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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精選21篇)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精選21篇)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精選21篇)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代表經過平等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紅糯米樣荔枝公斤,其中一級、二級各半,每種各公斤。一級的每公斤元,二級的每公斤元,總貨款為萬元人民幣。

二、乙方於年月日用汽車直接運往甲方所在地,運費由乙方負擔。荔枝用蔑竹蘿包裝,每隻竹籮計價4元,由甲方負擔,乙方以4折回收舊竹籮。

三、甲方過秤驗收後,在3天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全部貨款及包裝用竹籮費。

四、在正常情況下,如果乙方拒不交貨,應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數量不足,則按不足部分的貨款20%進行處罰;質量不合格則重新計價;逾期交貨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

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拒不收貨,則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逾期付款,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如因自然災害或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提前20天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總貨款10寫的損失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鑑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所(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甲方向乙方購買藥品。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1、乙方必須依法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及到甲方上級有關藥品市場距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將上述有效證件的複印峻和法人委託書原件加蓋供方紅印章,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查。

2、乙方負責向甲方供應的藥品:

3、乙方向甲方供應藥品的品種數量以甲方每月或每週提供的書面通知為準。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藥品供應價格應為市場的最低售價,如遇藥品價格政策性下調時,應給予相應下調。如乙方供應給甲方附件外藥品,供應價格也應為市場的最低售價。乙方負責運輸、裝卸及退換貨等費用。

4、質量標準:

①因藥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及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必須及時保證甲方所需藥品的供應,藥品的批號、有效期不得低於12個月。

5、交貨時間及地點

①乙方交貨時間:接甲方書面計劃通知72小時內

②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

③合同執行地: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

6、驗收

①甲方根據藥品專業法規及標準查驗時,藥品外包裝及藥物外觀不合格,拒收入庫。

②甲方根據購藥計劃查驗時,發現藥品的數量、品牌和規格不一致,無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過期的藥品時,應當辦理退貨手續。

③甲方根據本院臨牀實際需要,對在乙方購進的藥品可辦理退貨或換貨。

④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藥品後2日內驗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電匯方式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貨款2日內發貨,同時出據合法税票並做到貨票同行。

②貨款在2萬元以內以轉賬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貨款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以三個月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

8、違約責任

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②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計劃金額的5‰的違約金。

③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④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允許有任何做臨牀和給醫務人員回扣的行為發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並處以壹萬元的罰款。

9、爭議的解決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 區

需方(甲方):北京    責任公司

供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合同數量為暫定量,如果實際供貨量與暫定數量有差距的,按照實際供貨量結算。

2、生產廠家及商標

3、供貨時間、數量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約定的時間及數量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1)乙方應按照以下時間及數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交付時間: 交付數量:

(2)交付時間及數量由甲方通知,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天內交付。

(3)其他方式:

4、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供標的物的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具體質量標準為: 。

甲方應在收到標的物之日起 日內對所收到的標的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及質量進行檢驗,如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並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還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5、交貨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將所有標的物送至 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落地交貨。

6、交付費用承擔

乙方承擔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裝卸費及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理誤差及計算方法

8、包裝要求

包裝應能保證標的物質量完好。

9、結算方式及期限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標的物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10.2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10.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應付未付貨款的0.02%/天,但違約金總額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權利轉讓

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13、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以下第 種機構解決:

第一種: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二種:北京仲裁委員會。

爭議解決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無效、解除和終止而無效。如就本條款關於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條件並必須單獨簽訂僅就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修改的協議,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完全一致,方為有效。

凡因與履行本合同有關所簽訂的其他一切補充協議、簽證單據、物權憑證和單據、確認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約定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的,不得對抗以上條款的約定,如有違背,則該約定一律無效。

14、其他條款

14.1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標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標的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4.2各方當事人以任何形式對於本合同實質內容(標的、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的修改、變更,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一致,方為有效。

各方當事人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一致,方為有效。

對合同實質內容的修改、變更及簽訂的補充協議,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與本合同所載不一致的,不發生法律效力,對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沒有約束力。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經辦人經辦人電話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開户行 賬號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電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户行 賬號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拓展商貿模式,共同開發海外市場,甲乙雙方在優勢互補,互惠雙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采購協作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權利:

貿易信息:(1)優先獲得高質量的意向貿易訂單信息(圖紙和樣品),並提供與訂單配套的專業的工程、外貿、後勤、倉儲等服務;

