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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通用19篇)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通用19篇)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通用19篇)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乙雙方交易意願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物料採購簡易合同。

一、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1、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合格。

三、供貨地點與供貨方式:

1、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處理方式:

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處理方式: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2

一、物料採購合同簡易範本

採購方: 供貨方:

1、質量要求: 依據 GB/T2542—92、GB/T5101—1998檢驗合格。

2、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3、供貨地點: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處理方式: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6、爭議處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簽定時間:

簽定地點: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二、物料採購合同實例

合同編號: 二司物資九景衢項目部20--CCG- 號

合同名稱: 商品混凝土供應合同

甲 方: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 乙 方: 鄱陽縣中鑫建築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我方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貴方告知在合同簽訂及履行中雙方應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簽訂合同的甲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甲方公司或經甲方公司簽發《法人授權委託書》的項目部。代表甲方簽訂合同的人,必須持有經甲方公司簽發的《法人授權委託書》。

二、甲方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得以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確因業務需要,必須以職能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協議、意向的,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範圍內簽訂。

三、甲方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項目部)簽訂經濟合同,應在簽訂合同前向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呈報合同草案及有關材料,由主管部門審核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簽訂,項目部主管及承辦人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所籤合同與審批合同的一致性負責。

四、甲方項目部員工在履行職責時,簽署具有證明性質的書面材料,須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未經項目經理書面確認的,均為個人行為,不能作為甲乙雙方結算或承擔責任的憑據。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必須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審查,根據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查結果履行結算付款義務。

六、本採購合同的簽訂,乙方簽字人必須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權委託書(簽字蓋章原件)必須交由甲方項目部代收後與合同原件一併交甲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存檔。

八、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證照、資質、資信、財務報表等資料都是真實的。如經發現乙方出具虛假證明簽訂合同,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九、乙方務必詳細閲讀理解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有異議,需在合同簽訂前3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作為本合同的審批方。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審批蓋章後方能生效。

甲方(買方):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

乙方(賣方): 鄱陽縣中鑫建築材料有限公司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鐵路JQJ-ZQ-2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和鄱陽縣中鑫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稱、品種、型號、規格

1.1本合同物資規格型號、單價及數量:見附件一《訂貨明細表》。

2.質量要求及質量保證期

2.1 質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項執行:

2.1.1 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最新標準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1.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 符合甲方施工質量要求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須共同對材料進行取樣送 甲方指定地點 進行全項試驗,取樣試驗需達到設計強度。

2.2質量保證期為 12 月,從建設項目經主管部門初驗運行之日起計算。

3.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3.1 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貨數量原則上以乙方攪拌站出站銷售單據上數量為準,由甲方現場指定收方人員核實簽字後生效,若經甲方現場實際收方發現與銷售單據上數量不符時,以甲方現場實際量方為準。供貨過程中雙方對供貨數量若有爭議,由甲方隨機抽取供貨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過磅核實,若出現數量不足,本批次供貨數量按此抽檢缺少比例逐車扣減數量。

4.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4.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由誰負擔)

4.2 因乙方原因,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乙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4.3 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4.4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5.供貨方式

5.1 供貨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計劃數量安排組織生產、

加工和運輸,並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2 小時內送貨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點(地點)。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後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5.2 運輸方式及保險:

5.2.1乙方負責辦理物資在運抵目的地途中的運輸和保險;如甲方負責安裝的,則貨物運抵現場移交後的保險責任仍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物資完好無損地運送到合同約定地點。

5.2.2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人員毀損、傷亡等安全事故或發生對周圍環境、水流、道路、樹木、作物等損害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各種賠償費用,並由乙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5.2.3 乙方應在物資裝車/船前24小時之內以傳真形式將合同號、物資名稱、數量、運輸工具名稱、車/船號及啟運日期通知甲方現場聯繫人。

6.驗收

6.1 乙方將甲方通知所需材料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通過甲方授權的現場材料負責人 彭紅波 及現場質檢人員 馬志龍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保管保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確認合格後以過磅(或驗方)方式進行計量,計量結果經乙方送貨人員複核無誤後,現場材料負責人開具收料單據,送貨人員籤認,乙方送貨人員籤認應有乙方書面身份確認證明並交甲方,作為結算依據。

