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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十篇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十篇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十篇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提高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認識,克服麻痺鬆懈的思想,強化居安思危,對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園領導要"帶着感情抓安全,身體力行抓安全",加大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力度,把工作措施落實到人,重點部位落實到人,督促檢查落實到人,確保師幼在活動中的人身安全。

二、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園領導小組、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園領導小組成員立即組織指揮、調度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並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組長:

組員:

職責:

職責:與醫院、家長聯絡,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協同處理事故部門報告情況。負責現場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現場臨時搶救,護理傷員等。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導人員車輛等。穩定家屬情緒,保障正常秩序及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後勤應急物品供應,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

三、建立申請報批制度

為了對師幼安全負責,確保我園大型集體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建立嚴格的報批制度,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並簽訂安全責任書。

四、活動前期準備工作

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活動,先經園領導班子研究,做出周密計劃,嚴格組織,負責人或教師帶隊,活動前要向幼兒講清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幼兒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如果是園外活動,外出前,幼兒園應先派出人員對場地、設備等進行安全排查與部署,加強活動場所、安全通道、照明設施的檢查,並配備保健醫和足夠的藥品及簡單的搶救物品。

人員對外出活動路線、車輛安全狀況、活動地點周邊安全狀況等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做出詳細的部署,並將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參與外出的`每個領導和教師身上。執行集會、文藝表演、大型親子活動、兩操等大型活動安全預案制度。同時,出發前要對幼兒進行簡單的身體檢查,並將本次活動的目的、意義、活動路線、出發及返回時間通知幼兒家長。

五、現場救助

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由在場領導擔任現場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工作小組:聯絡組、報告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事故調查

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配合上級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幼兒園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查清原因,追究責任,吸取教訓,制定進一步的防範措施,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阻礙事故調查。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要制定相應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對一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的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員:(校車司機)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三、應急處理程序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10”報警;

2.上報上級領導(一般事故三天內報;

重大事故立即報;

可先口頭後書面報告);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成車輛是,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如有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立即通知受傷家長。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4

為做好我校校車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總指揮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校校車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事故發生熱鬧後,在場人員宋志超、尚衞進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給趙莎莎,趙莎莎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領導、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哪一家醫院,搶救小組組長趙莎莎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10、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衞生室、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通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即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隨車參與救治。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件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5

根據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__]144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中國小生、幼兒乘車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專項檢查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彭靜副組長:楊茂蘭、李紅星、王小林。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教育局法規綜治股),由周興平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永喜、楊友君、丁仁滿、王小山、陳啟明、易芳為成員,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檢查方式及對象:

第一組:負責中方處、瀘陽處所在學校

帶隊領導楊茂蘭 組長:

成員:

檢查對象:

第二組:負責銅灣處、鐵坡處所在學校

帶隊領導王小林

組長:

成員:

檢查對象:

三、檢查時間:

4月13日—15日三天時間。

四、檢查內容:

1、校車噴漆的落實情況。

2、校車標識標牌的粘貼情況。

3、校車超載情況及值班跟車教師情況。

4、座位險等保險情況。

5、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

6、校車駕駛人是否具備相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三年任一記分週期違法記分均未達12分,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7、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及接送學生、幼兒的檔案資料。

8、辦理校車手續及檢查車況。

五、車輛安排:

縣交警大隊和縣教育局各提供一輛。

六、措施:

(1)對問題比較突出的校車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2)形成專項檢查情況通報。

(3)4月25—30日集中辦理校車手續。

七、要求:

1、社會車輛不得在學校門口或進校園裝載學生上下學。

2、各校要教育學生不得乘坐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6

一、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幼兒園為幼兒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7

一、演練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園校車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幼兒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乘車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提高師生應對突發災害事件的心理素質,做到沉着冷靜,科學應對,提高團結協作精神,增強自救自護能力,從而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經幼兒園研究,決定組織一次校車安全應急疏散演練。

二、演練時間:

20xx年4月13日星期四第四節活動課下課(跟車老師、校車幼兒第四節提前下課到場)

