觸。

2、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份。

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並簽字認可。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乙方委派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房屋等事項,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提前通知甲方供應材料,併合理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阻塞、滲漏、停電、等事故的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修復並賠償損失。

降低噪聲,保護環境,裝飾垃圾由乙方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由乙方施工不當損害相鄰權利人利益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由甲方先行賠償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相關安全規範、環保規範、施工規範、設計規範及驗收規範的相關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或經甲方簽字確認的方案施工。

六、施工安全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説明、及工程變更事項應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範、安全規範、消防規範及環保規範。

2、乙方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技術規範、安全規範、消防規範、環保規範及設計規範進行設計施工。

3、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七、工程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單和變更圖紙,作為竣工結算和工期調整的依據,後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可在工程結束時,一併結算。

2、凡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

八、工程驗收

1、工程驗收按照簽訂合同時的國家標準執行

2、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説明,工程變更單的內容作為驗收的依據。

3、乙方應提前天通知甲方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組織驗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4、雙方約定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和隱蔽工程進行驗收:電氣管線、給排水安裝工程瓦木工程油漆工程工程竣工驗收

5、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6、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及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符合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整改造成工程未按期完成的,視為工期延誤,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裝修後的室內環境應當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要求,在裝修過程中應使用符合國家環保標準的裝修材料。甲方要求。

工程完工後進行室內裝修工程環境質量檢測。

工程完工後不進行室內裝修工程環境質量檢測。

8、如果甲方要求進行環境檢測的。應在工程完成後由江蘇省建設行政部門批准的有檢測資質的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環境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監測室內環境時,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監測時,傢俱、窗簾等含污染源的物品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並保證甲方自行購買的裝修材料符合環保要求。檢測時應雙方到場,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應分析原因,如果是乙方造成的,乙方應進行治理,直到達到環保要求並承擔檢測及治理費用。

9、驗收合格後,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及保修單,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應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結清尾款。

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工程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告知乙方,乙方應配合監理公司的工作。

十、保修事項

1、乙方施工的有防水要求的項目保修期年。

2、乙方施工的其他項目保修期年。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影響了工程施工,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及其它原因影響了施工質量,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堅持使用而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如無證據證明系乙方施工所致,甲方承擔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違約金。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日後仍不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設備管線,或改變房間使用功能造成損失或事故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損失。

2、乙方責任

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甲方已累計付款的%支付違約金。逾期天以上,乙方應將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甲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壞,應予以賠償。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甲方的要求違反國家相關規範及法律、法規而乙方未盡相關義務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是假冒偽劣產品或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以及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應無條件更換為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設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結構及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如乙方不拒絕,造成損失或事故的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如需解除合同,開工前一方要解除合同,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違約金,開工後一方要解除合同,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違約金。

4、如一方要變更合同內容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時

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四、其它約定

1、

2、

3、

十五、合同附件

1、施工內容表

2、工程預算表

3、報價單

4、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5、乙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6、甲方訂貨單

7、工程變更單

8、工程驗收單

9、工程結算單

10、工程保修單

11、工程設計圖

12、隱蔽工程圖

甲方:乙方: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 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BP機號: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 _ 電話:__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4.1 開工前___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7: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10.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詳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10: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金額

第一次   開工前三日工程進度過半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第二次   開工前三日工程進度過半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第三次   開工前三日工程進度過半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 ____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___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雙方造成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 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 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14.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上午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下午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6.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門_____份。

16.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附表 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附表 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附表 10: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發包人 (簽字):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6

委託方(甲方):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設計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設計項目概況

1、甲方委託設計工程項目地點: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________幢________室。

2、工程設計期限:______天,自交納定金次日起計算。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項目選擇(選項打√,不選項打“×”)

1、裝飾設計:室內六面體及水、強電、弱電

2、軟裝飾設計:傢俱、布藝、窗簾、畫框、插花、掛(擺)件

3、環境藝術設計:綠化、庭院、雕塑

4、其它設計:

第三條 設計收費

1、設計費總價:(大寫)元,¥。

其中:(1)裝飾設計費(含水、強電、弱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小計元。

(2)軟裝飾設計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小計元。

(3)環境藝術設計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小計元。

(4)其它設計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小計元。

2、設計定金(大寫)元。(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 設計文件標準與深度:

1、甲、乙雙方約定,設計文件標準為南京市裝飾裝修行業標準njbz·a-05-1《建築裝飾裝修設計製圖統一標準》和njbz·a-05-2《建築裝飾裝修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2、甲、乙雙方約定,初步設計方案應包含以下圖紙:(選項打√)

(1)室內平面佈置圖

(2)地平佈置圖(如能在室內平面佈置圖上標明各房間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內頂棚佈置圖

(4)主要空間的透視圖(甲方無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費用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5)主要立面圖:(指具有裝飾效果的背景牆,含有固定傢俱的牆立面等)

(6)其他圖紙:裝修知識_家居裝飾網整理

3、甲、乙雙方約定,全套設計文件除初步設計方案所包含的設計圖紙外,還應包含以下圖紙和材料:

(1)設計圖紙目錄

(2)設計及施工説明

(3)原始房型勘察圖

(4)改建設計平面圖

(5)剖立面展開圖

(6)部分節點詳圖

(7)各類電器插座位置分佈圖

(8)電源控制線路示意圖

(9)弱電控制線路示意圖

(10)冷、熱水管安裝示意圖

(11)裝飾裝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條 設計程序及設計支付方式

1、第一階段:

乙方收到設計定金後應於日內上門為該項目勘量。勘量結束後,甲方應於日內支付乙方第二階段設計費(佔設計費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階段設計費。 2、第二階段:

乙方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後,應在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和擴初設計方案,並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於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第二階段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後,甲方應於日內支付乙方第三階段設計費(佔設計費總價的%,計人民幣(大寫)元)

3、第三階段:

乙方應在收到第三階段設計費後日內完成第三階段全套圖紙,並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於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全套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後,甲方應於日內付清設計費餘額,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計套設計圖紙。

4、第四階段:

乙方在工程開工時應到現場進行圖紙交底,並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到現場指導施工不少於次,以達到設計效果。

第六條 設計方案修改:裝修知識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文件的,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對所變更的項目進行重新設計的,需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支付相應費用。

2、修改後的設計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圖紙

(2)項目造價

(3)主要材料明細單

(4)其他材料:

3、修改後的設計文件需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與乙方及時溝通,並對設計方案進行確認。

2、甲方對設計方案確認後,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所約定的費用。

3、乙方進行圖紙交底時,甲方應參與。同時安排該項目的施工負責人蔘加,做好交底記錄,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設計方案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完成售後服務。

3、乙方負責依據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對施工方的工程項目的質量和設計效果進行監督,並在工程竣工後日內,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隱蔽項目的竣工圖紙:

①電源控制線路竣工圖;

②弱電控制線路竣工圖;

③冷、熱水管安裝竣工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設計費不予以退還。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設計費。

2、甲方對設計文件延期確認的,乙方設計期限順延,甲方超過天不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4、乙方延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的設計費。

5、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賠償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時間向甲方交付隱蔽項目的竣工圖紙,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元的賠償金。

第十條 其他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甲方變更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應向乙方支付每天元的趕工費。裝修知識_家居裝飾網整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時,可申請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協助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書作為附件,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資質等級: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審核乙方的裝修資質後,簽訂本裝修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工程概況:

2、工程名稱:地點承包範圍承包方式承包內容

3、工期

4、工程質量標準:

5、工程造價: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____日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9、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合同總價的5%為違約金;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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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身份證編號:,

受贈人(乙方):,,身份證編號:。

甲方是乙方的,為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

一、甲方(系關係)自願將共有的坐落在

,產籍號: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年月日,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税及相關費用由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本合同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贈與人)簽名:、

乙方(受贈人)簽名: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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