6.2甲方抽樣送檢覆測以甲方所在工程監理部門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或以上質量檢測部門檢測結果為準。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物資不能滿足技術規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物資,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物資,並承擔該物資在檢測期間存放於甲方場內的保管及倉儲費、該部分物資的檢驗費用、該部分物資相關退場費用。

7.結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在交貨點驗合格後,憑甲乙雙方確認的收料單及已交貨且未結算物資的全額發票、運雜費發票及付款申請書按月(季)向甲方結算貨款。

7.2 甲方對單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後,作為支付的依據。如甲方資金週轉困難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時,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義務的,甲方在質量保證期滿後三個月內,確認無任何質量問題(但並不解除乙方對物資該負的質量責任)時不計息按規定返還質量保證金。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糾紛,且質量糾紛的解決日期超出質量保證期,則質量保證金待糾紛最終解決後30日內付清。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並不免除乙方對交付物資質量的保證無責。

7.4合同階段性貨款結算支付比例同時遵循建設單位對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物資結算比例的原則,即物資結算支付的貨款不超過建設單位對甲方所支付的對應的工程進度款。

8.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8.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 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2 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9.雙方責任

9.1 甲方

9.1.1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9.1.2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1.3 受業主或建設單位影響調整工程項目計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調整相應的供貨計劃及付款時間,乙方應按調整後的計劃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種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處和利益輸送;乙方不得以何種形式向甲方輸送利益和好處,一經發現,將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9.2.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2.3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資需求計劃後必須按照要求開始供貨;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設方計劃調整,臨時調整需求計劃(包括暫時停止供貨),乙方在收到調整計劃後必須及時調整供應計劃,以滿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沒有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分包、轉包。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交貨日期順延,如7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貨計劃發貨,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甲方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及其他實際損失。

10.1.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1.4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10.1.5 其它約定: 無 。

10.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 乙方保證有能力按照合同約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滿足合同要求,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總價款的 10%(5%-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造成的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給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時,乙方應立即無條件的將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現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2.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同意代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10.2.5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10.2.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 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貨物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仍可追究乙方質量責任,並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8 其它: 無 。

11.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 2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不可抗力,則採取下列方式進行解決。

12.1.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內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遭受懲罰或承擔責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公正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使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費

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14.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產生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甲方法人註冊所在地的鐵路法院(無鐵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註冊所在地管轄法院)起訴。

15.其他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並提交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雙方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5.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並提交甲方合同審查部門蓋章後生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蓋章) (蓋章)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業務聯繫人: 業務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税 號: 税 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甲方上級合同審查部門:(公章)

審查部門負責人:

訂貨明細表 (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3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型號、廠家、封裝、單價、總價等,是否原裝、是否無鉛如下所列:

是否原裝:__________ 是否進口:__________ 是否無鉛環保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擔

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品總價: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美元)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按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貨,側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付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付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需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着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有未盡事宜,得有甲、乙雙方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4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 注 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噸。其中:-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 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户銀行辦理託收。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八、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5

採購人:

供貨人:照明器材廠(夏玉山)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價格:

第二條 上述產品不負責運輸、税票、安裝,由採購人自主上門提貨,採購方未付清貨款前,貨物屬供貨方所有。

第三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技術參數圖同行業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採購人付給供貨人預付40%的定金(¥160000.00),餘款貨到付50%,10%路燈安裝好後一次性付清

(貨到後採購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貨人拒絕卸貨、安裝。

第五條 違約責任:如有一方違約,所受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六條 燈具重量和長度根據改變後的參數為標準,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11米燈杆厚度為3.5mm,9m燈杆厚度為3mm。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採購人:供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gzaf[20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即rmb¥        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並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鏽、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範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於一年(用户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鑑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採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並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後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採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7

買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購買乙方貨物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的名稱、商標、品牌、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為便於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產品”、“貨物”、“貨”均指甲方向乙方採購的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合同標的質量

