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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家電合同(通用3篇)

政府採購家電合同(通用3篇)

政府採購家電合同 篇1

經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公開招標,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見證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政府採購家電合同(通用3篇)

1.合同文件

下列關於某_______省政府採購_________號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電採購的招投標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條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標報價單、服務承諾和投標澄清材料

(3)資格證明文件

(4)中標通知書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範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範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

3.設備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額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總金額(大寫)為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分項價格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5.付款條件

本合同設備的付款條件詳見合同條款前附表。

6.交貨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設備的交付時間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五十天內;交貨地點為_______省______縣(市、區)______主管部門指定地點。

7.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設備在交付驗收使用後所發生的合同糾紛,由甲方與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採購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見證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條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見證方開具中標項目政府採購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函並向見證方繳納政府採購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證金後,甲方向中標人預付合同金額的______%;2.乙方的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初驗後,甲方向中標人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3.乙方的貨物經甲方授權的縣(市、區) ____________部門驗收合格,項目集成驗收完畢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

2.履約保函及履約保證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見證方於某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還甲方履約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項目驗收合格一年後,由見證方向乙方退還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證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項目驗收合格三年後,由見證方向乙方退還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證金(不含利息)

3.其他

如履約保函和履約保證金的交納單位非乙方的,以及貨款的接收單位非乙方的,中標人必須和代其交納履約保函、履約保證金的單位以及貨款的接收單位簽訂協議,雙方在本項目中承擔連帶責任,此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條款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條款中載明的甲方與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貨物”係指乙方根據具體採購合同規定須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電、備件、工具、手冊、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材料。

(3)“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須承擔與供貨有關的所有輔助服務,比如運輸、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4)“甲方”係指_________。

(5)“乙方”係指提供貨物和服務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單位”係指_________。

(7)“見證方”係指負責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標的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

2.技術規格和標準

2.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技術規格和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專利權

3.1 乙方應保證使用方在使用貨物、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一旦出現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全部責任。

4.包裝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相應標準保護措施某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該包裝應適應於某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使用方指定場所。由於某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標識。

5.採購程序

5.1 合同簽定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體的採購數量、設備配置和交貨地點,由乙方直接供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和提供服務至使用單位。

5.2 貨物經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材料,乙方提供相應單據及使用單位驗收合格證明材料,彙總後,交由甲方辦理貨款支付手續。

6.伴隨服務

6.1 除服務承諾外,如甲方要求,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和啟動監督;

(2)在乙方承諾的期限內對所提供的貨物進行保養、維護,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乙方在質量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3)在交貨現場就貨物的啟動、運行、維護對甲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培訓。

6.2 伴隨服務的費用應含在貨物價格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貨物是最近生產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的原裝合格正品。乙方應保證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週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貨物最終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某、工藝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某廠家或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

7.2 根據當地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內在質量、性能或規格型號與投標文件不符,或證明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索賠通知。

7.3 乙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某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檢 驗

8.1 在交貨前,乙方應對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性能、質量(包括貨物的外觀)和數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

8.2 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將在乙方交貨後及時組織驗收。乙方同意貨物的外觀、數量、規格型號由縣級教育主管單位的職能部門負責驗收,貨物規格型號、配置、性能、質量及完好情況由系統集成施某位負責驗收。

如果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配置、性能、質量、數量、價格與投標文件相符,並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門及系統集成施某位的驗收合格證明,甲方應及時辦理貨款支付給乙方;如果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配置、性能、質量、數量與投標文件不符,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現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單位有權拒絕簽署驗收合格意見,甲方並可報請本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查。

8.3 驗收不合格的貨物,乙方應在服務承諾規定的時間內更換到位、並保證驗收合格,逾期按交貨延誤處理。

9.索 賠

9.1 甲方有權根據當地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9.2 根據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中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使用單位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乙方必須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數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使用單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和/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9.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20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2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或採用法律手段某索賠事宜。

10.乙方交貨延誤

10.1 乙方應按照合同中註明的或約定的交貨期交貨和提供服務,並交付使用單位驗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除外)。

10.2 如果乙方交貨延誤,將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乙方被甲方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誤期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同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或終止合同;同時保留按第11.1條規定對乙方進行制裁的權力。