14:30校車到位

15:00工作人員、跟車老師、校車幼兒到樓前操場,應急疏散演練集中培訓

15:10應急疏散演練開始

15:20應急疏散演練活動總結

15:30演練結束。校車正常發車。

三、演練地點:幼兒園樓前操場

四、參加人員:所有校車師傅、跟車老師和乘坐校車的幼兒

五、組織領導

組長:劉仁新

副組長:朱德軍

成員:吳歡歡、陳沖、劉菊、武綵鳳、夏菲菲、劉雲、各班班主任

六、演練準備:

1、制定《校車幼兒應急疏散演練方案》報領導審批後,將方案向演練人員進行宣講。

2、校車幼兒安全應急疏散演練領導與指揮小組對各校車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後方可演練。

3、對參加人員進行滅火器的使用、緊急門的開關等消防知識培訓和疏散培訓。使每一位同志掌握疏散逃生的辦法和自救自護知識。校車師傅、跟車老師學會使用滅火器。校車師傅負責對跟車老師進行緊急門的`使用培訓。

4、跟車老師科學設置疏散逃生路線,前一天要在校車上對幼兒開展一次以熟悉疏散線路、掌握正確的火災逃生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練習,教育幼兒遇到火災等突發事件時,按由後到前(或由前到後)先左後右的順序依次從緊急門(或前門)下車,彎腰捂鼻,撤離到距車50米外的安全地帶,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要求能夠做到:(1)遇事不慌,頭腦冷靜;(2)判明情況,思考對策;(3)積極自救,互幫互助;(4)聽從指揮,有序疏散。安排一名幼兒演練時“報警”。

七、應急疏散程序設置:

1、組織分工

略。

2、應急疏散路線:

車前故障則向後疏散:由後向前從左到右順序從緊急門依次有序下車;

車後故障則向前疏散:由前向後從左到右順序從車門依次有序下車;

車中間故障則向兩頭疏散;車一側故障則向另一側安全有序撤離。

現場演練車前故障的應急疏散。

3、校車師傅、跟車老師、班主任職責:

學會使用滅火器、緊急門。教育幼兒遇到火災等突發事件時,按由後到前(或由前到後)先左後右的順序依次從緊急門(或前門)下車,撤離到距車50米外的安全地帶,彎腰捂鼻,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能夠做到:(1)遇事不慌,頭腦冷靜;(2)判明情況,思考對策;(3)積極自救,互幫互助;(4)聽從指揮,有序疏散。及時清點人數。報告情況。

4、應急疏散流程

14:30校車到位(趙邵武)

15:00工作人員、跟車老師、校車幼兒到樓前操場,應急疏散演練集中培訓

15:10應急疏散演練開始

①指揮長髮出應急疏散演練指令,宣佈演練開始(劉仁新)

②校車老師帶領幼兒上車,校車師傅發動車。

③車內一幼兒報警:“車起火啦!”

④校車師傅迅速停車,開車門。跟車老師立即大聲指揮幼兒:“車着火!大家鎮定!聽從指揮,要快速有序地下車!”跟車老師馬上打開緊急門,組織幼兒迅速下車(幼兒按由後到前先左後右的順序依次下車,幼兒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司機拿出滅火器準備滅火。迅速有序地撤離距車輛50米外的安全地帶集合,預防汽車油箱發生爆炸,跟車老師清點人數。跟車老師向王旭報告人數。

⑤校車師傅協助跟車老師組織幼兒撤離,撥打119報警:我新泰市是石萊鎮中心幼兒園校車司機,校車在幼兒園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⑥趙邵武巡查,瞭解幼兒情況,撥打120報告:我是新泰市石萊鎮中心幼兒園老師,校車在幼兒園門口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⑦劉雲向劉仁新報告:我是2路車跟車教師,校車在校門口發生自燃,乘車幼兒已全部安全疏散,沒有人員受傷,請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救援。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8

一、演練目的

1.加強校車的安全管理,提高駕、乘人員安全意識,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讓幼兒學習安全乘車的知識並進行宣傳教育,掌握安全突發事故的'自救自護能力。

