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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篇1

20xx年,全鎮消防工作總體思路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有效控制亡人火災事故為目標,以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衞為核心,以全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鞏固年”工作為主線,深化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建設,全力推進“六五”消防普法,創新社會消防管理服務,不斷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全力維護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精選6篇)

一、深化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

(一)進一步推動落實各級消防工作責任。繼續將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納入全鎮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建全完善考核制度,並加大督查力度,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嚴格執行《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縣政府有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的通知》(開縣府辦發【20xx】272號),進一步落實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責任。充分發揮鎮防火安全委員會例會、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消防安全信息溝通和聯動執法工作機制。

(二)進一步鞏固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工作。加強鎮和村居消防監管組織建設,實行鎮、村、社區和居民樓院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抓好鎮、村(社)負責人消防工作全員培訓。貫徹實施《城鄉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創建“消防安全示範社區”,在農村推廣消防工作“三員”機制,延伸消防監管網絡。強化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配好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不斷提高裝備的科技含量。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制度建設和政策保障,嚴格規範管理,堅持聯勤、聯訓。

(三)進一步推進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級評定製度,20xx年10月底前,對我鎮消防安全一般單位的中和中學、三合初級中學“四個能力”建設進行達標評定,並將評定結果向社會公開。

二、深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強化消防宣傳陣地。貫徹落實市委宣傳部《關於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的通知》,拓展消防宣傳教育形式,加強媒體公益消防宣傳和社會消防輿論引導。推動村(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常態化。各地以消防宣傳展板、“村村通”文化站為載體,實現全鎮消防宣傳全覆蓋。加強火災警示宣傳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利用火災現場及時對羣眾進行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五)深化社會宣傳培訓。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深化消防宣傳“五進”工作。推動所有單位消防控制操作人員實行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要對所有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以及農民工等羣體進行培訓。大力實施“社區家庭消防安全計劃”,積極推進居民家庭消防應急箱配備,集鎮居民家庭做到每户有一本全民消防知識手冊。每棟樓院設立不少於1塊消防安全宣傳牌(欄)或櫥窗;重要防火日期、“119”消防日組織居民參加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不少於1次;廣泛發展消防公益事業,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加消防志願服務、宣傳教育等活動。使全民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95%以上。

三、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六)開展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衞工作。建立完善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監督管理和重點場所監管力度。突出抓好以高層建築、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九小場所”、”“三合一”建築等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治理,加強社會面火災防控。按照“點、線、面”相結合,“人員、職責、裝備、措施”四落實的工作原則,全力確保“十八大”期間火災形勢高度穩定。

(七)加強城鄉火災防控工作。繼續深入開展城鄉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地域和季節火災特點、社會消防安全形勢任務以及火災防控薄弱環節等,綜合採取各種法律手段和強有力措施,適時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尤其要加強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火災高發區域的消防安全監管,切實強化事前性處罰,依法查處消防違章違法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全面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下達公安派出所全年消防工作目標任務,健全完善常態化檢查考核機制。組織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分管領導和專兼職民警開展集中業務培訓,推行“雙掛雙學”,有效提升派出所消防工作業務水平。

(八)大力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繼續開展“大培訓大比武”活動,全面落實執法保障,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6月底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配備移動執法終端,全面實現網上執法,提高監督執法工作效率。加強執法庫室建設,按照《執法辦案場所設置規範》的要求,年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所有執法辦案場所的設置、外觀、標識和硬件配置全面達標。

(九)深化服務保障民生建設。繼續加強鎮消防安全辦公室的建設,配齊配強鎮、村(社區)消防工作人員,搞好業務技能培訓,組建好不同層次的專兼職消防隊伍,做好消防設備的維護保養,落實好消防值班制度,及時有效處置火警,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篇2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縣統一部署,我鎮決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農貿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須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村委會的公示欄,及時曝光違法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通過製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廣大羣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村委會和各有關單位、各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__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具體落實本實施方案,各單位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進行電動車安全排查,轄區內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事項,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鎮政府成立由鎮長鹿存梅為組長,主抓安全生產工作的左華磊副鎮長和派出所所長惠陽任副組長,鎮安監、城建、城管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所。

(二)強化部門協作。鎮政府將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將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政府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區域,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鎮政府將派出工作組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篇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幹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幹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台,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幹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彙總,並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台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繫人名單於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篇4

為深刻汲取近期多發火災事故的教訓,深入推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堅決避免此類火災事故再次發生,確保全區火災形勢穩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自今日起至全國“兩會”結束,在全區集中開展“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全區“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區政府副區長任組長,公安分局副局長、區公安消防大隊教導員、大隊長任副組長,區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公安消防大隊,具體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二、工作重點