(2)優先獲得貿易訂單報價,貿易撮合服務等權利。

2.項目管理:

(1)獲得供應鏈訂單管理系統使用權限(密碼_______套),以利於與乙方及時操作接收更多訂單信息(含圖紙);

(2)定期獲得對企業在項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訓,促進與國外客户的合作進程。

3.網絡推廣:

(1)獲得乙方為甲方製作的中英文雙語形式的企業標準網站一個(含企業概況、產品圖片、生產能力、質量認證、新聞發佈、信息反饋等標準格式頁面共______套),供海外買家及國內其它企業參考,以便於更好地推廣宣介甲方,從而為甲方帶來更多的訂單機會;

(2)獲得在《_________網》,《_________網》等商務平台首頁上推廣一年的服務;

(3)獲得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上開設電子郵箱_____個。

4.市場服務:可以以優惠價格參加_________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國內外參展、國內外考察、培訓和管理講座等。

5.推薦服務:

(1)甲方可獲得乙方在相關重要展覽會上的重點推薦(介紹甲方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代為收集採購信息等);

(2)優先獲得乙方在客户中重點推薦,集中重點甲方企業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獲得由乙方外商評審的優秀供應商榮譽稱號,則在第二次簽訂指定供應商合作協議時,其服務費可享受______折優惠。

甲方的義務:

保密條款: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採購商務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市場、技術、加工工藝、設計等體現有形和無形價值的資料,形式包含書面合同、信函、傳真、電話記錄、電子郵件、圖片等;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轉讓及其它形式的轉發;2.樣品:甲方按來樣樣品或圖紙的要求提供樣品,或能反映生產企業加工能力和水平的類似樣品,並努力提供採購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統和技術。

3.企業資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真實的企業資料、產品圖片、技術水準及質量管理手冊、生產工藝控制要求等有關證書,甲方應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負責,並在企業資料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業資料將作為日後參與貿易訂單撮合等各項商貿活動的依據。

4.履行合同: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採購商務信息進行生產製作、保證質量、數量及按時交貨,並協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產工藝及過程控制:甲方確保用甲方最先進的,行之有效的生產流程和工藝,使所供應的產品具有國際競爭力,以達到質優價廉的採購目標和續約生產。

6.產品價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務必為乙方提供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價格,縮短談判時間;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並與乙方的貿易形式銜接。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市場開發:乙方為甲方進行多種形式的規範的市場開發,重點在__________市場;2.市場服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場中增加價值等方面的信息,並將就具體問題提出解決和建議方案;

3.項目管理: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管理服務,使甲方的產品順利進入________市場並與之接軌;

4.服務平台:乙方提供並輔助甲方使用其項目管理平台系統;

5.國際貿易服務:乙方為甲方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諮詢及推薦服務,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薦服務:乙方優先向採購商推薦甲方的產品,介紹甲方的服務及技術,並及時反饋給甲方,最大限度地促進撮合成交;

7.網絡推廣:為快速及時地向採購商提供甲方的產品信息及企業狀況,乙方為甲方製作標準宣傳網頁______套,網頁上載至_________網和_________網的網站平台上。

8.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各種網絡資訊及商務服務。

9.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網站服務器空間及線路、設計、製作網頁,上網並維護網站的正常運行。乙方所設計的網頁要經過甲方確認,才能上傳至乙方的網站上。

10.乙方有權對甲方(成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應商)的服務資格做相應調查:

(1)研究及評估供應商提供的生產設備,生產能力及質量認證標準等介紹資料;

(2)實地考察供應商並與其管理層,生產技術人員等進行正面接觸和洽談。

三、指定供應商商務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如甲方簽約成為乙方指定供應商,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使用轉帳支票,匯款的方式先預付指定供應商服務總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必須於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為指定供應商提供正式的商務服務;甲方須確保向乙方及時提供正確的合法的企業資料。

五、甲乙雙方互不競爭彼此的業務渠道及客户,以保證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礎;如有一方毀約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肇事方承擔經濟責任。

六、甲方應確保產品及服務的質量,並按中國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履行與採購商的合同。

甲方與採購商履行合同過程中所出現產品質量和貿易合同的糾紛,則與乙方無關。

如果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與採購商簽訂合同、代理出口、貨運、翻譯、商檢等手續,則費用另行協商並在合同中註明或另簽訂相應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組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書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並在_________國和_________國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能解決爭議時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決,則按發生地所在國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5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羊絨毛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雙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收購標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向乙方收購乙方絨毛,數量:39000公斤;價格:210元/公斤;交(提)貨時間:於20__年2月22日下午前交貨;地點:甲方前往乙方所在處收購絨毛。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人名幣八佰一拾玖萬元整,¥:8190000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絨毛含絨量達到90%以上,貨物要保持乾燥,並且絨毛內不得摻雜雜物。