2.1 交付貨物的質量應符合產品製造廠商有關技術手冊、產品説明書的標準,並且不低於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2.2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貨物是產品原生產廠商製造的,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甲方在採購時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貨物硬件或軟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因乙方在現場的技術人員操作指導有錯誤而使貨物不能達到購銷合同規定的指標和技術性能,乙方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和損壞的產品硬件或軟件,使貨物運行指標和技術性能達到本合同規定,由此發生的退貨、換貨、運輸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 98%。

2.5 乙方提供貨物採用廠商出廠包裝,並且符合該貨物的包裝運輸要求,能防潮、防震,確保運輸安全,在甲方驗收前不得拆封,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甲乙雙方變更供貨品種、規格及數量時,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可作為雙方結算合同總價款的依據。

第四條 送貨時間、方式、地點

4.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時間:

第一種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附件一約定的全部產品。

第二種 本同簽訂後,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書面發貨通知,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產品。

4.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運貨方式:

□第一種 甲方在乙方處自提貨物,並承擔相關費用;

□第二種 乙方代辦運輸,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種 乙方送貨上門並承擔全部運輸費。

4.3 送貨地址: ;交貨聯繫人: ,電話: 。若甲方改變送貨地、聯繫人,應及時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貨時應同時提供貨物所有隨附單證和資料。

第五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5.1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若甲方增加產品需求量,則在乙方確認後,支付增加貨物的價款。

□第二種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元(¥ );貨物餘款在乙方全部供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

5.2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第一種 現金支付。

第二種 銀行轉賬。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額支付的首筆貨款後,向甲方出具合同價款全額增值税票據;並於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該次收取款項的財務收據。對未付款項,則雙方掛賬記錄予以確認。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6.1 乙方將附件列明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按質按量交付到約定地點。

6.2甲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加蓋甲方或者其項目部印章及驗收人員簽字的收貨憑證;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6.3甲方對於已經驗收的產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12個月內提出。

6.4甲方對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2日內給與更換,並承擔相關費用。

6.5 數量和質量均符合合同約定,方為驗收合格。全部貨物經驗收合格後,貨物的風險轉移到甲方,此前貨物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承擔。

6.6如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並立即通知乙方,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方驗收不符合要求時,視為乙方未交貨,乙方如約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之日確定為乙方實際交貨日。因乙方換貨退貨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乙方逾期交貨時,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貨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項,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7.2 驗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貨物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書面通知後 3日內解決,同時按照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解決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提供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驗收合格而免除責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權利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貨物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包括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若發生侵權事件,則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應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並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售後服務

自全部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____個月的質保期(若產品説明書的質保期長於本合同約定時,則以本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提供本合同產品原廠家標準的售後服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後三年內,若事先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認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雙方簽訂本合同的事實、本合同內容以及在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得到的對方的各種信息。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結果以“紀要”、“協議”、單方“承諾”等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特快專遞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3.5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8

一、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二、質量標準:乙方應按照GB/T18704-20xx國標驗收,表面光亮,無裂痕,劃傷、分層和壓痕,焊道平整無痕跡,符合緊密均勻。

三、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如乙方所供貨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甲方有權在收到貨物30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如屬於乙方加工責任,乙方承諾包換。

四、交貨時,乙方提交產品銷售交接清單和產品檢驗報告。

五、包裝與包裝物:塑料袋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六、交貨地點運輸方式:乙方工廠交貨至甲方工地並負責卸貨,運費及裝卸費由乙方支付。

七、結算方式:

(1)預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2)提貨前支付40%合同款99304.00元,發貨;

(3)人員到場支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4)安裝驗收合格7日內支付30%合同尾款74478.00元。如因乙方安裝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耗損過大導致超出合同500米之外的,乙方將無償提供多餘的材料及安裝服務。如因甲方原因超出合同總量500米以外的按500元每米結算,不另作合同,雙方負責人據實簽字即可生效。

八、交貨時間:預付款到賬,本合同生效,乙方必須10日內製作完成發貨到甲方工地。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進入訴訟程序,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乙方收到合同定金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9

甲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商品,經雙方的協商訂製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數量、價款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價格:訂購數量_________箱,每箱單價_________元。

