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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5篇)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5篇)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進全市“清剿火患”戰役,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消防安全網格精細化排查為抓手,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明確消防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堅決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確保我市學校、幼兒園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沈慶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楊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莊、市教育局副調研員池登學、市消防支隊支隊長王世新為副組長的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相關責任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邢柯楓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加強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努力達到“五個百分之百、三個大幅提升”的目標,即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排查一遍,單位檢查率達到100%;學校、幼兒園“重點”部位必查一遍,“重點”部位檢查率達到100%;督促學校、幼兒園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率達到100%;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消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宣傳教育提示率達到100%;對學校、幼兒園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依法予以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率達到100%。實現校園消防安全環境大幅提升、校園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園人員消防安全素質大幅提升,有效預防校園火災的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

四、檢查內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是否成立;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是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

2.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情況:防火巡查、檢查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是否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實;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制定演練制度是否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是否落實。

3.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有效;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__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專項檢查行動方案,對專項檢查行動進行動員和部署,明確檢查內容,明確整治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各單位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二)排查整治(20__年12月20日至 20__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教育、公安、消防、安監、文化、衞生等職能部門,充分發動鄉鎮、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力量,對本轄區內學校、幼兒園進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數,依法從嚴整治。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銷案。期間,市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總結驗收(20__年2月13日至20__年2月20日)。市政府將對全市學校、幼兒園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驗收總結,對專項檢查行動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充分認識開展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標準,以超常的工作舉措,全面加強學校幼兒園火災防控工作,堅決整治消除學校、幼兒園火災隱患,堅決杜絕校園亡人火災事故,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市政府將嚴格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實行隱患追究、過程追究、頂格追究。學校、幼兒園凡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並對所在轄區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決。

(三)加大投入,嚴查隱患。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盯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做到隱患不消除,督促不放鬆。各級政府、教育部門要加大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切實改善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的技術服務,幫助單位制定、優化整改方案,切實加快整改進度,確保消除安全隱患。

(四)創新形式,提升素質。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實施校園消防宣傳櫥窗和標語工程,督促學校、幼兒園新增一批消防宣傳櫥窗和宣傳標語,在校園內部營造濃厚的消防宣傳氛圍;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月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幼兒園教學和培訓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師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四個能力”建設的指導,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責任;要組織消防宣傳小分隊、消防宣傳車進校園,開展面對面、零距離的消防宣傳教育,有效提高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實在校園中培養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專項檢查期間,各地要認真填寫《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每週五上午12時前上報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地專項檢查行動總結於20__年2月20日前上報。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總體要求

通過開展對全省中國小幼兒園建築消防設施為主要內容的火災隱患檢查、整治,進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國小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全力推動全省中國小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努力提升廣大師生自防自救能力,確保我省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整治範圍

全省所有的中國小幼兒園的校舍建築。排查範圍以教育部門前期排查的數據為準。檢查整治內容:

(一)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檢查評估

對照《幼兒園基本消防安全條件》(見附件),對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估,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二)中國小校校舍建築消防設施

1、校舍建築的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規範要求;食堂操作間、可燃氣體液體儲存間、鍋爐房、配電室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部位是否與其他部位按規定進行分隔。

2、校舍建築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和設置方式是否符合技術規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疏散門的開啟方向是否正確。

