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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整治方案書

水環境整治方案書

水帶給城市靈氣,水環境整治是美化城市環境的重要內容。下面是有20xx水環境整治方案書,歡迎參閲。

水環境整治方案書
20xx水環境整治方案書範文1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為指導,積極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環境改善新思路,不斷提高水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復河流水生態系統,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內的生態價值,構建經濟繁榮、水體清澈、生態平衡、人水和諧新格局,為全市人民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水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標

1年新進展:至20xx年底,繼續鞏固珠江綜合整治成果,整治各類違規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處理和工業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動廣佛交界片區水污染聯防聯治上新台階,汾江河等重點河段水質實現20xx年階段控制目標,達到V類水體。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進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蘆苞湧等重點河段綜合整治工作,削減重污染河道內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處理設施尾水排放標準。全市消除劣V類水體(指已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汾江河水質基本達到Ⅳ類,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實現達標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類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廣州跨界水體達標交接,主要地表水體水質達到環境功能要求,水體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完整性明顯提升,水生態功能基本得到修復。

三、工作任務

(一)規劃先行,優化產業佈局。

全面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實行控制單元內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水質超標的控制單元禁止接納其他區域轉移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鼓勵向環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轉移總量指標。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達不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環評文件。對未實現總量控制目標、水質達不到功能區目標要求、發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區實施區域限批。

將生態功能分區作為開發建設的重要依據,嚴禁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敏感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建設重污染項目。積極做好產業園區的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堅持高起點規劃和建設產業園區、產業基地,使重污染項目入園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實行更嚴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重點行業、重點流域實行更嚴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工作。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廣東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每年公佈需要關停或者轉型升級企業名錄,制訂分年度淘汰落後產能實施方案,大力推進造紙、紡織印染、製革、電鍍、化工等重污染行業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產出等落後產能的淘汰。

(二)先急後緩,穩步推進內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點,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分期分批推進內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針對納入省掛牌督辦河涌、廣佛重點跨界河涌、已劃定水環境功能區的且未達到Ⅴ類水體的河段、未達到Ⅴ類水體的重點主幹河涌要分別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單詳見附件1、2),並於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級政府印發實施。不涉及跨鎮(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鎮(街道)組織審核並印發實施,涉及跨鎮(街道)不跨區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區政府統籌、審核並印發實施,涉及跨區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統籌、審核並印發實施。第二批納入整治的主幹內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編制工作,並於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發實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效益。

深入實施《印發佛山市“xx”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的通知》,加快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進度。一是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全面推進二級管網建設。要積極出台政策,鼓勵各級政府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公共財政支出結構,將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城市建設支出的部分優先用於管網建設。同時,創新融資方式,堅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場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門主導建設、運行、管理的單一模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民間資金投向管網建設,以特許經營、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參與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投資、建設和運行管理,不斷提高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處理設施的平均負荷率和進水濃度明顯提高。

二是突出檢查、建立長效機制,杜絕工業廢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網。要嚴厲查處向市政管網非法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並形成長效監督機制,切實扭轉非法向市政管網排放工業廢水愈演愈烈的嚴峻勢頭。

三是加強污泥處理處置的日常監管。儘快建立污泥處理處置價格新機制,將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費帶徵範圍,並按照各區“xx”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加快各區污泥處置中心建設,推行生活污水處理污泥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工作。完善處置記錄台賬及污泥轉運、聯單,掌握污泥去向及處置方式,並加強跟蹤、檢查污泥運輸及處置過程。

(四)以獎促治,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解決突出農村環境問題。我市作為廣東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區均要開展試點工作。各區要制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建立會議、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別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農社區(有基本農田的社區)的環境綜合整治。

繼續實施《佛山市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劃定和進一步加強相關區域環境管理的意見》,切實加強畜禽養殖業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過示範工程的帶動作用,全面推進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完善。20xx年出欄3,000頭以上的豬場和納入國家、省、市年度減排計劃的養殖場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欄量1,000—3,000頭的豬場要有20%以上的養殖場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的關閉和搬遷。20xx年納入國家、省、市年度減排計劃的養殖場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欄量1,000—3,000頭的豬場要有70%(累計)以上的養殖場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對禁養區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養殖業整治任務。