3、總計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衞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五、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由甲方提出用量計劃交於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十天內,必須按計劃指定的品名、數量送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六、結算方式: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該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0

甲方:湖南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揮中心項目建安工程項目部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活動板房採購及安裝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履行,採購安裝合同範本。

第一條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採購品牌為的活動板房,並由乙方負責安裝。

第二條本合同為“交鑰匙工程”合同,即活動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加工製作、運輸、安裝設計等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費用;活動板房的安裝、活動板房佔地範圍內的土建基礎施工、外場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動板房內的吊頂及水電安裝和內裝修、所有的安裝費用(含人工費)等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只負責竣工驗收後投入使用,並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第三條採購及安裝活動板房的規格、樓層、棟數及面積:

序號

規格

樓層

棟數

面積

1

2

3

4

合計

第四條合同價款:按活動板房面積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單價包乾,此固定包乾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第五條活動板房面積的計算方式:

1、板房面積=外牆外邊線長×寬×層數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每層自然投影面積之和

3、雨棚面積=雨棚投影面積的一半

4、總面積=(1)+(2)+(3)(總面積即為活動板房面積)

第六條合同期限:乙方應在20__年12月日前將活動板房安裝完工,並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條質量及技術要求:乙方應確保其生產和安裝的活動板房的質量和技術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並確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並在質保期內承擔維修和保修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的質保期為兩年,自活動板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

第九條付款方式:活動板房安裝完成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動板房經甲方、建設方、監理等部門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動板房使用並同時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資料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剩餘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後3日內支付完畢。

第十條結算方式: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包乾單價元/平方米×雙方共同驗收確認的活動板房面積=本合同的結算總價款。

第十一條活動板房的權屬:本合同約定的活動板房在乙方交付給甲方使用後,所有權歸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進行安裝施工;

2、負責提供安裝施工場地;

3、根據乙方的申請,負責組織相關人員辦理竣工驗收;

4、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設計和製造施工圖紙,並將圖紙報甲方審定;

2、保證活動板房所用材料的質量、性能符合國家的產品質量和技術要求;保證活動板房的結構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擔質量不合格、安裝不合格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的賠償責任;

3、承擔安裝施工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等的所有賠償責任;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安裝完工並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結算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承擔質保期內的保修和維修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的約定:

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揮中心項目建安工程項目部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時間:

乙方:

委託代理人: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1

甲方: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

乙方:

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經過公開招標採購(招標編號:____________),確定________為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隔離卡合同供貨中標供應商,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合同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供貨商品清單及合同價格

乙方保證按投標時確定的價格提供如下內容的合格產品詳見《網絡安全隔離卡價格及供貨聯繫表》(附件一)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

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採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採購中心及採購單位。

乙方確定下列代理商(名單附後)為供貨商,供貨商代表乙方進行送貨、售後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等,乙方對供貨商在合同履行期間的行為需負責任,本合同下述各處所指乙方包含簽署本合同的中標供應商及供貨商。

第三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

1、乙方保證本合同中所供應的貨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生產的,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製造廠家企業標準確定,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嚴格的標準為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確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貨物還應符合國家和___省有關安全、環保、衞生之規定。

第四條 權利瑕疵擔保

1、乙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權利。

2、 乙方保證在其出售的貨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等。

3、乙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貨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等權利。

4、如甲方使用該貨物構成上述侵權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包裝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類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等要求,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指定現場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質量證書和保修保養證書。

第六條 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乙方負責_____市本級採購單位自供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間對所中標的網絡安全隔離卡產品的供應。

第七條 供貨方式

採購單位在定點的品牌型號範圍內,直接與乙方聯繫,選擇產品的品牌型號,由乙方出具《定點(合同)產品供貨意向單》。然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直接報市採購辦審核。供貨商憑已審核的《政府採購計劃表》與採購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供貨及負責安裝和調試。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合同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30萬元(含)或數量超過500個(含)時,採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採購方式。(單一合同指一個採購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條 安裝和驗收

乙方將產品送至指定地點並安裝調試合格後,由採購單位根據貨物的技術規格要求和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收取發票並在《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上籤署驗收意見及加蓋單位印章。

