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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北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北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稱)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

1.4 承包範圍: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_________。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_________。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_________。

2.3 約定標準:_________。

3 工期

3.1 總工期:_________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_________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_________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4.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4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6.2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説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7.2 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_________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註冊證書號:_________。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9.2.3.2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2.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7 補充約定: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中標通知書

附件2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附件3 發包人材料供應及設備一覽表

附件4 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

驗收地點: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驗收意見: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或用户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附件5 環境檢測記錄

檢測時間:_________

檢測地點:_________

檢測部位:_________

檢測結果:_________(報告書)

附件6 保修合同

一、本合同適用於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採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應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和承諾書,有與《合同法》相悖之處的,應以《合同法》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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