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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採購合同(精選11篇)

電纜採購合同(精選11篇)

電纜採購合同 篇1

招標人: (以下簡稱甲方)

電纜採購合同(精選11篇)

中標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供貨清單:電纜一批,採購品種及數量詳見清單 第二條、交付方式和交付時間

1、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內將電纜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指定地點: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區工程工地。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將提供產品送至甲方指定地點,每延遲一天乙方自願承擔違約金20xx元/天。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必須按國家標準保護進行包裝,確保設備完好。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包裝物不回收。

第四條、產品價格

1、合同全部電纜材料的總價: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區1~7號樓輻照電纜),

2、電纜材料總價應包括投標文件和數量清單所確定的投標範圍內的全部內容的全部費用,即所含相應設備的供應及供應設備的運輸、維護、保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其應包括產品、運輸費、上下力費、技術資料費、保險費、維保費、利潤、税金、供電及質量監督部門對產品的驗收檢測費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必須滿足現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規範、規程要求。 第六條、質量檢測要求產品到達指定地點時需向甲方提供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説明。 第七條、質量標準

1、產品質量確保達到國標等標準及呼和浩特供電局、內蒙古質量監督等有關部門驗收要求並一次性通過驗收,如達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費更換為符合要求的產品,甲方同時對乙方進行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的經濟處罰。

2、如因乙方供應電纜質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災、傷人等的全部後果、損失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中標人所供電纜長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若經發現有不及標準要求現象,中標人賠償相應短少數量損失,並支付招標人100000元/次以上的違約金。

第八條、售後服務承諾

1、乙方必須保證:電纜材料在質保期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故障,乙方應隨叫隨到及時免費更換。

2、協助招標人、監理及施工單位做好現場材料的抽樣送檢,如因質量原因,造成檢測不合格的所有損失均由中標人承擔。

第九條、付款及結算方式:

2. 付款條款如下:

(1)簽訂合同後 ,預付合同總價的30%,貨到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70%。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日內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5%;

(3)餘5%作為質保金,驗收合格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付清。

2、結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乙方所報的電纜的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予調整。

第十條、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不能及時供貨原因影響甲方工程施工進度的,甲方有權給予處罰,從貨款中扣除違約金20xx元/天。

2、乙方提供的產品與招標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須無償更換。

3、乙方應做好產品檢驗工作,並提供出具真實、準確的試驗檢測報告,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每發現一次,甲方將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種方式 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確認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乙方開户行帳號支付貨款,乙方出具收據,甲方付至合同總價95%,乙方出具發票。

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電纜採購合同 篇2

買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賣方:

地址: 電話:

税號:

開户行及賬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賣方生產的“冠通”牌電線、電纜產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買方購買見附表:電纜正差1米,按實際米數結算。

第二條 產品的交(提)貨時間、地點:

1、產品的交(提)貨時間為:

2、產品的交(提)貨地點為:

第三條 產品的交接方式:

1、 產品的運輸方式為賣方送貨(本市),運費由賣方承擔。

2、 產品的收(提)貨人為 該收(提)貨人在賣方送貨單上蓋章或簽字,視為買方收(提)貨。

3、 合同訂立後,買方如果要求變更交(提)貨地點或收(提)貨人時,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二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第四條 提前或逾期交(提)貨的處理

1、實際交(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不超過二日的,視為雙方守約,合同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2、雙方逾期交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賣方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執行。

3、買方逾期收(提)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買方逾期收(提)貨,買方逾期收(提)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4、買方逾期收(提)貨時間超過三個月時,視為買方拒絕收(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行處理貨物,所收貨款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

1、本合同訂立三日內,買方向賣方預付30% 作為定金賣方組織生產,貨到現場付清全款。

2、收(提)貨時,買方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賣方組織卸貨。

3、預付款在最後一批交(提)貨的貨款中衝抵貨款。

4、貨款支付方式為 ,買方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支票、銀行卡等支付方式代為支付貨款的,應提供該單位或個人的書面授權,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6、預付款收到後合同生效,合同內產品價格為固定價,合同簽訂後不隨市場變動,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1、 買方收(提)到產品時而尚未付款的,視為買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違約金應於最後一次交(提)貨前,與貨款一併付清。

3、 在買方付清產品貨款前,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以任何形式哄搶、扣押、留滯、折抵或損害賣方產品、運輸車輛;否則,賣方除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拒絕收(提)貨情形處理外,並追究買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及質量異議的提出

1、 產品的質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2、 買方對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不和規定,應妥善保管,並在7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賣方所交產品的質量符合合同的規定。