第四條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聚格作適當調整。

第五條收購辦法

甲方在收購時限內應合理安排收購時間、數量,採用電話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時間段預約收購。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要求,及時按指定的質量和數量交貨。交貨時,乙方的產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甲方應當在當日予以收購,並開具收購單。因數量、質量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貨款結算方式

由乙方憑收購單到甲方領取現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即為違約。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期支付收購款,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額的3‰賠償甲方損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土地收購款總額的13‰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六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可簽訂補充協議。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於20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___區簽訂,壹式陸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6

最新產品採購合同(一)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 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 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後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傢俱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鬆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 交貨時間:XX年 月 日

五、 交貨地點:。

六、 合同總額(見訂單明細): (¥)。

七、 貨物明細:(附表一:訂貨單)。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

作為定金,並於貨到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後,並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

並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 元,該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

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後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 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 乙方責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 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 訴訟權力。

甲方:天津大中*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最新產品採購合同(二)

1.3合同目的

提示:説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説明

3.1 採購物品及説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賬户名稱、帳號。開户銀行、賬户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7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__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一、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

採購產品內容與價格如下表:

合同編號:

以上價格已含產品包裝費。

二、付款金額與方式: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餘下總貨款的%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乙方户名:賬號:開户行:

三、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為(CIF、FOB等__市/縣)。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年月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__市__區__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四、驗收條款: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五、技術條款:

7.色温:4500-6500K;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統。

六、保修條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8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9

甲方: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工程立項批准文號: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5、質保期:

6、合同價款

金額:(幣種,金額,單位)(小寫)

7、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成交通知書

(3)報價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其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9、承包人向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0、發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11.2合同訂立地點:;

11.3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委託人:(簽字)授權委託人:(簽字)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文件,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乾貨副食類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信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本合同採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詳見甲方採購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製品可以免除)、淨含量、製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乾淨衞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乾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產品不得有_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_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衞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乙方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採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採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採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黴、防鏽、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9、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義務與權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於前一天向乙方下達第____日採購清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計量單位、數量、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並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名後遞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訂單確認後供貨;

2、食堂對採購食材的質量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於收貨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告知乙方。乙方進行調換或退貨。

3、甲方因儲存、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履約金:

(1)隨意中斷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時供貨(遲於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二)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採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項目的商品,不得跨項目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複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衞生要求,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後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後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託,一旦影響到食堂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中止合同;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衞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並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五、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後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後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於到貨2小時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安徽__集團(____市高____區科學大道與天達__安徽__),並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全額發票,貨款____月一結算,結算日為次月的中旬;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必須於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乙方若發現甲方有歇業、破產、經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約定結清貨款之情形,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應付款項;

4、合同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合同時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貨款後方為有效;

5、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作出的任何均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10%;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____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10%;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供貨數量除外)。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價格、驗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於____日內告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兩份,副本陸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日期: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技術協議:

一、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產品符合標準,並經提供產品合格證及詳細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説明書、操作手冊、電氣接線圖等)。

二、產品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產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完全符合甲方詢價規格書中的各項要求。貨物品質保證期為月,以到貨之日起計算。

三、產品售後服務:

乙方人員提供現場指導和技術諮詢,貨物品質保證期內,因製造廠商在設計過程中的缺陷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負責。保證期過後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四、未盡事項:

1)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中凡與甲方詢價規格書有差異的內容,已單獨列出,並陳述原因,供買方確認。

2)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中未在差異項列出的內容完全符合甲方詢價規格書中的要求。

3)乙方保證凡甲方的詢價規格收中有要求,但在本技術協議中遺漏的內容,由乙方負責。

五、本技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技術協議做為產品採購合同的附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標的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在需方未進行產品驗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對產品的質量負責。

三、交貨地點

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負責產品運輸到需方所在地配貨站過程中的一切費用。建議以汽車運輸為主,以保證供貨及時。

五、合理損耗

產品的一切的合理損耗均含在確定的供貨價格中,需方不考慮為此增加的額外費用。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供方應對供應的產品包裝提供足夠的安全防護(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並應保證需方接收前產品質量的良好,否則,產品的任何損壞(傷)都視為產品的質量問題。

