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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副總經理為副總指揮,公司防火領導小組成員為組員的防火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值班室。

2、在緊急情況下,總指揮確定順序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

3、成立以各部門(車間)義務消防員為基本成員的消防隊。

二、處置原則及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着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信號經實地查看證實是火災初發時:

(1)事發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情消滅在初發期。

(2)綜合辦公室接到報警後,立即派人員到現場,並及時向領導報告和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火災消除後,綜合辦公室要做好現場保護,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事發部門及時總結教訓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且有蔓延趨勢時: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方向和現場情況,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出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通道的秩序,必要時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在樓梯上應依次下樓,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職責

1、組織設立火場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專人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着火地點的燃燒物品、着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出初級火情的程度或火勢雖小,但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繫,聽從消防人員指揮。

7、火災撲滅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二)綜合辦公室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指派專人在門口迎候消防車的到來,並指引就近停靠消火栓,指引火災現場,向火場指揮員和公安消防部門提供有關區域的建築結構和電氣管道的架設佈置情況。

5、佈置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及發生其他治安問題。

(三)保安警衞職責:

1、接到報警後迅速指揮無關人員、車輛撤離通道,消除消防障礙,保證通道暢通。

2、維持現場秩序,迎接消防車的到達,並指明消火栓位置和指揮部位置。

3、確定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在巡邏時發現火情,對初級火災,先切斷電源,運用消防器材,全力進行撲救,並向安全部門報告。

四、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法

1、立即報警:

一旦發現初起火災或重大火災苗頭,首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起火地點的部門人員迅速採取滅火措施撲滅火災,同時將情況迅速報告安全部門。

2、各部門接到火災警報後,立即攜帶滅火器材,或就近取滅火工具趕赴現場,按分工撲滅火災,搶救傷員,轉移和保護貴重物品。

3、安全等專職人員,接到報警或發現火情後,儘快切斷電源,關閉閥門,迅速控制可能加劇火災蔓延的部位,以減少火災蔓延的因素,為迅速撲滅火災創造條件。

4、指揮部要迅速查明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搶救和轉移現金、帳務、憑證、帳冊等貴重物品。如緊急情況,而又無法搶救時,要組織人員立即撤離,以免造成更大的傷亡。

5、在滅火、搶救財產和疏散人員時,安全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混水摸魚趁火打劫。在滅火中,要注意觀察着火部位和火的顏色、氣味等情況,要保護好現場,尤其是着火點,為查明火災性質、着火原因打下基礎。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2

1火災隱患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1危險分析

1.1.1現場的消防供電負荷等級和消防配電達不到規定要求,亂拉電氣線路,亂接電氣設備,或電氣線路嚴重老化等會造成火災危害。

1.1.2存在易燃易爆危險,未按規定設置防爆泄壓、防靜電設施和防爆電氣設備等。

1.1.3人員密集,極易造成因吸煙、玩火等造成的火災事故。

1.1.4生活附屬設施如食堂可能內含火爐、油炸鍋及蒸汽鍋等,這些熱源構成火災隱患。

1.1.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及應急照明裝置的設置現場、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以及疏散開啟方向錯誤。

1.1.6部分現場將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鎖閉或佔用。

1.1.7部分生產現場或辦公場所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

1.1.8在安全出口附近亂堆雜物,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1.2火災危害後果分析

1.2.1發生事故以後極易造成人身傷害後果。

1.2.2發生重大財產損失和建築物毀壞。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預案指公司因電氣故障、吸煙、放火、自燃、雷擊等各種原因導致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火災事故應急領導組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常務副組長)、副經理

成員:由公司辦公室、安全監察處、生產計劃處、工會和其他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2應急現場處置機構

應急領導組根據現場火災事故的具體情況下設現場處置機構:通訊聯絡組、消防治安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等。

3.3應急領導組職責

3.3.1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3.3.2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機制,建立健全人員安全疏散網絡。

3.3.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3.4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配備以及應急救援經費的預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3.6緊急調動指揮小組和成員部門到現場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處理,傷員的搶救和救援物資的調配,以及傷員的運送等,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7當事故有可能發展到公司無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邊居民和部門的安全時,請求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3.8進行事故調查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處負責,安全監察部處主任為消防治安組組長