3.提高師生應對突發災害事件的心理素質,科學應對,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

二、校車安全演練領導組

組長:組員:

參與人員:所有駕駛員及接車教師、乘坐校車幼兒

指揮:

三、演練相關事項安排

1.司機師傅籌備講解校車相關安全自救途徑。(雷月通知師傅)

2.演練時間:20xx年x月x日下午

3.車輛準備:豫F、煙霧彈、滅火器、醫藥箱

4.人員準備:所有接車教師、駕駛員、乘坐校車幼兒分別20人

5.演練地點:路,集中上車點:x幼兒園

6.攝像:王雪靜

四、演練流程

1.校車師傅講解校車疏散途徑及方法。所有接車老師認真學習觀看。

2.接車老師集合乘車幼兒安全乘坐校車。

3.平穩啟動(駕駛員直視前方專心開車、後排跟車教師巡視車內情況,前排跟車教師關注線路並隨時查看接車羣,行進中的突發情況:暈車、急剎車、左右晃、吃東西等)

4.永安路北頭調頭,校車出現故障嗎,車頭冒煙。

司機師傅及跟車教師組織幼兒疏散逃生。師傅負責處理故障煙霧(滅煙霧)。

5.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車返回,x處停車,在校車上做總結。

6.副班教師延伸普及乘車安全教育。整理總結存檔: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9

為全面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贛府廳字〔20xx〕20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切實保障廣大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永新縣民辦幼兒園校車運營方案》。

一、基本情況

永新縣轄23個鄉(鎮),242個行政村,15居委會,總人口約52萬。

1.幼兒上下學交通情況

據20xx年9月統計,全縣在園幼兒1.9萬,共有幼兒園175所,其中公辦幼兒園29所(含28所國小附屬幼兒園),民辦幼兒園146所,公辦幼兒園無校車接送,民辦幼兒園現有46輛校車接送幼兒,乘坐校車上下學幼兒2300人。

2.校車基本情況

(1)《校車安全條例》實施後,我縣幼兒園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並獲得校車使用許可的校車46輛,均為民辦幼兒園自行購買的幼兒接送校車。

(2)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員46人。

二、工作目標

全面禁止非國家專用校車接送幼兒,對專用幼兒接送校車建立GPS監控系統,確保運營安全。

三、運營模式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基本原則,由民辦幼兒園購買的標準幼兒校車接送幼兒。

四、校車運營及線路許可(見附件)

五、管理機制

1.建立組織機構。成立永新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教體、公安、交通、監察、財政、安監、工商、税務、運管、物價等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立辦公室於縣教體局,由縣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2.建立幼兒用車信息平台。縣教體局每學期組織幼兒園對幼兒人數、乘車人數、需求車輛數等基本信息進行登記,建立幼兒上下學通行情況台賬;縣交警大隊負責對幼兒用車證照、駕駛人資質等情況進行登記;縣交通局、縣運管所負責對幼兒用車車輛檢測、線路、路況、停靠點等方面進行登記,相關信息報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建立基礎數據庫,並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備案。縣教體局、縣交警大隊、縣交通局、縣運管所要及時掌握動態信息,對於幼兒用車變更情況、對異常情況、突發事件及時預防,正確處置。縣政府將根據基本信息和動態信息,標本兼治,切實優化幼兒用車環境。

3.建立督查考評制度。為全面推動全縣幼兒用車管理工作,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工作,加強對縣相關部門及各鄉鎮的考核考評。

六、保障措施

1.建立農村公路安全設施保障機制。縣交通局、縣公路分局、縣城管局、各鄉鎮根據規定權限,每年在交通建設經費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完善農村道路特別是幼兒用車通過路段的安全標識、標線、防護隔離墩等設施。縣交通局、縣運管所要建立農村公路安全設施保障機制,按照“建設、養護、管理並重”的原則,做到建設一條、開通一條、養護一條。對於涉校涉生農村公路建設按照“三優先”原則,優先建設幼兒用車通行路段,優先保障幼兒用車通行路段的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優先考慮幼兒用車通行路段的路面改善規劃,確保幼兒用車通行路段安全暢通。