3、 買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不符合規定的合同號、型號、規格、收貨日期、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保留相關證據,並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處理意見。

4、 賣方在接到買方有效書面異議後,應在收到書面異議的當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對買方提出的質量異議,經賣方確認確屬賣方質量責任時,雙方同意採用無償退貨、修理或更換方法處理;應買方儲存、保管、使用、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產品的包裝及回收

1、電纜輪具,歸賣方所有,如有丟失,按廠價賠償。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賣方依本合同收到預付款後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賬號: 賬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纜採購合同 篇3

供方(甲方):

合 同 號:

需方(乙方):

簽約地點及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並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購銷條款

一、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二、 交貨期限及要求:預付款到賬後30天內供貨方保證按期、保質保量發到需方指定的倉庫或港口。運輸費用有供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支付相應的預付款。

2、產品到達交貨地點後,經乙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乙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 ,支付合同金額的85 %。

3、合同總金額的 15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4、甲方在乙方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税發票 四、 包裝要求:簡易包裝。

五、商標:供方使用的商標符合有關規定。

六、模具尺寸要求:按需方提供的管徑大小制定。

七、驗收方法及期限:一週內按企標驗收。

八、保修期限:一年內免費保修,終身維修,免費上門安裝調試及技術培訓。

九、違約責任:此合同一經生效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在合同交貨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方需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貨款的20%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同樣生效。

供方: 需方: 法人或代表: 法人或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纜採購合同 篇4

買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賣方:

地址: 電話:

税號:

開户行及賬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賣方生產的“冠通”牌電線、電纜產品,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買方購買見附表:電纜正差1米,按實際米數結算。電纜採購合同範文節選!

第二條 產品的交(提)貨時間、地點:

1、產品的交(提)貨時間為:

2、產品的交(提)貨地點為:

第三條 產品的交接方式:

1、 產品的運輸方式為賣方送貨(本市),運費由賣方承擔。

2、 產品的收(提)貨人為 該收(提)貨人在賣方送貨單上蓋章或簽字,視為買方收(提)貨。

3、 合同訂立後,買方如果要求變更交(提)貨地點或收(提)貨人時,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二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第四條 提前或逾期交(提)貨的處理

1、實際交(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不超過二日的,視為雙方守約,合同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2、雙方逾期交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賣方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執行。

3、買方逾期收(提)貨時間超過二天時,視為買方逾期收(提)貨,買方逾期收(提)貨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4、買方逾期收(提)貨時間超過三個月時,視為買方拒絕收(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行處理貨物,所收貨款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

1、本合同訂立三日內,買方向賣方預付30% 作為定金賣方組織生產,貨到現場付清全款。

2、收(提)貨時,買方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賣方組織卸貨。

3、預付款在最後一批交(提)貨的貨款中衝抵貨款。

4、貨款支付方式為 ,買方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支票、銀行卡等支付方式代為支付貨款的,應提供該單位或個人的書面授權,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6、預付款收到後合同生效,合同內產品價格為固定價,合同簽訂後不隨市場變動,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1、 買方收(提)到產品時而尚未付款的,視為買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違約金應於最後一次交(提)貨前,與貨款一併付清。

3、 在買方付清產品貨款前,產品的所有權歸賣方所有,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以任何形式哄搶、扣押、留滯、折抵或損害賣方產品、運輸車輛;否則,賣方除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拒絕收(提)貨情形處理外,並追究買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及質量異議的提出

1、 產品的質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2、 買方對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不和規定,應妥善保管,並在7日內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賣方所交產品的質量符合合同的規定。

3、 買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不符合規定的合同號、型號、規格、收貨日期、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保留相關證據,並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處理意見。

4、 賣方在接到買方有效書面異議後,應在收到書面異議的當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對買方提出的質量異議,經賣方確認確屬賣方質量責任時,雙方同意採用無償退貨、修理或更換方法處理;應買方儲存、保管、使用、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產品的包裝及回收

電纜輪具,歸賣方所有,如有丟失,按廠價賠償。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賣方依本合同收到預付款後生效。電纜採購合同範文節選!