3.4.1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支援其他應急救援組的工作,保護好現場。

3.4.2火災事故發生後,執行應急預案中治安防範等程序。

3.4.3設置事故現場的警戒線,維持現場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4.4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3.4.5保護受傷害人員和財產。

3.4.6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束令。

3.5搶險救災組組成及職責

由工會和發生事故的部門或相近的部門組成,工會主席為組長。

3.5.1實施搶險救災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

3.5.2採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5.3尋找受傷者並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3.5.4在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情況下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3.5.5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3.6.1對搶救出的傷員,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傷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6.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傷者到其他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傷者。

3.7通訊聯絡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負責,辦公室主任為該組組長。

3.4.1確保與指揮小組組長與各救援小組之間及與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3.4.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

3.4.3負責應急救援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3.8技術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和生產計劃處組成,安全監察處主任為該組組長。

3.8.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導搶險救災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8.3補充和完善實施過程中的應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

3.9後勤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財務處、生產計劃處組成,經理辦主任為該組組長。

3.9.1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徵用。

3.9.2保障各組救援人員所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資的供應。

3.9.3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物資及設備。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緊急疏散設施預防

m2以上的工作現場安全出口不得少於兩個。安全出口的標誌明顯,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裝有疏散説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誌。疏散説明和疏散標誌設在走道的轉彎處,間距不超過20m;

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和佔用,始終保持暢通。有足夠的緊急逃生和滅火救援出口、窗口。

疏散門(太平門)向外開啟,寬度不小於1.4m.。不得采用轉門、捲簾門、側拉門。疏散通道內設有應急照明燈,並保證照明20分鐘以上。疏散門處於良好狀態。

4.1.2電氣設備安全要求

電氣火災是工作現場火災的主要類型。工作現場的電氣設備由持證電工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定進行安裝,並定期檢查和維修。

工作現場內的電線,採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穿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採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燈具表面温度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採取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當保持接觸良好。

工作現場內使用燈具或其他電氣工具時,插座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與導體保持10cm的距離,並安裝在絕緣材料上。

4.1.3消防設施預防

工作現場安裝室內外消防栓,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器材、設施、裝備。面積較大的工作現場,設置火災排煙設施。

消防器材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專人管理,定期堅持維修、更換,保證完整好用。

嚴禁在工作現場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工作現場在生產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使用明火和電氣器具的,採取防火措施,並由專人負責看護。

生產結束後,對現場要進行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後,填寫“清場檢查記錄”,並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下班。

4.1.4重點安全控制點的監控網絡與防範措施

生產現場正在工作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控制,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對重點安全控制點、設備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實行監控責任制。

作業現場部門負責人:重點負責重點安全控制點的巡迴檢查內容。

作業現場安全員:負責對重點安全控制點和易發事故的部分進行日常檢查,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作業現場作業人員:加強對本崗位安全控制點的檢查,並做好記錄,詳細記錄重點安全控制點的情況。

重點安全控制點的隱患處理:在工作現場運行過程中,發現隱患情況時,要按防範措施程序及時消防隱患;如不能消除,則通知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採取措施消防隱患;如暫時有不能消除的隱患,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

4.1.5初起火災應急的注意點

在報警的同時應首先斷絕可燃物,報警的方法有:電話、手機、大聲呼喊等;斷絕可燃物是要將附近可能成為造成火勢蔓延的物體移走。此外對於那些可能使火勢擴大,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也應當首先運走。

應儘量採用消防設施滅火,如缺乏相應設備,則可以採用簡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對忌水物質不可用水撲救,可採用乾燥的砂、土撲救。

人身上着火千萬不可以奔跑,應先設法脱掉燃燒衣物,如果來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滾。若有其他人在場,可用濕麻袋、毯子將人包起來,或者向人身上澆水,切不可用滅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噴射。如果火勢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這樣做對後來的燒傷治療不利。

4.2預警行動

4.2.1在生產過程中,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性評價和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防患於未然。

4.2.2在生產過程中,當發現火災安全隱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與健康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內容,立即以口頭或書面材料通知有關部門立即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信息報告程序

5.1報警與接警

5.1.1現場事故知情人→當地119、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當地安監局。

5.1.2發生火災事故的現場所屬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進行滅火自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現場負責人要立即通知配電室人員切斷事故現場的工作電源,啟動應急照明設備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現場的人員。。