11.誤期賠償

11.1 除合同條款第12條規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將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每天計收0.2%合同總額,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誤期貨物或總合同價的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10條、11條和18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某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將不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2.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單位。除甲方和使用單位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60天以上時,甲方、使用單位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3.税費

13.1 貨物交付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前發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

14.履約保函、履約保證金

14.1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五天內,應按照合同規定向江蘇省採購中心提交金額為合同金額30%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14.2 乙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五天內,通過國內的任何一家銀行,向江蘇省政府採購中心提交合同金額5%的履約保證金(____政府採購中心開户行:帳號:)。

14.3 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形式為:銀行本票、匯票、支票,與此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14.4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5.仲裁

15.1 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方、使用單位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從協商開始30天內仍不能解決,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尋求可能解決的辦法。如果提交省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後30天內仍得不到解決,則應申請仲裁。

15.2 仲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5.3 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甲方和乙方均有約束力。

15.4 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16.違約終止合同

16.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出現,在甲方和使用單位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某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並視乙方違約情況報請政府採購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省政府採購有關規定採取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對乙方進行處罰:a、給予乙方通報批評b、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c、向為乙方提供履約保函的銀行發出乙方違約通知書,要求銀行無追索權地支付給見證方不超過合同總價30%的金額d、在1 年內不與乙方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20天內,或經甲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3)乙方因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某能滿足合同的規定;

(4)乙方未能按招標文件基本服務要求及乙方投標文件的服務承諾履行的;

(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16.2 在甲方根據上述第16.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甲方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7.破產中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甲方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中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或將要採取的補救措施某利。

18.轉讓

18.1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任何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應在甲方、乙方雙方及見證方簽字,並在乙方向____政府採購中心交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書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見證方執二份。

政府採購家電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備案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收乙方為本項目 的

分標採購所做的投標文件,乙方必須完全按中標通知書中的項目履行義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 同(以下簡稱合同)。

1. 服務內容

1.1 服務名稱:

1.2 服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中標通知書)

3. 提交服務成果要求

3.1 服務時間(或服務期):

3.2 服務地點(或服務地點):

3.3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服務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

4. 履約保證金

不收取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保證期/服務期為: (自提交服務驗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務起始之日起計)。

5.2 在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服務期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5.3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為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興寧區財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 寧市興寧區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 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 10.3 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 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成果及相關的有關數據、資料等。

8.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 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 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驗收

9.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 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9.2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服務成果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服務內容和要求儘快組織評審,評審合格且符合招 標文件的要求的給予簽收,評審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簽收。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報告

9.3 對複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評審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 承擔。

10. 違約責任

10.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服務費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 甲方無故逾期接收和辦理服務費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提供服務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 付服務費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 10 個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務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務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 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 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 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120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 訴訟

12.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興寧區。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3.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政 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文件服務需求一覽表

3、招標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標函

5、報價表

6、投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中標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10、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由採購人自合同簽訂 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家電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年度政府採購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及有關規定,甲方就_________項目委託乙方組織(公開邀請詢價競爭性談判)招標。乙方願接受甲方委託,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要求組織採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招標項目及範圍_________。

二、項目的完成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有關行政批准文件,確定項目的招標範圍、數量及有關技術、商務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3、參與招標(採購)文件的編寫,負責技術招標和要求的審核。

4、對評標內容保密。

5、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參與評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協助做好招標項目的市場調研,制定招標項目的技術文件及服務內容等商務技術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採購)文件。

3、負責發佈招標公告,審查投標商資格。

4、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事務,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和評標細則,組織開標大會。

5、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6、根據評委會的評標結論,向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提交評標報。待審查批准和公示後,按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批准的評標報告,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監督合同的簽訂並負責上報。

7、招標結束後,負責將採購項目確認書、投標單位名單、供貨企業名單、各投標企業所報技術和價格彙總表、採購合同等上報政府管理部門備案。

五、工作原則:

1、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按照政府採購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雙方協商研究決定。

2、在整個招標過程中,雙方均接受政府採購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六、有關費用問題:乙方按有關規定,向中標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標服務費。本協議一式三份,交政府採購管理部門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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