3、校舍建築是否按照技術規範要求設置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標誌、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實定期檢測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據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門組成的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聯合檢查、執法工作機制,迅速動員部署開展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由教育部門提供中國小幼兒園名冊,消防、教育等部門依據名冊逐校聯合開展檢查,並登記造冊,健全台帳。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由消防部門提出整改意見,確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門負責督促隱患單位整改落實。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對於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教育部門要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並逐級彙總上報。對短期內難以落實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國小幼兒園採取臨時調整校舍、減少集中人員、分流辦學和加強現場看護等有效措施,防止發生羣死羣傷火災事故。通過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國小幼兒園都按技術規範要求配齊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並確保其完好有效。無證民辦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落實無證民辦幼兒園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__〕2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和社會穩定。各級消防、教育部門要從講政治高度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檢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作,全面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職責,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將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個單位、落實到每一格部門,紮實推進工作落實到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確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強協作,形成部門執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檢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將中國小幼兒園校舍的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關鍵性問題列為監督檢查重點;要增強服務意識,選派技術骨幹,主動上門服務,指導中國小幼兒園制定整改方案;檢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請示、多彙報,慎用罰款、查封、強制執行等執法手段。對存在火災隱患,但積極予以整改的單位,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行政處罰,支持單位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各級教育部門要依法履行主管單位職責,充分利用行政職能,協調整改資金,落實整改責任,督促中國小幼兒園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無證辦園的現象,要統籌協調,綜合考慮消防、衞生的意見和社會需求,疏堵結合,妥善解決無證幼兒園的問題。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園安全長效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研究鞏固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提請當地政府將中國小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牆”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着力推動轄區內的中國小幼兒園教職員工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的建設,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師安全教育體系和課堂教育,針對不同對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推動中國小幼兒園制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四個一”制度:即結合實際,建立白天以教學區域、夜間以學生宿舍為重點防範區域,以用火用電管理、消防設施維護、安全疏散條件為主要檢查內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園巡查隊伍;制訂一份科學實用的應急滅火救援和疏散預案;每年組織一次師生逃生演練,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開展中國小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有關情況由設區市消防支隊和教育局彙總後分別於9月10日前報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省公安消防總隊和省教育廳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地的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員會《20__年河南省消防工作要點》和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部署,為全面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決定,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省集中開展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治理,推動各幼兒園進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糾、開展一次教職員工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組織一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堅持“屬地排查”和“部門聯合檢查”相結合,對全省幼兒園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整改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改善幼兒園消防安全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成立全省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省委高校工委專職副書記鄭邦山、省公安廳副廳長範玉龍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省教育廳、省消防總隊抽調專人合署辦公。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具體負責協調、指導專項治理工作開展。

三、治理內容

(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幼兒園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落實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如實登記巡查檢查情況。教職工和管理人員應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方法,能夠正確熟練使用滅火設施。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兒園,控制室應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

(二)場所合法性。場所應當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依法在當地教育部門登記註冊。

(三)建築防火。幼兒園宜獨立建造,建築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且應設在建築的首層及二、三層,不應設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層以上。嚴禁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夾芯材料彩鋼板搭建建築。建築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防火分區、疏散通道及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要求。

(四)多產權管理。與其他場所合用的幼兒園,應當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範有關要求,保證獨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與其他場所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單位應協商確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的管理主體和責任人,認真落實日常消防管理責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數量以及疏散距離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要求並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設置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規範規定。疏散通道、門窗上嚴禁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防火門應處於正常啟閉狀態,樓道、門廳、樓梯間嚴禁違規設置鐵柵欄、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自行車並充電。

(六)建築消防設施。按照規範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標誌,並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兒園(6個班以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與具備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機構簽訂合同,定期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

(七)安全用火用電。電氣線路應規範敷設,安裝過載斷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開展檢測,嚴禁私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違規使用“熱的快”、“小太陽”、電爐、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廚房應獨立設置,或與兒童活動場所採取有效的防火分隔,並定期清理油煙道,嚴禁違規使用明火及點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作燃料的,柴油儲罐、液化石油氣瓶組設置應符合要求。

(八)應急力量建設。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幼兒園,應按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並具備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其他幼兒園應建立志願消防隊伍。

四、工作措施

(一)單位自查自糾。各地澄清轄區幼兒園底數,建立台賬,督促各幼兒園對照治理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規定,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並分別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門作出消防安全承諾。

(二)開展聯合檢查。對城市建成區內的幼兒園,各省轄市要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公安、消防、教育部門業務骨幹,同時邀請電力部門派員,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全面排查。對農村鄉鎮的幼兒園,由所在鄉鎮中心校和公安派出所、供電所聯合開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隱患。各地要及時梳理排查治理情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賬。轄區教育部門和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及時下達法律文書,依法督促整改。排查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書面報告當地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實行綜合治理。

(四)深化培訓教育。在轄區所有幼兒園張貼省教育廳、省公安廳《關於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級建立幼兒園教職員工目標人羣,常態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識,及時通報典型火災案例。督促各幼兒園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一次逃生疏散演練、召開一次消防主題班會“三個一”活動,觀看消防主題教育影片,製作消防主題板報和學習園地,利用所學知識查找家庭和幼兒園火災隱患。

