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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大綱

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大綱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大綱

校園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活動安全、網絡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學校發生突發事件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應急處理預案。

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校長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最高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總務處主任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值班行政人員、值班教師、班主任負責第一現場搶救工作;班主任、相關教師負責各教學班學生 的疏散協調工作;校長辦公室負責與上級或有關部門緊急聯繫或求援事宜;在校教師負責臨時救護工作。在應急情況下,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對不聽從調度安排或臨陣退縮者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1、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2、應急處理隊伍。

(1)應急處理組:

(2)後勤保障組:

三、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電話:

(1)校內報警電話:6343193

鎮派出所電話:。

(2)縣教育局電話:

(3)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120

2、應急指揮人員: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值日人員、應急處理組、後勤保障組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逐級報告。

(3)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疏散。

(4) 如是活動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5)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或市區派出所。

4、注意事項。

(1) 處理羣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 、控制事態。

(2)嚴禁酒後駕車,儘量少騎或不騎摩托車。

(3)組織學生 開展大型活動,須向學校有關處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動目的、活動內容、安全防範措施、帶隊老師等在內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二)、 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應急處理組、後期保障組。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 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組織實施:

(1)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包括全體教工及校內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 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 學校行政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 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5、撲救方法:

(1)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

6、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重在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管理人員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負責人,學校值日人員,公安幹警。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3)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行政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5、注意事項

(1) 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 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 各級人員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衞生室校醫,衞生防疫部門人員。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4、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經請示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學校安排專人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

5、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家屬來校探視,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須經學校安排,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活動安全

1、校內體育活動及其它大型集會必須在有安全保障的條件下進行,活動組織者負有安全管理責任,遇有偶發安全事件應立即組織處理。

2、組織學生 出外活動須按規定向學校履行報批手續,不經批准,擅自組織學生 外出活動,以違紀論處。

外出活動前要集中進行安全教育,要有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夠安全管理人員,並有明確的職責。要加強巡視,隨時清點人數,嚴禁單獨行動。返程時在規定地點清點人數,如使用車輛,隨隊老師必須跟車返校。活動結束後,組織者應立即向批准單位報告活動安全情況。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預防,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是防範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學校對全體教師、學院,各處室、班主任對本部門、本班級學生 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列為班級常規工作之一。

(一)學校利用教工例會、晨會,班主任利用班會時間,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校發《安全知識手冊》,對全體教師、學生 開展常規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站及班級黑板報開展安全知識宣傳。

(三)班主任要有針對性地舉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突出交通安全、防盜安全、網絡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關內容。

(四)不定期聘請交通管理、消防、醫療保健等相關機構人員給師生舉行安全知識講座。

五、附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xx教師進修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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