賣方: 買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賬號: 賬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纜採購合同 篇5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及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所需產品的國家質量驗收標準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並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材料需求概況

1、工程名稱:

2、交貨地點:

第二部分:產品的質量標準及相關説明: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規範、行業標準要求生產或檢驗,以確保甲方所需產品的質量要求。乙方應在供貨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電線電纜的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質量證明。如在驗貨過程中,發現交貨產品的品牌、規格、型號或質量不符合甲方所需產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提出退貨要求,則乙方應負責立即更換,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所供電線電纜必須滿足環保及行業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產品的交貨方式:

1、交貨方法:甲方將提前3天通知乙方進行交貨,雙方在有關人員的見證下驗收交接。裝卸費、運輸費及運雜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和方式進行卸貨。現場卸貨由乙方人員負責。如到貨地點與甲方要求不符合所發生的二次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如提出所購電纜需用鐵木盤裝載,則由乙方負責借用,其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使用完後會及時通知乙方收回,在使用期間由甲方負責保管。

3、乙方現場交貨負責人:

第四部分、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價格已包含(但不限於)甲方的運輸費、卸車費、税金等各種款項在內的價格。結算時以實際供貨數量結算,按深圳所提供的現行銅價 元/噸作為依據,銅價浮動在3%之內的,按原合同價執行,浮動比超過3%的部分,則甲、乙雙方按5:5分攤。產品全部到達現場並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價款的 %,餘款 %作為質量保證金(無息),如無質量異議,在工程竣工後 月內結清。

乙方在要求取得材料款時應提供符合合同內容、税務機關認可的發票,發票所示金額應為當期支付的材料款,發票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不予支付。

第五部分、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貨款的10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擇供應商。

2.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逾期批貨款的5%計),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

3. 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甲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此種情況也按逾期交貨處理。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逾期批貨款的5%計),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貨款中直接扣除。

4.在驗貨過程中,如發現交貨產品的規格、型號及質量不符合甲方所需產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並由乙方負責立即更換,因更換造成延期交付使用的,應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該批貨款的 %作為處罰。

5.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須由深圳市技術監督局出具的書面檢測報告作為裁定依據,如裁定為乙方負責,則乙方應無條件承擔因此而發生地全部經濟損失。並且甲方有權從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該批貨款的 %作為處罰。

6.當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時,乙方相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做好其他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並隨時接受甲方相關人員的監督檢查。在卸貨過程中,乙方不得讓外部人員擅自介入,若因乙方人員安全意識疏忽等原因而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六部分、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1、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以及非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意外災害。

2、影響到工地工作及施工質量的惡劣天氣。“惡劣天氣”的定義指:①11級以上持續24小時大風;②持續降雨24小時且降雨量為300mm以上;③持續2天以上的超過攝氏40°的高温天氣;④0°及以下持續24小時的低温;⑤烈度為6級以上的地震。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甲方認可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部分、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乙方不得以貨物及其它形式來充抵各類經濟處罰金。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由雙方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仲裁結果將作為最終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當雙方付清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項之日起,本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電纜採購合同 篇6

甲方(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 工程施工用電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注:此價已包含製作、包裝、運到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的運費、裝卸費、檢驗檢測等費用及税金和利潤等,該單價不隨市場銅等原材料價格變化而調整。

第二條 供貨時間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並且符合標準及規範要求。

GB/T 12666.1-20xx單根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

GB/T 2951.12-20xx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GB/T 3048-20xx 電線線纜電性能實驗方法

GB/T 7594-1987電線電纜橡皮絕緣和橡皮護套

GB 50168-20xx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50217-20xx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GB/T 12706.1-20xx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GB 50303-20xx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並按規定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複檢合格,每種規格電纜均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分盤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於-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採購方可採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並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現金支付 ②、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可以拒收、退貨,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千分之五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電纜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電纜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五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五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電纜採購合同 篇7

1、電纜進場後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供貨數量為暫定量,具體量以買受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要求為準,最終按實結算。出賣人投標報價

中已包含由此發生的運輸費用。

3、貨物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4、出賣人提供的電纜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電纜不允許有接頭。電纜應持有國家歸口管理部門核發

的生產許可證,並有南京市、江寧區等相關政府進網許可證。

5、出賣人應負責指導電纜安裝、敷設、試驗等技術服務工作。

6、多芯電纜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國家標準(黃、綠、紅、藍、黑)雙色。

7、電纜的封端應嚴密。

8、出賣人生產貨物時以每號建築為單位,不可將同種型號規格的電纜合為一根。

9、貨物運至現場後,出賣人負責免費將貨物卸至買受人指定的地點。

10、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對投標文件的書面澄清等均作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賣人買受人鑑(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帳號:帳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電纜採購合同 篇8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現就樂分商城五金建材的採購及供貨事宜,經充分協商,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本次合同乙方能夠承擔甲方在產品出廠前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或包裝的風險和簽訂合同期與產品供應期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二、合同價款:本合同採用樂分商城安裝竣工完畢,多餘材料由甲方退回乙方,按照實際用料結算,其單價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叁萬陸仟柒佰伍拾玖 元整(¥ 36759.00 元)(總貨款為39105.00元,乙方讓利總貨款的6%)見附件簽字簽收。合同價為不包含税金外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乙方須提供甲方竣工驗收所用材料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合同供應五金建材規格、價格明細

