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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健康排查安全預案

2019-09-05 實施方案

為保證xx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正常進行,避免由於學生疾患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要求各學校在體育考試前進行學生身體健康排查,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體檢前,學校須召開學生會和家長會。學生必須如實填寫既往病史同時要求家長簽字。對患有心臟病、癲癇和特殊疾病不適宜劇烈運動,未辦理因病免考要求參加考試的學生,必須要求家長簽署意見並簽字。

二、對在健康體檢過程中檢出血壓異常、心肺異常的學生,學校須將醫生的建議書面告知家長,如學生及家長執意參加考試,須簽訂告知書。

三、體檢後,學校負責與體檢站聯繫,掌握本校九年級學生在健康體檢中,健康指標異常學生名單,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情況。並採取有力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學校有義務做好學生健康情況的保密工作。

二〇一四年三月

告知書

學校xx班級xx同學:(考生號:1417 )

你在xx年會考體檢中檢出xx,不適宜參加劇烈運動,建議 。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意見(章) 體檢單位簽章

標籤:體育考試 升學 排查 國中 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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