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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設備安裝方案範文(精選3篇)

醫療設備安裝方案範文(精選3篇)

醫療設備安裝方案範文 篇1

一、項目建設依據

醫療設備安裝方案範文(精選3篇)

根據省、市發改委、市畜牧局《關於申報生豬良種繁育體系和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的通知》精神和縣區發改局、畜牧局要求編報實施方案,養殖場項目實施方案。

二、養豬場基本情況

包括場名、場址、佔地面積、職工人數、總資產、總負債情況,20xx年6月底盈利情況、豬舍面積、存、出欄數量,其中能繁母豬數量,存在問題等。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一)改擴建內容:如欄圈、沼氣池、污水沉澱池、飼料加工間、防疫消毒室、輸排水管道等,寫明建築面積、結構及造價等。(含規劃設計平面圖)

(二)儀器設備購置:如防疫、消毒、配種及病死畜處理設備,飼料加工及運送設備,水、電、暖改造及配套設施等。

(三)建築設計、安裝等

(四)其他

四、投資估算

(一)建築安裝費用(明細)

(二)儀器設備購置費用(明細)

(三)其它費用

(四)投資規模,其中:申請補助資金、自籌資金

五、項目建設期限

項目建設截止20xx年底

六、項目達到的規模及預期效益

七、項目建設單位電話、傳真、郵箱等聯繫方式

八、附件

醫療設備安裝方案範文 篇2

本工程採用了筒燈、日光燈、射燈、格柵燈、水晶吊燈等多種類型光源,種類較多,施工較為複雜,牆上安裝的燈具以暗埋接線盒為主要固定件,尺寸較大和較重的燈具採用塑料脹塞和金屬膨脹螺栓為主要固定方式。所有接線牢固可靠,導線絕緣層超出絕緣保護管或台的表面。接絕緣導線時,保證器具外不裸露導線導體,不傷線芯,壓接牢固。有絕緣包紮的部位,包紮層不小於兩道,以保證絕緣包紮層的絕緣性能不低於原材的相應性能。

一、材料要求

1、各型燈具:燈具的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規定。燈內配線嚴禁外露,燈具配件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油漆剝落、燈罩破裂、燈箱歪翹等現象,所有燈具應有產品合格證。

2、燈具導線:照明燈具使用的導線其電壓等級不應低於交流750v,其最小線芯截面應符合規範的要求。

3、燈座:無機械損傷、變形、破裂等現象。

4、塑料(木)台:塑料台應有足夠的強度,受力後無彎翹變形等現象;木台應完整,無劈裂。油漆完好無脱落。

5、其他配件應與燈具配套進場,固定配件表觀無破損,質量滿足要求。

二、器具要求

1、捲尺、小線、線墜、水平尺、鉛筆、安全帶等。

2、手錘、扎錐、剝線鉗、扁口鉗、尖嘴鉗、絲錐、一字或十字改錐等。

3、台鑽、電鑽、電錘、工具袋、高凳等。

4、萬用表、兆歐表等。

5、電烙鐵、焊錫、焊劑、電工常用工具等。

三、施工工藝

工藝流程:

燈具檢查→組裝燈具→燈具安裝及接線→線路絕緣檢測→通電試運行

1、燈具檢查

根據燈具的安裝場所檢查燈具是否符合要求:

(1)、在易燃和易爆場所應採用防爆式燈具;

(2)、有腐蝕性氣體及特徵潮濕的場所應採用封閉式燈具,燈具的各部件應做好防腐處理;

(3)、户外的燈具應採用有泄水孔的封閉式燈具;

(4)、多塵的場所應根據粉塵的濃度及性質,採用封閉式或密閉式燈具;

2、燈內配線檢查

(1)、燈內配線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觀定;

(2)、穿入燈箱的導線在分支連接處不得承受額外應力和磨損,多股軟線的端頭需盤圈,涮錫;

(3)、燈箱內的導線不應過於靠近熱光源,都應採取隔熱措施。

(4)、使用螺燈口時,相線必須壓在燈芯柱上。

3、特徵燈具檢查

(1)、各種標誌燈的'指示方向正確無誤;

(2)、應急燈必須靈敏可靠;

(3)、事故照明燈具應有特殊標誌;

(4)、供局部照明的變壓器必須是雙圈的,初次級均應裝有熔斷器;