積極推動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向農村延伸,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採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結合思路,推動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對可實施管網收集污水的村居,優先考慮通過管網收集到城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對近期無法實施管網建設的村居,通過敷設小型管網、建設小型處理設施進行單獨處理。

(五)與時俱進,加強水環境監管體系建設。

一是強化跨界河流水質達標管理。嚴格執行《廣東省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管理條例》,逐步開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區交界斷面以及公眾關注河段的水質與污染通量實時監控,並定期向社會公佈。

二是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聯動機制,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積極發揮在線自動監控設備的長效監管作用,加強對在線監控設備的日常檢查,加大在線監測數據在環境執法和排污收費等工作的應用。完善邊界環境聯合執法工作,妥善解決邊界污染糾紛問題,建立邊界污染治理與長效監管體系。加強環境信訪的調處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重點抓好久拖不決、重複上訪、社會反應強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辦力度,解決一批重點、難點環境信訪案件,確保不因環境信訪問題引起重大羣體性事件。

三是加強應急及風險防範能力建設。定期舉辦現有環境監察人員應急知識技能培訓,加強對環境事故處置物資和先進裝備的配備,增強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加大與氣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溝通,做好監測、預測、預報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預警機制,保證應急信息的準確及時報送。建設包含政府部門、企業、羣眾等範圍廣、深入徹底的羣防羣治環境風險防範網絡系統,加強環境風險防範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業、羣眾及政府部門的防範意識。

四是加強流域水環境綜合管理平台建設。結合已建設的佛山市流域內水質模型以及飲用水源地水環境管理基礎信息系統、污染源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環境立體監測系統、環境污染預警應急系統建設,建立完善流域性環境信息資源網絡,並與有關部門實現信息接口兼容,實現省市間、部門間信息更新、資源共享。

20xx水環境整治方案書範文2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水庫承包養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有關要求,為保護水庫水生態安全,維護人民羣眾身心健康,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經局研究,決定從20xx年6月起至12月底,開展全縣中型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在中型水庫開展以禁止投肥養殖為主的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到今年底,7座中型水庫水質全面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xx)水域功能Ⅲ類以上標準。

二、組織領導

局成立沙洋縣中型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南調局局長劉居桂同志任組長、縣防辦主任姚明高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湖庫股、水政監察大隊、財務股及7座中型水庫管理處負責人組成。同時組建11人組成的中型水庫水環境專項巡查小組,由李衞華同志任巡查小組組長,具體負責巡查工作。

三、實施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6月)

⑴對7座中型水庫承包養殖和污染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庫水體污染源及庫區周邊養殖項目,畜禽糞便、化肥、飼料等投放、排放情況,養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費用等情況。排查要確保不漏一點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處盲點,建好台賬檔案。

⑵協調環保部門對水庫進行水質取樣、檢測,鎖定水庫水質等級。

⑶根據調查摸底及水質檢測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分析,逐庫明確工作重點、難點,制定階段性、有針對性的具體工作措施。

2.全面整治階段(20xx年7月~10月底)

⑴集中宣傳。通過在電視、報刊、廣播等媒體宣傳報道,在水庫周邊印發禁投通告1萬份,以及在《荊門日報》開闢專版,組織中型水庫管理處負責人、養殖承包人發佈水質達標書面承諾,廣泛宣傳水庫水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知識,及時報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公佈舉報電話,發動社會各界特別是庫區羣眾共同關心、支持和監督水庫水環境整治工作,構建良好的輿論氛圍。

⑵重點巡查。派駐巡查小組對投肥養殖現象嚴重的水庫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及時取證、及時報告。同時在每座中型水庫周邊聘請8-10名水質監督員,對中型水庫管理單位履職情況和養殖承包人投肥養殖行為進行監督。