貨物的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採購單位可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安裝調試後15個工作日內提出。

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負責按照採購單位的要求採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採購單位在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和安裝、調試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接收、驗收或拒絕接收、驗收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損失。

第九條 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售後服務按照《網絡安全隔離卡服務計劃表》(附件二)實施。

第十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90天后且無乙方與採購單位無合同糾紛時,甲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

第十一條 貨款的支付

貨款的支付實行採購單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憑供貨發票和《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貨物驗收單》與採購單位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在乙方完成合同項目供貨並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根據合同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採購資金,按《市級政府採購工作規程》的要求及時辦理結報或資金支付申請,採購單位應在貨物驗收合格後十五天內付款給乙方。

採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十二條 輔助服務

乙方應提交所提供貨物的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説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

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啟動監督及技術支持;

(2)在廠家和/或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營、維護對採購單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輔助服務的費用應包含在合同價中,採購單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條 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後不少於(?)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採購單位可以根據本合同第14條規定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補救措施或索賠。

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彌補缺陷,採購單位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採購單位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四條 補救措施和索賠

1、採購單位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缺陷產品負有責任而採購單位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採購單位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將貨款退還給採購單位,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根據貨物的質量狀況以及採購單位所遭受的損失,經過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乙方應在接到採購單位通知後七天內負責採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在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基礎上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3、如果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十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採購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後十天內或採購單位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採取補救措施,採購單位有權從應付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採購單位損失的,採購單位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五條 履約延誤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交貨和提供服務。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或延期提供服務。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經協商無效,採購單位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以及雙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當事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合同各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積極尋求採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發生所供商品的質量、售後服務等問題時,採購單位有權直接向乙方索賠,簽訂必要的書面處理合同。如協商開始十天內仍不能解決,可以向____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提請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在合同簽約地選擇仲裁或訴訟的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隔離卡的安裝採購情況,並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2、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定點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3、乙方負責採購單位隔離卡採購業務聯繫人及推薦的供貨商聯繫人(附件一)

第十九條 違約終止合同

1、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在報請市採管辦同意後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和合同承諾的標準;

(2)方沒有按合同承諾的時間供貨、維修或提供其他服務;

(3)乙方按高於合同承諾的價格簽訂合同並供貨;

(4)乙方無故不提供合同供貨範圍內部分型號的產品;

(5)違反本合同中規定或承諾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時,取消該供貨商政府採購合同供貨資格,並沒收供貨商的履約保證金。

2、如果甲方根據上述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被宣佈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

(2)乙方投標文件。

2、本合同經乙方和市政府採購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第二十三條 合同修改

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合同,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志燈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範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__x,送貨方式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3、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管理員在當天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説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後,甲方付貨款的60%;餘額待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後付清。

2、貸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採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5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複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户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説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採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並且是雙方聯繫的共同語言基礎。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3

1.合同目的

提示:説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説明

3.1 採購物品及説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帳號。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4

合同號: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質/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______%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單位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運輸標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

9.1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卸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賣方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10.1.1 (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後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裝運後______天。

[ ]最後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 即期付款

買方應於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 ]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

通過_____________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

[ ]即期付款信用證

[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 延期付款

買方應於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_____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憑[ ]即期 ,[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 ]承兑,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2)託收

[ ]10.1.4 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並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於(委託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10.1.5 承兑變單(D/A)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兑。買方應於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兑,並於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於 [ ]收到所需單據後______天內, [ ]提單日後______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户。

10.2 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並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 ___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託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___(銀行)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並註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____________(銀行)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銀行)

[ ]3)多式聯運單據

[ ]4)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5)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需知

1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託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 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鏽、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待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註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 裝運條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於______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隻公司確認接受後,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 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______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於裝運船隻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隻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隻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於預計抵達日前______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隻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後______日內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______日後開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隻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麼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於貨物裝運完畢後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麼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 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註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裝箱單

(4)重量/數量

(5)原產地證書

(6)由____________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所需的其它單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 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後______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 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信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 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後______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後______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後______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後______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後______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 ]13.2 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後,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後______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後______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後______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後______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後______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13.3 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並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於賣方,那麼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説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 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量、包裝、安全、衞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___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____________(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 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衞生或健康要求籤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 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後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國:____________(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在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並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17.1(a)和(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並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並應在事件發生後不遲於______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______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賠償

