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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精選5篇)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精選5篇)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 篇1

合同編號: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精選5篇)

甲方(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 等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附後

第二條 供貨時間 年月日到貨。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並且符合標準及規範要求。GB/T 12666.1-20xx單根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GB/T 2951.12-20xx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GB/T 3048-20xx 電線線纜電性能實驗方法 GB/T 7594-1987電線電纜橡皮絕緣和橡皮護套GB 50168-20xx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17-20xx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GB/T 12706.1-20xx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GB 50303-20xx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並按規定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複檢合格,每種規格電纜均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分盤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於-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採購方可採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並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2、交貨地點: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現金支付 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審核完畢後的乙方當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務的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待甲方辦理好審計後,累計資金支付至最終結算價的 。留 作為材料質保金(質保期一年),質保期滿後七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可以拒收、退貨,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電纜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電纜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5% 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蓋章)負 責 人: 負 責 人: 電 話: 電 話:開户銀行:

乙 方: (蓋章)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 篇2

甲方(採購方): 南通啟益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 北京迅捷創世商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 工程施工用電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採購電纜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注:此價已包含製作、包裝、運到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的運費、裝卸費、檢驗檢測等費用及税金和利潤等,該單價不隨市場銅等原材料價格變化而調整。

第二條 供貨時間 第三條 質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並且符合標準及規範要求。

GB/T 12666.1-20xx單根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

GB/T 2951.12-20xx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GB/T 3048-20xx 電線線纜電性能實驗方法

GB/T 7594-1987電線電纜橡皮絕緣和橡皮護套

GB 50168-20xx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50217-20xx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GB/T 12706.1-20xx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GB 50303-20xx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並按規定經相關質量監督部門複檢合格,每種規格電纜均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分盤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於-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採購方可採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並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 乙方 承擔。

2、交貨地點: 京良路一期電力溝道工程(梅花莊外電源)三標段工地。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第五條 支付及結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現金支付 ②、銀行轉賬

2、結算方式:按實際量支付貨款或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可以拒收、退貨,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千分之五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3、乙方供應甲方使用的電纜材料必須保證質量,承擔因電纜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的損失。

(二)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 千分之五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 五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 篇3

簽訂地點:梁山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樂分商城梁山兑換中心

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宋愛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現就樂分商城五金建材的採購及供貨事宜,經充分協商,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本次合同乙方能夠承擔甲方在產品出廠前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質量或包裝的風險和簽訂合同期與產品供應期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二、合同價款:本合同採用樂分商城安裝竣工完畢,多餘材料由甲方退回乙方,按照實際用料結算,其單價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叁萬陸仟柒佰伍拾玖 元整(¥ 36759.00 元)(總貨款為39105.00元,乙方讓利總貨款的6%)見附件簽字簽收。合同價為不包含税金外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乙方須提供甲方竣工驗收所用材料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合同供應五金建材規格、價格明細

詳見本合同簽字簽收附件,其規格、數量可能因現場實際安裝情況有小幅調整。

四、支付、結算方式:

1、甲方無預付定金。

2、樂分商城水電安裝完畢根據實際安裝簽字簽收用料結清。

五、 質量標準:執行以下國家標準中合格標準。

GB/T 12666.1-20xx單根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

GB/T 2951.12-20xx電纜和光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GB/T 3048-20xx 電線線纜電性能實驗方法

GB/T 7594-1987電線電纜橡皮絕緣和橡皮護套

GB 50168-20xx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GB 50217-20xx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GB/T 12706.1-20xx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築節能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GB 50303-20xx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並按規定經濟寧相關部門複檢合格,每種規格型號建材按照要求包裝,每盤電纜中間均不能出現斷頭,電纜每米長度偏差不得大於-0.5%。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採購方可採取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交貨時間及方式:根據甲方要求時間及地點

七、其他約定:

1.乙方除提供貨物外,還應隨貨物向採購方提供交付貨物的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

2.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開户銀行及户名:

賬號: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 篇4

需方: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

第一條 貨物名稱:

第二條 供貨時間和供應數量以甲方材料員通知為準。甲方施工現場必須保證道路暢通,必須保證足夠的堆料場。

第三條 質量要求:碎石,含泥量《1%、水洗中粗沙,含泥量《3%,符合GB/T14685-20__Ⅲ類標準要求。每次砂石料進場後必須經甲方質檢員驗收合格。

第四條 貨款結算時間及付款方式及約定:

1、按照甲方的供應計劃數量與時間乙方運輸供應至甲方施工現場的砂石堆料場,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輸途中的安全及其它費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甲方砂石堆料場甲方派專人負責收料,乙方供應的砂石材料由甲方質檢員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共同量方以確定方量,材料數量以雙方簽字的由甲方出具的材料簽收單為準,作為支付砂、石款的依據憑證,乙方憑簽字供料單到甲方辦理結賬手續。

2、付款方式:在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貨款總額的 80 %。餘款%待工程完工後(停止供料後)一個月內付清。