(五)集中約談警示。提請市、縣兩級政府統一組織,集中約談問題突出、整改緩慢、整改不力的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六)組織宣傳曝光。積極協調宣傳部門,組織當地報紙、電台、電視台等主流媒體,在黃金時段多渠道、多形式播發專項治理情況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集中曝光隱患突出、整改緩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切實形成強有力的輿論監督聲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幼兒園消防安全事關每個家庭的幸福,事關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各地要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幼兒園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立即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健全領導組織,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抓好落實。各級教育、公安消防部門主要領導要專門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帶隊督導檢查。

(二)嚴明治理責任。各級教育、公安部門主要領導是本地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校(園)長是本單位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省轄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門要聯合組織暗訪督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地教育、公安部門要通過此次專項治理,全面摸清轄區幼兒園情況,找準存在的突出和共性問題,制定出台針對性措施,認真加以解決。要督促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加強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立應急處置力量,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間,各地要每天將《全省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報專項治理辦公室(省消防總隊)。6月19前報專項行動部署情況,7月17日前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4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保證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學校(幼兒園)存在的火災隱患,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學生疏散逃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督促各學校(幼兒園)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大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確保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成立十堰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汪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檢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時間

20__年5月10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檢查內容

1、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2、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在學生中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課,每年是否開展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專項逃生演練活動;

6、學校(幼兒園)建築物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

7、學校(幼兒園)所有電線、電器及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工作專班,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地將實施方案於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二)排查摸底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對所轄學校按照檢查內容的要求,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逐一進行登記。

(三)集中整改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幼兒園)要對查出的問題,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間整改完畢。將需要檢測的消防器材送到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損壞的及時進行更換;需要添加及時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緊制訂。確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總結驗收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時總結專項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長效機制。各地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要負責對所屬中國小(幼兒園)依據排查摸底階段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驗收。整改不到位繼續督促整改,對因整改難度較大,又難以整改的項目,及時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反映研究解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盡職盡責。各教育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提高對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確保全市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狀況的持續好轉。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協商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實。

(三)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各地要以此次專項檢查為契機,做到排查工作準確詳實,安全隱患逐項整改,並提請當地政府將學校(幼兒園)消防教育工作納入“防火牆”工程的重要內容,落實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鞏固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長效機制。

(四)明確責任,嚴抓落實。對於未依法辦理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單位,在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後仍不到轄區消防部門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的,消防部門將依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對於在整治工作中走過場、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單位,消防部門不但將依法嚴厲查處,同時也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信息上報,彙總材料。各縣、市(區)要將專項整治落實和開展的情況於各個階段結束後上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5

為紮實做好我縣學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實幼兒園消防安全基礎,確保我縣順利通過學前教育“雙普”創建驗收,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學前教育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整改幼兒園既有建築消防安全存在問題,提高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縣幼兒園消防設施設備合格,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壓緊壓實消防工作責任。督促幼兒園切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消防和應急處置網絡,落實專人負責,細化任務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問題隱患。對照《阜南縣幼兒園消防工程施工情況檢查表》(附件三)開展專項排查、逐一登記造冊,列出隱患清單和責任清單,確保“對單銷賬”,實行“清零管理”。對歷史遺留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正視問題不迴避、立足現狀抓整改,組織實施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攻堅,實行掛圖作戰、內聯外引,搶抓序時推進整改。

(三)全面推動幼兒園消防達標建設。對照《安徽省幼兒園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項核查、逐一評估,以點帶面打造樣板,完善各類場所消防設施配備,配齊警示標識,在規模較大的幼兒園推廣建設微型消防站和獨立式煙感報警裝置。

三、整治時間

20__年7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到位。各幼兒園要切實把專項整治活動擺上重要位置,落實專人負責,提前準備好本園相關消防安全資料,全力配合好縣行動組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學校成立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專班,對本轄區內幼兒園進行全面的自查,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將所有隱患登記造冊,逐條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明確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確工作責任。各中心學校校長和各幼兒園園長是本轄區、本園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縣專項行動組人員實行實名制,要認真負責,認真檢查,凡因落實安全責任不到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兩個組,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負責一個組,具體協調聯繫、車輛保障由教育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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