5.1.5事故部門負責人接到報警後,要按照本部門制定的現場處置方案,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隊伍到位,組織救援,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5.1.6生產計劃處和安全監察處辦公室為接警常設機構,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發生着火等情況時,值班人員要按照預案要求,採取得力措施進行處理。

5.2信息報告方式:

5.2.1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5.2.2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5.3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初步確定的原因、事態發展情況、事故現場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情況,現場急救情況等。

5.4現場應急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醫療救治:當地120。

消防火警:當地119。

突發事件:當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為三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I級響應: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損失10萬元以上,進入I級應急狀態。

6.1.2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傷和死亡共3-10人,或損失5萬-10萬元,未構成重大人身事故者,進入II級應急狀態。

6.1.3I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進入III級應急狀態。

6.2響應程序

6.2.1I級響應程序:

車間發生或可能擴大為重特大火災事故時,車間在搶救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應急辦和五個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小組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公司決定進入I級應急狀態之後,接受上級部門領導,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持和幫助,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II級響應程序:

事故部門在搶救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事故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事故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進入II級應急狀態之後,公司應急辦根據有關情況接受上級部門領導,開展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序。

6.2.3III級響應程序:

發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時,事故部門在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序。

6.3處置措施

6.3.1緊急安全疏散措施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可能對工作現場的人員構成威脅,必須在應急領導組的統一指揮下,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援無關的人員。

可能威脅到工作現場周邊居民和相鄰部門人員的安全時,領導小組應立即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繫,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等任何緊急情況時,工作現場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執行上述應急疏散行動。

警報發生後,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即到達指定負責區域,指導現場員工和外來顧客有序離開工作現場。在所有人員離開以後,檢查每個人負責的區域,在保證沒有任何無關人員滯留後再行離開。

事故警報發出後,所有員工應無條件立即關閉現場所有正在開啟的電氣設備,同時按照“事故部門現場緊急疏散示意圖”離開工作現場到指定地點集合。在發現有同事、外來人員受傷時,應首先判斷環境的安全性再進行救助。同時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統計應到人數及外來人員的數量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以便及時瞭解是否有人員滯留在現場內。

事故警報發生後,工作現場的司機、外來車輛的司機必須立即將各自的車輛駛離現場周圍的車場,以免阻礙外部組織救援車輛的通行。及時將生產現場的通道開至最大,同時指揮現場的人及車輛單向離開,並禁止再次進入,指揮外部救援車輛有序進入現場周圍。

6.3.2火災現場應急措施

在火災尚未擴大到不可控制之前,應使用移動式滅火器或現場其他各種消防設備、器材,撲滅初期火災、控制火源。

為防止火災危及相鄰設施,可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a、對周圍設施及時採取冷卻保護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脅的物資;

c、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撲滅因裝飾材料引起的火災時,要注意採取以下措施:

a、應針對現場的裝飾材料,選擇正確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來控制火災;

b、化學裝飾材料着火燃燒時,可能散發出二氧化碳、硫化氫、氯化氫、苯、甲苯、氰化氫等毒氣,會使人窒息或中毒死亡,要及時用噴霧狀水稀釋、溶解,將無關人員立即撤離至上風處的安全地點;

c、現場搶救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戴好氧氣呼吸器,搶險後應立即淋浴更衣。

撲滅電氣火災時要採取以下對策措施:

a、電器或線路着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滅火劑撲滅電器火災,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c、如果是導線絕緣體和電器外殼等可燃材料着火時,可用濕棉被等覆蓋物封閉窒息滅火;

d、如只發現電器打火冒煙,要立即關機,拔下電源插頭或拉下總閘,斷電後,火即自行熄滅。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外部可利用資源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本部門搶險搶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邊地區安全時,工作現場所屬應急救援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相鄰車間或部門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的援助。當社會救援隊伍進入現場時,指揮小組應責成專人聯絡,進行引導,介紹事故情況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7.2互助協議

為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活動,當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要與當地的醫院、急救中心、消防隊以及有關企業等臨近區域的外部救援力量簽訂互助協議,並做出相應安排,以便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公司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3

1範圍

本預案規定了南方海上風電聯合開發有限公司萬山海島電力所(以下簡稱公司)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火災報警接警的程序、應急疏散的措施、撲救的程序和措施、監督檢查和獎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

