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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內容,即需保證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完整性、未授權拷貝和所寄生系統的安全性。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信息安全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校園網絡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網絡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我校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妥善處理危害網絡與信息安全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遏制突發事件的影響和有害信息的擴散。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學校校園網網絡設施及信息安全等有關的災害。

第二條本預案的指導思想是湖北師範學院有關計算機網絡及信息安全基本要求。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湖北師範學院內所有個人和辦公用計算機以及各研究所、實驗室(中心)、教學機房、多媒體教室、電子閲覽室等計算機和網絡硬件、軟件,以及學校門户網站和下屬各部門網站內容發生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第四條應急處置工作原則: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司其職、整體作戰、發揮優勢、保障安全。

第二章 組織指揮和職責任務

第五條學校成立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與任務是統一領導全校信息網絡的災害應急工作,在校領導組織指揮下,全面負責學校信息網絡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協調解決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第六條現代信息技術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負責日常信息網絡安全事件的具體處理,其中信息中心是信息網絡安全事件處置控制中心,負責服務器端和網絡層面的安全事件處置,併為各部門、院(系)做好部門辦公用機和個人用機的安全處置提供技術指導。

第三章 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

第七條處置措施

處置的基本措施分災害發生前與災害發生後兩種情況。

(一)災害發生前,信息中心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技術中心人員各司其責切實加強日常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的檢查、維護,定時升級系統補丁和殺毒軟件,檢查防火牆、IDS(入侵檢測系統)的運行情況,及時消除隱患;

學校各單位切實落實部門網站管理工作職責、安全責任制,特別是對於開辦網上論壇、留言板、聊天室、社區等交互式欄目網站的部門要落實關於信息發佈審核、信息巡查和版主負責制度的情況,要設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

加強信息網絡安全常識普及,使教職工掌握信息網絡安全常識,並具備一定防範處理突發事件的基本知識。

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突發性災害緊急信息報送渠道暢通。屬於重大災害的,在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的同時,還應向黃石市公安局網絡監察部門報告。

(二)災害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處置程序,判定災害級別,並立即將災情向工作小組報告,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第八條處置程序

(一)發現情況

現代信息技術中心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園網信息系統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日誌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發現災害並及時處置此突發性事件。

(二)預案啟動

一旦災害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預案的處置程序。

(三)應急處置方法

在災害發生時,首先應區分災害發生是否為自然災害與人為破壞兩種情況,根據這兩種情況把應急處置方法分為兩個流程。

流程一:當發生的災害為自然災害時,應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的安全,然後是設備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盤的拔出與保存,設備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流程二:當人為或病毒破壞的災害發生時,具體按以下順序進行:判斷破壞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信息網絡設備,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絡物理連接,跟蹤並鎖定破壞來源的IP或其它網絡用户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按照災害發生的性質分別採用以下方案:

1、病毒傳播:針對這種現象,要及時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性質、採用的端口,然後關閉相應的端口,在網上公佈病毒攻擊信息以及防禦方法。

2、入侵:對於網絡入侵,首先要判斷入侵的來源,區分外網與內網。入侵來自外網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訪問,在無法制止的情況下可以採用斷開網絡連接的方法。入侵來自內網的,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上網帳號等信息,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端口。然後針對入侵方法建設或更新入侵檢測設備。

3、信息被篡改:這種情況,要求一經發現馬上斷開相應的信息上網鏈接,並儘快恢復。

4、網絡故障:一旦發現,可根據相應工作流程儘快排除。

5、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災害,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可以請示相關的專業人員。

(四)情況報告

災害發生時,一方面按照應急處置方法進行處置,同時需要判定災害的級別,首先向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彙報。在重大災害發生時,可以同時向市公安局網絡監察部門彙報。中、小型級別的災害,可以只向學校的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彙報,並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情況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的級別,災害造成的後果,應急處置的過程、結果,災害結束的時間,以後如何防範類似災害發生的建議與方案等。

(五)發佈預警

災害發生時,可根據災害的危害程度適當地發佈預警,特別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經出現,或在安全相關網站發佈了預警而學校信息網絡還沒有出現相應的災害,除了在技術上進行防範以外,還應當向網絡信息用户發佈預警,直至災害警報解除。

(六)預案終止

經專家組鑑定,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由學校的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宣佈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並予以公告,同時預案終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災害應急防治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跟蹤式的、深層次的和各階段相互聯繫的工作,是有組織的科學與社會行為,必須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第九條人員保障

重視人員的建設與保障,確保在災害發生前的人員值班,災害處置過程和災後重建中的人員在崗與戰鬥力。

第十條技術保障

重視網絡信息技術的建設和升級換代,在災害發生前確保網絡信息系統的強勁與安全,災害處置過程中和災後重建中的相關技術支撐。

第十一條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證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技術裝備的及時更新,以確保災害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二條訓練和演練

加強全校網絡信息用户的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這些用户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發災後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和有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預案由現代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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