⑶依法打擊。中型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水庫投肥養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導,對一經發現的投肥(飼料、糞)養殖行為,會同縣環保、水產部門依法進行嚴厲查處。發動庫區周邊羣眾積極參與,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提供違法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經縣水務局會同相關部門查證屬實的,視情節給予首次舉報人1000~3000元獎勵。

舉報投肥提供準確信息的,獎勵1000元;提供準確信息並提交有關照片、視頻和相關證明材料證據的,獎勵3000元,獎勵資金由縣水務局承擔,併為舉報人保密。

通過報紙、電視、通告等媒介,向全縣公開中型水庫投肥(飼料、糞)舉報電話:

縣水務局

白天:0724-8566839,8565829

夜晚:李衞華

縣環保局

白天:0724-12369

夜晚:姚雄

縣水產局

白天:0724-8561189

夜晚:張立

3.考核驗收階段(20xx年11月~12月底)

⑴邀請縣環保局對中型水庫進行水質取樣、檢測,檢測結果在媒體上公示。

⑵聯合有關部門對水質達標的中型水庫進行考核驗收,逐庫落實水庫水環境管理細則。

⑶對水質檢測不達標的水庫,責令限期整改,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標,並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⑷對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並向全縣通報。開展回頭看,推廣經驗,查遺補漏,鞏固成果,建立水庫水質保護長效機制。

四、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職能股室、各中型水庫管理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主動開展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及時跟蹤專項整治工作進度,協調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嚴格整治措施。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強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規開展整治活動,對影響惡劣、嚴重污染水庫水質的違法案件實行重點整改、掛牌督辦。

3.加大問責力度。各水庫管理單位要嚴格落實水庫水質保護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建立水庫水環境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強有力工作格局,採取紮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整治期間,因組織不力,措施不落實,水庫水環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安窪、楊樹壋水庫屬飲用水源地,不能發生一例投肥行為。潘集、雨林山水庫負責人要履行主體責任,帶頭承諾不投肥養殖。金雞、龍壋、樂山坡水庫負責人對投肥養殖要履行好監管責任。對在整治工作中不作為的水庫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採取組織處理等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規定追究紀律責任。

4.落實後勤保障。專項巡查小組先期入駐金雞水庫管理處,由金雞水庫安排好住宿等相關工作,巡查車輛及燃油費、生活補助、人員保險等支出由縣水務局納入專項經費列支,確保巡查工作順利開展。

抄送:縣委辦公室、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有關各鎮人民政府,縣環保局、縣水產局。

20xx水環境整治方案書範文3

為進一步保護袁河水環境,不斷改善袁河(新餘段)水質,滿足全市工農業及城市用水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埋單”的原則,堅持綜合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教育疏導與嚴格執法相結合,政府引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通過兩年的整治,使袁河(新餘段)水質穩定達到國家地表水Ⅲ類水體以上標準。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根據袁河水質狀況,污染袁河的主要原因是工業、農業和城鎮生活污水的排放,主要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懸浮物和石油類等,主要污染源為新鋼公司、大唐新電公司、雙強化工公司、賽維公司、袁河工業平台、新餘經濟開發區、新餘高新區的工業企業排放的污水以及沿河城區、集鎮的生活廢水、養殖業廢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因此,袁河水環境整治重點區段為:仙女湖主壩至袁河抬水工程閘壩橋。整治重點為:⑴對工礦企業污染源的整治。所有有廢水排入袁河的工礦企業必須達標排放;依法關閉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業。⑵對生活污染源的整治。加快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力爭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沿河集鎮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禁止沿岸城區和主要集鎮的生活污水未經處理或經處理後不達標排放;依法打擊沿岸垃圾亂堆亂倒行為。⑶對農業面源的污染整治。禁止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從事規模化養殖;積極調整農業產業結構,鼓勵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和高效有機肥、複合肥;大力發展沼氣事業,實行人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

三、任務分工

袁河(新餘段)水環境整治是一項社會性、綜合性、系統性工作,為保證各項整治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企業要把袁河水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真抓實幹,密切協作,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具體任務分解如下:

㈠沿河重點企業

1.新餘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按量淘汰落後產能,改造和治理老的生產設施,確保廢水達標排放;二是加強對老廠區生產廢水的治理工作,加快推進老廠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的建設,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施;三是強化對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確保生活污水達標排放。上述任務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江西大唐國際新電公司:一是加強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率;二是加強對2台22萬千瓦機組的脱硫治理工程的管理,確保正常運行。

3.江西雙強化工有限公司:完善水循環系統和污水處理設施,確保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含氨氮的廢水必須處理後在總量控制的範圍內達標排放。上述任務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4.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加強管理,減少工業用水量和廢水的排放量;二是加大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公司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和廢水排放量相匹配;三是完善廠內污水管網,將所有的生產、生活廢水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後達標排放。上述任務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㈡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高新區管委會:⑴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不得新、擴、改建規模化養殖場;⑵沿岸現有工礦企業外排廢水必須處理達標排放,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依法予以關閉或搬遷;⑶依法關閉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廠和規模化養殖企業,關閉搬遷工作於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完善區內污水收集管網,確保所有污水必須經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後達標排放,並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施;⑸做好區內道路硬化和綠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⑹加強沿岸集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鎮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力發展沼氣事業,實行人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⑺對流域及支流範圍內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灘進行綠化,以四旁綠化為重點,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強化封山育林,確保區域內宜林地全部綠化,生態治理明顯好轉。

2.分宜縣人民政府:按照《仙女湖水環境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項整治工作。

3.渝水區人民政府:⑴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不得新、擴、改建規模化養殖場;⑵沿岸現有工礦企業外排廢水必須處理達標排放,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依法予以關閉或搬遷;⑶依法關閉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廠和規模化養殖企業,關閉搬遷工作於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新餘經濟開發區、袁河工業平台現有工礦企業外排廢水必須達標排放,新、擴、改建有污水排放的工礦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排放標準;⑸仙來辦事處要做好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做到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後達標排放;⑹界水河流域範圍內不得新建冶金、化工、焦化、印染、造紙、電鍍、皮革、製藥和農藥等嚴重污染企業;⑺加強沿岸集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鎮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力發展沼氣事業,實行人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⑻對流域及支流範圍內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灘進行綠化,以四旁綠化為重點,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強化封山育林,確保區域內宜林地全部綠化,生態治理明顯好轉。

4.仙女湖區管委會:⑴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不得新、擴、改建規模化養殖場;⑵沿岸現有工礦企業外排廢水必須處理達標排放,對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依法予以關閉或搬遷;⑶依法關閉沿河兩側距河岸一公里範圍內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廠和規模化養殖企業,關閉搬遷工作於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加強沿岸集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鎮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力發展沼氣事業,實行人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⑸對流域及支流範圍內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灘進行綠化,以四旁綠化為重點,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強化封山育林,確保區域內宜林地全部綠化,生態治理明顯好轉;⑹完成《仙女湖水環境整治方案》的各項任務。

5.孔目江區管委會:按照《孔目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項整治工作。

㈢市直各有關單位

1.市檢察院負責預防和查處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瀆職犯罪行為。

2.市委宣傳部要加大對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全過程跟蹤報道整治活動,積極宣傳正面典型,加大負面典型曝光力度。

3.市委農工部要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指導開展流域內及周邊村莊環境綜合整治,有計劃推進農村“六改”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4.市公安局負責嚴肅查處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違法行為。

5.市工信委負責依法淘汰企業落後工藝裝備、產能及“五小”企業,對整治中淘汰落後產能、設備、“五小”企業的取締關閉情況進行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6.市監察局加強對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整治過程中出現的違紀行為。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保護袁河水質意義的認識,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成立領導小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任務,制定具體的落實方案,將目標責任進一步細化分工,列出具體的整治計劃表,做到定責任人,定完成時限,定工作進度,確保任務完成。

標籤: 整治 方案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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