本預案適用於南方海上風電聯合開發有限公司海島微電網火災事故應急處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定的引用而成為本規定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8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1994年5月《電力行業典型消防規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20xx年11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廣東集團有限公司《突發重大事件總體應急方案》

廣東集團有限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試行)

3定義

火災——因火燃燒造成的災害事故

4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4.1防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生產經營部經理姚紹軍

副組長:萬山海島電力所所長張斌

成員:海島運維部主任劉維斌、卓玲、江海艦

4.2領導小組職責

4.2.1負責“預案”的編制和修訂;

4.2.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實施和演練;

4.2.3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防火災事故的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2.4發生事故時,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

4.2.5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滅火救援行動;

4.2.6向上級和政府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2.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4.3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4.3.1組長在火災發生時第一時間向公司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彙報,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相關資源的協調;

4.3.2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當組長不在現場時行使組長的消防職責,直接指揮滅火、防爆和救援工作,具體負責生產場所的現場指揮;

4.3.3海島運維部主任協助指揮生產現場滅火救災工作,負責人員的調配、現場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4.3.4海島運維部主任協主要負責各隊之間的聯絡及對外聯繫的通訊任務和負責搶險搶救物資的供應;

4.3.5後勤管理員協助指揮做好事故報警;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4.3.6安監主管負責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羣眾疏散任務;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的清洗、監測工作;負責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4.3.7應急領導工作小組聯繫方式(附表1)

4.3.8搶險搶修隊及其他隊員名單(附表2)

4.3.9海島有關社會救援單位通訊錄(附表3)

5救援隊伍的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負有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隊伍是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任務主要擔負本公司各類火災爆炸事故的救援及處置。救援隊伍組成人數要求及任務分工如下:

5.1搶險搶修隊,由各海島運維部主任組建,共17人;負責人張斌,主要由海島微電網運維班組人員組成;擔負參與搶險任務。(人員名單見附表二)

5.2醫療救護隊由後勤及維護人員組成;負責人是後勤管理員;擔負搶救受傷、中毒人員任務。

5.3聯絡隊通訊人員組成:擔負各隊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繫通訊任務。

5.4保安隊由安全主管和維護人員組成;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羣眾疏散任務。

6員工和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6.1貫徹執行《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模範遵守安全防火各項規定,積極做好消防工作;

6.2保護公司公共財產和公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發現火情及時報告,自覺參與滅火工作;

6.3積極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演習,熟悉和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懂得各類火災的撲救要領和技術;

6.4熟悉本公司的防火區域,重點防火部位以及消防設施的佈置;

6.5聽到火災信號(消息)立即奔赴火災現場,服從指揮,臨危不懼,迅速撲滅火災。

7火災後期處置人員職責

7.1搶險搶修隊負責人應負責滅火物資的準備,在火災撲滅後應檢查現場,確保無殘留火種,並組織人力做好預防死灰復燃措施。

7.2安監主管根據火災或爆炸事故情況,收集原始資料,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和責任,對火災損失進行初步評估,建立事故檔案,並按《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要求如實上報事故情況。

7.3兼職環保專責根據火災對環境的影響情況,報告公司綜合部,必要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8.1當生產區域、風機等場所發生較大火災,現場人員應立即進行滅火,防止火勢蔓延,並立即報告海值班負責人;並將火災的時間、地點、原因、燃燒物、火勢等情況報告清楚;

8.2當變電站綜合樓、場區等場所發生較大火災,應立即進行滅火,防止火勢蔓延,並立即報告海島值班負責人,並將火災的時間、地點、原因、燃燒物、火勢等情況報告清楚;

8.3當風機附近發生火災時,發現人員應迅速報告海島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報告防火災領導小組領導,並迅速組織搶險搶修隊員進行滅火;

8.4當發生較大火災需要請求專業消防人員救援時,現場指揮人員應及時撥打社會救援單位電話(附表3),將火災的時間、地點、原因、燃燒物、火勢等情況報告清楚。

9應急疏散措施

9.1當火勢較大或火情較為複雜且人員較多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沿着疏散安全通道迅速疏散。如:變電站發生火災時,由運行當值值長組織疏散。辦公樓發生火災時,由滅火人員組織疏散。(疏散時,所有人員必須沿着消防安全通道疏散);

9.2當火災可能危及重要部位時,應用主要力量保護,堵截火勢蔓延,如果火災可能危及重要物品時,能夠轉移的應組織力量及時轉移;