(5)、攜帶式局部照明燈具用的導線,宜採用橡套導線,接地或接零線應在同一護套內。

4、燈具組裝

熟讀燈具説明,組裝燈具在專門場地進行組裝,組裝時輕拿輕放,防止在安裝過程中對燈具造成損害,影響工程施工進度。

5、燈具安裝

(1)、普通燈具安裝:

1)、塑料(木)台的安裝。將接燈線從塑料(木)台的出線孔中穿出,將塑料(木)台緊貼住建築物表面,塑料(木)台的安裝孔對準燈頭盒螺孔,用機螺絲將塑料(木)台固定牢固。

2)、把從塑料(木)台甩出的導線留出適當維修長度,削出線芯,然後推入燈頭盒內,線芯應高出塑料(木)台的枱面。用軟線在接燈線芯上纏繞5~7圈後,將燈線芯折回壓緊。用粘塑料帶和黑膠布分層包紮緊密。將包紮好的接頭調順,扣於法蘭盤內,法蘭盤(吊盒、平燈口)應與塑料(木)台的中心找正,用長度小於20mm的木螺絲固定。

3)、自在器吊燈安裝:首先根據燈具的安裝高度及數量,把吊線全部預先掐好,應保證在吊線全部放下後,其燈泡底部距地面高度為800~1100mm之間。削出線芯,然後盤圈、涮錫、砸扁。根據已掐好的吊線長度斷取軟塑料管,並將塑料管的兩端管頭剪成兩半,其長度為20mm,然後把吊線穿入塑料管。把自在器穿套在塑料管上。將吊盒蓋和燈口蓋分別套入吊線兩端,挽好保險扣,再將剪成兩半的軟塑料管端頭緊密搭接,加熱粘合,然後將燈線

壓在吊盒和燈口螺柱上。如為螺釘口,找出相線,並作好標記,最後按塑料(木)枱安裝接頭方法將吊線燈安裝好。

(2)、日光燈安裝:

1)、吸項日光燈安裝:根據設計圖確定出日光燈的位置,將日光燈貼緊建築物表面,日光燈的燈箱應完全遮蓋住燈頭盒,對着燈頭盒的位置打好進線孔,將電源線甩入燈箱,在進線孔處應套上塑料管以保護導線。找好燈頭盒螺孔的位置,在燈箱的底板上用電鑽打好孔,用機螺絲擰牢固,在燈箱的另一端應使用脹管螺栓加以固定。如果日光燈是安裝在吊頂上的,應該用自攻螺絲將燈箱固定在龍骨上。燈箱固定好後,將電源線壓入燈箱內的端子板(瓷接頭)上。把燈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燈箱上,並將燈箱調整順直,最後把日光燈管裝好。

(3)、各型花燈安裝:

1)、組合式吸頂花燈安裝:根據預埋的螺栓和燈頭盒的位置,在燈具的託板上用電鑽開好安裝孔和出線孔,安裝時將託板托起,將電源線和從燈具甩出的導線連接幷包扎嚴密。應儘可能的把導線塞入燈頭盒內,然後把託板的安裝孔對準預埋螺栓,使託板四周和頂棚貼緊,用螺母將其擰緊,調整好各個燈口,懸掛好燈具的各種裝飾物,並上好燈管和燈泡。

2)、吊式花燈安裝:將燈具托起,並把預埋好的吊杆插入燈具內,把吊掛銷釘插入後要將其尾部掰開成燕尾狀,並且將其壓平。導線接好頭,包紮嚴實,理順後向上推起燈具上部的扣碗,將接頭如於其內,且將扣碗緊貼頂棚,擰緊固定螺絲。調整好各個燈口。上好燈泡,最後再配上燈罩。

(4)、壁燈的安裝:

先根據燈具的外形選擇合適的木台(板)或燈具底託把燈具擺放在上面,四周留出的餘量要對稱,然後用電鑽在木板上開好出線孔和安裝孔,在燈具的底板上也開好安裝孔,將燈具的燈頭線從木台(板)的出線孔中甩出,在牆壁上的燈頭盒內接頭,幷包扎嚴密,將接頭塞入盒內。把木台或木板對正燈頭盒,貼緊牆面,可用機螺絲將木台直接固定在盒子耳朵上,如為木板就應該用脹管固定。調整木台(板)或燈具底託使其平正不歪斜,再用機螺絲將燈具擰在木台(板)或燈具底託上,最後配好燈泡,燈個或燈罩。安裝在室外的壁燈,其台板或燈具底託與牆面之間應加防水膠墊,並應打好泄水孔。 g.通電試運行