1、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2、家庭式收養場所、養老院、福利院、幼兒園、午託部、員工宿舍、培訓學校(班)等人員密集的居住場所;

3、沿街門店、出租屋、“三合一”場所;

4、煙花爆竹、“孔明燈”銷售、儲存、燃放場所;

5、居民(村民)樓院。

三、工作任務及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對整治範圍內的場所開展一次全面排查,發動人員密集場所、居民(村民)家庭開展一次全面自查,組織人員密集場所、人員密集的居住場所、居民小區普遍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場所從業人員和轄區居民(村民)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努力實現每名羣眾能夠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識和具備滅火逃生自救能力的目標,全面提升社會抗禦火災風險的能力,全力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再次發生。

四、工作方法

(一)實施辦事處網格化排查。各辦事處要明確建立街道辦“大網格”、行政村、社區“中網格”、小街道、居民樓院、住宅小區“小網格”三級網格。要有分管領導和具體人員負責,要有辦公場所、辦公設施以及相關檔案資料。要嚴格落實分包制度,區政府領導要分包“大網格”;街道辦領導要分包“中網格”;街道辦工作人員要分包“小網格”。街道辦、居(村)民委員會等要對轄區沿街門店、“三合一”場所開展全面排查,並以社區、行政村為單位,建立排查檔案。要組織安監員、巡防隊員、居民樓院長、物業管理人員、保安等力量,結合日常工作,走進居民(村民)樓院,開展排查檢查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居民防範火災。公安派出所特別是社區警務室,要在督促居委會、村委會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時,結合常住人口登記情況,利用人口户籍和出租房屋管理等系統,採取網上排查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羣租房、居住人員在4人以上(含4人)的家庭式人員密集居住場所進行排查,及時督促整改隱患,隨時提示消防安全。要強化硬件設施建設,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社區、行政村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街道專兼職消防隊、消防巡防隊配齊配強車輛裝備和滅火器材,辦事處和較大型社區配備消防巡邏車。要深入推行“巡消一體化”、“保消一體化”工作模式,不斷髮展壯大專兼職消防隊、巡防、保安和消防志願者隊伍,使其更好地履行防火巡查檢查、初期火災撲救、宣傳服務羣眾“三大消防職能”。

(二)落實行業系統責任。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紮實開展工作,強力推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區安監局要組織開展易燃易爆單位排查整治;區住建局要組織開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建築外牆保温材料排查整治;區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午託部、培訓學校開展排查整治;區文化局要組織開展公共娛樂場所排查整治;區衞生局要組織醫療衞生機構開展排查整治;區民政局要組織開展家庭式收養所、孤兒院、養老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排查整治;區工商局要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和場所,按有關規定依法採取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區商務局要對局屬企業開展隱患排查;區民族宗教局要對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檢查;區旅遊局要組織開展旅遊景區(景點)排查整治;區人防辦要組織對人防工程進行隱患排查;區電教中心要廣泛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將消防知識、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級各類勞動用工培訓內容,並指導、監督有關職業培訓機構認真實施。對從事具有火災或爆炸危險職業的作業人員,要將消防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納入職業技能鑑定考核範圍。

(三)嚴格煙花爆竹管控。要嚴格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嚴禁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緊急通知》的要求,明確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的時間、地點和種類。區安監局要嚴格煙花爆竹銷售點審批,對銷售、儲存場所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堅決不予開辦;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堅決予以取締。區公安派出所要嚴格燃放活動審批,對申請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及時通知區消防大隊聯合對活動現場進行檢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街道辦、村(居)委會、物業管理單位要在每個居民小區、村莊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和時段,同時組織人員開展不間斷巡查,發動燃放區域周邊單位和居民徹底清理可燃物,實施灑水濕化,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除夕、春節、元宵燈煙花爆竹燃放集中的時段,區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隊要在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築、文物古建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禁放場所及周邊派出警力,加強現場監護。安監、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燃放等行為,尤其是對在禁放時段、禁放區域或在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安全保護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的,要立即制止,依法處罰;拒不改正的,堅決予以拘留。