3、若未按時付款,乙方有權終止供貨,並追回所售砂石款。

4、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或合同約定供貨,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總價款5%的違約金。

5、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款的方式為轉賬支付。税金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財務部門要求的等額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不予支付貨款,產生的後果乙方自負。

第五條 在本協議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應互相協作,出現特殊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貨完款清自行失效。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經辦人:電話: 開户行:賬號: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經辦人: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採購電纜電線合同範文 篇5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日

一.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分項、總價格表:

【填寫説明:表格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但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含税單價、總價為必填信息】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2.1設備質量按本合同要求、招標文件及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執行。賣方應保證設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設備經過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符合本合同對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具體為:„„

2.2賣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設備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2.3設備的技術標準應以本合同及招標文件為準。若無相應説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相應標準及規範為準。提交的設備應符合國家環保、安全、衞生標準的要求。

三、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説明:具體支付條款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本合同生效後【14】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 萬元】作為預付款;賣方將設備運至買方指定場地並通過買方的驗收後,買方在【5】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 萬元】;設備經安裝調試達到生產技術標準,且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本合同總價款的增值税銷售發票後,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 萬元】;剩餘【10%】的合同總價款,【即 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滿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由買方向賣方支付。

付款方式:【以銀行承兑匯票或以電匯、支票方式支付。】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賣方負責包裝並承擔包裝費用,包裝物不回收。賣方交付的所有設備要符合國內運輸標準中關於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及貨物承運部門的規定。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公路汽車】運輸,由賣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輸等費用。

六、交貨時間、交(提)貨地點、方式:【 年 月 日】前或【合同生效後 日內】,由賣方負責直接運到合同履行地交貨,由【賣方】負責卸車。(合同履行地須為買方現場)

【説明:交貨時間可根據實際需要表述為*年*月*日或合同生效後*日內,簽署時選擇其一併刪除另一種表述】

七、驗收標準、方法

7.1按照本合同、招標文件及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7.2驗收方法:

1.在交貨前,賣方應對設備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設備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書。該證書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賣方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在證書中加以説明。

2.賣方須在各批設備出廠前【5】天通知買方,買方有權於設備出廠前對設備進行測試檢驗;買方有權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如經過檢驗設備有缺陷或質量問題,則檢驗費用和採取補救措施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設備數量以買方在交貨地點書面簽收為準。設備到場後,買方組織驗收,如發現該批設備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買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工期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買方在設備到場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在使用時或使用後發現確實因該批設備質量、技術標準未達到規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及返工、工期延長等導致的經濟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5.買方有權在設備製造過程中派人到製造廠進行監造或不定時中間驗收,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或中間驗收人員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買方也可全權委託設計單位對賣方設備製造過程進行圖紙審核、監造和必要的檢驗,賣方不得拒絕且應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買方監造人員或中間驗收人員對設備質量問題不負責任。

6.賣方在設備運抵交貨前【3】天通知買方,買方應提供堆放場地或堆放倉庫。

八、安裝與調試:賣方【負責指導買方】安裝設備/賣方【負責】安裝設備。設備到貨後賣方應立即提供設備的詳細安裝施工方案。設備安裝完成後由賣方進行調試,調試合格後賣方應出具詳細的設備調試報告,並經雙方簽署確認。

【説明:請明確哪一方負責安裝,如賣方不負責安裝,則用賣方【負責指導】安裝表述;如賣方負責安裝,則用賣方【負責】安裝表述。】

九、合同變更:買方在任何時候可以向賣方發出書面指示,在合同總體範圍內對需為買方特殊製造的設備的圖紙、設計或規格等提出變更。若上述任何變更導致了賣方履行合同項下任何部分義務的費用或所需時間的增減,賣方應在接到買方的變更指示後30天內根據本款提出調整的要求,雙方應協商修改合同。

十、質量異議:如買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發現問題後一個月內向賣方提出書面處理要求。賣方應在買方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處理方法,並在買方提出書面要求後一個月內解決問題,如果賣方在一個月內不能解決,則買方可退貨並按本合同約定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質量保證期限:質量保證期為安裝調試合格後一年。在質量保證期內如設備出現問題,賣方保證在小時內【買方要求的時間內】無償更換。

【説明:出現問題更換的時間為買方要求的時間或雙方商定的時間】

十二、專利權:賣方應保護買方在使用該設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十三、安全責任

因賣方產品質量問題或產品缺陷導致的人員財產損失,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四、違約責任:如賣方的設備質量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技術要求,買方可選擇退貨(此時賣方應全額退還買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並向買方交納按合同總價款【10%】計算的違約金)或採取適當扣減合同價款的方式獲得補償。

十五、合同的終止

如發生以下情形,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本合同,並有權向賣方追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15.1非因不可抗力,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設備。

15.2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5.3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實施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a.“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b.“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而謊報或隱滿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買方部分終止本合同的,賣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未解除的部分。

十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

17.1賣方保證以優惠價格供應備品備件。

17.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買方執份,賣方執份。技術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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