燈具、配電箱(盤)安裝完畢,且各條支路的絕緣電阻搖測合格後,方允許通電試運行。通電後應仔細檢查和巡視,檢查燈具的控制是否靈活、準確;開關與燈具控制順序相對應,如果發現問題必須先斷電,然後查找原因進行修復。

6、通電試運行

燈具、配電箱(盤)安裝完畢,且各條支路的絕緣電阻搖測合格後,方允許通電試運行。通電後應仔細檢查和巡視,檢查燈具的控制是否靈活、準確;開關與燈具控制順序相對應,如果發現問題必須先斷電,然後查找原因進行修復。

四、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成排燈具中心線偏差超出允許範圍:在確定成排燈具的位置時,必須拉線,最好

拉十字線。

2、木台固定不牢,與建築物表面有縫隙,木台直徑在75~150mm時,應用兩條螺絲固定,木台直徑在150mm以上時,應用三條螺絲成三角架固定。

3、法蘭盤、吊盒、平燈口不在塑料(木)台的中心線上,其偏差超過1.5mm,安裝時應先將法蘭盤、吊盒、平燈口的中心線對正塑料(木)台的中心。

4、吊鏈日光燈的吊鏈選用不當,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更換:帶罩或雙管日光燈以及單管無罩日光燈鏈裝,應使用鍍鋅吊鏈。

5、採用木結構明(暗)裝燈具時,導線接頭和普通塑料導線裸露,應採取防火措施,

導線接頭應放在燈頭盒內或器具內,塑料導線應改用護套線進行敷設,或放在阻燃型塑料線槽內進行明配線。

6、各類燈具的適用場所和安裝方法,應參考生產廠家提供的安裝示意圖和説明書

進行安裝。何種燈具不採用木台直接安裝在結構上,應由設計確定。在接地範圍內安裝的金屬外殼燈具,燈具本體上應設有專用接地螺栓。

五、成品保護

1、燈具進入現場後應碼放整濟、穩固,並要注意防潮,搬運時應輕拿輕放,以免碰壞表面的鍍鋅層、油漆及玻璃罩。

2、安裝燈具時不要碰壞建築物的門窗及牆面。

3、燈具安裝完畢後不得再次噴漿,以防止器具被污染。

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

1、安裝較重大的燈具,必須搭設腳手架操作。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其的玻璃翠應有防止其碎裂後向下濺落的措施,除設計另有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龍編織的保護網,網孔的規格應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2、使用梯子靠在柱子工作,頂端應綁牢。在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凳時,必須考慮防滑措施。

3、使用人字梯必須堅固.距梯腳40~60mm處要設拉繩,防止劈開;不準站在梯子最

上一層工作,梯凳上禁止放工具、材料。

4、高空作業,無防護設施時,必須系安全帶並栓在牢固部位上。

5、在吊頂房問工作時,現場嚴禁吸煙和用火。頂棚內如有暗燈,燈位四周應加防火材料,防止起火。

醫療設備安裝方案範文 篇3

一、目的

為提高特種設備的檢驗率,防止存在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進入使用環節,防範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作業指導書。

二、作業範圍

凡是達縣境內特種設備製造單位生產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的製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簡稱“監督檢驗”),以及使用已滿一個檢驗週期的特種設備(簡稱“定期檢驗”)。

三、實施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一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的製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特種設備使用單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限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四、監督檢驗程序和要求

(一)申請條件

申請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以下簡稱生產)過程的監督檢驗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生產企業應當取得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已經按照規定進行了施工告知;

3、安裝的設備是取得製造許可證的製造單位的產品,並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4、所改造維修的設備已經辦理了使用登記手續;

5、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正常;

6、有與生產範圍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具體條件和要求見有關監督檢驗規則等安全技術規範。

二)實施機構

監督檢驗由xx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進行,定期檢驗由國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機構進行。監督檢驗程序。

(三)特種設備製造監督檢驗程序:

1、申請

申請製造監督檢驗的單位,應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附以下材料各1份:

(1)製造許可證(副本或者複印件);