(四)深化消防宣傳教育。要迅速組織開展“平安萬家”消防宣傳活動,多渠道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着力增強羣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在媒體廣泛開設消防專題、專欄,在黃金時段高頻次播出消防安全知識、煙花爆竹燃放常識、公益廣告和《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教育、衞生、民政、文化、安監、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針對行業、系統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各街道辦要組織人員在沿街門店、人員密集的居住場所、居民小區等普遍設置固定消防櫥窗和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樓院、小區公告欄、農村主要街道兩側牆面和文化活動場所廣泛張貼消防安全宣傳標語和“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掛圖。社區居委會、農村村委會、村民小組等基層組織和物業管理單位要逐家逐户發放冬季安全用火用氣用電、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滅火逃生自救消防知識手冊和典型家庭火災案例等宣傳資料,特別是對居住4人以上的家庭必須入户講解消防安全常識,幫助查找消除火災隱患。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隊要協調、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利用手機短信、校訊通、農村大喇叭等形式,每天提示、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同時要組織消防志願者在社區、農村設立消防服務枱,開展“面對面”的消防志願服務,切實增強消防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強化滅火救援準備。要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環衞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對消防水源特別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普查和維護保養,確保現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區消防大隊要結合轄區實際,針對居民家庭類火災的特點,組織官兵深入居民社區開展針對性滅火演練和模擬訓練,提高初戰控火、疏散救人的能力。要充分發揮街道專兼職消防隊道路熟悉、就近靠前的優勢,對其開展一次業務培訓,督促加強消防車輛、裝備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切實提高對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近期,我省居民家庭亡人火災事故頻發,教訓十分深刻。當前,正處於冬季火災高發期,加之春節、元宵節臨近,用火、用油、用電、用氣大量增加,誘發火災因素增多,社會火災形勢嚴峻。對此,各相關部門尤其是領導同志要務必保持清醒頭腦,切實把穩定火災形勢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和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全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最大限度地預防亡人火災,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

(二)精心組織,全面實施。各相關單位要迅速制定“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組織綜治、安監、民政等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負責人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立即開展針對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對整治範圍內的單位和場所,要落實“實名制”排查,逐一檢查,逐一登記造冊,逐一明確整改措施。要堅持將消防宣傳與排查檢查有機結合,在檢查過程中宣傳逃生自救常識、提醒消防安全,切實提升羣眾消防安全意識。

(三)綜合協調,統籌兼顧。各單位在組織人員深入轄區農村、社區、居民樓院開展“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的同時,始終緊緊盯牢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規定的.任務要求,對重點單位進行排查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堅決依法處罰;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必須依法監督整改;對可能造成羣死羣傷的重大火災隱患,必須堅決依法剷除,始終保持消防執法的高壓態勢,堅決防止重點單位發生火災。

(四)強化措施,嚴肅追責。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在冬防期間發生的火災事故,區政府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對因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導致發生亡人火災事故、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一律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區政府將逐一進行責任倒查和逐級追查。要切實通過嚴格的責任追究,促使各級領導和社會單位的責任人牢固樹立責任主體意識,主動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區政府將於近期派出督查組,深入各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堅決防止工作“棚架”。

行動期間,各單位要建立“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實名制”檢查、宣傳台帳,於每週五9時前將《全區“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全區“平安萬家”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實名制”檢查宣傳工作台帳》上報專項行動辦公室(區消防大隊),行動結束後2日內上報工作總結,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好的經驗要認真總結,及時上報。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篇5

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縣統一部署,我鎮決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__),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農貿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須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村委會的公示欄,及時曝光違法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通過製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廣大羣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村委會和各有關單位、各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__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具體落實本實施方案,各單位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進行電動車安全排查,轄區內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事項,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鎮政府成立由鎮長鹿存梅為組長,主抓安全生產工作的左華磊副鎮長和派出所所長惠陽任副組長,鎮安監、城建、城管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所。

(二)強化部門協作。鎮政府將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將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政府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區域,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鎮政府將派出工作組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農村消防管理規定》、《XX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X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農村消防工作的要求,進一步預防農村火災和減少農村火災危害,提高我縣農村整體消防工作能力,結合我縣實際,提出指導意見如下:

一、認真落實農村消防職責。

(一)縣直部門要落實好農村消防監管責任。縣應急局:指導全縣農村消防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全縣農村消防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全縣農村消防工作督導。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全縣農村消防大檢查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指導開展農村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定期彙報全縣農村消防工作;負責開展農村消防應急救援;負責縣消安委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承擔或參加農村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進行業務指導。縣公安局:打擊農村消防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開展火災事故調查,配合市監部門打擊銷售偽劣產品行為。縣公安派出所:配合鄉鎮開展農村消防隱患排查,督促村(居)委會落實農村消防職責;依法查處和打擊農村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農村自建房屋的消防安全設施審查;負責開展農村燃氣儲存、經營和使用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違反燃氣安全的行為;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基礎建設計劃;管理、維護好公共消防安全設施,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牽頭組織開展傳統保護村落的消防保護和改造。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開展電氣產品質量的檢查,依法查處經營不合格電氣產品行為。縣民政局:負責指導好個村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將農村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村規民約》內容,實現村民自治。榕江供電局:負責組織開展產權內輸配電線路、設備的隱患排查,指導居民開展隱患排查;對存在用電隱患的用户,根據相關單位和鄉鎮的要求,依法配合採取停止供電措施。縣交通、綜合執法、住建、消防、交警等部門負責對消防通道的清理整治,確保通道暢通。水務、工信、農業農村、林業及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法定職責,抓好農村消防工作。