16.1 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______%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_____日收取信用證金額_____%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於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3 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______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於_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4 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條規定的賠償應是對於由於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期間

17.1 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衞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有權以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並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後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日

[ ]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後______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並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並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並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 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 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後不遲於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覆。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覆,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則被視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於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於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於總額____________。這一限制不適用於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於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給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並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後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採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 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税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税收法律徵收的所有税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徵收的所有税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徵税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__進行。

[ ]__________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並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後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 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語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於(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____________簽署並批准後,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應在買方簽署並通知賣方後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5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6

買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標的物

(一)品名: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第二條質量和技術標準

(一)質量標準:

(二)技術標準:

第三條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時間:

(三)交付地點:

第四條價款及支付

(一)合同價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時間:

第五條包裝

(一)包裝標準:

(二)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三)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運輸

(一)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二)運費承擔:

(三)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保險

(一)投保範圍:

(二)保險方式:

(三)保險承擔:

第八條驗收與安裝

(一)驗收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買方應在貨到後日內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籤確認;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驗收合格。如經驗收後貨物不合格的,買方應在日內通知賣方進行更換等事宜。

(二)安裝

1.賣方應在驗收後日內完成對貨物(產品)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貨物(產品)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調試成功,雙方代表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3.貨物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籤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貨物的最後驗收;

4.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貨物損壞,賣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5.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貨物安裝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質量保證

(一)將合同價款的%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買方應在一個月之內無息付清;

(二)質保期內,由於賣方責任導致貨物停用時,則質保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如有必要更換貨物,則對新貨物重新計算質保期;

(三)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保金將不再返還;給買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賣方承擔;

(四)買方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貨物,並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貨物質量的責任。

第十條權利保證

賣方應保證對所交付的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義務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條違約情形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二)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的;

(三)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

(七)買賣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買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但雙方均盡其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六)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或解除情形

(一)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賣方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未按買方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賣方所交付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如購銷的產品需要安裝調試的,賣方必須在日內完成安裝調試,並無償為買方培養熟練的操作人員,否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買方執份,賣方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

聯繫電話: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

聯繫電話:

開户行及帳號: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向乙方採購約定貨物,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就約定採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採購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工藝要求等產品信息以本協議附件為準。

二、本協議貨款總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貨款分 次支付: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2、甲方收到貨物並驗收合格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3、甲方收到貨物並驗收合格後 內支付本協議貨款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元;

4、所有貨款,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賬户,視為履行了貨款支付義務: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三、交貨時間、地點、驗收

1、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時保質交貨。

2、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貨物簽收單視為乙方交貨。

3、甲方收到貨物時,僅對外觀、數量進行驗收。在貨物質保期內,甲方有權就質量提出異議。

4、如甲方在驗收時,發現貨物數量、質量與約定不符,由乙方及時提供退換貨服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四、 運輸方式與運費

1、乙方負責辦理運輸相關事宜,承擔運費。

2、乙方承擔貨物裝卸費用。

五、風險轉移

貨物風險自甲方收到並驗收貨物後轉移。

六、包裝

貨物包裝應確保適合運輸,確保不發生破損,保證貨物安全、完整。

七、質量標準

1.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確保符合本協議及附件的約定,如有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也應作為交貨質量標準。

2.貨物質保期為 。

八、售後服務

1.如甲方在貨物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選擇退換或修理。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不屬於質保期內質量問題,在甲方支付人工費及配件費的前提下,乙方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修理。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相當於本協議貨款總額%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後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相當於本協議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甲方有權選擇退換、修理、折價處理,如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採購目的不能實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後三日內,將甲方已經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相當於本協議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3、違約方除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條款外,還應賠償非違約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鑑定費等)。各方均有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是疊加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協議連同附件共計 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可以傳真、掃描或者拍照的方式簽訂協議,上述方式簽訂的協議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掃描拍照的方式簽訂的文件,需備註發送的郵箱,甲方郵箱為,乙方郵箱為 ,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8