(2)製造的主要產品及其生產計劃。

申請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的單位在履行告知手續後,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申請,並附以下材料各1份:

(1)施工告知書(複印件);

(2)施工合同

(3)施工計劃。

2、受理

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製造監督檢驗申請書後,經審查認為符合規定要求的,予以受理並通知所屬的檢驗檢測機構安排監督檢驗工作,同時通知製造單位。

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申請書後,經審查認為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做好監督檢驗的安排工作,並通知安裝改造維修單位。

3、監督檢驗

製造監督檢驗:

製造單位應當在現場向監督檢驗機構提供以下材料和條件:

(1)生產計劃;

(2)質量管理手冊和相關的管理制度;

(3)質量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工人名單和持證人員的徵件。

(4)製造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工藝文件;

(5)製造過程的各種檢查、驗收資料;

(6)設立專人配合監督檢驗工作;

(7)必要的辦公條件;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根據製造單位的產量,安排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人員從事監督檢驗工作。

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

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在現場提供以下材料和條件:

(1)施工計劃;

(2)質量管理手冊和相關的管理制度;

(3)質量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工人名單和持證人員的證件;

(4)設備的出廠文件、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工藝和相應的設計文件。

(5)施工過程的各種檢查、驗收資料;

(6)設立專人配合工作;

(7)根據監督檢驗的情況,需要在現場設立固定辦公場所的,要準備必要的辦公條件。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根據設備的狀況,安排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人員從事監督檢驗工作。

4、出具監督檢驗證書

檢驗檢測機構經過監督檢驗,認為生產過程、設備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按台(氣瓶按批)出具特種設備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證、副本各一份);對生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出具特種設備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聯絡單或者意見通知書。

監督檢驗具體規定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規則等安全技術規範。

(四)期限

1、許可實施機關接到申請書及有關資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工作,作出是否安排監督檢驗的通知。

2、監督檢驗必須滿足其生產活動的要求,監督檢驗工作完成後,一般設備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監督檢驗報告,大型設備應當在30個工作日出具監督檢驗報告。

一、定期檢驗

(一)條件

申請特種設備定期檢驗,除準備好必要的設備資料外,還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被檢設備按照規定進行了清理,盛裝的介質排放乾淨,並與其他相關設備進行了可靠的隔離;

2、盛裝易燃、有毒的設備進行了置換、中和、消毒、清洗,並保持分析合格;

3、需要打開、拆卸的,已經按照規定完成;

4、高温設備已經得到可靠冷卻,滿足工作條件;

5、需要設置隔離區的,已經進行了隔離,並設置了安全標誌;

6、準備需要的電源、水等能源;

7、確定了配合和監護人員,有安全保護措施。

8、對數量較多或者大型設備的定期檢驗,需要設置現場檢驗檢測辦公場所的,應當提供辦公場所。對設立專門檢驗檢測基地進行移動式設備的定期檢驗,其準備工作一般由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申請單位予以配合。

具體的條件和要求見特種設備相關的定期檢驗規則等安全技術規範。

(二)實施機構

國家質檢總局核准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

(三)程序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包括申請、定期檢驗、出具檢驗報告等程

1、申請

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使用生產情況和設備的定期檢驗週期,做好檢驗計劃安排,並填寫申報表(在相關網站上下載),向檢驗檢測機構提出申請,申報表同時報送設備的登記機關。

2、受理

檢驗檢測機構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安排檢驗工作,並通知申請單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

3、定期檢驗

現場檢驗時,使用單位應當配備人員進行監護和配合,並準備以下資料:

(1)設備檔案;

(2)設備運行、維修等記錄。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安排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檢測人員進行定期檢驗。定期檢驗按照相應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規則進行。

4、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檢測機構經過檢驗,對設備安全性能做出評價,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或者合格證書;經檢驗,發現存在隱患需要整改、判廢的,應當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四)期限

1、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接到申報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並作出安排計劃,保證按時完成定期檢驗工作。

2、定期檢驗工作完成後,一般設備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定期檢驗報告或者合格證書,大型設備可以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或者合格證書。對檢驗合格需要及時投入運行的設備,從事檢驗檢測機構的人員可以在檢驗工作完成後的5日內,出具定期檢驗初步結論意見書並對此負責。

3、使用單位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檢驗報告(或者初步結論意見書)後1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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