9.3當消防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滅火小組領導應説明火災情況,併為他提供有利條件;如指揮義務消防隊協助排除消防通道堵塞,提供滅火器材,告知消防栓安裝的地點等。

10火災撲救的程序和措施

10.1監控室、變電站的變壓器、柴油機房、倉庫、綜合樓、風機附近等發生火苗時,現場人員或發現火災人員應當迅速在第一時間內用配備的滅火器把火撲滅,同時報告上級領導;

10.2如遇第一時間內(短時間內)不能撲救時,必須在進行撲救的同時,迅速告知滅火小組領導或防火區域責任人,並把火災地點,火災情況,燃燒物等情況及報警人姓名説清楚;並由海島運維部組織搶險搶修隊員進行撲救;

10.3當變電站電氣設備失火時,應立即報告海島值班負責人,並由他報告有關領導,迅速將該設備與帶電部分斷開,並採取緊急隔離措施,在熟悉帶電設備的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滅火。

10.3.1當發電機失火時,為了迅速限制火勢發展,應迅速停機,並用備用的乾粉滅火器滅火,但不得使用沙子和泡沫滅火器。

10.3.2對運行中的電動機發生燃燒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通風口,用備用滅火器滅火;

10.3.3監控室或計算機室發生失火時,當值人員應迅速關閉門窗,立即使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10.3.4當變電站變壓器發生初燃燒時,應迅速將變壓器油排出,排油後使用消防水進行滅火;當流在地面上的油着火時,應立即使用消防幹沙滅火;

10.3.5場內站用變發生火災時,應迅速關閉通風口,並用現場的滅火器滅火;

10.3.6當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該迅速穿戴防毒面具,立即用備用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10.3.7當員工食堂發生初燃燒時,按照《食堂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實施。

11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1.1當發生火災時,救護小組人員應迅速準備交通車輛、救護藥品和擔架等;

11.2當火災現場出現人員傷亡時,應體現以人為本,首先組織力量救人,然後再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

11.3當發生人員窒息時,現場人員應迅速進行搶救;當火災現場發生人身傷亡時,應馬上送海島醫務室或由救護小組聯繫當地急救中心迅速進行救護(醫療急救電話見附表3)。

12監督檢查及獎懲

12.1安全主管依照《集公司事故調查規程》要求,組織並做好事故考核;

12.2公司對抗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履行義務和職責的人員給予處分;

12.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3宣傳、培訓和演習

13.1風電場應對員工進行防範事故教育和應急預案宣傳,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能夠採取正確的措施,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3.2由風電場組織開展防範火災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火災應急的能力和知識水平。

13.3風電場至少每年組織一次防火災應急預案演習,演習後進行評估和總結,不斷完善火災應急預案。

14附表

附表1:《應急領導工作小組聯繫方式》

附表2:《搶險搶修隊及其他隊員名單》

附表3:《社會救援單位通訊錄》

附表1:防火災應急領導小組聯繫方式

組長:姚紹軍,生產經營部,

副組長:張斌,萬山海島電力所,

成員:劉維斌,運維部主任,;卓玲,運維部主任,;江海艦,運維部主任,

附表2:搶險搶修隊及其他隊員名單

搶險搶修隊:

(桂山島)江海艦、黃國育、李衞東、申小康、卓俊光、謝運權、許雅利:協助指揮生產現場滅火救災工作,負責人員的調配、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東澳島)劉維斌卓玲、王大龍、雷豐高、王運來、張偉、鄧華森

醫療救護隊:

值班負責人(桂山島)李露露

協助指揮做好事故報警;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值班負責人:(東澳島)鄧華森

值班負責人:(萬山島)聯絡隊

值班負責人:(桂山島)鄔金運

主要負責各隊之間的聯絡及對外聯繫的通訊任務和負責搶險搶救物資的供應。

值班負責人:(東澳島)張偉

值班負責人:(萬山島)保安隊

值班負責人:(桂山島)謝運權

負責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羣眾疏散任務;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的清洗、監測工作;負責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值班負責:(東澳島)王運來

附表3:社會救援單位通訊錄

鎮政府(黨政辦):8851100

中燃公司(孫經理):

急救衞生院王院長:;衞生院門診:8851204

派出所報警電話:

鎮政府劉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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