詳見本合同簽字簽收附件,其規格、數量可能因現場實際安裝情況有小幅調整。

四、支付、結算方式:

1、甲方無預付定金。

2、樂分商城水電安裝完畢根據實際安裝簽字簽收用料結清。

五、 質量標準:執行以下國家標準中合格標準。

GB/T 12666.1-20xx單根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

GB/T 2951.12-20xx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GB/T 3048-20xx 電線線纜電性能實驗方法

GB/T 7594-1987電線電纜橡皮絕緣和橡皮護套

GB 50168-20xx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50217-20xx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GB/T 12706.1-20xx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GB 50303-20xx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並按規定經濟寧相關部門複檢合格,每種規格型號建材按照要求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於-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採購方可採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交貨時間及方式:根據甲方要求時間及地點

七、其他約定:

1.乙方除提供貨物外,還應隨貨物向採購方提供交付貨物的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

2.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開户銀行及户名:

賬號:

電纜採購合同 篇9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協商,就 樓電纜供應事宜協商一致,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訂立本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 數量、單價、總價款:

合同總價:約388964元;大寫約為:叁拾捌萬捌仟玖佰陸拾肆元。 説明:

1、此合同價格含檢測費、含税,包含乙方生產、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所有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本合同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2、供貨數量為預計量,乙方須滿足甲方工程實際需求量;最終結算以甲方開具的入庫單數量為準。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乙方保證所供電纜是: 生產的 牌正牌電纜產品。

2、產品的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和河北省現行相關標準及規範,符合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參數要求,達到消防及國家相關檢測驗收合格標準。甲方要求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等級為合格級品,乙方發貨時應隨產品附證明其質量等級的出廠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等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3、產品的質保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年,產品實行“三包”。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4、驗收標準:產品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乙方發貨時必須附該產品的質量證明文件及材質檢驗單等技術資料,甲方以此標準及國家現行的相關規範、標準對產品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資料及經甲方、監理驗收或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檢驗部門複驗證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均為不合格產品,甲方應在驗收後5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對其不合格產品負責。

5、本合同產品取樣及檢測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貨,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相關損失及費用。

三、供貨時間、地點:

1、供貨時間: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供貨至現場。 甲方在需要進貨前7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產及發貨事宜。

2、供貨地點:乙方送貨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場地自行卸貨、存放,經監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對規格型號、數量及外觀驗收後方能交貨。

四、產品包裝標準及費用:產品必須有原廠包裝且保證產品不受損害,電纜軸由乙方回收,包裝、運輸及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電纜到工地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並取得複檢報告後甲方付至合同總價的;工程竣工驗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貨金額的餘全部貨款的作為質保金,質保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年,質保期滿質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時,乙方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六、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種型號實際米數供貨 ,為方便甲方施工,電纜到工地驗收時不能出現負公差,如有負公差,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生產、運輸前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對產品進行監造、監裝、監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

3、乙方隨產品提供使用説明書、合格證、檢測報告、技術參數等相關文件,一式肆份。

4、交貨產品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商標品牌必須與合同規定一致。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貨物型號、質量標準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根據甲方具體要求,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貨而影響甲方施工進展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八、合同爭議:

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電纜採購合同 篇10

立合同人:__(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X%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X%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並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纜採購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出賣人:電纜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開發區工地現場

買受人:**有限公司簽訂時間: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規格及技術要求:詳見附件。合同總價為92.504 萬元,人民幣金額(大寫):

壹佰玖拾貳萬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貨過程中數量型號發生變更,貨物的單價按讓利後總價同比例下福

第二條質量標準:所供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線徑及長度均不得有負公差,需提供產品出廠合格

證和3c 認證。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8 個月。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的完好無損。電纜盤由出賣

人及時回收,若有丟失買受人概不負責。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驗收合格後時起轉移, 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

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的要求分批運至工地現常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後0 天。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電纜國家標準、現行行業標準及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

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後,貨物運至現場,經驗收合格後付至貨物價款的60%;

安裝完成、調試合格、驗證文件齊全後付至貨物價款的90% ;其餘0%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後

4 天內付清(不計利息)。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的供貨質量、時間未按合同約定,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供貨,買受人在權對出賣人進行合同總價%~5% 的罰款。

買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也可由

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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