2.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縣政府將建立交通安全整治長效機制。一是建立巡邏制度。縣交警大隊、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運管所安排專門力量,上路巡查,及時排除交通安全隱患,嚴肅查處幼兒用車交通違法行為;二是開展集中整治行動。不定期組織相關鄉鎮和縣交警大隊、縣交通局、縣運管所、縣教體局、縣安監局等部門集中開展學幼兒用車打非治違行動,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篇10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省、市、區關於校車管理工作精神,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廣大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切實開展好我鎮校車安全管理實施工作,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學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原則,加強對校車運營的管理,杜絕無證校車行駛。

二、工作目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省市區關於疫情期間學生復學的會議精神指示,切實加強我鎮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疫工作,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幼兒家長和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防疫意識,強化對貨車、三輪車和摩托車違法載人的整治力度,使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現象得到有效控制,堅決制止無防護措施的校車上路和校車超載、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杜絕非客運汽車、拖拉機和摩托車違法載客行為,杜絕無證校車行駛、校車不消毒運營,鎮區範圍內道路危險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杜絕校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逐步取締非法學生接送車輛,確保學生安全。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鎮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和進行,經錢糧湖鎮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錢糧湖鎮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領導、組織和督促全鎮校車安全管理實施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三個辦公室,由嚴攀峯、盛先明、胡良海任辦公室主任,分校具體負責校車日常監管工作。

四、校車管理

(一)校車申報

1、申報條件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並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4)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2、申報程序

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先向中心學校、鎮政府提交書面申請,填寫准入審核表,並遞交乘車學生姓名及家長簽字合同,中心學校及鎮政府實地考察線路確認需要後,校長、鎮主管教育或安全生產的領導簽名蓋公章,再上報校車公司、交警大隊、校車辦審批,校車辦與交警大隊、校車公司現場實地核準後方可購車准入。

(二)校車駕駛人申報

1、申報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週歲以上、不超過60週歲;

(2)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4)無飲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5)無犯罪記錄;

(6)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新冠肺炎感染症狀。

2、申報程序

駕駛人向交警大隊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證明,經交警大隊審核合格後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籤注准許駕駛校車。

(三)校車行駛

1、校車應當統一着黃色的車體外觀顏色,在車輛兩側應當統一粘貼校車標牌,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車牌號碼、車牌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隨車照管人員姓名及其聯繫電話等。

2、校車應當配備統一的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攜帶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按規定的線路行走,在規定的停靠站點停靠,嚴禁超員、超速、酒駕、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4、載有學生的校車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

5、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進行安全技術檢查。發現駕駛人不具備校車駕駛資格,飲酒、吸毒、醉酒後駕駛,身體嚴重不適駕駛,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護人和學校有關人員取得聯繫;

(3)清點校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且間隔落座、繫好安全帶,保障疫情期間學生防護措施到位,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途中離開座位、嬉戲打鬧或者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全部上下車後,本人方可上車或者離車;

(6)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

五、工作任務

所有用校車接送的學校、幼兒園,必須按相關要求辦理校車行駛證,所有駕駛校車的駕駛員也必須按照相關要求辦理校車駕駛證,校車和駕駛人在未取得資格證之前,一律不得上路接送幼兒,一經發現,立即作為非法營運車輛報交警大隊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場)、社區、中國小校、幼兒園要以對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提高對校車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迅速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克服麻痺鬆懈思想,制定切合實際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狠抓責任落實,全力開展校車安全管理活動。

(二)明確分工,狠抓落實。各村(場)、社區、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將目標責任書的簽訂、校車責任考核與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具體分工,認真貫徹落實目標責任書的相應工作任務和指標,狠抓校園安全。

(三)強化責任,嚴格督導。各村(場)、社區、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堅決貫徹“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各有關部門加強工作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項管理整治措施落到實處,力爭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要嚴格標準,及時發現及時舉報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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