編號:

賣方:

買方:

簽訂地點: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買賣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序號使用單位品名品牌型號規格產地保修期單價(元)數量(套)採購金額(元)

1

2

3

4

5

6

7

8

合計:

二.供應設備:

三. 質量與檢驗

1、賣方須準時提供全新的、包裝完美無破損的、備件齊全的、完全符合國家的有關質量標準的設備。

2、設備驗收包括:數量、外觀質量、備件備品、裝箱單、技術參數資料(中文)、設備安裝調試運行良好。

3、設備應釘有銘牌(包括:製造商、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四.交貨及驗收

1、合同簽訂後,賣方免費送貨至買方的使用單位(名稱:地址:電話:)。

2、在貨到後3天內,賣方免費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工作。

3、設備驗收:使用單位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或廠方出廠標準驗收,使用確認設備運行良好,並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章

4、設備出現質量問題,賣方負責免費“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換和不少於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設備一年內出現三次質量故障,同類設備總貨量一年內出現質量故障超過15%的,應包換。

五、付款方式

1、賣方提交合同、驗收報告、發票複印件(加蓋採購單位公章)和撥款憑證複印件給廣州市海珠區政府採購中心。

2、 廣州市海珠區國庫支付中心15天內用轉帳方式支付貨款。

六、售後服務

1、賣方提供的免費上門保修服務,自驗收報告簽字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設備出現故障,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維修,不再收取費用;屬於人為造成的,賣方提供服務,但須收取材料費。

3、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工作時間8:00~18:00期間為4小時,非工作時間為16小時(保修電話:?地址:?)。

4、設備故障在檢修8小時後仍無法排除,賣方應在24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設備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設備使用,直至故障修復。

5、保修服務方式,即由賣方免費派員到使用單位現場維修。

七、培訓

1、賣方免費向使用單位提供設備的基本使用的培訓。

2、培訓時間由使用單位安排進行1—2次集中的培訓。

八、違約責任

1、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拒付設備款的,向賣方賠付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2、買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向賣方賠付欠款百分之五。

3、賣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買方有權拒收設備,賣方賠付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4、賣方不能交付設備的,向買方賠付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賣方逾期交付設備,向買方賠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過十天,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爭議及仲裁

1、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廣州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賣方承擔。

2、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和海珠區政府採購中心各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物料產品採購合同2022年 篇19

甲方(採購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

二、 質量要求: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為乙方自行收購所得,保證質量合格,無毒無害,無硫薰,無黴變,保證符合規格要求,提供生產許可證號及質檢報告,符合我國關於本合同項下產品的相關質量標準。

三、 交提貨地方、時間、方式: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產品採取:口乙方送貨上門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應該保證在按下表所列時間及數量向甲方按時、足量交付本合同項下列產品。

1、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的,則乙方應保證運輸過程中的產品安全,如甲方採取自提的方式提貨,則乙方應保證將產品妥善交付於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運人。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運費承擔及運輸方式:運費由方支付,採用運輸方式。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口現金口支票口電匯口其它

2、結算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口當天結算口7日內結算口其它天內結清 (粗體部分為備選內容)

3、結算方式及期限: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下單,並將%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户;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後,甲方再將剩餘%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户。

驗收及異議期: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產品所有權: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所有權自乙向甲方交付時轉移於甲方所有。

七、產品風險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八、侵權責任:因乙方提供的農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而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如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連帶或墊付賠償責任後,乙方應向甲方全額清償甲方所支付或墊付的賠償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返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購或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或退貨。

2、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收乙方產品,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返還預付款;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退貨,乙方應返還甲方所付貨款,並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乙方延遲交付產品的,則如該產品價格上漲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付款,如遇該產品價格下降時,則甲方有權按照該產品下降後的價格進行收購。

十、免責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甲方企業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該企業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產品升級、產業調整等)導致停業,致使甲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2、

十一、填寫本合同中的可選項目時,可在相關選項前的□中劃√予以確認,每組選項只可單選,多選無效。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對上述免責條款乙方已經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無需甲方進一步進行解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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