七、驗收標準和異議

需方於收到產品後,於當日內完成產品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其他驗收按具體技術要求。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及供應方法

其供應方法與主產品一同運輸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安裝地。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需方預付20%的設備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做為預付款,需方在貨到工地安裝完成,並檢查合格後,兩日內支付設備款的70%和安裝費(即人民幣_______元),設備款的10%為保質金(即人民幣______元),12個月後付清,12個月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解決。

十、違約責任

對於供方提供的產品未能按照計劃到貨,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視為違約,扣總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為違約金。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彩以下第(3)種方式:

(1)由經濟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須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由當地税務局出具“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購銷合同)

出賣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款價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_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賣人買受人鑑(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5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 注 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噸。其中:-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 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户銀行辦理託收。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八、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6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商品名稱:

2、單價:

3、商品數量:

4、總金額:

第二條、供貨時間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需提前通知)。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設計圖紙要求,並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規範要求。

第四條、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並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支付及結算方式

1、______支付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審核完畢後的乙方當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支付貨款或費用。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後,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留作為材料質保金,年後無息返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分之_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對所供應建材質量問題引起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2、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______%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__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______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8

項目名稱:________系統硬件採購合同

合同名稱:

招標編號:

甲方:(買方)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_年 月 日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項目的招標結果,甲方同意乙方為本項目________系統硬件採購合同的供應商,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內容

1.貨物名稱:詳見附件:需求清單

2.型號規格及數量:詳見附件:詳細配置清單。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 元(¥ 元)人民幣。

三、技術資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標採購的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2 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四、知識產權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五、無產權瑕疵條款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2條第3款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貨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除了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保證金

6.1 乙方原交納的中標項目的投標保證金貳萬元直接轉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6.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及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6.3乙方提供的貨物經驗收無質量問題,交貨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七、交貨期、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7.1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後15天內。

7.2 交貨方式:送貨到甲方所在地,運輸工具及運費由乙方負責

7.3 交貨地點: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貨款支付和質保金

銀行轉帳。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合格,並將貨款全額增值税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總額95%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貨款餘額5%即 元整(即: 元)作為質量信譽保證金,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內乙方能按時履行其服務,甲方到時將質量信譽保證金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

九、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9.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

9.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於十二個月(具體按廠家提供的保修標準來執行)。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9.3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現暢 9.4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9.5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按hp公司的標準,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十、調試和驗收

10.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説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10.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1.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11.2 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11.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11.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11.5 貨物在規定的交附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12.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和辦理貨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貨款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10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2.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招標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四、訴訟

14.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玉林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5.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報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可執行。

15.3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19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

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農業產品採購合同(荔枝) 篇21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採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 定義

1.1.1 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税供貨

價數量備註

合計:

1.1.2 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 3 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 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 配送費率:

1.1.4 降價:包含但不限於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 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户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 退貨手續:

1.1.7 含税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税金等各項費用。

1.2 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 ,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1.3 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並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 90 天內按(原含税中標價-現含税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 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區域(客户)為廣西北海,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户)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 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籤、説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 10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 60 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 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 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

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 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

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定的地點:

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

並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 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 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 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 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 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税法、GSP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於税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税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

抵扣,或以甲方存放於 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税發票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週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税發票開票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R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7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 醫院當期匯款後於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 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兑匯票□ 商業承兑匯票□ 電匯或 1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2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3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6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12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3.3 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後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並解決完畢後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後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 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庫存並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

甲方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户: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承兑收款賬户: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户匯出款項後,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賬號被註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 由甲方承擔相應後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 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 甲方應採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説明書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採取相應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對於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温箱運送,並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 由於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户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 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 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 1.6 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 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 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 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 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於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 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於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並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退換貨運費、產品銷燬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 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 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 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於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 要求退貨時;

6.4 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 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户);

6.6 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 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 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 7 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並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燬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 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 甲方自提(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託提貨證明及提貨人身份證明)

□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 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採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 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20__年12 月31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 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包括但不限於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 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 3‰作為違約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 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 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 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 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 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乙方。

10.7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分立、合併、註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 3 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後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 甲方(公司註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註銷後的權利義務承繼人) 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 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税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税率差異產生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

10.8.1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並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徵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税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税率銷售;

10.8.1 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10.8.2 國家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税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税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税率的發票;

10.9 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於/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託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 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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