(二)鄉鎮落實好屬地管理職責。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農村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本轄區農村消防的突出問題。明確消防工作分管領導和專(兼)職人員工作職責,制定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包片領導、包村幹部等各級人員農村消防安全職責。必須每月組織對幹部和村支兩委落實消防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要進行追責問責。必須每月開展消防檢查,對存在用火隱患的,督促居民進行整改,對不按要求整改的,移交公安派出所進行處理;對存在用電危險不進行整改的,函告供電部門共同採取停止供電措施,整改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供電。組建本級政府兼職消防隊伍,指導、督促30户以上村寨組建志願消防隊,制定防滅火應急預案,定期開展農村消防應急演練。必須落實消防工作網格化管理,建立消防工作檔案,為每個村配齊村級安監員。必須落實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消防安全宣傳,將消防安全宣傳納入常態化工作任務。嚴格落實農村消防“十個一”工作要求。

(三)村支兩違落實農村消防管理職責。必須每週開展村寨防火巡查和入户檢查,督促村民進行隱患整改。必須在村寨內設置消防宣傳牌、宣傳欄和每月對所有村民集中進行消防教育。必須在50户以上木質連片村寨開展每日鳴鑼喊寨。必須每季度組織村民開展初期火災撲救、逃生自救、應急疏散演練。必須確保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人員在崗在位和消防設施器材完整好用。必須確保消防水池滿水,消防管網、機動泵、水槍、水帶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防火隔離帶、消防車通道不被佔用。必須將用火用電、柴草堆放、火災撲救、特殊人員監護等內容的納入村規民約進行規定。明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智障等特殊人員的管控人員,負責日常用火用電的監管。必須落實“十户聯防”和“一三五分鐘應急處置機制”。

(四)村民落實農村消防主體責任。要時刻檢查家裏的用火、用電安全,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按時完成檢查人員提出的隱患,確保自家消防安全。嚴禁在房前、屋後、灶旁等堆放柴草和可燃物。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多個用電器插在一個插板上,嚴禁私自用銅絲、鐵絲、鋁絲等代替保險絲。嚴禁使用老虎灶和在木質樓板上用火。嚴禁卧牀吸煙,要做到人走火滅、斷電、斷氣。嚴禁在無人看守的室內和不安全區域使用明火或取暖設備烘烤衣物、臘肉等可燃物品,嚴禁在烤火爐上覆蓋可燃、易燃的針織物類物品。嚴禁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佔用防火隔離帶、消防車通道。嚴禁在家中儲存煙花爆竹、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要看好自家小孩和老人,嚴禁小孩玩火和在房前屋後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無人看守下在室內焚香燒紙。嚴禁購買和使用劣質的電氣產品,購買電氣產品時要索要發票,並拍照留存。

二、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

縣直各部門要對照各自工作職責,指導鄉鎮組織開展好農村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幫助鄉鎮解決農村消防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鄉鎮要組織開展本轄區農村消防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駐村幹部和村幹每月開展隱患排查,對存在嚴重消防隱患的農户,能整改的現場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限期整改,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按時進行復查,並建立健全好農村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台賬。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限期整改的農户,由各鄉鎮商函並配合供電所實行斷電處理。對在斷電過程中出現辱罵、威脅或對工作人員實施人身傷害的人員,一律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村支兩委要組織人員入户開展檢查,下達整改通知書,對不按時整改的,要用《村民民約》進行處理,督促村民完成整改,對不執行整改要求的,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報告。全縣羣眾要對自家的用火、用電、用氣等方面進行排查,時刻做好本户的消防安全工作,不違規用火、用氣、用電,不私拉亂接用電線路,管好小孩和老人,人走斷電、斷氣、滅火,不在木板上用火,嚴格按照工作人員檢查反饋的要求,按時完成本户的隱患整改。

消防隱患排查整治流程:入户排查——下達整改通知書-複查——不整改的報告鄉鎮人民政府——發函至供電部門共同採取停止供電措施——再次複查-仍不整改的由公安派出所進行處理。

三、嚴肅責任追究。

(一)各鄉鎮、村支兩委、縣直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因農村消防職責不落實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中共X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嚴肅農村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追究的通知》(X東南黨辦通〔20xx〕3號)《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強化農村消防安全責任追究的通知》(X東南黨辦通〔20xx〕45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二)各居民羣眾。如因農村消防家庭主體責任不落實,過失引發農村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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